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民
【摘要】小学阶段是小学生养成语言习惯的时期,也是对各种语言非常敏感的时期,可见,在小学数学的教学过程中应努力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数学语言的能力,能够清晰准确、有条理地将自己的观点阐述出来,并且在与他人进行交流的过程中,能够使用合乎逻辑的数学语言来进行讨论.本文就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数学语言能力进行阐述.
【关键词】小学;数学语言;培养
伽利略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世界是一本由数学语言编写而成的书.”数学思想、基础理论的载体是数学语言,具有严密的逻辑性、较高的抽象性以及十分广泛的运用性.按照数学语言的表现形式可以具体分为文字、符号、图形三种,当学生掌握了这类数学语言之后,在遇到这些问题时就能够将其转化为相应的数学语言并表达出来,从而使数学问题的解决更加方便.对此,在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加大对学生数学语言能力的培养,能够促进学生学习数学基础知识以及数学思维能力的发展,当然,这也是新课改教育理念中所倡导、要求的.
一、以双本性引导学生在阅读中感悟数学语言
所谓的双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读为本.小学生在做题阅读时总是丢三落四,甚至有时候连题目要求都没有读完,既不会抓重点,也不会概括题意,从而做错题的现象就如家常便饭一样.正是因为这种现象,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有机地将看、读、思、练结合起来,引导学生逐步在读图、看文、阅式时将关键的字词提炼出来,从而渐渐提升自己的整体阅读能力与思维抽象能力.比如,在表述“因数、倍数”的概念时,学生十分容易混淆因数、倍数不是孤立存在、两个数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应该把重点放在帮学生梳理逻辑关系上,弄清楚“谁是谁的”“两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不是一味引导学生哪个是因数、哪个是倍数.
二、以发展性引导学生在自主学习中发展数学语言
学生数学能力的培养并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够实现的,而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培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能够过于急切,否则效果将事与愿违,甚至会陷入恶性循环的泥潭中.比如,在教学名数的改写中,借助“3米5厘米=()厘米”这道题,引导学生将3米先换算成厘米之后再加上5厘米就可得到结果,然后启发学生在运用、举一反三、交流的过程中培养、发展数学语言能力.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进行小组合作,但是要充分注重优、中、差的合理搭配,并给那些性格内向、不善表达的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为其创设更多的锻炼数学语言的机会,从而引导学生数学语言的发展.
三、以互动性引导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强化数学语言
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儿童的智慧集中于他们的指尖之上.这句话再次强调了实际操作是手、口、脑共同合作的结果,对于儿童智慧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因此,教师应该加大对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以激励、唤醒、鼓舞学生通过数学语言来表达自己实际操作的过程,从而使得学生的数学语言得以强化.
比如,在学习几何形体的相关知识时,可以通过引导学生在摆、减、折、量、化、分割、拼合的过程中获得生动形象的感性知识,并从中概括出几何图形的概念、性质等等.同时,引导学生逐渐学会将自己的操作过程、思维活动、结果等通过数学语言表达出来.再如,在学习分数的基本性质相关内容时,可以通过折、看、涂、想、说等等形式引导学生动手操作来引导思维活动开展,并积极通过數学语言来表达.学生不仅十分感兴趣,还言之有理、有据、有物,从而使得学生的数学语言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得以强化.
四、以多种教学方法来锻炼学生数学语言能力
其一,可以通过小组交流方法来锻炼学生的数学语言能力.将学生进行分组,每个小组的人数控制在3~5人.引导学生就教学的内容进行自由讨论,还可以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重难点问题开展集体讨论,集中合力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为了使得其余同学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明白自己表达的数学内容,因此,要求学生在表达时要确保使用的数学语言精炼、准确、便于理解,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使得自己的数学语言能力得以锻炼,还让其余同学在听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同时,教师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之中,并对讨论结果予以恰当的点拨与评价,以不断规范学生的数学语言.其二,可以通过课后小结来训练学生的数学语言能力.通常在上完一堂课之后,教师都会对本节课所讲的内容进行总结.可以将这种教师总结的方式转化为由学生进行总结,这样不仅可以在引导学生总结新知识的过程中,对新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进行巩固,还能够使得学生的总结能力得到培养.
总之,在培养学生数学能力的过程中,要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的方法,循序渐进,不断挖掘教材中的知识.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把握好时机,多为学生提供表达数学语言的机会,以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与运用能力,使学生养成使用数学语言的好习惯.
【参考文献】
[1]张媛.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学生数学语言的培养[J].学子(理论版),2016(19):61.
[2]周进书.小学数学教学中学生数学语言能力的培养[J].学周刊,2014(4):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