张晓英+罗广华+李玉华
摘 要 目的:评估医教结合管理对民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影响。方法:选取上海闵行区华漕社区4家民办托幼机构(共有在园儿童1 624人,保教人员142人)推行医教结合管理模式,通过问卷调查、卫生保健知识测评和卫生保健工作考核的方法评价实施18个月的效果。结果:实施医教结合管理后,环境条件评分有了明显改善[(15.21±4.31)分比(21.75±0.65)分,P<0.05],卫生保健管理能力评分有明显提高[(18.93±5.91)分比(59.88±4.41)分,P<0.001]。各类保教人员的卫生保健知识都有明显提高(P<0.001)。结论:通过有效实施“医教结合”管理对民办幼托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是有促进作用的。
关键词 医教结合;卫生保健;民办托幼机构
中图分类号:R1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7)08-0052-03
The role of medical treatment combined with education in the promotion of health care work in private kindergartens
ZHANG Xiaoying, LUO Guanghua, LI Yuhua
(Huacao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201107,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impact of the management of combination of medical treatment with education on the health care work in private kindergartens. Methods: Four private kindergartens (a total of 1 624 children and 142 health care and education personnel in 4 private kindergartens that implemented the management mode of medical treatment combined with education in Huacao Community of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The effects of implementation of health care knowledge assessment and health care work evaluation method for 18 months were evaluated through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Results: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treatment combined with education, the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score w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15.21±4.31) vs (21.75±0.65), P<0.05], health care management ability score w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18.93±5.91) points vs (59.88±4.41), P<0.001], and health knowledge of all kinds of health care and education personnel was significantly improved(P<0.001). Conclusion: Through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medical treatment combined with education”, the health care work of private kindergartens is promoted.
KEY WORDS combination of medical treatment with education; health care; private kindergarten
2004年全國民办托幼机构数达6.22万所,占全国托幼机构总数的52.76%;在民办托幼机构就学的幼儿达584.11万,占全国在园人数的27.96%[1]。上海每年吸引着大批流动人员涌入,有限的教育资源无法满足所有随迁子女的入托入学需求,非注册民营托幼机构应运而生[2]。本社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属于外来人口导入地,其中3~6岁的学龄前儿童有5 000余人,其中流动人口儿童有3 000余人,95%的3~6岁流动儿童就读于本社区的民办托幼机构。未来“民办托幼机构”将成为托幼机构的主体[3]。如何进一步保护好儿童健康,从儿童开始培养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4]。2011年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医教结合”是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关键性举措。本研究旨在评估“医教结合”管理对民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影响。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本研究在上海闵行区华漕社区10家民办托幼机构中选取4家,共有在园儿童1 624人,保教人员142人。对纳入研究的民办托幼机构实施为期18个月的“医教结合”管理。
1.2 方法
(1)按照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5]实施管理。(2)为每家民办托幼机构设立一名固定的社区全科医生作为校园医生负责指导和考评园所内的卫生保健工作。校园医生每周入园2次,每次大于1 h。负责每季度对园内保教人员、家长和儿童开展一次健康教育培训讲座,接受家长和保教人员关于儿童健康问题的咨询;负责对民办托幼机构的环境情况、卫生保健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关卫生保健工作制度的执行进行督导;协助保健老师进行健康管理。(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6个月组织一次民办托幼机构保健老师和校园医生代表的座谈会,对医教结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1.3 “医教结合”管理效果评价
1.3.1 对托幼机构硬件及保健管理能力评价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6]的管理要求,采用统一设定的评分表,评分为100分制,包括硬件设施25分,卫生保健管理能力75分。硬件设施包括:托幼机构整体环境设施,保健室、留观室、教室、食堂、保育员操作室、传染病专用消毒间的规范达标要求、人员配备条件。保健管理能力包括:保健管理方面的卫生保健相关资料,晨检及全日观察记录,消毒记录,体弱儿的管理记录、安全工作记录、营养管理记录、营养分析、传染病管理记录、卫生保健宣传记录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在医教结合前后分别对4所民办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硬件及保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1.3.2 对保教人员卫生保健知识评价
在“医教结合”前后对4所民办托幼机构的保健老师,保育员,营养员,教师等保教人员进行相关卫生保健知识的测评。
1.4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2.1 “医教结合”前后机构卫生保健硬件和管理能力
在开展“医教结合”前后,4家民办托幼机构的环境条件平均得分分别为(15.21±4.31)分和(21.75±0.65)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998,P<0.05),“医教结合”前后卫生保健管理能力平均得分分别为(18.93±5.91)分和(59.88±4.41)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097,P<0.001)。
2.2 “医教结合”前后机构保教人员保健知识测评
在开展“医教结合”管理后,4家民办托幼机构在园的保健老师,保育员,营养员和教师的卫生保健知识平均得分均比管理前有明显提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表1)。
3 讨论
民办托幼机构是私人办园,主要以营利为目的。要求民办托幼机构落实工作规范与措施一直都有难度。本次研究发现,通过对辖区内民办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的管理工作,民办托幼机构在环境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提示“医教结合”提高了教育部门对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视,形成“学生健康第一、健康教育先行”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并使民办幼托机构在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制度方面得以保障。校园医生一方面按照托幼机构的硬件设施要求指導民办托幼机构进行卫生环境条件及硬件设施改建,同时通过每周两次到托幼机构对保教人员在保健管理工作上进行督导和指导,并且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改变了保教人员“重教轻保”的传统观念,使他们在卫生保健管理能力上的得到了提升,为儿童健康提供了保障。
本次研究结果提示通过“医教结合”管理,保教人员的卫生保健知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提示通过校园医生定期开展在园保教人员卫生保健知识的课堂讲座,针对不同的保教人员工作性质开展卫生保健操作规范培训,可切实提高民办托幼机构保教人员的卫生保健知识的认知水平。
参考文献
[1] 孙蓉, 王蓓, 童琦. 上海市杨浦区17所民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现状调查[J]. 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 2007, 15(2): 112-113.
[2] 陆晓燕, 施海娟, 李明珠, 等. 民营托幼机构卫生现状调查及干预效果观察[J]. 中国消毒学, 2013, 30(6): 523-524.
[3] 蔡迎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回顾与思考[J]. 学前教育研究, 2003, (7-8): 71-74.
[4] 袁疆红. 对民营托幼机构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的思考[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1, 17(7): 440-441.
[5]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2011-07-01](2017-02-01). http://www.wsjsw.gov.cn/wsj/ n2006/n2007/n2008/u1ai87541.html
[6] 卫生部, 教育部.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EB/OL]. [20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