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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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凸显和深化制度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内容和鲜明特点,也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在深化制度治党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一系列辩证关系: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关系,坚持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纪与法律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破”与“立”的关系,坚持“破”字当头、“立”在其中;信任与监督的关系,坚持制度激励和制度监督有机统一;制度与道德的关系,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涵养党内法规制度。深化制度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是深化制度治党、坚持依规治党的重中之重。
(《理论与改革》2017年第3期)
借鉴监督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提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性具有重要的价值。从历史角度的分析可以看出,仅靠机构和人员增加的扩张式改革,没有运作机制的转变和制度有效性的释放,难以达到反腐败的目标。十八大后的监督体制改革在机构和编制上基本没有大动作,但在运作机制上改革力度很大,效果十分明显。未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任务繁重的工作,不仅仅是因为涉及机构整合人员安排与融合的问题,而是因为这项改革不是一个机构内部的变动,而是涉及多个机构之间的联系,涉及国家权力的重新配置,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修改相关法律和制度。因此,应该借鉴我国历次反腐败机构改革的经验,全面充分论证和设计,系统化抓实推进有关工作:要合理确定改革目标重点、增加预防腐败的职责、重视并用足监督措施、继续完善机构的内部改革、找到自我监督的平衡点、敦促并力推配套改革、把私营机构纳入监督范围。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权力货币化具有内生性,权力具有自发地与货币交换的原动力。如果失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由于权力货币化产生的推动力,权力异化不可避免。或者即使建立了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但异化的力量(如内部人控制)强于监督的力量而使得控权失灵,权力货币化仍然要发生,权力异化也就无法消除。因此,防止权力异化的根本在于有效治理权力货币化,亦即阻断权力与货币的交换,这需要从“权力流”和“货币流”两侧同时发力。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是建立“正人治权”的控权机制,通过“正人”挤出腐败收益,无利可得的“权力流”必将无疾而终;通过“治权”挤压腐败空间,无权可用的“货币流”也将自行终止。中国共产党自十八大以来,坚持“管权管事管人”三管齐下的方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打出了“正人治权”的组合拳,权力异化得到有效治理,权力合规合法运行不断前行。
(《河南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新媒体开创了一个政治扁平化时代,深刻地改变了传统的媒介生态环境,民众对政治民主化和行政服务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全新的政治生态环境下,政党形象的建构和传播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1)应建构更为民主的政党形象。执政党只有切实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以民主的态度对待民意,在重大决策上善于征询民意,强化与公众就公共事务进行民主协商与平等对话并努力寻求共识,努力建构更为民主的执政形象,才能获得公众的接受与赞同。(2)要强化法治的政党形象建设。执政党只有不断强化对各级各类违法行为做出严肃处理,并及时有效地公开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真诚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能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有效树立和提升党的法治形象。(3)应建构更为公开的政党形象。执政党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隐瞒事实真相、不捏造事实原委,主动与社会大众交换信息,使执政活动进一步透明化、公开化,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展示公开、公正、透明的执政形象。(4)要强化高效的政党形象建设。执政党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改变人浮于事的陋习,破除效率低下的诟病,铲除形象工程的土壤,切实转变办事风格、简化办理程序,提升办事效率,打造高效的执政形象。(5)应突出廉洁的政党形象建设。执政党应将新媒体提供的相关技术手段和平台作为加强和改进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党的廉政形象。(6)要塑造更为亲民的执政形象。执政者要善于运用新媒体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畅通民意汇聚的通道,把党的意志和群众意愿更好地协调统一起来,切实注重民众诉求,把民众关心的工作做好做实,树立民意重视者、民生关切者的形象。
(《理论探讨》2017年第2期)
廉政文化的基础理路中,秉承着几千年封建社会的认识。现代社会,在充分继承传统文化中优秀成分的同时,也应看到为政理念的发展。当今廉政文化建设,应充分、合理吸收“法治精神”“契约精神”的内核,突破以血缘关系为出发点的“父母官”理路。官,在现代社会就是管理者,是一种职业,是纳税人雇佣的“公务员”,但同时他们自身也是纳税人之一分子。所以,现代意义上的官,就是民的一部分。所以,处处以一种政府与纳税人对立的姿态谈论廉政文化,本身也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明确,以血缘关系为根基的儒家思想,如果不经过脱胎换骨的现代化改造,肯定是不能胜任现代政治理念的。“父母官”的说法,固然能够拉近官与民之关系,但根本上看,这种关系还不是官民关系的实质。不论是为官者视百姓为“衣食父母”,还是老百姓将做官者看作“父母官”,都不是本质意义、现代意义的官民关系。现代意义上,官与民是平等的,是职业分工不同,同为纳税人,同样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只有看到了这一点,才可能把廉政文化的理路与根基摆在一个较为合适的基点上,从而创造出新型、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文化理路。
(《人民论坛》2017年第3期)
信仰的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发挥了光辉的作用。我党老一辈革命党人,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主义事业献出宝贵生命,正是源于信仰的力量。实现共产主义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只有内心信仰这个道,才能加强自律,才能抵制外在的利益和诱惑,从而外化于行,不断去实践道。而这个道不必求之于天,这个道的合理性源于人民。中华民族之所以选择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主义,中华民族之所以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什么别的道路,这都是源于人民的需要。在中国革命和实践中所形成和建构起来的中国道路、中国制度,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最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的。因此,领导干部能够加强自律,做好修身,从根本上来看,源于内在的信仰的力量。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领导干部就能做到慎独自律,在独处时仍然讲纪律守规矩,保持高尚的德行。当然,信仰和修身是相互的。修身的过程也是坚定理想信念的过程。
(《党政研究》2017年第2期)
首长级公务员是公务员的核心,位高权重,其言行更具影响力,所以,对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后从业监管显得非常必要。相对于内地而言,香港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规管机制建立早,形成了“先批准,后从业”的规管机制;区分不同薪级点公务员,实行不同管制期限和从业限制,并向公众公开。这一规管机制实施多年,对维护香港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颇为有益,法律价值明显,获得了香港社会认同。但目前内地对公务员离职后从业的监管还缺乏明晰、统一的监管机制,“官员下海经商”、“权力期权化交易”等现象严重。因此,学习、借鉴香港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规管机制,对于完善内地相关制度颇有现实意义。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责任编校 王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