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评论员
今年全国“两会”上,关于煤炭的议题较为集中,那就是去产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为1.5亿吨以上。
1.5亿吨的目标任务,可以说是各地根据“十三五”期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总体部署,并结合2016年完成进度做出的安排,这样有利于把握去产能的节奏,兼顾接续资源的有效衔接和煤炭稳定供应。
单纯从数量上来讲,比上年2.5亿吨的任务有较大幅度压缩,但是,面对的形势将更为严峻,困难和压力更大。因为随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批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僵尸性质”企业将集中进入关闭退出程序,随之而来的人员分流安置、债务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将集中显现,打的都是“攻坚战”,啃的都是“硬骨头”。
如何啃下这些“硬骨头”,关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败,关乎煤炭工业的未来。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啃下“硬骨头”,顺利完成今年的去产能目标任务,首先要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上做文章,这就需要进一步增强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其一,是对煤炭去产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再深化。
产能严重过剩是煤炭行业深陷困境的核心症结所在,“瘦身健体”成为迫切任务。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要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有效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经过多方一年来的艰辛努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与脱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供求关系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应当看到,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炭价格之所以理性回升,市场出现反转,不是因为需求增加了,而主要是因为产量减少了,是去产能的结果。总的来说,当前煤炭产能过剩的总体格局尚未根本改变,煤炭经济平稳运行尚缺乏坚实基础。
其二,是对当下去产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要有清醒的认识。
“去产能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1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考察时这样说道。这其实深刻指出了去产能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与上一年的2.5亿吨目标相比,今年的规划虽然在数量上有了一定幅度的缩减,但在难度上却更大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容易去的已经去掉了,而剩下的就是难啃的“硬骨头”了。已经化解的产能,主要包括整治一些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矿井的超能力生产,还有就是处置那些停产半停产矿井等,应该说这些产能的化解阻力相对较小。“今后几年,去产能将进入攻坚期,难度越来越大,已没有‘软柿子’可捏,一大堆‘硬核桃’堆在前面。”一位资深煤炭人士如此形容2017年去产能的艰巨性。这种论断,应当会在煤炭人的心中引起共鸣的。
二是企业去产能的积极性有所下降。2016年之所以能够提前超额完成去产能任务,主要是在严酷的市场形势面前,大家认识统一,心气一致,充分发挥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疼”。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市场供需矛盾有所缓解,煤价理性回升,煤矿盈利能力增强,经营状况有所好转,摆脱了“卖煤球不如卖土豆”的苦日子,打了一场“翻身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去产能的积极性将有所下降,心气会分散,一些企业在利益面前,就又打起了自己的“小九九”,这将对去产能形成严重阻碍。
三是随着去产能工作的深入,涉及到的员工的分流安置、配套资金的筹措落实、债务负担的处置等等问题,难度会愈来愈凸显,这些问题本身是去产能工作的核心问题,无法回避。许多问题还需以改革的思维来破题,以创新的精神去探索解决途径,需要政府部门配套政策跟进和加大扶持力度。
煤炭人对上述严峻形势应有清醒认知,要有打硬仗的心理准备,树立战胜困难与挑战的必胜信念。
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是煤炭去产能取得实效的关键因素。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国家发改委也指出,今年要把“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加快对此类企业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
“僵尸企业”,是指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银行续贷等方式“输血”维持经营的企业,以及没有自我发展能力且难以正常退出的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问题更为凸显。
过去的一年中,在国家财税和金融政策的支持下,煤炭企业在处置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但困难和问题仍然很多。在这方面,来自煤炭企业的两会代表和委员有着切身感受。
比如债转股,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文学指出,现在许多地方推行煤炭企业进行债转股来解决债务问题,而且有些省份的煤炭企业已经签了债转股的协议,但实际上银行是主导方,债转股形成的条件也非常苛刻,需要煤炭企业有资产抵押,而且每年还要给银行回报,还必须要有退出通道,这实际上比银行贷款的条件还苛刻,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困难。
对此,张文学建议,债转股在法制化、市场化的基础上应由政府来主导,企业来操作;各部门要出台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债转股企业标准,明确指导目录,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推进金融行业与实体企业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动债转股真正实施起来。
业界人士指出,解决去产能煤矿资产债务问题要综合推进,债转股并非去杠杆的唯一途径,还有兼并重组、破产重组等手段。建议尽快修订和完善《破产法》,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处置好去产能煤矿涉及的资产债务问题;同时,研究制定去产能煤矿资产与债务处置办法,促进不良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在这方面,国家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研究,出台相应政策,搞好顶层设计。
去产能更要“保饭碗”。“把职工安置好,是我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化解和淘汰过剩产能中最关键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中外记者会上这样强调。
要想啃下产能化解这块“硬骨头”,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是头等大事。在过去的一年中,煤炭行业响应国家的去产能政策,发扬大局观念和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内部安置、外部分流、转移就业、创新创业、自主择业等多种分流安置方式,努力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去产能工作顺利推进。比如,2016年,山西省关闭煤矿25座,退出煤炭产能2325万吨,安置职工20937人,安置率达99.64%。
随着去产能的推进,人员分流安置问题愈加紧迫,比如,2017年山西将继续退出煤炭产能约2000万吨,需安置职工2.2万人。另一方面,企业内部自己消化冗员的空间在逐步缩小。因此,人员安置将成为今后去产能工作的难点。
这就需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首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充分发挥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拓宽职工分流安置渠道,特别是要把握四个最主要的分流渠道,包括内部分流、内部退养、转岗就业和创业、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加大再就业帮扶力度,特别是对“4050”等就业比较困难的人员,要采取加大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力度,一对一地落实他们的就业岗位。国家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要及时拨付,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随着去产能工作的推进,困难和阻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去产能如何去得“科学精准”,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扎实有效”?
这就需要转变思维,要在采取必要行政手段的同时,更多采取技术标准规范,按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办事。对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去产能“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
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去产能的机制和环境,形成化解和防止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嘉琨表示,去产能应综合运用安全、质量、环保、能耗、技术、资源规模等政策措施,引导灾害严重、安全无保障、煤质差、能耗不达标、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有序退出;引导长期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停产停建、资源枯竭,以及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的煤矿有序退出。
为推进依法依规去产能,前不久,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为市场化、法治化去产能作出制度设计。
《指导意见》明确了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产能退出六方面主要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保障机制。工作目标,即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十六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一份政策意见,意义非同寻常。这是政府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的体现,是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进机制的体现。
接下来的重点任务,就是要切实落实《指导意见》,强化标准和法规的执行,更加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更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更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落后产能应退尽退、能退早退。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去产能,是“十三五”时期煤炭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共需退出煤炭过剩产能8亿吨左右,去年已退出2.9亿吨,与目标任务差距尚大,今后工作面临的困难也会越来越大。对此,煤炭人必须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激发去产能工作的内生动力,坚定信心,增强韧性,攻坚克难,久久为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使落后产能尽早彻底退出,为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