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飞+唐天明+俞玲丽
摘 要 目的:规范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满足看守所在押人员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做好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方法:采用自制调查问卷,根据番号顺序抽取本市黄浦、徐汇、长宁区等6家区级看守所关押的在押人员1 000人进行基本诊疗情况调查。结果:1 000名调查对象中,男性798人(79.8%),女性202人(20.2%);在押人员患有基础疾病372例,高血压患者269人,占72.4%;2016年7—11月间,372位关押对象共计有1 763人次、涉及超过37种以上疾病的临时医疗就诊,平均每人接受诊治4.7次;所外就医病例中,肺结核、肝硬化及肝功能异常占12.8%、6.4%,分列第一、第二位。结论:看守所医疗卫生需求不容小视,建议以专业化思路应对看守所医疗保障,以医疗保障需求引导看守所医疗专业化建设,并开展看守所医疗保障专业化绩效监督。
关键词 医疗保障;突发疾病;看守所;医疗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R19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7)08-0010-04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medical security of jail detainees in the detention centers in Shanghai
QIN Fei1, TANG Tianming2, YU Lingli2(1.Shanghai Police College, Shanghai 200137, China; 2.Health Surveillance Institute of Fengxian District, Shanghai 201499,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andardize the specification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to meet the basic medical and health care requirement of detainees, further complete the medical and health work of detention centers, and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detainees. Methods: According to the sequence number, 1 000 detainees in the Huangpu, Xuhui and Changning detention centers in Shanghai were selected and their basic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were investigated with the selfmade questionnaire. Results: In 1 000 respondents, 798 were male(79.8%) and 202 female(20.2%). There were 372 detainees with basic diseases and 269 with hypertension, accounting for 72.4%. From July to November in 2016, 372 patients had a total of 1 763 person times that involved temporary health treatments for more than 37 kinds of diseases. The average person accepted 4.7 times of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 the treatment outside detention center, pulmonary tuberculosis, liver cirrhosis and liver function abnormal accounted for 12.8% and 6.4%, which ranked the first and second, respectively. Conclusion: The demand for medical care in the detention centers cannot be overlooked. It is recommended that the health care in the detention center ought to be executed on the road of professionalism, which can guide the medical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on the basis of health care requirement and carry out the medical security professional performance supervision in the detention centers.
KEY WORDS medical security; sudden illness; detention center;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ism
2009年,公安部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1],要求看守所依法申请医疗卫生行政许可证,并首次明确要求公安监管场所积极探索医疗卫生工作的社会化模式。2010年5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2],从加强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加强在押人员日常医疗、做好在押人员个人和监室卫生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11年,公安部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颁布了《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3],对看守所医疗机构的设置基本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标志着全国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走上了纳入卫生部门统一管理的社会化道路。截至2017年1月,上海地区的20家看守所均已开展了医疗社会化改革,并初步实现了《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3]的达标要求。随着上海地区看守所医疗社会化工作的稳步推进,开展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保障现状的研究对于保障在押人员医疗安全,维护看守所稳定与安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2016年7—11月本市黄浦、徐汇、长宁等6家区级看守所根据番号排列顺序抽取的在押人员1 000名。
抽取方法:根据番号排列顺序,选取双号对象,如2、4、6、8、10……,其中黄浦、长宁按序各抽取300名,徐汇抽取400名,共计在押对象1 000名进行调查。
1.2 调查方法
对抽取的在押人员,采用自制调查问卷进行现场调查,当场发放问卷并回收,问卷有效应答率100.0%。
1.3 调查内容
对在押人员的性别、年龄、籍贯、入所时间、入所时罹患基础疾病、服药情况,所内临时就医情况及所外就医情况等进行调查。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结果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和率(%)表示。
2 结果
2.1 看守所在押人员性别、年龄情况
1 000名调查对象中,男性798人(79.8%),女性202人(20.2%),男女比例为4∶1左右;40岁以下男性492人,占49.2%,40岁以下女性113人,占11.3%,40~60岁之间男性271人,占27.1%,40~60岁之间女性82人,占8.2%,60岁以上男性35人,占3.5%,60岁以上女性7人,占0.7%,男女之间各年龄段人数比例在3.3∶1至5∶1左右。
随着年龄增长,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往往需要更多的关注,60岁以上在押人员虽然只占4.2%,但看守所对年龄较大的在押人员所投入的医疗保障经费、人力、物力较一般在押人员更多。
2.2 看守所在押人员户籍情况
1 000名调查对象中,本市户籍167人,占16.7%,外省市及港澳台833人,占83.3%(表1)。
外省市及港澳台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病重或病危时,及时告知家属客观上存在一定困难,对此类患病在押人员的后继医疗措施亦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2.3 基础疾病分类
1 000名调查对象中,有基础疾病的372例,其中高血压患者269人,占72.4%,名列所有基础疾病榜首;糖尿病、冠心病、哮喘分别占11.9%、3.0%、2.2%(表2)。
从看守所保障在押人员基本人身安全方面考虑,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梗死等诸多心血管疾病无疑是开展医疗保障工作的重点。当然,近年来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焦虑症等容易诱发在押人员自伤、自残的精神类疾病也越来越得到看守所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许多看守所逐渐开始开展在押人员的心理咨询服务。
2.4 看守所内临时医疗分类
2016年7—11月间,1 000名在押人员中有372位、共计1 763人次进行了所内临时就诊,诊疗范围涉及37种疾病。疾病构成比最高的占14.4%,最少的占0.1%。
看守所内临时医疗疾病类型分布之广泛、任务之繁重,对参与看守所医疗保障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与心理承受能力均是一种考验。因此,笔者认为,所内的临时医疗需要医疗经验丰富的全科医生来承担。
2.5 看守所外就诊医疗机构分类
调查的156例所外医疗病例中,于上海市监狱医院就诊的136例,占87.2%,其中29例住院病例均在上海市监狱医院所外就诊(表4)。
看守所医疗保障工作有较强特殊性,既要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防止其因突发疾病死亡,又必须确保对在押人员的有效、安全监管,防止在押人员伪装病情脱逃等事故的发生。故在看守所在押人员所外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上,大部分看守所仍倾向于选择诸如监狱医院等监管部门设立的医院,因为由警察负责管理的监狱内设医院在羁押安全管理上更有保障、安全性更高,不易发生在押人员所外就医脱逃事故。
2.6 看守所所外医疗就诊疾病分类
在受調查的病例中,肺结核、肝硬化及肝功能异常占12.8%、6.4%,分别列第一、第二位。看守所作为羁押在押人员的人员密集型场所,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压力也较大。调查显示,高血压、急性脑梗死及心肌梗死为在押人员突发疾病死亡的三大“元凶”,虽然这3类疾病在受调查的病例中仅占5.8%,但所构成的死亡威胁却较大(表5)。
3 讨论
根据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保障抽样调查与分析有关数据,课题组针对看守所医疗保障提出如下建议。
3.1 以专业化思路应对看守所医疗保障
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卫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有着较高的专业准入标准。医疗服务在西方国家监狱被认为是最基本的服务之一,以英国为例,在其承担审前羁押职能的监狱,被羁押人员的疾病治疗是由医疗卫生部门来承担的,被羁押者与狱外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免费医疗待遇[4]。德国的监狱名为司法矫正机构,其羁押管理体系的社会化体现在方方面面,也包括医疗社会化设置[4]。奥地利在其公共医院中设立了“封闭式部门”用来收治需要住院治疗的犯人,这些部门配备了较大的病房,也有看守人员接待室。美国的联邦监狱局系统专门设立了联邦医疗中心,用来治疗有特殊医疗需求的犯人[4]。国外发达国家的审前羁押场所的医疗社会化经验有诸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应聚焦医疗主业专人专事,有效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推动看守所医疗卫生专业化进程,看守所医疗保障工作应由专业的社会医院医生来做,让医生和看守所民警各自回归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