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美学“形”“神”范畴的语法分析

2017-04-01 11:11赵建章赵迎芳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7期
关键词:西施刘勰喜鹊

赵建章 赵迎芳

(青岛大学 文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山东社会科学院 文化产业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02)

魏晋南北朝美学“形”“神”范畴的语法分析

赵建章 赵迎芳

(青岛大学 文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山东社会科学院 文化产业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02)

庄子和慧远等人对“形”“神”概念的使用是不适当的,从而导致人们对“形”“神”意义及二者关系的理解存在错误和混乱。“形”“神”关系是逻辑和概念上的必然关系而不是在经验事实中的并存关系。“传神”的意义在语法上已经蕴含在“写形”的概念中,因此“神似”即“形似”。对“形”“神”概念的误用通常有两个表现:一是用“形”“神”分别指称两个不同的对象或一个对象的两个部分,这导致人们把“传神”理解成与“写形”不同的创作方法。二是用“形”“神”分别指称对象的特征和主体的精神,把“形似”理解成对象的特征,把“神似”理解成“风骨”和“风力”。事实上刘勰和钟嵘所说的“形似”同时就是对象的“神似”, 而“风骨”“风力”则是主体的思想情感形态。

魏晋南北朝美学;形;神;形似;神似;哲学语法

在魏晋南北朝美学中,“形”“神”这对范畴经常被用来描述审美对象的形态和构成。但我们对“形”“神”这两个词的使用其实存在相当的误解和混乱,从而掩盖了我们真正要讨论的问题是什么,因此有必要对二者的意义从哲学语法上进行分析。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的意义在于其用法,而“所谓哲学语法,就是凝结在、体现在语言用法中的理解方式”*陈嘉映:《谈谈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续)》,《世界哲学》2011年第4期。。通过这种语法分析,我们将澄清“形”“神”的意义以及二者的关系。

一、关于“形”“神”关系的陈述是一个语法命题

在中国古代哲学、美学和文论中,“形”“神”大致有以下几种意义:一是指形体、肉体和生命机能。《庄子·德充符》说母猪死后,乳猪“弃之而走”,因为“所爱其母者,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淮南子·原道训》:“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何宁撰:《淮南子集释》卷一,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82页。在这一意义上,当我们说“神”是精神的时候,指的是大脑或“心”的机能。二是指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如《荀子·天论》:“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周易·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在这一意义上,“形”和“神”又相当于“器”与“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周易·系辞上》)。三是指审美对象的形象和意蕴。如《淮南子·说山训》:“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何宁撰:《淮南子集释》卷十六,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139页。“形”是审美对象的感性形态,“神”则是对象的审美意义。

无论把“形”“神”作何种意义上的理解,把事物区分为“形”与“神”,都是逻辑上或形式上的区分,而不是实质上的区分。“桌子有腿”和“桌子有高度”是两种不同意义上的“有”。我们可以在实质上把桌子的腿拆卸下来,但不能在同样意义上把桌子的高度拆卸下来,高度与事物只是在逻辑上或形式上才是可分的。“形”与“神”的关系同样是逻辑上的或形式上的。事物的“形”是在经验中实存的,但事物的“神”却不能在同样的意义上“实存”。也就是说,“形”“神”之分是概念上的设置,不是对象自身的实质结构。“形”和“神”既不是两个对象,也不是一个对象的两个部分,而是同一个对象的两种呈现方式,或者说是主体对同一个对象的两种把握方式。我们不是像动物一样,只看到事物的形象,我们还对事物有所理解,赋予事物以各种意义。“形”就是我们的感官所把握的事物的形象,“神”则是我们对此形象的理解和揭示。动物对世界没有理解,所以它对世界的反映就只有“形”,没有“神”。如果上帝存在,我们大概可以说,世界在上帝眼里只有“神”而没有“形”。上帝直接把握所谓的“本质”,而不需要像我们一样通过现象认识本质。只有对人而言,事物才既以“形”的方式存在,又以“神”的方式存在。“吴牛喘月”,只是因形象相似而引起的生理上的条件反射。人在不能正确辨识形象的时候,也会“杯弓蛇影”。“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李白《古朗月行》)儿童对月亮没有理解,不知道月亮是何物,只好用“白玉盘”或“瑶台镜”的形象来作类比。而当我们把月亮理解成“广寒宫”的时候,月亮就不再仅仅是一个形象了。李白会“举杯邀明月”,苏轼说“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而科学家认为那只不过是一颗荒凉的星体。这些都是我们对月亮在不同层次上的理解,但月亮并不因此就成为许多个不同的月亮或被分割成不同的部分,“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形”“神”二分不是对现象本身所做的考察,而是我们关于现象的陈述方式和思考方式。通过考察我们的陈述方式,就能澄清我们讨论的问题是什么,清除误解和混乱。“因此,我们的考察是语法性的考察。这种考察通过清除误解来澄清我们的问题;清除涉及话语用法的误解;导致这类误解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语言的不同区域的表达形式之间有某些类似之处。——这里的某些误解可以通过表达形式的替换来消除;这可以称作对我们表达形式的一种‘分析’,因为这一过程有时像是拆解一样东西。”*[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4-65页。“形”“神”二分是逻辑区域的表达方式,当我们把这种方式应用于事实领域的时候,就会产生混乱。为了澄清这种混乱,就需要对容易产生误解的表达方式进行改写。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把“形”“神”概念的意义转换成如下表达:“形”“神”的第一个意义相当于说,每一个生命都有它的机能;第二个意义相当于说,每一个事物都是其所是;第三个意义相当于说,每一个审美对象都有它的审美意义。这些命题与“每个物体都有广延”“每根棍子都有长度”一样属于语法命题,不同于“西施有胃病”这样的事实命题。语法命题的真假是由概念自身的意义和设置方式决定的,无需也无法通过经验和事实来验证。不过上面说的“西施有胃病”不是最好的例子。之所以要用这个不是最好的例子,是因为它恰好可以显示语法命题和事实命题的不同。“西施有胃病”在西施生活的年代是一个事实命题,它与“西施有头癣”一样是可以通过经验来验证的。但在我们今天的语言里,“西施病心”已经凝结在“西施”的概念里面,以至于如果“西施”没有胃病(“病心”),反倒不成其为“西施”了。我们现在说的“西施”指的就是春秋时期那个有胃病的美女,所以“西施有胃病”几乎也成了一个语法命题。但“西施有头癣”无论在当时还是在今天都是一个事实命题,根据庄子所说“故为是举莛与楹,厉(头癣)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可知西施并没有头癣。

因此,“形”“神”关系是一种逻辑和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形”“神”结构是我们观察事物的方式,而不是事物的真实结构。但庄子和慧远都混淆了语法命题和事实命题,在事实层面上理解语法命题,或者把语法命题应用于对事实的陈述,把事物的“神”当作与事物一样的存在,因此就出现了“形”与“神”哪个更重要的问题。“神比形重要”的意思不是说,一个对象分为“形”与“神”两个部分而“神”比“形”更根本、更重要。它的意思无非是,我们不应该像动物一样只看到对象的“形”,而是应该对这个看到的“形”有所理解、有所揭示。“买椟还珠”与“离形得神”的表层语法是一样的,但深层语法却截然不同。我们可以说“珠”比“椟”更重要,但不能说珠的“神”比珠的“形”更重要。假币并非只有“形”而没有“神”,假币的“神”就是它的“假”;真币的“神”就是它的“真”。说假币没有真币的“神”相当于说“假币不是真币”。而真币之所以“真”恰好在于它与假币有不同的“形”。我们只能用真币的“形”去买东西,却不能用它的“神”去买东西。“形”与“神”哪个更根本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不能把“形”与“神”的关系弄成实质上的关系,也就是说不能把“形”“神”关系比喻成鸟在笼子里、人在房子里、珠在盒子里。这种比喻在语法上的错误在于,把用来描述同一个对象的“形”“神”拆开,分别指两个不同的对象。对“形”“神”关系的理解,只要不是故弄玄虚,就不会生出许多似是而非的争论。

庄子说母猪死后,乳猪就不再依恋它了,因为乳猪爱的是母猪的“神”而不是它的“形”。庄子要说的无非是,乳猪爱的是活猪而不是死猪。但庄子只顾“形”与“神”的分别,却错过了“死形”与“活形”的分别。范缜区分了人的“生形”与“死形”以及树木的“荣体”与“枯体”,*[梁]范缜:《神灭论》,载严可均辑:《全梁文》卷四十五,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79页。正好用来说明上面活猪与死猪的问题。死猪不再有活猪的“神”,但活猪何尝有死猪的“神”。庄子在《德充符》中塑了许多“形残而神全”的“畸人”,同样是把语法命题误为事实命题。据庄子说,“王骀”“申徒嘉”“叔山无趾”“哀骀它”等高人虽然形体丑陋,但精神却是完美的。然而“形”之残与“神”之全在这里完全是一种偶然的关系。也就是说“形残”并不必然“神全”,而“形全”也未必不能“神全”。即使我们同意庄子说的“神全”是一种最高的人生境界,实现这种境界也不必先把自己摧残得不成人样。“精神比肉体更重要”的深层语法不同于“生命比金钱更重要”。虽然“精神比肉体更重要”在日常语言中是一个有意义的说法,但它的意思可以改述为:某种高尚的精神追求比对肉欲的追求更有价值,比如写诗比吃喝更有价值。但某种高尚的追求(“神”)对应的是某种高尚的行为(“形”),比如写诗的追求对应着写诗的行为。说“写诗比吃喝更高尚”是有意义的(即使这个命题为假,它仍然是有意义的),但说“写诗的追求比写诗的行为更高尚”就没有意义了。哲学上之所以出现“神比形重要”这样的无意义命题,是因为混淆了语法命题和事实命题。

桓谭对“形”“神”关系所作的烛火之喻,以及何承天作的薪火之喻,虽然坚持“形”“神”不离,但“形”“神”仍被比喻成同一层面的实存。所以慧远利用这一点说:“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晋]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载严可均辑:《全晋文》卷一百六十一,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772页。薪尽而火可以传,正说明形灭而神不灭。不过,这个比喻的语法并不像他们理解的那样。燃烧这种现象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剧烈的氧化反应,“薪火”云云,不过是碳在达到燃点时与氧气产生的化学反应而已。反应结束,火也就灭了。至于火可以传到其他薪上,是因为有了新的反应物。新的反应所产生的火,已经不同于原来的火。不过在薪火之喻中,火只是现象(形),碳和氧的反应才是本质(神),。“薪尽火传”说明的反倒是“神尽形存”。如果慧远懂得这个道理,他断然不会同意这样的比喻。当然说到底,“形”“神”无法一存一亡。范缜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范缜把“形”与“神”的关系比作刃与利的关系,“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梁]范缜:《神灭论》,载严可均辑:《全梁文》卷四十五,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78页。范缜在这里考察的不是事实而是概念,也就是说他讨论的不是“刃为什么锋利”,而是“刃”与“利”这两个词的用法。范缜比喻的高明之处在于,“利”与“刃”不再是处于同一层次的实存,而是一种逻辑上的必然关系。“舍刃无利”和“舍利无刃”是语法命题而非事实命题。你可以说“形”是“神”的显现,也可以说“神”是“形”的属性,但你不能说,存在着一个不显现为“形”的“神”,或存在着一个没有任何属性的“形”。九方皋相马,可以不关心“牡而骊”还是“牝而黄”,但却不能不关心马是不是有腿。刘翔是男而黄,琼斯是女而黑,他们跑得快慢与这一点没有关系,但绝不会与他们腿部的肌肉没有关系。跑得快是“神”,运动器官才是“形”。杨玉环没有琼斯跑得快,当然不是因为她皮肤不如琼斯黑;而孙膑没有刘翔跑得快,恰恰就是因为孙膑没有刘翔的“形”。(刘翔后来脚受了伤,就再也不能跑得像原来那样快;琼斯后来则被查出服用了兴奋剂,一切都有形迹可寻。)庄子和慧远不愿意正视桌子腿与马腿的区别,他们会认为如果马的“神”钻进桌子的“形”里,桌子就会像骏马一样奔驰起来。

二、艺术中的“形”“神”问题

在文学之外的艺术中,“形”是色彩、线条、形体、声音等感性形式及其组合,而“神”则是这些形式引发的审美感受,也就是主体所揭示的对象的审美意义。克莱夫·贝尔把这些能够引起主体审美感受的感性形式称为“有意味的形式”*[英]克莱夫·贝尔:《艺术》,薛华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淮南子·说山训》说:“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据说这里讲的就是绘画不够“神似”,也就是没有传达出西施和孟贲的“神”。那么西施的“神”在哪里呢?现实中的西施据说是一个手捂着心口、眉头微蹙的美人。“西施病心而矉其里”(《庄子·天运》),这是她的“形”;“其里之丑人见之而美之”,这是人们对其“形”的理解,也就是她的“神”。我们看到她捧心蹙眉感觉很美,就等于看到了她的“神”。这个被我们理解了的“形”同时就是“神”。要画出西施的“神”,就是要画出我们对她的理解。现实中有西施的“形”,我们才能对她有所理解。我们想从画上得到同样的理解,只能想办法在画中再现她的“形”。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复现了现实中西施的“形”,我们就能在多大程度上从画中得到对西施的理解。

如果我们能够直接在纸上把西施的“神”画出来,就不必费力去画她的“形”,但我们实在画不出一个没有四肢、没有五官、不捧心也不蹙眉的西施的“神”,最终只好画她的“形”。如何判断我们画的西施好不好呢?见过西施的人可能会说,好,简直和西施一模一样;或者说,不好,一点也不像西施。但自从有了“形”“神”之分,我们的语言就变得无所适从。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如果把像西施叫作“形似”,那么“神似”就是比“形似”更高的一种“似”。而这又相当于说“形似”就是不太“似”,而“神似”则是非常“似”。“形似”和“神似”不是性质不同的两种“似”,而只是同一性质的不同程度的“似”。但我们只需要“似”和“不似”就能表达上述意义,何必分出“形似”和“神似”惑人耳目呢?所以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形似”已经非常“似”,“神似”却是不同于“形似”的另一种“似”,是一种不全似但又可以辨认的“似”。但这样说好像“神似”倒不如“形似”更“似”了。赝品之所以能乱真,全在其高度的“形似”。所以判断真伪最终依据的是检验其“形”的真伪,而不是去检验那个没有形迹的“神”。一个只是“神似”的赝品欺骗不了我们。所以,如果“形似”已经是在大小、形态、颜色、声音方面几乎完全的“似”,而“神似”就只能是在这些方面不完全的“似”。或者说,主张“神似”或“传神”的理论认为对象的某些特征更为根本、更为重要,因此只要抓住这些本质特征就可以了,而不必追求全“似”:

顾长康画人,或数年不点目睛。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蚩,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世说新语·巧艺》)

这个似是而非的典故被人们迷信得太久了。顾恺之认为四肢无关紧要,总算还说得过去。如果把西施的脸画在狮子的身体上,我们毕竟还能认得出那是西施的脸,不过“捧心”是不可能了;如果把西施的眼睛画在狮子的脸上,我们将不能认出那是西施的眼睛。更重要的是,眼睛仍然是一个整体。对眼睛而言,仍然有众多的细节。从“传神”的角度看,眼睛的这些细节,也可以再区分为本质的与非本质的。单就眼睛而言,我们可以说达芬奇画的蒙娜丽莎的眼睛是完全的“形似”,而顾恺之所画人物的眼睛并不完全“形似”,缺少了很多细节。你可以把这种不完全的“形似”叫作“神似”,但眼睛已经是人物的本质特征,如果眼睛又有自己的本质特征,本质特征还有自己的本质特征,这样追求下去,最终离人物的特征就无限遥远了。

“神似”高于“形似”还有一个意思大概是说,“形似”只表现了对象的特征,而“神似”却表现了主体的精神。朱光潜评论齐白石画的喜鹊说:“画喜鹊就得像喜鹊。但是‘像喜鹊’并非‘就是喜鹊’,只是像喜鹊还不够,如果够,摄影就会高于艺术。齐白石的这幅画就不只是像喜鹊,我们在这画里面还可以见出他对喜鹊的心情和态度,见出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见出他的艺术修养。”*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三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102页。总之,艺术不是现实,艺术对现实有所增删,有所改变。也就是说,艺术里面有我们对现实的理解。不过画喜鹊与画西施还是有些不同。“像西施”和“像喜鹊”具有不同的深层语法。“西施”是一个专名,指称那个叫“西施”的具体的个体;而“喜鹊”是一个通名,指称所有喜鹊构成的类。画上的西施固然也不是现实的西施,但无论哪个西施,都不同于昭君;而这一只喜鹊和另一只喜鹊却没有这样的分别。所以你画的喜鹊是这只还是那只没有人在乎,但你画的西施不是西施就是另一个问题了。齐白石画的喜鹊不是任何一只喜鹊但又像任何一只喜鹊,你不妨说这是“神似”;但如果你画的西施不是西施,却只是像任何一个女人,你把这叫作“神似”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我们这里更进一步要问的是,齐白石画喜鹊,是要表现喜鹊的“神”呢,还是要表现齐白石自己的“神”?如果是前者,只要“像喜鹊”就足够了;如果是后者,岂止是像不像无所谓,他画的是不是喜鹊也无关紧要了。黑格尔说,“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就比自然美高多少。”*[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页。但这并不意味着描写自然美的艺术可以无视对象的自身特征,“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不能成为画不像的借口。自然美进入艺术之后就已经是心灵的产品了。甚至自然本身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已经有主体的理解和揭示了。摄影在摹仿现实方面胜过绘画是一个误解。相机对现实没有理解,摄影如果要成为艺术,必须加上摄影师的理解,但摄影师想通过相机把自己理解了的现实再现出来,比画家要困难得多。不止是摄影,就是现实本身在我们眼里,有时也会不像现实。在黑暗中,即使我们与西施面对面,也看不清她的样子;而在绘画中,我们画的是一个我们看清了和理解了的西施。我们对艺术摹仿现实理解得太肤浅甚至太庸俗,“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不假,但问题是有一种生活本来就高于另一种生活,比如西施本来就美于“里之丑人”。艺术在摹仿现实之初就已经有所选择。艺术摹仿现实是因为艺术家认为他看到的现实已经足够美,困扰他的根本不是艺术如何“高于现实”,而恰恰是如何把现实中的美转移到艺术中。“一切地域、民族和国家的绘画艺术,其早期阶段,基本上都是用‘勾线填色’的技法以‘摹拟’物象开始的。而这个初级的‘摹拟’阶段,其‘摹拟’物象的本领有限,往往力不从心——他们力图摹拟得象真,但客观上并不能达到十分‘形似’。”*徐书城:《中国画之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页。要在二维平面上制造出三维空间里的感觉,需要焦点透视和光影明暗等自然科学知识。中国人从一开始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或者不能把这种知识运用到绘画当中,所以在摹仿对象方面始终达不到“似”的程度,但绝不是我们一开始就不屑于摹仿现实。

顾长康画裴叔则,颊上益三毛。人问其故,顾曰:“裴楷俊朗有识具,此正是其识具。看画者寻之,定觉益三毛如有神明,殊胜未安时。”(《世说新语·巧艺》)

顾恺之在裴楷颊上“益三毛”以传神,其艺术技巧上的价值是大可怀疑的。如果现实中裴楷本来没有这三毛,而画中却必须加上三毛才更像裴楷,那一定是通过这三毛显示出了现实中有而画中却失去了的东西。这些失去的东西,也就是“神明”,其实可以通过透视和明暗等手段表现出来。顾恺之不会运用这种方法,就只有靠增加“三毛”来达到目的。徐复观也指出了顾恺之绘画技巧的局限性。*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6页。“传神”显然不能只靠眼睛,甚至也不能说眼睛是最重要的。人的表情与面部的各种肌肉活动密切相关,而这又需要解剖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知识。

当然,绘画如果不再表现对象,而是创造一个新的审美对象,表现主体的精神,就没有“似”与“不似”的问题了。“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元]倪瓒:《答张藻仲书》,载周积寅编著:《中国画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1985年版,第166页。,但也就没有了“神似”的问题。虽然没有“似”与“不似”的问题,但“形”“神”问题依然存在。此时的“形”就是艺术形式,“神”就是审美意蕴。艺术作品的“形”,就是有意味的形式;艺术作品的“神”,就是有形式的意味。当顾恺之为裴楷画像的时候,中国绘画还没有空灵到“逸笔草草”的程度。顾恺之求“形似”而不得,只好“颊上益三毛”以补“形似”之不足,这实在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传神”之笔。当中国古代画家们把注意力转向笔墨之性,在线条的轻重与墨色的浓淡之间寻找趣味的时候,画的是裴楷还是西施已经无关紧要了。“这样一来,自然物象的固有特征已遭到了极度蔑视,人们开始把注意力完全放置在一些‘笔墨’(抽象美)的‘独立’形式的锻铸上,不再重视对那些自然物象的固有特征的忠实‘摹拟’了。人们已把画什么东西(题材)的问题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最重要的是某些特定的‘笔墨’形式——‘线’和‘点’的形式结构的‘抽象美’。”*徐书城:《中国画之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6页。正是在这一点上,书法走在了绘画的前面,以至于李泽厚说不是书法从绘画而是绘画从书法中吸取经验。*李泽厚:《美的历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2页。书法不存在“形似”“神似”的问题,虽然古人造字有“象形”,但书法的象形与绘画的象形没有关系。*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有一种情况是临摹。在临摹中就有了与原帖似不似的问题,但这时就回到了与画西施一样的问题。令临摹者苦恼的依旧不是做不到“神似”,而恰恰就是难以“形似”。如果“形似”达到乱真的程度,那么“神似”将不难而自至。

点线结构的意义不在点线结构之外,虽然中国画最终不以表现现实中的审美对象为最高追求,但那不是所谓“离形得似”。书法和音乐不再有现实的对象,因此也没有“似”与“不似”的问题。点、线、形体、结构、音响、节奏、旋律就是“形”,我们对“形”的感受、理解和揭示就是“神”。在日常语言中,我们有时候说王羲之写的字“传神”,我们写的字无神。这句话的意思无非就是,我们写得不如王羲之好,此外不再有形而上的意义。好与不好,只能在用笔、结构、章法这些具体的形迹上去比较。我们写得不如王羲之,不是说我们能够创造出与王羲之一样的“形”而唯独缺乏一种看不见的“神”。我们的字没有王羲之的“神”,正是因为我们写不出王羲之的“形”。说我们写的字没有王羲之的“神”是无意义的,王羲之的字同样没有我们的“神”。南朝张融就曾说,“非恨臣无二王法,亦恨二王无臣法。”*[唐]李延寿撰:《南史》卷三十二《张融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835页。王羲之的字和我们的字各有其“形”“神”,把我们的字当作无“神”之“形”,或把王羲之的字当作无“形”之“神”,其形而上的依据是老子说的“大象无形,大音希声”,这种语法上的错误是一切混乱的根源。

三、文学创作中的“形”“神”

文学与绘画、书法、音乐不同,后者以“形”的方式存在,“神”是我们对“形”的理解,而文学直接就是理解,所以文学无“形”,文学直接就是“神”。 文学对思想情感的表达是直接的,并不需要像书法绘画那样要通过具体的形象。反之,文学对形象的刻画却是间接的,需要克服语言的抽象性而形成具体的想象。如果说绘画、书法是以“形”写“神”,文学却是以“神”写“形”。

“神”在文学中同样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审美对象的“神”,二是创作主体的“神”。通常所说的“传神”和“神似”就是表现了对象的内在精神。比如王国维说“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滕咸惠:《人间词话新注》,齐鲁书社1981年版,第24页。是能得荷之神理者,李贽说“武松打虎到底有些怯在”*陈曦钟、侯忠义、鲁玉川辑校:《水浒传会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30页。是传神。但有时候人们又把“文以气为主”“风骨”“风力”“神韵”等主体方面的特征理解成“神”。前者是对象的“神”,后者是主体的“神”。当然,在文学中,对象经常会引发主体的思想情感,但对象引发的思想情感属于主体却不属于对象,对象自己的“神”有独立性。如果不区分对象的“神”和主体的“神”而大谈“形似”“神似”,就会产生语法上的混乱。“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陆机《文赋》),“悲”“喜”属于主体,是主体的“神”;而“落”“柔”“劲”“芳”这些特征属于对象,是我们对对象的理解和揭示,那是对象的“神”。对象的“形”就是我们通过“落叶”“柔条”“劲秋”“芳春”想象出来的对象的形象。《文镜秘府论》说:

形似体者,谓貌其形而得其似,可以妙求,难以粗测者是。诗曰:“风花无定影,露竹有余清。”又云:“映浦树疑浮,入云峰似减。”如此即形似之体也。*王利器:《文镜秘府论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 第147页。

显然,《文镜秘府论》所说的“形似”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神似”。“形似体”与其他体如“质气体”“情理体”等等的不同在于,它追求的是对象自身的审美意义,也就是对象的“神”。

而当我们说刘勰、钟嵘推崇“风骨”“风力”而不重“形似”的时候,在语法上就产生了混乱。这里作为“风骨”“风力”的“神”是主体的“神”,而他们所说的“形似”实际上是对象的“神”。就对象而言,“形似”即“神似”,这是一个语法命题。所以,如果说刘勰、钟嵘不重“形似”的话,其实他们也不重“神似”。也就是说,他们不重视对象自身的独立意义(包括对象的“形”与“神”),而是重视对象在主体身上所引发的思想情感(表现为“风骨”和“风力”)。因此,在文学理论中说“形似”的时候,往往并不与“神似”对举,因为“形似”即“神似”。刘勰、钟嵘说的“形似”就是指把写作的重心放在对象上而不是主体上,而说表现主体之“神”的时候,他们用的是“风骨”和“风力”。与“风骨”“风力”对举的是“辞采”而不是“形似”。如果说在文学中主体的思想感情是“神”,那么“形”就是主体的语言——“辞采”。“风骨”与“辞采”相当于“意”与“言”,同样是一种概念上的必然关系。

因此,在讨论文学创作中的“形”“神”问题时,首先要搞清楚,我们指的是审美对象的“形”“神”,还是创作主体的“形”“神”,否则将会不知所云。

汉大赋很多都是写物的,虽然一般都要义归讽谏,但写物与讽谏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大赋中对物的描写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相如巧为形似之言,班固长于情理之说,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梁]沈约撰:《宋书》卷六十七《谢灵运传论》,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78页。,郭绍虞注说:“形似,意义相当于描写。相如以辞赋擅长,辞赋重在体物,要写得形象逼肖”,*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217页。陆机《文赋》说“赋体物而浏亮”,“浏亮”即把物的特征清晰地表现出来,是“形似”亦是“神似”。刘勰说:“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文心雕龙·诠赋》)“体物”是表现对象之“神”,“写志”是表现主体之“神”。“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文心雕龙·诠赋》)可见刘勰主张通过“体物”而“写志”,但二者实可分开。刘勰在《诠赋》赞语中说:“写物图貌,蔚似雕画。”即是指表现对象之“神”。《物色》篇说:“是以献岁发春,悦豫之情畅;滔滔孟夏,郁陶之心凝。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霰雪无垠,矜肃之虑深。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这里强调的不是物的自身特征,而是外物在主体身上激发的情感。但物自身是“有其容”的,“献岁发春”“滔滔孟夏”“天高气清”“霰雪无垠”,这些自然景物的特征,并不必然要在主体身上引发某种特定的情感,它们自身就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刘勰在后面说:

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出日之容,“瀌瀌”拟雨雪之状,“喈喈”逐黄鸟之声,“喓喓”学草虫之韵。“皎日”、“嘒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连形:并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矣。(《文心雕龙·物色》)

刘勰在这里说的虽然是“诗人感物”,但分析的却是物自身的“形”“神”。很多论者往往把对物的描写和对心的表现看作一个过程。实际上,心的表现不一定要通过对物的描写,而对物的描写不必然要表现主体的情感。刘勰说“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此处的“情”并不是主体情感,而是指对象方面的情形。刘勰想在《物色》篇中论证自然景物与主体情感之间的关系,但他最终没有做到。因为激发主体情感最根本的力量来自于社会生活中的遭遇。钟嵘《诗品序》谈到“四候之感诸诗者”只有“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后面大段说的都是主体的遭遇与情感的关系。

“写气”和“图貌”,似乎前者是“神似”,后者是“形似”,其实二者根本就是一回事。“灼灼”“依依”之类,既是写形也是传神。我们并不是像蜜蜂或黄鹂那样看到桃花或杨柳,也不是像蜀犬那样看到日出,或许它们只看到对象的“形”,但我们看到“形”的同时就有了理解,也就看到了对象的“神”。

及《离骚》代兴,触类而长,物貌难尽,故重沓舒状,于是“嵯峨”之类聚,“葳蕤”之群积矣。及长卿之徒,诡势瑰声,模山范水,字必鱼贯,所谓诗人丽则而约言,辞人丽淫而繁句也。至如《雅》咏棠华,“或黄或白”;《骚》述秋兰,“绿叶”、“紫茎”。凡摛表五色,贵在时见,若青黄屡出,则繁而不珍。(《文心雕龙·物色》)

刘勰认为《诗经》的写气图貌,是“以少总多”,从楚辞开始,文辞趋繁,至汉赋则变为淫侈,所谓“楚艳汉侈,流弊不还”(《文心雕龙·宗经》)。我们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嵯峨”“葳蕤”,还是“或黄或白”“绿叶”“紫茎”,都既是对象的“形”,同时也是对象的“神”。王达津认为,刘勰所论诗经中的例子“大都情兼比兴,物尽形神之似的……而这描写的所以能够‘神似’,却是由于自然景物与作者的思想感情息息相通,并且是由作者的思想感情给添加了生气的”*转引自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740页。。王达津说的“神似”没有区分对象之神和主体之神,而这二者其实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晋宋文学就不追求这种统一:

自近代以来,文贵形似,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吟咏所发,志惟深远,体物为妙,功在密附。故巧言切状,如印之印,不加雕削,而曲写毫芥。故能瞻言而见貌,即字而知时也。(《文心雕龙·物色》)

刘勰在这里明确指出晋宋以来文学创作的特点是“形似”。而“文贵形似”一语,可说是概括了山水文学最显著的艺术特色。所谓“形似”,即指“细致逼真地描绘客观景物”*王运熙、杨明:《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07页。。做到“形似”就能“瞻言而见貌,即字而知时”,也就达到了“神似”。但刘勰显然认为“形似”是不足为贵的。他推崇的是诗骚的“并据要害”,“四序纷回,而入兴贵闲;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文心雕龙·物色》)这里的“味”和“情”,以及后面的“物色尽而情有余”,从刘勰的本意来看,是指自然景物引发的主体情感,但他却不能从逻辑上建立二者之间的必然联系。自然景物的审美特征具有强烈的独立性,并不必通过表现主体情感而获得价值:

宋初文咏,体有因革。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此近世之所竞也。(《文心雕龙·明诗》)

此处的“情必极貌以写物”亦是“文贵形似”之意。这是晋宋以来文学创作的普遍追求,而刘勰对此是深表不满的。*王运熙、杨明:《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08页。实际上,晋宋以来的主要诗人并非只是单纯描摹自然对象自身的美,其中也有思想情感的寄托,只不过与《诗经》相比,他们对自然美的揭示具有更强烈的独立性,以至于我们可以不顾作品全篇的意蕴,而只是摘句欣赏其中对自然美的描写。在这一点上,刘勰所列举的《诗经》中的物色描写,实际上是缺少独立性的,它们只有依附于全诗的意旨才有意义,也就是前面王达津所说,物色实际上是比兴手段。而单就对自然景物“形”“神”的揭示而言,我们的意见与刘勰相反:晋宋诗人的艺术成就不但超越了《诗经》,也超越了楚辞。

钟嵘经常说到“形似”,但也没有与“神似”对举。既已“形似”,自然“神似”,“形似”之外不再另有一个“神似”。“形似之言”就已经是对对象的理解和揭示。钟嵘认为,五言诗“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诗品序》)。虽然钟嵘最重视的是主体的情感,但 “写物”“造形”并非只是“穷情”的手段,同时也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被钟嵘评为“形似”或“巧似”的诗人有张协、谢灵运、颜延之、鲍照。此外,颜之推也说:“何逊诗实为清巧,多形似之言”*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98页。。钟嵘评张协说:“文体华净,少病累,又巧构形似之言。”(《诗品》张协评语)我们看张协《杂诗十首》中的“形似”之言:

浮阳映翠林,回飚扇绿竹。飞雨洒朝兰,轻露栖丛菊。(其二)

腾云似涌烟,密雨如散丝。寒花发黄采,秋草含绿滋。(其三)

张协的《杂诗》是有寄托的,或感叹时光流逝、标举人格理想,或指斥流俗、忧时伤世。但上引描写自然景物的“形似”之言,实则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这些能够引起我们审美感受的自然景物的特征,就是对象的“神”。“林”是“翠”的,“竹”是“绿”的,似乎只是自然景物的“形”,我们不妨假设动物也能感觉到这些颜色。但是“阳”的“浮”、“飚”的“回”、“云”的“腾”,就只能是人的理解而不是动物的感觉。更进一步,动物不能从自然中看出“浮阳映翠林,回飚扇绿竹。飞雨洒朝兰,轻露栖丛菊”这番景色,这是诗人对大自然之“神”所作的揭示。

钟嵘说谢灵运“杂有景阳之体,故尚巧似”,也许“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登池上楼》)更能说明“形似“即”神似“的观点。诗中所写的景物不过都是俗目所见,而且谢灵运也没有对它们进行刻意雕画,只是轻易拈出,大自然的“形”就跃然纸上。但同时,大自然的“神”也跃然纸上。如果这两句诗只是“形似”,我们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叫“神似”。“尚巧似”的还有颜延之,其诗句如“峤雾下高鸟,冰沙固流川”(《从军行》);“庭昏见野阴,山明望松雪”(《赠王太常僧达诗》);“松风遵路急,山烟冒垅生”(《拜陵庙作诗》)。虽然与谢灵运相比,有“错彩镂金”与“芙蓉出水”之别,但这差别乃是同一层次上的差别,而非一个“形似”、一个“神似”。

鲍照诗“源出于二张,善制形状写物之词,得景阳之諔诡,含茂先之靡嫚”(《诗品》鲍照评语),其中也颇多“形似”之言。但鲍照诗的“形似”与众不同,那就是“不避危仄”和“险俗”:

雁行缘石径,鱼贯度飞梁。箫鼓流汉思,旌甲被胡霜。疾风冲塞起,沙砾自飘扬。马毛缩如猬,角弓不可张。(《代出自蓟北门行》)

高柯危且竦,锋石横复仄。复涧隐松声,重崖伏云色。冰开寒方壮,风动鸟倾翼。(《行京口至竹里诗》)

鲍照对自然景物的选取和描写远超出常人的感觉之外,所谓“雕藻淫艳,倾炫心魂”(《南齐书·文学传论》)。自然景物在鲍照笔下不再以清新明丽的形式出现,而是变得雄奇幽峭。我们说这是鲍照对自然作了不同凡响的理解,实际上是把主体的某种情绪折射到对象身上去了。不过这种主观色彩在诗中却是作为主体对对象的理解而出现的,所以我们感到这仍是对对象的描写。

刘勰、钟嵘等人把这些写景之笔称为“形似”,容易使人误以为在“形似”之外还有一个无迹可求的“神似”。通过哲学语法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形似”其实就是“神似”。至于“风骨”和“风力”,则是主体思想情感的形态,刘勰、钟嵘并不把它们称为“神似”或“传神”。

(责任编辑:陆晓芳)

2017-03-25

赵建章(1969—),男,文学博士,青岛大学文学院副教授;赵迎芳(1975—),女,山东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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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7]07-00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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