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民,张鹏远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汉代孝廉制度对当今领导干部选拔考核的启示
刘学民,张鹏远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举孝廉”是汉代选拔任用官员的一种形式,经过“一岁一举”,最终成为汉代最主要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虽然这一制度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但其中孝廉官员选拔考核的价值取向,对建构我国以法以德治国方略,完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提升选人用人水平,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孝廉; 领导干部; 选拔考核; 以德为先
(一)孝廉制度的由来
汉武帝时确定了一种新的选举制度,就是选举“孝廉”。据《汉书》记载:“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1]114但此项制度最初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地方政府有时并不重视,应选人也不踊跃,甚至出现了“阖郡而不荐一人”的情况[1]119。后来,汉武帝又下一诏:“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1]119此诏之后,汉代逐渐形成了一岁一举的郡国孝廉制度。
汉代孝廉制度之所以成为一岁一举的固定制度,是因其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并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汉武帝登基时,国内已经趋于稳定。当时的问题是如何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边疆的稳定,归根到底,是一个“守天下”而不再是“打天下”的问题。察举制中的孝廉制度满足了汉武帝对人才的需要。儒家文化中,“孝”一直是其核心的理念之一,“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2]265”。孝既是日常生活中理应遵循的规范,更应成为伦理道德的核心。同时,中央的日益强大和军事上的需要催生了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举孝廉不仅合乎儒家文化的基本理念,对维护当时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孝廉制度的内涵
汉代选拔任用官员的“察举制”,即是历史上称之为“乡举里选”的选举制度在汉代的新发展,包括孝廉、察廉(廉吏)、茂才(秀才)、贤良、明经、明法等科目。其中,孝廉一科尤为重要。孝廉制度将“孝”“廉”做为根本的用人标准。“百善孝为先,治政廉为首”,这一文化理念不仅是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也是贯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孝廉就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意思。孝与廉既是分离的,又是相互关联的,“孝比廉更加具有本位性”[3]。
孝乃孝顺、孝敬父母,顺为表现,敬为本质。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4]15费孝通先生在考察中国乡土社会的基础上,提出乡土社会处于一种“差序格局”中,并将维持这一格局的人伦关系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5]30。这种人伦关系形成了与“法治”相对的“礼治”,而在推己及人的过程中,最先发生也是最重要的是自我与亲属的关系,也就产生了最根本、最基础的道德要素——孝与悌。
廉也是生活中的一种德目:“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2]181最初的廉是关乎个人修养的德目,但进入了政治领域,廉更成为了一种政治文化,一种政治价值取向。后世也多把廉作为政治评价的标准之一,是关乎个人修养的“官德”。如在《管子·牧民》中,就将“礼、义、廉、耻”定义为国之四维;宋代吕本中在其所撰《官箴》中,把官德凝结为“清”“谨”“勤”三字,为首的清就是廉;同为宋代的李元弼扩展了这三个字,在《作邑自箴》中,以“谦”“和”“廉”“谨”“勤”作为官德核心。廉洁在古代官德中之所以占有重要地位,除了能够促使官员秉公办事,树立官员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外,更重要的是减少了官员在行政活动中对老百姓利益的侵害[6]。孝廉制度就是察举孝子廉吏,将地方上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人推荐到中央政府。孝廉制度察举孝子廉吏的权力在于地方长官。“乡举里选”并不是臣民自由选举,而是由地方行政长官在考察民间舆情的基础上察举的。理论上全国范围内的孝子廉吏都有机会被选为孝廉,无论出身皆可因个人的德性受到举荐。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根据尚书令左雄的建议,将能被举为孝廉的人年龄限制定为必须满四十岁;同时又设立了“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的重要制度,即中央政府对儒生出身的孝廉考试经术,对文吏出身的孝廉考试笺奏。
(一)成为汉代稳定的入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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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制度在发挥作用的三百五十余年间,“共举孝廉约七万四千余人”[7]106,成为稳定的入仕制度。经过一岁一举,这一制度逐渐成为了入仕的正途。钱穆先生是这样说明这一制度的:“一个青年跑进太学求学,毕业后,派到地方服务。待服务地方行政有了成绩,再经长官察选到中央,又须经过中央一番规定的考试。然后才始正式入仕。”[8]21入仕的这一套程序看上去繁琐,但也保证了地方所举孝廉的品行和能力。举孝廉的制度化不仅为汉代政府贡献了大量人才,也成为汉代“大一统”思想的制度保障。举孝廉强化了中央政府的统治,更因其符合汉代对儒家思想的推崇,成为稳定的入仕制度。
(二)形成重视德行的社会风气
汉代对儒家思想的推崇,为形成重视德行的社会风气提供了思想条件;而汉代孝廉制度成为稳定的入仕制度,为形成重视德行的社会风气提供了制度条件。欲为官者必须由人举荐,而被举荐的先决条件是以孝廉为代表的个人德行,这就逐渐形成了重视德行的社会风气。同时,孝廉制度还通过考试审查了被举为孝廉的人的真才实学,对人才的质量进行把关。在入仕的这条路径下,欲为官者首先必须有所学,有所长。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在当时的京师设立太学,成为中央的官学府和最高学府。太学由熟悉儒家经典著作的博士传道授业,成为当时中央和地方政府培育人才的地方。至此,汉代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一整套以重视德行为内在根本,以举孝廉为实现形式的人才培育和选拔制度。
(三)增强阶层流动,转变政府统治方式
孝廉制度为社会阶层的流动建立了一个通道,此前,这一通道是闭塞的,甚至是不存在的。汉武帝之前,虽非贵族世袭,但贵族集团同时便是官僚集团,仕途为贵族团体所垄断[5]18。汉武帝推行孝廉制度后,这一通道逐渐打开,社会阶层的流动成为可能。孝廉制度所举荐的不再是全部由贵族子弟所组成的内部集团,从理论上把可以被举为孝廉的人员范围扩大到了全国。在这一制度的激励下,形成了读书人重视名节、重视个人德行的良好风气。由于大量吸收有德行的读书人进入统治阶层,也促进了汉代政府本身统治方式的转变。这样的政府,钱穆先生称之为“读书人的政府”或“士人政府”,逐渐变为崇尚文治的政府。
(一)将孝廉内化为用人标准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也就是古人说的:‘尚贤者,政之本也。’‘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9]411用人说的就是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而用人标准则是全面把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选人用人标准。
将传统的孝廉内化为德的内涵和具体要求,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标准,并赋予其时代价值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将孝廉内化为用人标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并行不悖的。公生明廉生威,廉是孝在政治领域的延伸,是官员德性的重要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10]孝作为人伦的根本,廉作为为官的准则,既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
其次,以孝廉作为用人标准,将有助于从德性的本源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孝是最基本、最朴素的生命意识,一个有孝德的人必然是一个感恩明理的人。孝与廉也不是孤立的,不廉是最大的不孝,不廉者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行的丧失,也是对亲者最大的伤害。敬长而善从,做事有节度,就不会为贪念所困。因此,只有廉才是真正的孝,也只有孝才能促进廉。以孝廉作为用人标准,既是对当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落实,也是从个人德性本源进行考察的必然要求。
最后,将孝廉内化为用人标准有助于净化社会风气,形成育人、用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孝廉文化从关心家庭出发,起点是私德的孝,落脚点是公德的廉。孝廉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根本在于对规矩意识、自律意识的培育。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伴随着产生的多元价值理念强烈冲击着党员领导干部的思维观念。为了培育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将孝廉内化为用人标准有助于通过引导社会价值观,从而净化社会风气,达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创新用人和考核机制,注重对德的测评
强国兴邦,人才为本。党政领导干部是关系政党、国家、民族事业兴衰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创新用人机制,切实将一批思想坚定、品德过硬、能力出众的人提拔到领导干部的岗位上。同时要对现有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净化干部队伍。
我国目前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主要是在民主推荐或者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基础上进行考察并最终讨论决定,简单来说,就是“推荐或考试+考察+讨论”的基本模式。在将孝廉内化为用人标准的前提下,创新用人机制和考核机制,注重对以孝廉为代表的官员品德进行测评,不仅具有合理性,也具有可行性。
首先,从合理性进行分析。孝和廉似乎分属于私德和公德两个领域。“公德具有底线性,是人们以社会契约为轴心参与社会活动的起码要求和最低标准。私德具有至善性,反映了个人的精神追求,不同个体具有不同的道德境界。”[11]有人认为,以孝廉为标准可能会模糊公德底线和私德至善的界限。但从孝廉的本源上分析,回到以自己作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每个人本身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孝和廉具有相同的本源,也就是个人的良知。孝因为其本位性又可往外推,产生其他德目:“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4]2,孝和廉尽管被划分私德和公德两个领域,但这两个领域不是对立分离的,而是相互关联、统一于个人良知的。孝廉是人的品德,尤其是官员品德的重要内容。所以,对以孝廉为代表的官员品德进行测评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其次,从可行性进行分析。将孝廉作为官员推荐和考察的重要依据,需要一套细化的、科学合理而又可操作的测评体系。海内外学者多年的研究认为德是可以被测评的。“内在的品德信念与行为准则一定会外化为我们可以观察与测评的行为,任何客观存在的品德及其行为,都是可以被我们测评的。”[12]领导干部理应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锋和模范,对其考察标准更应该严格。品德属于个人素质中的隐性素质,对它的测评常常会被易于观测的显性素质所掩盖,难以把握其全面性和客观性。因此,只有运用概括综合、判断推理的方法,才能在测评中由表及里地确定个人品德素质。在目前关于德的测评的相关研究中,不少人都将孝廉作为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列入道德素质考核的指标体系,这也是对以孝廉为代表的官员品德进行测评可行性的重要探索。
(三)以孝廉为着力点推进家风政风建设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13]家风建设与政风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家风与政风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2]150家风会本质性地影响官员的个人品德、家庭品格、做事品节、为官品位,也能引领社会风貌、时代风尚、民间风气,是关乎国家兴衰、民族发展、执政根基和官德形象的精神根脉,也是当前国家现代治理和政党修持的社会要事、政治大事[14]。
以孝廉为着力点有助于推进家风政风建设,因为孝廉抓住了家风政风的最本质、最内在的核心。孝是家风建设的核心,而廉是政风建设的关键所在。“孝梯”是立身齐家之本,是人们应该遵行的基本道德规范和判断行为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15]。孝是治家的根本,也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传承。把握家风的基本内涵,是家庭教育的关键所在。家风建设在教育个人的同时,又对政风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孝廉为着力点,既把握了家风政风建设的核心,也具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价值。
(四)以孝促廉、以廉践孝,推进吏治现代化
汉代孝廉制度不仅以孝廉为依据选拔官员,更注重孝廉文化的培育。因此,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的同时,要以此作为培育人才的基本思路。要在实践中形成以孝促廉、以廉践孝的重视个人德行和修养的氛围,形成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这也是推进吏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首先,要做到育人和用人相结合。从治国的角度来看,用人的关键在于育人。只有形成育人用人的长效机制,才能源源不断地为现代化建设输送人才。以孝廉内化为用人标准,不仅在官员选拔中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也是培育人才所必不可少的。
其次,以法治保障德治,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法治是制度生命力的保障,孝廉文化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体现。但在失去有效法规的监督和制约时,不但不能够弘扬品德,而且会因为其无客观标准,反而成为虚假、腐败的工具[16]。所以,健全的用人制度既需要法律对制度执行的保障,也需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有利环境。
最后,以孝促廉、以廉践孝,推进吏治现代化。吏治的腐败可以说是最大的腐败。反腐风暴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规范了官员行为,但却出现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现象,这是因为个别官员价值观出了问题,没能摆正人民公仆应有的心态,其本源还是个人良知上的偏差。纠正这一问题要从外部制度规定和内部对价值观的转变两方面入手。汉代孝廉制度最重要的启示就是形成以孝促廉、以廉践孝的良好局面,以此作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组成部分,推进我国吏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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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翔)
Enlightenment of the Xiaolian System in the Han Dynasty on Today’s Sel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Leading Cadres
LIU Xuemin,ZHANG Pengyuan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01, China)
The Xiaolian System is a form of selection and appointment of officials in the Han Dynasty. Although this system decl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history, the value orientation in the sel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leading cadres has important referential significan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in morality and legality system, the improvement of selection and appointment standards of “integrity of ability and morality, and morality first”, and the promotion of selection and appointment level.
Xiaolian; leading cadres; selection and evaluation; morality first
2017-02-10
刘学民(1962—),男,河南长葛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张鹏远(1989—),男,江苏赣榆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D262.3
A
1008—4444(2017)03—00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