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举,唐学红,孙婷婷,王德堂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徐州 22114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职业教育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提出,高职院校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1]。可见校企合作已经上升到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层面,校企“双主体”育人将是高职教育改革的主流和方向。但在实践活动中,校企“双主体”育人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探索“双主体”育人模式下校企的深度融合,是解决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瓶颈的对策之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阐述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地位作用和途径方法:要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上强调:“十二五”期间,要以推动教师专业化为引领,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建设重点,建设一支适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可见校企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势在必行。
近年来,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本沿用了普通教师的培养模式,背离了强化应用的本质要求,培训内容还是按学科进行,培训指导者仍是学校教师,培训所需要的场地和条件不完善,实践技能很难达到职业院校教师应有的要求,企业没有积极地参与进来,参与度不够,甚至有观点认为,培训“双师型”教师仅仅是让教师去企业锻炼,而忽略了学校的作用,没有将学校和企业作为“双主体”融入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中去,存在片面性,在企业接纳教师培训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研究利用学校的现有条件对教师进行双师素质的培训。学校和企业在教师培养中的“双主体”地位研究不足,因此研究“双主体”育人模式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尤为必要。
“双主体”育人模式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及企业的用人需求和岗位技能要求,对完善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的教学内容具有积极的作用,可以带动校企融合的深入发展,也能实现人才输出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人才动力。因此,研究“双主体”育人模式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必将成为职业教育进一步改革创新的优先领域。
“双主体”育人培养模式源于德国的“双元制”办学体制,是在校企融合的机制下,将企业的各类需求和标准引入到办学的各个环节,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工学结合方式[3],由两支培养队伍,两个培养基地,整合学校和企业两种资源,共同完成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双主体”育人培养模式要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即“谁培养”和“怎样培养”。这就要求摈弃以学校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使企业和学校共同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保证企业所需专业人才的输出,将企业的专业技能要求、企业理念和企业文化移植到学校里,加大企业对高职教育的投入,调动企业参加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为企业培养合格人才。
高职院校要建设好“双师型”教师队伍,首先必须把握和界定“双师型”教师的基本内涵。“双师型”教师应该具有职业教育教师职业素质特征和进行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基本素质,是集“理论型”和“技能型”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基本内涵的界定必须遵守两点基本原则:第一,高职院校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事教育教学的能力和素质;第二,高职院校教师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较强的科研能力,同时具有专题研究能力、技术应用能力、技术开发能力、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业职业素质。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价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双师型”教师界定的四条标准总体来讲也是要求教师应该是“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体。“双师型”教师的概念不仅丰富了新时期高职教师的内涵,还赋予了高职教师师资素质的时代特征。
校企之间的深度融合是职业教育深化发展、创新改革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因素,因此学校和企业应该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双主体”。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技术需求和岗位特征,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和评价工作中去。目前,我国还未出台统一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标准和资格认定制度,因此,校企双方应该在教育部有关文件的基础之上,根据各专业的学科特点和企业的实际需求,联合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易于操作的“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细则,共同成立“双师型”教师的认证机构,积极有效地开展“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应该能具体量化,将教师的企业锻炼、横向课题、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科研能力、论文质量、专业技术职称等指标合理量化,使认定标准更加科学化、动态化。“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一定要从严进行,不能一味的追求数量而忽略质量,所以“双师”的标准一定要严格,并规范和明确认证流程,便于操作。学校一定要听取和采纳相关企业的意见,在学校发展规划中体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建设,并根据教师实际出台“双师型”教师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学校应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技术、技能需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校企“双主体”对“双师型”教师评价机制。学校和企业作为“双主体”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主要由学校负责评价,教师的科研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由企业评价。当然两者并不能单独地割裂开来,要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切实发挥校企双方的“双主体”作用。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共同评价,建立科学有效的“双师型”教师评价制度,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和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高职教师的整体水平。
高职教师应该积极参与企业的实践锻炼的技术服务,并且定期去对口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和顶岗培训[4],至少半年以上,积累丰富的教学案例和教学经验,提升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同时要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科研咨询和技术服务。对于职称不同的教师,应该分类认定和评价。学校应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条件,将教师到企业锻炼纳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中去,切实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待遇。同时对于职称不同的教师,应该分类认定和评价,进一步将工作规范化、细致化。校企双方应该积极为“双师型”教师创造有利条件,多渠道筹措培养资金,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工资福利、职务晋升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地位,实现“双师型”教师培养和评价的科学性、制度性和规范性。通过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变,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校企共建“双主体”培训基地。我国对于鼓励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制度和激励措施还存在一定的缺失,导致企业参与教师培养的积极性不高,“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整体质量不高。因此,国家应该从政策层面明确学校和企业在教师培养中的“双主体”地位,高职院校应该加强与行业协会和职教集团的沟通协作,构建校企“双主体”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模式,探索建立深度融合的“双主体”培训基地,形成校企双方的合力。校企双方可根据自身的优势和发展需要,共建“企业”培训基地和“校内”培训基地。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实训基地,校企双方要共建“企业”培训基地,搭建“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平台,比如校企双方建立“厂中校”“双主体学院”“顶岗实习基地”等。鼓励教师定期到企业培训基地进行实践锻炼,深入一线了解和学习企业的生产实践工作和生产管理工作,学习企业生产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教学提供“第一手”教学资料。教师还应带着课题和科研项目,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协助企业开展项目研究、技术开发、联合申报横向课题、企业员工培训等工作,让企业在校企共建“双主体”培训基地中尝到甜头,激发企业参与的热情,提高企业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校内”实训基地是教师和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是提高教师“双师”能力和学生实践技能的保证。高职院校应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确保实现“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模式,依托行业、企业建立“生产型”或“仿真生产型”的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基地的建设应该由企业提供规划,教师参与其中,将企业生产和教学内容融入到基地建设中去[5]。基地建设经费可由校企共同投入,部分“生产型”基地可承担企业的生产任务,纳入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实现校内实训、实践环境和企业实际生产环境相接近。校内实训基地主要包括校中厂、双主体学院、校企共建实验室等,变封闭的实训环境为开放的实训环境,使之与企业的实际岗位需求紧密贴合。校企双方应借助校内教学工厂和“双主体”学院共同搭建校内实训基地平台,使学生在更加真实的环境中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促使教师改变教学方法,认真研究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2.校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教师“双师”素质。高职院校要联合行业协会、职教集团、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其中包含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和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将企业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到职业技能竞赛中去。教师要积极参与到竞赛标准的制订、竞赛评分细则的制订、竞赛题库的开发和竞赛的裁判工作中去,利用职业技能竞赛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技的目的,提升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能力。
3.校企共同完成顶岗实习、工学交替、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增强教师“双师”能力。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的根本保证,是高职教育区别于本科教育的本质所在,实践教学的质量也离不开企业的密切协作。顶岗实习、工学交替、毕业专题等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重要途径之一。
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起到重要的作用,是学生从学校迈进企业的第一步,是职前和职后的过渡期。高职院校可以和紧密型合作企业加强沟通联系,接纳一定数量的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学校可以派出教师进行顶岗实习的全程指导,和企业师傅或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双导师”制,这样既可以保证顶岗实习期间的实践教学质量,保证学校对于学生的全过程管理,又可使教师在真实的生产环境中掌握“双师型”教师所具有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工学交替教学模式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表现形式为理论和实践交替进行,并且相互检验、相互促进。它有效地解决了传统实践教学的情景不对称、环境失真、资源短缺、时空分离的问题,为高职教育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6]。工学交替教学模式的顺利和有效实施离不开校企协作、互利共赢,这就要求企业必须选派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参与到实训实践教学环节和过程评价,学校必须选拔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参加理论教学工作。在教学中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要共同备课、互通有无、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高职院校可制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营造校企教学团队的学习交流氛围,做好梯队建设,提升“双师型”教师素质。
毕业设计是高职教育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高职专业综合性教学环节,是检验和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高职院校要加强毕业设计教学管理,提高学生毕业设计的质量。高职院校的毕业设计的选题要改变以往由校内教师自己确定的状况,选题要参考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需求,面向行业和企业,帮助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学校和企业应根据企业需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共同制定毕业设计标准、实施规范和管理规范,搭建毕业设计教学和质量控制平台。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也要改变以往只有校内教师指导的状况,引入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通过两位指导教师的分工协作,在促进学生学习与企业生产接轨的同时,也能帮助校内教师迅速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帮助教师了解和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为教师的教学提供更加丰富的素材,培养高职教师的“双师”能力。
1.深化校企合作,搭建“校企双主体共培”平台。“校企双主体共培”平台要建立在良好的校企合作之上,在政府的主导下,在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充分调动校企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企业可根据生产和培训的需求,聘请高职院校专业强、技术精的优秀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革新、项目研发和员工培训工作,为教师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提供企业平台。高职院校也可根据专业设置和教学要求,从企业聘请一批专业素质高、职业能力强、生产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专家为“双主体”学院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兼职教师,参与到“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实践教学中来。兼职教师可参与课程讲授、实践教学、技能培训、毕业专题、专题讲座和顶岗实习的教学工作,将企业的先进生产技术、实践经验融入课堂,融入教学内容,增强高职教育和企业需求的贴合度,学校教师可和兼职教师共同备课、共同授课,使教师能够更快地掌握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快速提高自己的“双师”能力。同时兼职教师也可担任教学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指导学校专业建设,提高学生实践技能,促进“双师型”队伍建设。
2.拓宽企业教师引进渠道,做好“传帮带”的工作。高职院校在引进教师的时候,应该变以往只看重“知名高校”毕业生的观念,拿出一定比例的人才引进名额,面向社会、企业、行业招聘优秀人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企业的高技能型人才加入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促进企业人才和教师的互补。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企业人才的作用,重视做好“传帮带”的工作,做到每名企业教师带动5-6名青年教师和2-3名骨干教师,通过“传帮带”,可促进教师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可促进企业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迅速形成。
3.创新“双师型”教师培训方式,做到校企共同培养。高职院校在“双师型”教师培训中,一定要考虑到教师的个体化差异,考虑到教师在层次、职称、能力、专业等方面的差别,做到“因材施教”,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教师的教学能力、技能水平、工作经历和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可以针对不同教师进行不同方式的培训。对于专业带头人,学校可积极鼓励其参加“国培”和“省培”的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骨干教师可积极参加双师素质培训和相关“省培”项目,青年教师可和企业联合申报横向项目,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提高自己[7],培养“项目工程师”,另外还可以进行教师公开课、出国研修、高校进修、微课竞赛、校企合作培训等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研讨会和行业协会的培训,鼓励教师积极走出去。
“双师型”教师是人才培养的实施者,是高职教育持续发展的动力,在高职教育的深化改革和内涵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总之,只有学校和企业相互协作,各尽其责,发挥优势互补,作为“双主体”共同参与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创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法,才能培养出一批理论教学水平高、实践创新能力强、业务能力强,职业素养高的“双师型”教师,才能提高高职院校师资力量,才能保证高职教育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保证高职教育质量的提高,保证培养出社会和企业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为“中国制造”和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人才保障。
[1]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中发[2010]12号,2010-07-08.
[2]宁永红,张萌,孙芳芳.中等职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误区及建议[J].职教论坛,2012,(10):58-63.
[3]杨进,张健.职业教育校企双主体合作的问题、博弈与整合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17,(3):88-91.
[4]高宗华.挂职锻炼在高职“双师型”教师培养中的实践探讨[J].职教论坛,2015,(26):14-17.
[5]顾泽慧,张静秋.校企双主体办学背景下高职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17,(11):21-23.
[6]段杭,孟梅,殷志栋.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9):81-82.
[7]王铁骊,刘晓莉.项目管理视角下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路径研究—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高教学刊,2015,(20):2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