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爱华
规范财务支出票据之浅见
●陶爱华
在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的新常态下,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结合实际,先后用三年的时间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了票据检查、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笔者根据检查实践,在分析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议。
其一,原始凭证要素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务接待费、小车加油费发票客户名称都未具体到单位,只简单地填写了单位或个人字样;二是购买大批办公用品的发票上只填写了金额多少,品名数量单价不清,无法核对票据金额的真实性。
其二,发票不正规,存在假票、废票、替票现象。假票有两种:一是非正规票据。自制票、地摊上买的票,如白条、收据等。二是套票。发票号是真的,提供发票的供应商与该号发票的领票方不相符。废票也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体工商纳税户为逃避缴纳税款将开出的正规票进行人为操作报废;二是超过了使用年限的票。替票是指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代替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
其三,附件不规范。招待费三单一函不齐全,即报销招待费必需附外单位工作联系函、公务招待审批单、消费明细清单和正式餐饮发票。
其四,报账不及时。报账时间远远滞后于费用发生时间,有时甚至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在下年度才报账。
一是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无大局意识。相关部门单位间协调配合不到位,再加上自身的管理不到位,未形成严惩制假、造假、贩假的氛围,给假票、废票、替票留下了生存空间。
二是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缺乏胜任岗位应有的业务能力,工作中消极被动,缺乏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质量,也为假票、废票、替票创造了生存的环境。
三是制度建设滞后,缺乏规范管理。单位管理制度长期未更新,管理上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随意性大,发生的费用长期挂账不结,等对方找上门才发现由于时间长久具体情况都已记不清,只好对方说什么是什么,这就为假票、废票、替票生成了合规的途径。
四是监督缺位,制约乏力。监督只停留在形式和口头上,当单位和个人失去约束,党性原则就会缺失,就会滋生特权思想。正是因为监督的缺位,给假票、废票、替票穿上了合法的外衣。
一是加大相关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各尽其责。财税部门把票据管理与年度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票据领销手续,规范领销程序。对恶意提供假票废票的供应商或个体工商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处理,达到让制假造假之人不敢假、不想假、不能假、假不得的目的,从而净化财务支出票据环境,规范财务支出票据。
二是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会计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岗位人员在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必须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工作中不怕麻烦,对把握不准的票据一律上网查询,对假票、伪票拒绝报销,对附件手续不齐全、票据填写不完整的票据,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要求其按规定提供完备的报销手续,确保支出票据的合法性。
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一个部门、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不能光靠财务人员来执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只有完善的法制化的制度由大家共同执行并长期坚持,才能杜绝单位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才能保证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才能维护党、政府及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监督,防微杜渐。要想全方位、多途径进行监督,必须将定期的财务情况公开与不定期的内部审计监督相结合,将外部审计监督和财务人员的日常监督相结合,将日常监督真正落细、落准、落实,只有充分发挥日常监督应有的作用,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达到规范财务支出票据这一目的。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