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罗 艇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如何适应国内外激烈的竞争局面,是摆在施工企业面前的严峻课题。特别是对于路桥施工企业而言,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发挥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强路桥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路桥施工合同;意义;特点;全过程管理
在路桥施工企业管理中合同的有效管理可以促进企业有效运行,因此需要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给与足够的重视,同时把握住合同管理的要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实际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合同管理的重点主要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过程控制、变更及索赔、工程竣工及最终结清等方面,多举措、全方位把控路桥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才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1.有效规范工程各参建方的行为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的市场经济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交易主体和监督主体两方面。工程建设的各参建方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的情况,缺乏诚信观念,工程建设中常发生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中标后履约意识差,使得市场秩序一度很糟糕。因此我国的各有关工程监督部门如果能够有效地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可以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2.更好的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工程建设过程的全过程,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施工合同的管理将成为发承包方共同的重要法律依据,这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路桥施工企业也应该打破传统的管理理念,更多的运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在施工生产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更好的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有效应对国际市场竞争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开放,承包国外工程和外商承包国内工程已很普遍,外国承包商在面对故意压低工程报价、克扣工程款、垫支工程款等不平等交易时往往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申请维权。然而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和公民受教育的水平都比较低,法律观念淡薄,不能够很快的适应国际市场竞争,一定程度上给国民经济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路桥企业应该不断地提高应对国际市场经济的理念,加强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控,不断的规范合同管理制度,用合同管理助力企业发展。
1.施工合同持续时间长
施工合同贯穿工程的整个生产过程,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的周期比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意料不到的情况,有时甚至会延长工程工期,因此要针对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以事实为出发点,对路桥工程进行实时有效的动态管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合同管理的复杂性、系统性
路桥工程具有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特别是工程变更和索赔工作,需要对合同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理解。因此应该从不同角度、多方位的对合同进行全面管理,以实现工程的最终目标。
3.施工合同对法律依赖性强
在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发承包方的各种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这就要求管理者不但要了解普通的法律知识,更要专注专业领域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涉及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进行钻研,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1.招投标阶段
路桥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招投标阶段严格来讲属于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招投标的结果最终会通过合同确立下来。招标投标合同的订立是形成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通过合同管理作用的发挥,可以使招标过程更加透明化、招投标方的行为更加规范化,也可以解决在招投标阶段监管不到位、审查不严格的问题。招投标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建筑工程的细节出发,建立健全各项招投标管理制度和完善招投标工作程序以及招投标监督管理程序,使招投标在一个严谨的氛围中规范开展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2.1 施工进度控制
路桥施工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期,编制施工进度总计划和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或者提出建议,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批复也没有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得到批复。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将作为控制施工进度的依据,另外承包人还应该编制更为详尽的分部分项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可以更加准确地控制工程进度。
2.2 暂停施工的处理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出现暂时停工的现象,其中由于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施工方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要支付合理利润。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暂时停工,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后,施工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施工方承担。
2.3 隐蔽工程的检查
路桥施工单位在自检确认隐蔽工程达到覆盖条件后,应该及时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在提交通知时应该提交自检记录和相关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该按时到场检查。经过检查监理人认为隐蔽工程合格符合覆盖要求的,施工方方可对工程进行覆盖。如果隐蔽工程经监理人检查不合格,施工方应该在监理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进行返工修改,经监理人再次检查合格后方可覆盖。
3.工程变更、工程索赔
在施工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中往往存在管理者对变更和索赔认识不足的问题,应该特别重视和提高变更、索赔意识,认真钻研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尽量规避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对施工方不利的纠纷问题。其实由于工程的变更引起的索赔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比较大,在工程变更时如果不能有效地开展索赔工作,就会增加施工成本,拖延工期。这就要求路桥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多注意收集索赔证据,有效的索赔证据是保证索赔成功的关键,同时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4.竣工验收阶段
4.1 费用结清
路桥施工单位在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中应该涵盖工程所有的未结金额,其中包含索赔费用,同时应该提交工程结清证明,确保竣工结算报告中的金额是最终结算费用。结清证明生效后施工企业不得再另行申请相关费用,因此对结清证明应该格外重视,最好是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确认。
4.2 施工队伍退场
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56天内,施工单位的人员、施工设备应撤离施工现场,临时工程应该及时拆除,但是监理人要求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一些工作需要留有部分工作人员和施工设备应该留在施工现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施工方的全部人员和设备方可全部撤场。
结束语:
从本文的简要论述不难看出,路桥施工合同的管理并非一日之功,需要从多角度、全方位着手才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对于路桥合同的全过程控制也主要是从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以及变更和索赔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切实保障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提高路桥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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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44(2017)06-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