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反贫困:中国问题与世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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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持续加大扶贫力度,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从1980年到2007年的28年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600多亿元,平均每年仅为57亿元左右。目前,仅2016年,扶贫方面安排政府财政资金达1067亿元。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称,“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成效不仅创造了我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而且使中国的减贫事业继续在全球保持领先地位,彰显了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2013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世界上也对中国在扶贫事业上的努力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世行认为,中国为世界减贫作出了三分之二的贡献。
这些成就并不表明反贫困的制度需求在弱化,资源供给已经充分。中国反贫困的成效是相对三十多年前计划经济体制下“共同贫穷”状况而言,当前贫困线的划定和贫困发生率的计算,还是基于较低标准。如农村贫困线为人均收入2300元,仅相当于每天收入1美元,而世界银行确定的“绝对贫困线”和贫困线分别1.25美元和2.5美元,并且计划近期将前者提高到1.9美元。以农村贫困状况为例,2016年低于2300元人民币年收入的达4300多万人,他们离“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水平还有相当距离,贫困线提高的幅度也低于经济增速、财政收入增速、物价增速。总之,减贫事业进步显著,但反贫困的任务还十分沉重,这也是党和政府在扶贫攻艰上付出极大努力的原因。
在贫困标准方面,我们当然要承认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不可能达到西方福利国家的高标准。但是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挂钩,建立同财政收入、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动态评估机制仍是必要的。同为人类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弱势的贫困阶层不能受到漠视,不能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被边缘化,理应让所有遭受贫困苦难的人得到关切。
三大政策工具的运用,中国制度层面值得反省的方面还有不少。社会保险如何实现“社会化”,如何解决“中看不中用”的问题?如,养老保险多轨制、体制内外有别、地方分割等问题,使财政补助和财政供养的对象并非是社会最贫困的群体,也使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在养老基金的使用上苦乐不均,这样的问题必须通过重建真正社会化、统一待遇标准、共享财政支持的社会保险制度来解决。当前,全员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养老保险实现全社会统筹,这些“社会化”改革措施方向是正确的,应该加快推进。
社会福利方面同样存在待遇等级差别、单位化、负福利效应的问题,如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补贴,城市公办学校财政投入和建设标准普遍高于农村学校,应属全民共享的福利却只有部分人享受,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建立普惠性的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福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应该追求共享性、普惠性,让最弱势的穷人和具有其他弱势特征的群体也能享受到同等待遇的社会福利的关照,这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方向。
在反贫困方面,中国有发展中国家的特点,也有社会主义的优势。如何利用国有资产收入助力反贫困工作值得进一步研究。近来国有资产划转社会保障基金的顶层设计已经启动,这一尝试应是社会主义优势在反贫困事业、全民共享发展成果上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