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养老金体系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

2017-04-14 01:06刘婷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7年8期
关键词:商业保险公司养老金荷兰

刘婷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0)

荷兰养老金体系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

刘婷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0)

与我国一样,荷兰养老金体系也分为三大支柱,随着养老金积累责任逐渐向个人倾斜,国家并没有减少对个人养老金规划的重视,而是积极地规划和安排商业保险公司、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和沟通,驱使人们在年轻时为退休后的养老金来源进行预先储蓄和规划。在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有必要从先进发达制度中吸取经验,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及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刺激更多的劳动者参与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金体系;荷兰;养老保险

1.荷兰养老金体系概述

荷兰养老金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是荷兰的永久居民都有资格享受的社会养老金AOW,年满65周岁的永久居民即可申请,申请人能够得到的养老金金额由在荷兰居住的时间决定。如果15周岁至65周岁之间从未离开荷兰移居其他包括欧盟各国在内的任何国家,那么申请人能够享受到全额养老金,孤寡老人能够享受额外约10%的补助;若期间申请人曾经离开到其他国家居住,则按年计算每年扣减2%的金额。荷兰的社会养老金与申请人是否在荷兰有过工作交税无关,所有永久居民都能享受到这部分养老金。

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有两种参与形式,分别是有收益确定型(defined benefit plan)和缴费确定型(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两种养老金规划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没有政府直接参与。收益确定型由公司参与规划,而缴费确定型由个人自行负责和规划。选择收益确定型计划的个人由公司规划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合约,为员工统一投保。当个人加入养老计划时,就能够确定养老金每年的收入。供职公司帮员工的工资一部分存入养老基金,公司也支付一部分费用,政府对企业缴纳费用的额度没有限制,0%-100%都是允许的,公司福利越好,为员工支付的比例越高。绝大部分的企业都是为员工缴纳50%的费用,员工工资中用来缴纳养老金的部分是免税的。养老保险公司根据企业的意愿进行投资,根据投资风险来判定年利率大小,当职工退休时,基金就能够不断的付出年金供养老。根据《养老金和储蓄基金法案》,养老保险公司不能进行高风险投资,从而导致破产。收益确定型养老规划方式目前普及率略低,个人的工资收入中,有一部分是供职企业下发的养老金缴费费用,而员工自由选择基金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养老项目缴费,养老基金完全由个人掌控和负责。养老金收益分红没有预先保证,而是取决于退休时养老金基金池的状态如何。由于缴纳到养老金计划中的费用是可以作为免税处理,每年能够存入的金额是有上限的,这个上限由年收入确定。参保个人允许中途更换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可以从上一家保险公司基金中转移到另一个保险公司基金中去,这样,参保个人不会因为更换工作而失去以往缴纳的养老金。

第三部分是个人向各保险公司自由投保的商业养老保险以及以各种形式的私人储蓄。这部分是作为前两部分的补充,建立在个人意愿和收入状况的前提下。

荷兰养老金体系典型的优越性就体现在企业承担了很大部分的社会责任,使得政府在养老金问题上较为轻松。优越的系统并不是由于荷兰拥有比其他国家更多的金融经济学者,也不是因为荷兰养老基金的高回报率,而是由于其“家长式”的管理模式。2006年以前,超过90%的荷兰参保员工都选择收益确定型计划,这形成了强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得以在成本低廉的前提下完成基金积累;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养老基金运营商也减少了参保人员的支出;另外,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为整体养老基金贡献颇多,荷兰人20%的收入都通过企业年金进入到养老金基金池。

次贷危机后,荷兰养老金体系经历了改革,出台《养老金条约》,该条约包括雇主、雇员及政府之间针对企业年金的一份协议。条约中将养老金领取年龄由以往的65周岁即可申请更改为领取年龄应根据整体预期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并每五年根据预期年龄进行一次调整;国家养老金部分还与工资挂钩,这一举措增强政府养老金。除了将现有的养老基金收益以记名方式计入之外,养老基金收益还以自动指数的方式进行计数,指数目标将至少与通货膨胀率相当。这样,金融市场危机和人均寿命预期将被增值的养老金收益所吸收。

荷兰正在经历改革,养老金安全的责任正在从国家、集体、企业往个人承担的方向倾斜。全球总体平均预期寿命在不断增加,政府通过提高退休年龄、鼓励商业养老保险、鼓励企业年金的方式减轻政府负担、减少对老年人口支出的做法将会继续。参保者与养老基金、监管机构、企业主、政府等的沟通是重中之重,确保透明度和积极沟通是才能赢得参保人的信任,养老金体系的存在和运行建立在所有参保人对其信任的基础上。养老金的储蓄是介于现阶段消费权和退休后阶段消费权的取舍权衡,而很多参保人并不具备基本的金融理财知识来做出理性的远期财务规划决策,当个人要承担大部分养老责任时,参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信息差距大可能会导致信任危机。那么保险公司应该在养老金净收入上将通货膨胀、利息、折现率都进行折算,然后给出明确的通俗的现值数据和福利预测,同时,参保人能够得到横向比较数据。

根据Frederick et al的关于双曲贴现的研究结论,人们在决策时更倾向于眼前,而非远期利益,人们更愿意将收入马上消费掉。因此,政府有责任驱使人们为退休养老问题进行储蓄和规划,荷兰的方式是引入“自动加入”政策。如果参保人不选择放弃或退出养老金计划,那么他是默认要参保的,这将使得参保人更加主动。政府还从税收减免和部分补贴的方式来干预,鼓励更多人参与和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

2.荷兰养老金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虽然目前荷兰养老金体系中第二大支柱以收益确定型为主,但随着市场进一步自由化、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国民的投资理财意识增强,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的缺陷逐渐显露出来,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荷兰养老金基金主要是通过风险分散的方式来抵抗和消化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损失。这种机制包括对于代际风险的一个假设前提“每代养老金在金融市场中都运作良好”,如果出现亏损,那么将得到收益较好地时期投资回报的支持。但该体系建立在按市值计价的会计准则下,资产和负债的概念模糊不存在,当时的实际经济风险是没有被认知的,从而导致了代际直接的交替存在不准确和不公平。若预估工作不明确,那么基金将很可能出现赤字。

第二,虽然对于荷兰雇主来讲,承当雇员的养老金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倘若养老金风险一旦出现,雇主将需要支付大量的费用来恢复和维持高偿付比率。自2006年,第二支柱养老金给参保人员的回报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越来越多的雇主开始关注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模式,养老基金风险开始向参保人员自身进行转移,也更鼓励个人选择缴费确定型方式规划养老金自由选择和管理自己的退休计划。

3.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出现老龄化,而养老收入体系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来说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人口基数大、预期寿命增加,年轻人口比例降低对于养老金和社会保障来讲,都是巨大的现实挑战。我国政府也开始认识到,过去的“政府养老”已经不再现实,需鼓励更高程度的个人储蓄以及全民的自我养老规划意识。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也可以总结为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第三支柱是由个人自愿参保的商业养老保险。虽然结构类似,但在内容和规模上,中荷两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存在很大差距。

首先,人口基数大以致于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只能给予参保人最基础的生活保障;其次,没有健全的法律和操作规范在约束企业年金制度,只有一些制度很完善效益很好的企业才为员工举办企业年金;第三,虽然近几年商业保险公司飞速发展,但就目前来看,商业养老保险的普及率还很低。

4.荷兰养老金政策对我国商业保险设计和改革的借鉴和启示

荷兰政府在为其公民规划养老金计划方面做出很多努力,虽然养老金缴费责任在由政府缓慢向企业、个人倾斜,但荷兰政府在政策和制度上,为企业和个人指明了方向。

(1)深化普及企业年金,建立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企业年金制度。诚然,对于一些规模小、效益不佳的企业来说,企业年金的运作无疑是一项巨大负担。根据我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企业对其员工的社保缴费额度占员工工资的三成以上。而我国中小微型企业数量多,九成以上的就业问题都是由中小企业解决,由这些企业自我运营企业年金十分不切实际。但利用商业团体养老保险,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关于企业年金的法规,如,给参保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投资运营优惠政策、缴纳企业年金费用不计入纳税所得等,刺激和鼓励企业自愿积极地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开展企业年金。企业的参与和组织,能够更加普及商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加强加深参保个人对于商业保险的信任度和信心;商业企业年金保险产品在各家保险公司可以转换,员工更换工作时不需顾虑。

(2)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为参保人员谋求福利最大化。设立工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劳动者能够为自己主持福利,通过平等选举平等协商的方式维护劳动者权益。截止到2016年7月,全国已有280万个基层工会组织、20多万个工会帮扶中心和站点。自2015年以来,全国总工会积极开展农民工入会活动,并取得十分可观的效果。不仅单位、企业能够通过工会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一些无单位的农民、农民工也能够享受这一福利。通过工会向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总工会与各级工会的管理和参与能够使得参保更规范,保险的规模效益也能得到更好的体现。

(3)推行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延税,就是国家将目前要收的税延迟到参保人退休后再进行收取,而这些延期缴纳的税费,实际上是被用作参保人投保费用的一部分,缴纳给商业保险公司。在同等收入水平下,参保越早,未来能够节省缴纳的税费就越多;收入越高的参保人,在购买同等产品时,未来能节省缴纳的税费也越多。这就能够跳出企业的范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都可以享受这样的政策,从而为自己规划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基本社保的补充。由于投保人是个人,在参保人员离职或者更换工作时,商业养老保险计划并不会收到影响。荷兰社会福利好,但税收也相对高昂,在高税收负担的大环境下对养老型储蓄和保险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很大程度上地刺激了参保人员积极谋划自己的退休养老金规划和进行储蓄。

(4)保持养老保险制度的连贯和一致。诚然,荷兰养老保险体系经历过也正在经历变革,但不难看出,新制度的推行并没有否定旧制度的运行,民众对于政府以及未来的养老问题充满信心。根据欧洲保险联盟报告,政策和税收风险是养老金储蓄中的最大风险,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民众信心和积极性。

传统以来,我国劳动者习惯于依赖国家主导负责规划自己的养老金问题,一小部分企业单位为员工规划企业年金作为补充。但现实状况是,一边是日益老龄化和沉重的财政负担,一边是商业保险尚未深入人心,政府应该做的更应该是学习西方经验,全面发动企业、工会和商业保险公司力量,配合合理的制度,给劳动者指明方向,更多地参与到自己养老金的规划和管理中来。

[1]Fairness between generations in the new Dutch pension agreement

[2]BroedersD.andD.Rijsbergen“A Life-Cycle Approach in the Dutch Occupational Pension System?”,Rotm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nsion Management,2010,3(1):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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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2.4

A

2095-7327(2017)-08-0118-02

项目名称为广义虚拟经济理论在金融产业的应用,主持人为戴淑庚,项目编号为GX2013-1005(Y)。

刘婷(1984.8—),女,汉族,硕士学位,就职于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银行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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