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亚珍
摘 要:合作学习法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运用,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小组阅读活动,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其能够增强对作品情感的理解,进而提高阅读教学的效率。就实践教学效率来看,合作学习模式的应用,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合作学习 小学教育 语文阅读教学 具体应用
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使得阅读教学逐渐的成为了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的重点,教学工作者也在积极的探索高效教学的方式。合作学习方法的运用,对培养学生合作意识以及探究能力,有着推动作用,具有应用价值。
一、合作学习概念
合作学习其实可以理解为互助性学习,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成立合作学习小组,组织学生共同参与到阅读学习活动中来,能够有助于激发学生语文阅读学习的意识,提高教学效率。不过值得反思的是如何高效的运用,因为阅读教学课时有限,加之缺乏教学素材,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应用合作学习法的意义
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运用合作学习法,具有以下优势:1)加强教学互动。基于合作学习模式,能够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加强学生们之间的合作,对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2)及时解决学习问题。在合作学习模式下,学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答,在阅读教学中若采取传统的示范阅读与讲解阅读法,教师直接帮助学生解答问题,使得学生养成依赖性,缺乏自主探究作品情感的意识,难以深入的感悟与学习,而合作学习模式,学生之间相互交流,有助于学生及时解决阅读理解问题,加深对文章的理解,进而提高阅读效率[1]。
三、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合作学习法的应用途径
1.合理划分合作学习小组
合作学习模式的应用,需要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再开展语文阅读教学。在进行分组的过程中,教师需要科学合理的划分,要确保每个小组内均有一位理解能力较好的学生,以帮带其他学生学习,这需要教师能够对学生有着全面的了解,能够发掘学生的语文阅读学习优势,让学生的阅读长处得以发挥。教师在进行划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教学课堂秩序管理问题,可以采取就进原则,将学生划分为各学习小组,因为阅读教学过程中,需要小组即时讨论,若小组学生较为分散,将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组织课堂秩序方面,对此采取就近划分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过教师需要做好考评,确保能够发挥互助性作用。
2.组织合作学习活动
教学工作者要明确新时期下语文阅读教学的目标,即培养学生自主阅读的意识,教授学生阅读技巧,使其能够掌握阅读学习的方法,进而增加学生的课外阅读量,对此教学工作者需要积极的转变自身的教学理念,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切不可过于追求教学进度,带领学生完成无效阅读,应该重视采取合作学习教学法,组织学生参与到合作学习活动中去,调动学生的阅读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阅读意识,小学阶段是培养学生语文阅读习惯与积累语文阅读基础的重要阶段,只有学生真正的感受到阅读的乐趣,才能够为学生提供阅读动力,使其不断地参与到阅读学习中来,因此教师需要积极的探索合作学习活动,譬如:在学习《木偶奇遇记》时,教师便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为学生播放木偶奇遇记动画视频,来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引导让学跟着故事片情节,来切身反思自己是否是个懂礼貌、爱学习的孩子,是否自己也像匹诺曹一样只爱玩而不爱学习,观看后教师要带领学生在此阅读文章内容,组织小组学生来回答阅读问题,设置比赛形式,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设置11道问答题,1道开放题,如此让学生既能够掌握阅读学习的基础内容,再利用开放题来引导学生利用发散性思维去思考问题,从多角度来思考问题,以实现高效阅读。
3.加强课外阅读教学
语文阅读教学中若想实现素质教学,还需要做好课外阅读教學工作。课外阅读学习是学生获得更多语文知识的主要途径,在语文教学中课外教学与课堂教学的比重应该是7:3,教师应该重视课外阅读教学,充分的发挥合作学习模式的应用作用,组织学生组成课下阅读小组,让学生自主选择阅读队员,以此确保学生能够具有阅读兴趣,同时能够增进小伙伴之间的情感,教师可以做好学生阅读兴趣调查工作,为学生推荐读本,并且做好课外阅读检验工作,让学生定期分享阅读感受,选择自己最近阅读的作品,并且分析作品的内容,以小组发言的形式,派出代表来分享阅读感受。除此之外,教师需要加强和家长的合作,让学生和家长组成阅读小组,课外阅读教学需要家长的协助,而合作学习中家长的参与,有着积极的作用,既能够增进家长和学生之间的交流,还能够确保阅读效率[2]。
结语
合作学习模式在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既可以是学生之间合作,也可以是学生与教师之间合作,也可以是家长和学生之间的合作,为了能够高效的完成语文阅读教学,还需要教师和家长之间加强合作。
参考文献
[1]范朝华.合作学习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尝试[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7(01):117-118.
[2]丁利涛.谈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合作学习模式[J].教育教学论坛,2014(33):17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