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嘉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湖北 武汉 430079)
1.1.1 专业培养目标模糊
我国高等院校舞蹈教育专业自1996年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舞蹈专业设立以来培养了大量的优秀舞蹈教师。正如李岚清同志在国家教委《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座谈会中所讲:“关于艺术教育,最关键、最迫切的问题还是师资。培养教师依然是当务之急,这一任务主要由师范院校和普通大学担任。”这样一来高等师范类院校舞蹈专业的首要任务便是培养适合我国舞蹈教育发展的新型舞蹈教师。当下许多师范类舞蹈教育专业出现了一系列培养目标模糊和课程设置单一等问题有待我们解决。同时,其整体的教学模式都与专业艺术类院校的舞蹈表演专业相似,不能体现出舞蹈教育专业的根本特性--师范性,忽略了学生的实际教学能力、对于专业知识技能探究的能力以及优化课程因材施教的能力,也面临着部分毕业生综合能力不足、专业面窄、实际教学经验不足以及缺乏编排创新的能力从而无法胜任教育类工作等问题。
1.1.2 注重技术忽视理论
完美的舞蹈专业技术技巧是每一个学习舞蹈专业的学生所追求的,他们通过多年来夜以继日辛苦的反复训练,从而达到一定要求的软开度、跳转翻等高难度的技术技巧以及身体肌肉的爆发力和记忆力。当然,培养一个技术一流、舞蹈感觉超群、外形条件出众、舞台表现力超强的学生甚至于未来的优秀舞蹈演员是专业类舞蹈院校的重要培养标准,专业院校在入学考试的选材也是十分的严格,对学生的身材比例,外貌条件、专业技能等都有严苛的要求,这些符合要求的学生大多都是出自专业附中或艺校,有着良好的舞蹈基础和能力,其毕业之后的方向大多数都是从事表演行业,进入专业艺术演艺集团或者歌舞剧院是他们工作的首选。高等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学生没有很扎实的舞蹈功底,甚至有的是在高考前进行专业集训而进入大学,他们的就业方向也是从事教育行业。无论从培养目标还是就业方向来看二者都是大有不同,但是现阶段的师范类专业相比于表演专业起步晚、在各方面的发展都不是很成熟,许多师范类院校在教学计划上照搬表演,对于学生的专业技术十分重视,并设置了大量的专业技术课程,课时量占专业课的三分之二之多,由于不能够因材施教,所以出现了教师教课困难、教学计划被打乱、教学成果不明显等问题。学生也会因自身能力不足不能很好接受新知识,不能将老师所教的东西融会贯通转换成自身的本领,从而厌倦学习甚至造成一系列的心理问题阻碍其未来的成长及发展。长期的这种恶性循环会让高师的舞蹈教育专业误入歧途偏离正轨。
1.2.1 专业理论课程种类缺乏
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著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中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师范类舞蹈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等方面有明确规定:
业务培养目标方面,本专业培养具备能从事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舞蹈教学以及编辑等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其主要课程:舞蹈写作教程、舞蹈形态学、中国舞蹈史、中国民间舞蹈文化、世界芭蕾史纲、欧美现代舞史、舞蹈专业英语、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中国舞蹈意象论、中外舞蹈思想教程、舞蹈解剖学等。对于毕业生的要求,教育部的规定有如下六条:其一,掌握舞蹈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其二,掌握主要舞种的分析方法和一般技术;其三,具有舞蹈写作、评论的基本能力以及表演的初步能力;其四,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其五,了解舞蹈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其六,掌握舞蹈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表1 陕西某综合类大学师范类舞蹈教育专业的所有专业课
综合教育部对高师舞蹈教育专业的要求和实际的实施情况相对比,一些学校还存在着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不符合教育部人才培养目标的现象。本应重视的专业理论课程种类却十分单一,从而被师生所忽视。这主要体现在专业技术课和专业理论课比重不协调,相对于种类多样化的技术课程,专业理论课种类单一并不能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的人才也不具备教育部所要求毕业生具备的综合能力。这一系列问题将会影响到学生以后面临的就业问题以及学校的办学成果和未来发展。
1.2.2 课程结构相近缺乏独特性
高师的舞蹈教育专业开设较晚但发展的十分迅速。在教学模式、课程内容、人才培养方式等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全适合自己的体系,所以许多高师舞蹈教育专业仍然在模仿甚至沿袭专业院校的教学模式。
表2 北京舞蹈学院和湖北师范学院舞蹈专业课程设置
通过表2发现,经过对比两所学校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十分相似,高师的招生来源和培养目标都应与专业院校有所区别。湖北师范学院属于当地分类师范院校,要在课程结构中加大理论课比重体现其师范性。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舞象征着不同民族的标志,是一个民族乃至国家的灵魂,需要经过有专业舞蹈素养的艺术工作者对民间相对松散的舞蹈语汇进行加工再创作,升华其情感并且规范其动作最后将成熟的民族舞蹈传承并发扬。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年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根据国家对各专业建设的要求,在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要大力培育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木科专业,加大建设力度,逐步形我专业品牌和特色。”在这一基本教育指导方针和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下,各地方地分类师范院校的舞蹈教育专业就应勇担重任,开设与当地民族特色有关的民族舞蹈课程,体现出当地风俗习惯、民族性格、生活方式等特色,并致力于研究与发展当地区域的民族舞蹈文化与建设。
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教育事业也在各类人士的共同努力之下飞速发展。高师的舞蹈教育专业从建立至今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发展与改革,其进步我们有目共睹,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每一所高校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都应有其差异性,必须有一定的客观依据作为支撑。培养目标制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着课程设置的合理性,课程设置是否合理就决定着是否能够培养出符合要求的高质量人才。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高校应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来制定培养目标。高师舞蹈教育专业也应尽早摆脱模仿舞蹈表演专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重新规划和制定符合市场以及自身的培养目标。面向于中小学教师的岗位,高师的培养目标必须体现出最基本的师范性,重视学生语言表达能力、艺术欣赏和鉴别能力、编写教案以及研发创新课程的能力,培养一专多长的综合性高素质舞蹈教师已经成为时代所趋和社会所需。
课程设置的内容必须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其科学性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知识结构是否合理,并且会间接影响到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和就业状况。高师的舞蹈教育专业不是单纯的艺术专业,也不是单纯的教育专业,应该是将艺术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研究“怎样有效传播艺术”的艺术教育专业。所以,在其课程设置方面应该加大专业理论课程的比重,同时加入一些教育学的课程,这样才能够满足培养一个合格优秀的具有高素质的综合性的舞蹈教师的要求。
[1] 李岚清.国家教委《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全体成员座谈会中讲话,1997.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著.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gov.cn/zwgk/2007-03/01/content_538286.htm,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