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继承公证困局之破解

2017-04-11 06:51周英娟
关键词:公证书公证处公证员

周英娟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山西 太原 030006)



【司法实务】

绿色继承公证困局之破解

周英娟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山西 太原 030006)

当下,公证行业面临三个转变:公证性质由权力向服务转变;公证业务领域由传统向新兴领域转变;公证发展动力由行政向市场驱动转变。公证工作也面临三个转变:由单纯证明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转变;由被动服务方式向主动服务方式转变;由传统服务手段向信息化服务手段转变。只有适应转变,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主动服务,才能为当事人提供包括绿色继承在内的综合公证法律服务。

绿色继承;公证转变;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一直以来是公证行业的准法定公证事项,但现在面临重重危机。以房产继承、赠与公证为例:《物权法》未写入法定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变为自愿公证;住建部、司法部相继宣布废止《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媒体刊登《房产继承赠与无须办理强制公证能省好几万元》等,对公证行业的冲击是巨大的。

一、绿色继承公证案件分析

笔者结合自己办理的一起绿色继承公证来谈一下看法:

(一)案件回放

二O一六年一月的一天,王强先生来到我处咨询。据王先生陈述,其祖父王丰于二O一四年八月死亡,祖母刘虹于一九九五年九月死亡,生前在山西省太原市留有一套房产,因其父亲王生已于二OO八年六月死亡,生前仅有王强一个子女,故来咨询办理房产继承事宜,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王强先生同时表示,因平时在河北工作,听说要准备的东西很多,他本人不方便请假,想看看能否申请绿色继承。

了解王强先生的基本情况后,接待公证员决定启动绿色继承(即”我来为你寻找证据”)。由王强提供其祖父、祖母生前的工作单位、所生活居住的小区、派出所等信息,公证员亲自去上述单位核实、调取相关证据,免去王强的奔波之苦,同时免费为王强代办继承后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公证员事先与王丰生前单位##学校人事部门联系约好时间。同时,公证员在本处开具了介绍信,内容为:“###学校人事处:因贵单位已故退休职工王丰死亡,生前留有一套房产,其继承人向我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现我处推出绿色继承服务,即由公证员前往贵单位核实、调取王丰的家庭情况证明,请予以接待为盼”。在约好的时间,公证员前往该校人事处,与负责人事工作的张主任接洽。张主任说王丰同志生前在单位工作多年,大家对他家情况很了解,老伴刘虹已于早年去世,二人仅有一个子女,即儿子王生。又给管档案的同事打了电话,送来了王丰的干部履历表。公证员逐页仔细查看,将有关配偶、父母、子女内容进行了复印,由张主任加盖了该校人事部门印鉴。由于王丰名下的房产系公房出售取得,还需核实房屋登记簿上是否记载有共有人。经张主任向该校房管科李科长介绍,公证员又前往房管科核实该套房屋的共有人情况。根据该校留存的《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王丰名下的上述房产系在老伴王虹去世之后购买,系王丰的个人财产。因现在已无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公证员隔天又来到王丰生前户籍所在派出所对应的民政部门,持单位介绍信查询了王丰生前的婚姻状况,显示王丰自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二O一四年八月期间无婚姻登记记录。

(二)案件分析

依据上述各项核实、调取证据结果,公证员为王强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代位继承)。王强事先签署了委托公证处代办产权证的《委托书》,公证处指派工作人员数次往返本市房屋管理部门,为其代办了《房屋所有权证》。当公证员通知王强可以来取产权证时,王强非常激动,连声表示感谢。在取产权证时,还送来了一面锦旗以表感谢。

二、绿色继承公证工作的新常态要求

当下,公证工作面临三个转变:由单纯证明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转变;由被动服务方式向主动服务方式转变;由传统服务手段向信息化服务手段转变。只有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主动服务,实行换位思考,多从当事人角度考虑,才能适应新常态下工作业务的需要。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为当事人提供具有人文关怀的服务

当事人来的时候,都满载着希望,尤其是在咨询民事公证事项时,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认真予以解答,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如果遇到暂时不能办理公证的,也要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积极为当事人出主意,想办法,因为公证员不仅仅代表自己,当事人认为他是和公证处打交道,所以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很重要。如果每位当事人都带着满满的正能量离开,而收费合理,当事人遇到此类问题还会选择重来。正如上面所谈到的,在不动产时发生转移(继承或赠与)时,未提供公证书的,对于所提供的其他材料,房屋登记部门势必还要进行核实调查工作。既然这样,让具有丰富经验的公证员来做更适合。坊间流传继承的三宗罪:收费高、手续繁、人为制造矛盾。面对这些矛盾,只有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理念,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公证业务才会有“源头活水来”。

(二)时刻牢记“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

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公证能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职能作用,归根到底是看它能否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质量上乘的法律服务。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公证质量有种“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感觉。如果抛弃了公证质量,公证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国公证》所刊登文章中有些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分析不予执行的原因时,公证书的错误总是原因之一。对于需要执行的公证书都会出现错误,可见对于一些不太重要的公证书(错误)恐怕在所难免了。公证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并做到“三个负责”:即公证员办理的每一起公证要对历史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同时加强公证质量的管理:拓展公证业务,必须以确保公证质量为前提,每一件公证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建立健全公证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于已办结的公证卷宗,实行“四查”结合制度,即个人自查、公证员互查、归档前普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通过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公证质量,以过硬的质量赢得社会和当事人的信赖,以求得公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服务方式,使办理公证成为当事人的一种习惯

对于继承公证,在目前的形势下,只有推行延伸服务、代办服务,绿色继承等,才能在夹缝中生存、发展;律新社的公众号提出:继承公证,可由房产登记中心购买公证处的服务,这是一种新的思路;在办理赋强公证时,公证服务可向前、向后延伸。具体来讲,公证处要提高起草合同、审查合同的能力,对于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能予以修改和完善。还可以帮助当事人调取工商档案,审查人证合一等;办理完公证后,可代为办理抵押登记的交件、代为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领取收件收据、抵押回执单、他项权证等,减少银行在抵押方面的人力支出,在违约情况出现后,及时出具执行证书,并指导当事人申请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使银行体会到我们的超值服务,从而实现包括银行在内的当事人对公证机构的依赖。

总之,公证继承只有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时时处处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那么,绿色公证必定会在阳光下前行,未来会更加美好!

[1]段 伟,李全息.公证人职责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2]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王明亮.新常态下公证业务的路径选择[J].中国公证,2015(9).

(责任编辑:张建萍)

2017-06-20

周英娟(1970-),女,山西夏县人,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公证二科副科长。

DF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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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500(2017)03-0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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