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江苏无锡胥山湾晚唐吴氏墓葬发掘简报
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2012—2013年,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所调查、发掘了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阖闾村的胥山湾晚唐吴氏家族墓群。同期发掘的吴氏家族墓共8座,均为船形砖室墓,保存基本完好。墓中出土有陶瓷器、钱币、带有“吴墓”铭文的墓砖和有明确纪年的墓志。这批船形墓的形制特殊,且有明确的纪年,可以为船形砖室墓的分期标准提供新的佐证;同时将吴氏家族回迁至无锡的历史从南宋提前到了晚唐,对于研究吴氏家族迁徙历史和唐代吴姓郡望有重大意义。
胥山湾墓群 晚唐 船形砖室墓 吴氏家族墓地
无锡胥山湾晚唐吴氏家族墓群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阖闾村内,分布在胥山北坡,西南是阖闾城遗址,东南是太湖(图一)。
2012年,为建设文化教育基地,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对建设范围进行调查勘探,在勘探中发现了新石器时期遗址和六朝、唐宋墓葬。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对该地区内的遗址和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5000多平方米,发掘工作一直延续到2013年底,发现了晚唐时期的船形砖室墓8座,以及六朝、宋、明清各时期墓葬68座,出土有盘口壶、鸡首壶、瓷碗、韩瓶、铜钱、铜镜等一百多件(组)。其中发掘的船形砖室墓为当地的吴氏家族墓葬,出土有青瓷碗、瓷盏、陶罐、执壶、墓志、钱币等,还出土了带有“吴墓”铭文的墓砖和有明确纪年的墓志。现将这批晚唐墓葬的发掘情况介绍如下。
图一//胥山湾墓群位置示意图
江苏无锡胥山湾晚唐吴氏墓葬及出土墓志铭
1.M 2(东—西)
2.M 52的莲花纹砖和“吴墓”铭文砖
3.刚出土时的M 2墓志铭
1.A型青瓷碗(M 1:4)
3.Ba型青瓷碗(M 2:4)
2.Ba型青瓷碗(M 1:5)
4.Bb型青瓷碗(M 4:2)
5.C型青瓷碗(M 49:2)
1.A型青瓷钵(M 3:1)
3.陶罐(M 1:6)
5.瓷罐(M 2:5)
2.B型青瓷钵(M 64:1)
4.瓷执壶(M 2:2)
6.瓷盘口壶(M 49‥3)
晚唐墓葬共有8座,编号为M 1—M 4、M 47、M 49、M 52、M 64,位于发掘区的中北部,皆西北向,呈两排线状分布,从东北往西南方向,北侧一排是M 4、M 1、M 2、M 3,靠南一排是M 49、M 47、M 52,M 64在M 52西侧(图二)。墓向基本一致,为西北方向,330°左右。均是开口于②层下,相互间没有打破关系,个别墓葬被宋代墓葬打破。墓葬均遭盗扰,大部墓顶和部分墓壁已坍塌,均未发现墓主骨架及棺具,有的可见少量腐朽的棺钉痕迹。其中M 1、M 2、M 49、M 64出土有正方形的砖质墓志,据墓志可知墓主人属于当地的吴氏家族。除M 1、M 2外,其余墓室内均发现刻有铭文“吴墓”二字的墓砖(彩插七∶2)。从墓砖“吴墓”铭文和墓志来看,这8座墓应该都是吴氏家族的墓葬。
墓葬都是带双斜坡墓道的同墓圹左右并列双室船形砖室墓,带墓道长近10米。同墓圹中每个墓室皆由墓道、砖砌墓室及封门三部分组成,构筑方式基本一致,除共用一层铺地砖外,其余均独立砌筑,墓顶外形几乎就是一艘倒扣的船的形状。现选取M 1、M 2、M 49介绍如下。
1.M 1
方向340°。残墓口距地表60~70厘米(图三)。
图二//发掘区1区总平面图及晚唐吴氏墓葬(阴影)位置
墓道位于墓室北端,两条墓道东西并列,西墓道开口平面长278、宽100厘米,直壁,底呈斜坡状,坡度17°,最深处与墓底平,深130厘米。东侧的墓道破坏严重,开口残长120、宽100厘米,直壁,底呈斜坡状,坡度14°,最深处也与墓底平,深130厘米。
封门位于墓室的北端,东墓室封门砖残高72厘米,残存8层砖,西墓室封门砖残高74厘米,残存11层砖,以“二顺一丁”或“三顺一丁”法砌筑。
东西相列的两个墓室建于同一层铺地砖上,两者砌筑方式与结构基本相同,两室间距8厘米,西墓室东壁及东墓室西壁中间偏北处均留砌一拱形洞相连通,洞宽30、高44厘米。西墓室内长300、南端宽76、北端宽98、中间最宽处121厘米,东墓室内长300、南端宽75、北端宽101、中间最宽处117厘米。两墓室的东西壁均向外凸出呈弧形,墓室内部的底部平面呈船形。墓内填土为黄褐色花土,土质稍硬,包含褐色小土块。墓壁的砌筑方式为1、2层平放顺砌,3层为立砖竖放,4层以上“三顺一丁”或“二顺一丁”。墓室的两壁及后壁均有直棂假窗。墓室用砖规格:28×14—4厘米,部分墓砖尺寸略有差别。墓室顶部已坍塌或被破坏,现已不存,原状与M 2等对比可能为船形。
墓坑底部遍铺青砖为墓室铺底,铺砌方式为平铺斜放,错缝相对。
图三//M1平、剖面图
2.M 2
方向335°。残墓口距地表60~70厘米(图四;彩插七∶1)。
墓道位于墓室北端,两条墓道东西并列,被近现代扰坑打破,北段不存。两墓道均宽90厘米,坡度20°,最深处与墓底平,深90厘米。
封门位于墓室的北端,东墓室封门砖残高80、宽140厘米。西墓室残高34、宽114厘米,以“二顺一丁”法砌筑。
东西相列的两个墓室建于同一层铺地砖上,两者砌筑方式与结构基本相同,两室间距8厘米,西墓室东壁及东墓室西壁中间处均留砌一拱形洞相连通,拱形洞宽28、高40厘米。西墓室内长324、南端宽64、北端宽86、中间最宽处96厘米,东墓室内长310、南端宽64、北端宽86、中间最宽处100厘米。两墓室的东西壁均向外凸出呈弧形,墓室内部的底部平面形成船形。墓内填土为黄褐色花土,土质稍硬,包含褐色小土块。墓壁的砌筑方式与M 1同。墓室内南壁与东西壁最上一排丁砖,墓室方向饰莲花纹砖雕,每两块砖组成一个完整的莲花纹。这排砖的尺寸较其他墓砖要短约6厘米。墓室的两壁均有直棂假窗。墓室用砖规格:28×14—4厘米,部分墓砖尺寸略有差别。
东墓室南部残存船形墓顶,长约110厘米,其余部分已坍塌或被破坏,墓壁用楔形砖砌到一定高度起券,首先是两组“三顺一丁”砌筑,之上再错缝叠砌。墓顶是一种变形的“四隅券进”式穹窿顶,从横截面看,中部近似弧形券顶,近墓南壁则弧形变尖,似船头尾状。西墓室顶部已坍塌或被破坏,现已不存,原状可能为船形。
墓坑底部遍铺青砖为墓室铺底,铺砌方式为平铺斜放,错缝相对。
3.M 49
该墓位于南排的最东侧,形制与M 1类似,被M 39、M 48打破,方向342°。残墓口距地表145厘米(图五)。
墓道构筑方式与M 1类似,近封门处有较多碎石块,应该是后期盗扰时留下。东墓道开口平面长390、宽134厘米,坡度16°,最深处与墓底平,为110厘米。西墓道开口平面长344、宽116厘米,坡度18°,最深处与墓底平,为122厘米。两墓道方向有所偏差,下葬时间应相差较大。
图四//M2平、剖面图
封门位于墓室的北端,东墓室封门砖残高82、宽124厘米,残存8层砖,下4层横放竖砌,第5层平放顺砌,之上为“二顺一丁”砌筑,留有少量券顶砖。西墓室封门砖残高12、宽132厘米,残存2层砖,平放顺砌。
东西相列的两个墓室相距5厘米,墓顶已不存。两墓室均长324厘米,东墓室南端宽78、北端宽124、中间最宽处140厘米;西墓室南端宽66、北端宽120、中间最宽处138厘米。两墓室的墓内底部平面形状呈“船形”。墓内填土为黄褐色花土,土质稍硬,包含褐色小土块,有莲花纹砖的残片和碎石块。墓壁的砌筑方式东墓室第1层顺砖,第2层为丁砖,3—9为顺砖,再往上为“三顺一丁”砌筑。西墓室第1、2层为顺砖,3层为丁砖,4-8层为顺砖,之上是“三顺一丁”砌筑。在两墓室内壁的东、南、西三壁均有方形壁龛。墓室用砖规格基本为28×14—4厘米,部分墓砖尺寸略有差别,墓室内第3层部分丁砖的一端刻有“吴墓”二字。
东墓室底部遍铺青砖,两横两竖排列。西墓室铺地砖被破坏殆尽。从墓室底部痕迹看,墓志放于西墓室内,墓志的位置应该没有铺地砖。
8座墓葬均盗扰严重。M 47没有遗物出土,其余7座墓葬共出土44件(组)器物。随葬品有青瓷碗、瓷盏、陶壶、墓志、钱币等。从出土位置看,两个墓室都有遗物出土,但经过盗扰,具体位置不明。器物组合多以碗、罐、盏和钱币为主。除M 1、M 2外,墓室内均有“吴墓”铭文的墓砖。现介绍如下。
1.陶瓷器
青瓷碗共8件。根据器物口沿、腹部和纹饰的差别可分为三型。
A型1件。敞口窄沿。M 1∶4,圆唇,斜直腹,玉璧底,腹部饰一圈凹弦纹,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青釉不及底。口径14、底径5.8、通高4.6厘米(图六∶1;彩插八∶1)。
B型6件。敞口无沿。根据口部和腹部的差别可分为二亚型。
图五//M49平、剖面图
Ba型5件。口沿部略内敛,斜弧腹,玉璧底。M 1∶5,圆唇,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半釉。内壁上部饰半圈凹弦纹,口部釉脱落严重。口径12.2、底径4、通高4.2厘米(图六∶2;彩插八∶2)。M 2∶3,圆唇,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半釉。口径12、底径3.8、通高4厘米(图六∶3)。M 2∶4,圆唇,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半釉。口径12.8、底径4.2、通高4.6厘米(图六∶4;彩插八∶3)。M 4∶1,圆唇,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半釉。口径12.8、底径3.6、通高4厘米(图六∶5)。M 52∶6,圆唇,内壁满施青釉。釉脱落严重,釉下灰白色胎。口径12.6、底径4.6、通高4.2厘米(图六∶6)。
图六//出土青瓷碗
Bb型1件。圆唇,直腹。M 4∶2,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釉不及底,玉璧底。口径13.2、底径5.6、通高4.6厘米(图六∶7;彩插八∶4)。
C型1件。敞口,沿外撇,碗内有纹饰。M 49∶2,圆唇,斜弧腹,矮圈足,内壁底部刻划莲花纹,四周刻划5片荷叶纹,通体施青釉。口径13.4、底径6.2、通高3.6厘米(图六∶8;彩插八∶5)。
青瓷钵3件。根据底部不同可分为二型。
图七//出土瓷钵、灯盏
A型2件。敞口,圆唇,斜直腹,平底内凹。M 3∶1,唇部略外撇,内壁满施青釉,器表施半釉。口径12、底径8.5、通高3.2厘米(图七∶1;彩插九∶1)。M 3∶3,斜直腹略弧,内壁满施青釉,器表施半釉,釉脱落严重。口径11、底径5.6、通高3厘米(图七∶2)。
B型1件。饼足。M 64∶1,敞口(呈倾斜状),圆唇,唇部下方有一道凹弦纹,下腹部略弧,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半釉,内壁底部有四个支钉痕。口径12、底径6.4、通高2.7~3.5厘米(图七∶3;彩插九∶2)。
瓷灯盏4件。根据底部不同可分为二型。
A型2件。敞口,圆唇,斜弧腹,平底内凹,内壁一侧置一“桥”形耳。M 3∶4,内壁满施青釉,器表施半釉。口径11、底径5.4、通高3.2厘米(图七∶4)。M 49∶1,内壁满施青釉,器表施半釉。口径10.8、底径7、通高3厘米(图七∶5)。
B型2件。敞口,圆唇,饼足,内壁一侧置一“钩”形耳。M 49∶5,斜弧腹,内壁满施酱黑色釉,外壁施半釉。口径12.2、底径4、通高4.4厘米(图七∶6)。M 52∶4,斜弧腹,内壁满施酱黑色釉,外壁施半釉,釉脱落严重,釉下灰白色瓷土。口径11.4、底径4、通高3.8厘米(图七∶7)。
陶罐3件。M 1∶6,泥质灰褐陶,浅盘口,圆唇,束颈,溜肩,圆鼓腹,大平底微内凹。口径13.2、腹径16、底径11.6、通高21厘米(图八∶1;彩插九∶3)。M 52∶1,夹砂红褐陶,浅盘口,圆唇,束颈,溜肩,斜直腹微弧,平底。口径14.2、腹径15.2、底径10、通高19.6厘米(图八∶2)。M 49∶7,仅剩陶罐残片。
瓷执壶3件。M 2∶2,红褐胎,侈口,圆唇,卷沿,筒状颈,溜肩,鼓腹,平底微内凹,肩部一侧置圆形流(已残),对称一侧置曲柄与颈中部相连,柄呈扁条形,中间饰三条并列的刻划纹,未施釉。口径8.6、腹径11.8、底径7.6、通高18厘米(图八∶3;彩插九∶4)。M 52∶2,喇叭口,圆唇,束颈,丰肩,鼓腹,平底,肩部一侧置圆形短流(残),对称一侧置柄与颈中部相连(柄已残不存),内壁口颈部施酱釉,器表施釉不及底。口径9.2、腹径13.2、底径8.8、通高20厘米(图八∶4)。M 52∶5,侈口,圆唇,束颈,溜肩,鼓腹,平底内凹,肩部一侧置圆形短流,对称一侧置柄与颈中部相连(柄已残不存),肩部饰一周凹弦纹,内、外壁施酱釉均至下腹部。口径9、腹径11.8、底径7、通高18厘米(图八∶5)。
瓷罐2件。M 2∶5,斜沿,圆唇,短束颈,溜肩,弧腹微鼓,平底内凹,肩部对称置两个“钩”形耳,肩部饰一圈凹弦纹,施青绿色釉,内壁半釉,器表施釉不及底,腹部釉脱落严重。口径9.8、腹径12.4、底径7.8、通高16.4厘米(图八∶6;彩插九∶5)。M 52∶7,侈口,圆唇,短束颈,折肩,圆鼓腹,平底微内凹,肩部对称置双系(已残),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半釉。口径10、腹径12、底径7.4、通高13.2厘米(图八∶7)。
瓷盘口壶1件。M 49∶3,矮盘口,沿外撇,圆唇,束颈,溜肩,鼓腹,平底,内壁施青黄色釉,器表施釉至下腹部,釉部分脱落。口径13.2、腹部最大径18.3、底径12、通高31.2厘米(图八∶8;彩插九∶6)。
瓷盒1件。M 3∶2,盖不存,子母口,微敛,尖圆唇,直腹,平底,腹中部饰一圈凹弦纹,通体施青釉,脱落严重。口径6.8、腹径7.6、底径5、通高4厘米(图九∶1)。
青瓷器盖1件。M 1∶1,口微敛,斜方唇,盖顶隆起呈龟背状,无纽,盖顶边缘饰一圈凹弦纹,通体施青釉。口径11.6、通高3.4厘米(图九∶2)。
图八//出土罐、壶
瓷盂2件。M 49∶8,敛口,圆唇,溜肩,圆鼓腹,饼足,内壁满施青黄釉,外壁施半釉,釉均已脱落不存。口径4.6、腹径7.4、底径3.6、通高4.5厘米(图九∶3)。M 52∶3,无法复原。
2.其他
木质腰带残片7片。M 1∶2,分两类。一类,前圆后方,穿带孔呈长方形,位于方形一侧。另一类为方形,穿带孔呈长方形。两种类型扣面均有圆形小孔。
钱币因为盗掘,现仅有三座墓中出土钱币。M 1∶9,12枚,均为开元通宝,光背或背面有月纹。M 49∶4,1枚,位于西墓室,开元通宝1枚,開字背面有月纹。M 49∶9,104枚,有开元通宝99枚,光背或背面有月纹或星纹;另有乾元重宝5枚(图一〇∶1-9)。M 64∶3,5枚,均为开元通宝,光背或背面有月纹(图一〇∶10-12)。
玉佩饰2件。M 49∶10,近圆形,底面平,上面微凸。直径1.8、边缘厚0.2、中间厚0.4厘米。M 49∶11,为玉配件的残片。
漆器3件。M 1∶7、8,M 4∶3,残留漆皮。
砖质墓志共4方,均为正方形。M 1的墓志为32厘米见方,厚6厘米,其余均为30厘米见方,厚5厘米。
M 1墓志。M 1∶3,刻13行字,字迹大部模糊不清,且字体较为潦草,保存状态较差(图一一)。
图九//出土盒、盖、盂
图一 //钱币拓片
唐故渤海郡吴府君墓志铭并序
府君讳璀,字□璠,吴郡人也。其先吴山夫□,楚水名/家。昔□王□人,为□□之士探□,□君赋□,吟招/隐诗,弹琴树间,击壤林野。呜呼!公之积□,不□/□□。以乾符二年岁次乙未三月二日,病宿高肓,□医/不纳,终于私弟,享年五十六。以三年岁次丙申正月七日,窆于□□乡太平里闾江山北,祔先人茔,乃将先妻合葬/焉。□□有三男三女,长男曰□,次曰登,次曰约,皆雅量。三女/未笄。呜呼!公之一门多为领袖,生有□□之□,没归□□之□。/其词曰:公之寿□,五十有六。三男三女,泣血号哭。/窆□□□,良谿吉谷。掩住城□,/永归□旋。恐地更□,石铭长刻。/乡贡进士邵稜撰
M 2墓志。M 2∶1,砖质,楷书阴刻,字迹模糊不清,由于砖质较差,不能拓印,仅能依稀辨别其上少量文字,但埋葬年代可辨(彩插七∶3)。
唐故濮阳郡吴府君墓□铭□序
乡贡进士邵□撰
府君讳□字化平,□□郡人也。曾祖讳曰□,/□宥□□□其□□门生□□居□□□痕□□/□□□□□□公之□伯进曰虹须□□□说□□□□/敕多承雄□□弓裘□□曰□□□□□□□□/里廿八年白□体□□□□□□□□□□□□/□友□于乾符五年,岁次戊戌,□□□□日□□□/□□□□□□五十有七,以其年□□□□□□□□/□闾山北□□□□洺宝胜位□首。先娶邵氏早逝/继娶□氏,□一男曰令珂,娶□□二女,□□母显□/己子□□□妇。呜呼!昔□之一□□□□□□悲□/□□□□为铭之曰:/□□五年岁次戊戌,府君享年,五十有七。/□窆先坟,佳城幽居,三□□□,□□亲□。/□□□廉,□□宥室,□□□□□□□□/□□求笔,万古千秋,刻石□日。
M 49墓志。M 49∶6,砖质,保存较差,楷书阴刻,字迹模糊不清,仅能依稀辨别少量。第一行为“唐吴”二字,以下不清。第二行为“夫人名妙”以下不清,后文基本不可辨认。
图一一//M1砖质墓志拓片(M1∶3)
M 64墓志。M 64∶2,出土时已破碎,字迹无法辨识。
1.墓葬年代
根据墓志可知,M 1、M 2的墓葬年代较为清晰,为晚唐乾符年间。其余六座墓葬虽然没有确切的纪年,但是墓葬形制均与M 1、M 2相似,且排列整齐,应是同时代的墓葬。
2.墓葬形制
这8座墓葬均属船形砖室墓,特征是形制、结构简单,船形平面狭长,甬道消失,不见排水沟和砖砌棺床,墓壁采用“三顺一丁”或顺砌。这些特征更接近北宋时期的浙江省海宁县东山宋墓M 2、M 3[1],不同于晚唐时期的浙江省余杭闲林唐墓[2]。但在墓壁砌砖方式和墓室顶部的起券方式来看,又体现了晚唐时期的特征。以往对于船形砖室墓的分期[3]就是根据结构特征兼及随葬品,将晚唐-五代与北宋时期分为第三期和第四期。从胥山湾的这批晚唐墓葬来看,最大宽度基本处于中部,后壁不外弧,墓壁顺丁结构,直棂假窗盛行,所用墓砖为长方形砖,以素面为主,部分仅在一侧模印单个文字。这些特征符合晚唐时期即第三期的特征。但是甬道消失,后壁平直,砖砌棺床、排水沟已不见,这些又是北宋时期第四期的特征,说明该处的船形砖室墓,正处于第三期向第四期过渡的变化时期。
这批胥山湾船形墓的形制特殊,且有明确的纪年,可以为船形砖室墓的分期标准提供新的佐证。
3.器物特点
因M 1与M 2出土了乾符年间的墓志,可以明确这两座墓的年代。其余没有确切纪年的船形砖室墓中B型碗均是圆唇、敞口、沿部略内敛、斜弧腹(或略直)、玉璧底、内壁满施青釉、外壁施半釉等特点,形制几乎完全一致。釉色也较为接近,可能出自越窑。M 2、M 52的带耳瓷罐短束颈、溜肩、腹微弧鼓,特征几乎一致。此外执壶壶身较高,具有唐晚期的风格[4]。纵观此次发掘的8座墓葬器物均有类似风格特征,同属于晚唐时期。
4.墓志及墓砖铭文中所见墓主身份
此次出土的墓志中M 1、M 2的墓志相对清楚,表明墓主分别是唐乾符二年(875年)去世的吴璀和乾符五年(878年)去世的吴姓族人,墓志中未提及墓主有官品,随葬品以一般的陶瓷器居多,此外从M 1出土墓志中出现的“吟招隐诗,弹琴树间,击壤林野”等句子,可以判断吴璀是未入仕的平民。至于M 49,写明“夫人名妙”,应是一方女性墓志。
M 49墓志中既有“唐吴”字样,也有“吴墓”铭文,未出土墓志的墓葬中均有“吴墓”的墓砖铭文,由此可知这8座墓葬均是吴氏家族的平民墓葬。
M 1的墓志铭中有“祔先人茔”,M 2的墓志铭中有“□窆先坟”,所以M 1与M 2均是与同一家族葬于一处。从布局上看,M 1-M 4并列成一排,其余4座墓葬位于南侧,也并列一字排开,每一排相邻墓葬之间的距离基本相同,墓道方向基本一致。从墓志中记载和这些特点判断,该处是一处经过规划和布局的晚唐时期的吴氏家族墓地。
5.墓志中的吴氏郡望考释及迁徙记录
M 1、M 2出土的墓志中所写的“渤海郡”、“濮阳郡”均是吴氏的郡望所在,其中M 1另注明墓主本身是吴郡人士。这与唐代中后期墓志中普遍出现郡望的现象相符。“唐中后期题书郡望现象的普遍与士族迁出原籍葬归新贯的社会风气紧密相关,同时也受标榜门第的社会风气影响。其本质是魏晋崛起的士族政治社会向宋代以后的官僚政治社会变迁的世俗反映。”[5]所谓郡望,基本的意义是指原籍的郡名。而吴姓可追溯至泰伯,江南地区将泰伯奔吴视作吴氏肇始,至唐代主要可见有“渤海郡”、“濮阳郡”两处郡望。早至魏晋时期还有陈留、济阴等吴氏郡望[6],至此已较罕见。
唐显庆二年(657年)《故吴府君墓志铭并序》[7]载,“公讳素……冀州渤海人也。泰伯至□以开基,星分斗牛;延陵鸣谦以仗信,剑挂松枝。无得而称,眇清源其难溯;门传季子,允时望于如仁”。唐开元十二年《大唐故吴君墓志铭并序》[8]:“君讳善,字积善,江南渤海人也,周大王之太子太伯之后。隐居吴越,三让不奔;名流卫魏,九德该备。”据这两方墓志铭所载,墓主吴素及吴善,一居洛阳,一居滏阳(今河北磁县),但均于墓志中写明自己的郡望为渤海,并注明渤海吴氏是太伯后人,并自认是延陵季子的后代。
至于濮阳郡望,大和四年(830年)的《唐故奉议郎试洋王府长史濮阳吴府君墓志铭并序》[9]中:“府君讳达……濮阳人也。其先与周同姓,文王封太伯于吴,至武王始大其邑,春秋之后,与为盟主。及越灭吴,子孙奔散,或居齐鲁间,因为郡之籍氏焉。”开成元年(836年)的《唐陕虢都防御押衙朝议郎试抚州司马上柱国冯夫人吴氏阴堂志》[10]中:“夫人讳惎,姓吴氏,濮阳人。周太伯以让奔荆蛮,荆蛮人义之,遂立于吴,宝夫人之得姓焉。西河守起、长沙王芮、大将军汉皆夫人之累祖也。”由这两方墓志可见濮阳郡望的来源为吴王阖闾之后,且有战国吴起、西汉吴芮、东汉吴汉等濮阳吴氏后人。
胥山湾晚唐吴氏墓群包含了渤海吴氏和濮阳吴氏两支吴氏家族,两个同姓却不同家族葬于同一墓地内,这种情况也是较为罕见的。
从《唐代墓志汇编》中的吴姓墓志来看,多分布在河南,且多在洛阳,亦有京兆、青州、南阳等地,南方仅有扬州、苏州、乌程等4处。且从年代看,分布于南方的均是元和、大和、咸通、光启这些唐代晚期的年号。吴氏的一些家族可能在唐晚期进行了南迁。
据《吴氏统谱》记载,最早生活在无锡闾江的吴姓族人是南宋年间从常州迁来,此次发现的墓志可知,在唐代即有吴氏家族生活于此,并非从南宋才开始在此生活。
6.墓砖铭文“吴墓”(彩插七∶2)
墓砖带有铭文是砖室墓墓砖的常见现象。根据胥山湾晚唐墓群的墓志可得知,该处墓葬是吴氏的家族墓地,所以墓砖的铭文“吴墓”可能是在烧造时就标明,用于吴氏家族墓地的墓砖。
无锡地区的唐墓发现较少,此前有陶典村和寺头沈巷两座唐墓出土[11],按品秩应是下级官吏。此次胥山湾晚唐吴氏家族墓群,属晚唐平民墓葬,且墓志有明确纪年,注明郡望,还有表明家族姓氏的墓砖。无锡是吴姓的发源地之一,在胥山湾所在的阖闾村即建有吴氏宗祠,族谱记载吴姓发源于此地,后外迁,至宋代方迁回该地。此次发现的墓志有明确晚唐纪年,将吴氏家族回迁至无锡的历史从南宋提前到了晚唐,对于研究吴氏家族迁徙历史和唐代吴姓郡望有重大意义,为地方志研究、吴氏宗谱研究、无锡地区晚唐时期的历史文化面貌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南方地区船形砖室墓的研究提供了新资料。
领队:刘宝山
发掘:邵栋韩翀飞宋学旺杨瑞刘宇飞等
绘图:杨瑞宋学旺刘宇飞等
执笔:邵栋刘宝山
[1]海宁县博物馆:《浙江省海宁县东山宋墓清理简报》,《文物》1983年第8期。
[2]牟永抗:《浙江余杭闲林唐墓的发掘》,《考古通讯》1958年第6期。
[3]傅亦民:《论长江下游船形砖室墓》,《南方文物》2005年第1期。
[4]中国硅酸盐学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220页。
[5]杨向奎:《唐墓志题书郡望的增多及其原因探析》,《新疆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6]吴庆:《魏晋时期的吴氏郡望》,《寻根》2014年第4期。
[7][8][9][10]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51、1299、2117、2171页。
[11]无锡市博物馆:《江苏无锡发现唐墓》,《文物资料丛刊》第6期(1982年)。
(责任编辑:张平凤;校对:朱国平)
Brief Excavation Report of the Tombs of the Wu Family Dating to the Late Tang in Xushanwan,Wuxi,Jiangsu Province
Wuxi Municipal Institute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Archaeology
From 2012 to 2013,Wuxi Municipal Institute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Archaeolo⁃gy conducted investigations and excavations on the Wu fam ily tombs dating to the late Tang Dynasty located in Xushanwan,Helv,Hudai,Binghu,Wuxi,Jiangsu Province.The excavation unearthed eight tombs in total, all of which are boat-shaped tombs with brick chambers and have been well preserved.The unearthed burial objects include pottery wares,coins as well as bricks with“tomb of the Wu”(wumu)inscriptions and epi⁃taphs with clearly specified date.with special shape and clear dating,these tombs may provide new evi⁃dence for the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of brick-chambered boat-shaped tombs.Meanwhile,they help to bring forward the time period when the Wu fam ily moved back to Wuxi from the Southern Song to the late Tang,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study of the Wu fam ily’s m igration history and the prefectures where the Wu fam ily thrived in the Tang dynasty.
Xushanwan tombs;late Tang;brick-chambered boat-shaped tombs;tombs of the Wu fam i⁃ly
K871.43;K878.8
A
2017-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