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旭明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之维
田旭明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基于全球化潮流、全球发展风险、国际新秩序构建等视角提出的新理念,也是走向世界过程中中国话语和中国声音的典型体现,不仅具有深刻的政治内涵,还具有深邃的伦理意蕴。它体现了资本逻辑全球化过程中对发展正义的追寻,凸显了多元文明场域中共同价值的守护,彰显了构建国际新秩序中中国的责任和道义担当。从伦理视角透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有助于展现其价值理性和实践诉求。
人类命运共同体;伦理维度;共生共存
共同体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它能满足人类合群的需求,并让人获得一种寄托和归属。“在高度个人主义的社会——由于缺乏共同体生活,人际之间的相互交往和互信关系处于较低的水平——个人自主性和各种选择机会反而可能受到局限,因此,人们若要获得幸福感也就相对更为困难。”[1](P143)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元和差异的世界,在资本驱使的全球化、现代化潮流中,人们充分感受到了现代性的福利和刺激,但与此同时,贫穷、疾病、局部战争、环境污染、恐怖主义、文化霸权等“现代性风险景象”也在威胁着人类生存家园,不仅使个体感到坐立不安和焦虑,还使他们都不同程度地接受着风险环境的折磨,在内心逐渐形成这是个“没有安全感的时代”的共识。韦伯描述的“诸神不和”状态、尼采对现代性进行诊断后得出的“现代精神已无可救药”的结论、吉登斯眼中的“全球性风险景象”、海德格尔担忧的“无家可归”现象正在悄悄地刺激着人类的敏感神经。而要应对这些全球性问题,需要世界各国站在人类整体利益的高度树立命运共同体的意识,齐心协力,诚如《孙子兵法》所言,“当其同舟而济,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国际场合强调要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真正认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从2013年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到博鳌亚洲论坛、G20峰会,再到联合国大会,习近平从国际关系、文明关系、世界安全等方面阐述了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和意义,为新时期中国走向世界奠定了主基调,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学界也从政治学、国际关系学角度进行了多方面探讨。但笔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含了全球发展正义、责任和道义担当、价值共享等伦理意蕴和道德追求,符合世界各族人民共同的心灵祈盼和价值期待。因此,从伦理视角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解读,有利于彰显其出场的存在论依据,凸显其社会根基和世界价值。
“人类命运共同体”追求利益共享、命运相连、和衷共济,主要包含经济上的互利共赢、政治上的相互信任、文化上的相互包容,外交上相互尊重和开放,安全事务上的通力合作等等。早在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恩格斯在发掘资本主义本质,揭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面纱,探索社会主义理想蓝图的实践中,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状态早已进行了预测和探索。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一个资本全球化的时代。机器大工业的兴起,社会分工的加快,生产的扩大,商业交往的频繁,资本积累和增殖的驱使,使得世界市场不断被开拓,制造了一幅世界历史景象。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对资本扩张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贪婪进行了批判,但他们已经发现资本打破民族壁垒,将分散的个体和地域聚合到一起,造就新的世界历史体系已经不可阻挡。“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2](P35)。因此,资本的全球化促使世界各地主动或被动开放,加强彼此间联系和交往。“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2](P35)而一旦世界各国人民的联系不断增强,小市场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市场,那么“各文明国家里发生的一切必然影响到其余各国”,也就是说,各国彼此间已经开始形成一种利益交融、命运与共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分析和发现资本的全球扩张本质,已经洞察到大工业时代资本化生产、商业交往必将造就一个相互依存、利益相连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关系也必将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加强。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预言资本垄断已经成为生产方式的桎梏,原先与其相适应的资本主义外壳如今也变得不相容,“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3](P299)。但这只是他对当时所处的工业社会的资本命运进行的预测,并不是断定资本会永久消失,其实马克思在阐述科学技术、世界历史等观点中已经透露出了资本会不断发展的思想,而且历史发展也证明了的确如此。自资本主义兴起、工业革命至今,资本不仅没有退场,反而展现出更强的活力和生命力。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资本本身具有自我发展、自我更新、自我调适、自我创新的能力。纵观历史演进,被诸多理论家批判、让人“又爱又恨”的资本的确没有过时和消退,只是在“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的同时,又催生和获得了新的存活和续命条件。所以时过境迁,资本并没有被炸毁和消灭,而是在丢弃那些不能为其提供养分的旧躯壳后,在当今发达的科学技术、新的工业和市场体系、新的国家管理体系的滋养和支持下获得新的出场和发展,并借助全球化驱动在全世界范围内流动和展现其增殖效应,使世界各国发展的“休戚相关、荣辱与共”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状态。可以说,今天的世界交往和全球化实践是过去资本流动和全球化的延续,仍是资本逻辑在发挥重要作用。“资本是推动‘全球化’进程的真正主体和灵魂。”[4]
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资本逻辑无论如何创新和转换,也无论其缔造了何等繁华的现代景观,其积累、扩张、无限制追求利润、不断追求财富和权力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诚如马克思所言:“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值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5](P269)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开启资本发动机和利用资本逻辑实现了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滋生了贫富差距、政治霸权、极权增长、生态危机、疾病肆虐、核冲突等发展困境和风险,承担了沉重的发展代价。这些发展问题说到底,与资本逻辑全球扩张的负效应有着直接关联。在资本逻辑逐利性的驱使下,价值理性开始式微,不再至善至上,功利性、市侩性、工具理性、科技理性的垄断性日益突出,致使发展正义、人文关怀、伦理情怀被弱化,诚如查尔斯·泰勒描述的那样:“一个经理,尽管有自己的取向,也可能被市场条件逼着采纳一种他感到是破坏性的最大化策略。一个官僚,尽管有个人见解,也可能被他工作时依据的规则逼着去做出一项他知道是违反人性和善意的决定。”[6](P9-10)在发展伦理学视域中,资本只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不是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归宿。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能只顾经济、财富和效率至上,也不能只专注于自我本位式发展而忽视他者利益,而是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类自身,使人类都能感到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享受到有自由、有价值、有尊严、有幸福感的存在。这就是发展正义的实质所在。当我们看到今天的欧洲难民危机、“伊斯兰国”的恐怖侵袭、即将沉入海底的国家——图瓦卢,以及禽流感、埃博拉疫情、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等传染性疾病接踵而至,给全球和平与发展造成威胁之时,我们不得不感叹,在资本逻辑世界化的过程中,随着现代性制度的持续存在,“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完全控制驾驭的路径和速度。相应地,我们也不可能完全感到安全,因为它所穿越的这些领域都充满了具有严重后果的风险。本体性安全和存在性焦虑这双重感情将彼此爱恨交加地共存下来”[7](P122)。因此,我们必须对资本逻辑的全球扩散进行发展正义的约束,杜绝其负效应危害人类的共生共存,那么各国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就不能过分陶醉于资本逻辑带来的发展刺激和享受,还要站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理性审视、驾驭和控制资本的本性,降低资本逻辑内在矛盾引发的全球风险,促进全球发展正义。
正是因为资本逻辑世界化引发的各种风险,并威胁到人类共生共存,习近平总书记才多次在国际场合阐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一理念要求世界各国站在你我共生的利益共同体立场去消除资本发展引发的各种风险,使彼此都能保持和谐的共生共在。一方面,各国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要追求德尼·古莱所倡导的“人人能维护生命、最佳的尊重以及自由”的伦理目标,使发展政策的内在力量“能为人人达到维护生命和物质改善的最佳化,能为一切个人、阶级、集团、利益、国家建立互惠的尊重,能为一切类型的自由打开新的全部可能性”[8](P114),从而保障发展的目标是为了人类的幸福。另一方面,各国发展要着眼于世界发展和人类未来。在经济全球化面前,国家之间的命运是绑在一起的,每个国家都不可能只是“旁观者”。在这个星球上,“我们都依赖他人,我们的所作所为都与他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从伦理学的观点看,这使我们每一个人对他人负责。责任就在‘那里’,不管你是否承认它的存在”[9](P64)。与此同时,虽然这个星球上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在肤色、种族、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等方面有着差异,甚至在某些时候还有过对抗,但我们都希望有价值、有尊严、幸福地生活着,不希望受到恐怖、疾病、瘟疫、贫困、独裁的困扰和威胁,正因为这个共同的追求,我们才能团结在一起去实现“同一个梦”。因此,各国在利用资本逻辑发展本国经济的同时,不能牺牲他者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利益去促进自我利益的实现,不能一味地将自己的发展和富裕视为“理所当然”而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甚至心安理得,而是应该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自身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不断扩大共同利益汇合点。”[10](P331)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坚持利益共存、命运与共的理念,在人道层面同情和帮扶弱者,实现共享发展,并通过协同合作共同驾驭资本逻辑和现代性这个“怪物”,共同应对和消除各种全球风险,增进各国人民福祉,让他们都保持安全和有尊严地生存,从而实现全球发展正义。如果忽视和缺乏这种共同体意识,且“我行我素”,任由资本逻辑造成发展风险,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成为世界历史发展中的“异类”而遭受“千夫指”,甚至会出现古莱所预言的可怕情景:“随着特权的增长,受害者的反叛精神也增长了。剥削与挥霍消费只能发展到贫困人们起来造反以前,如果发展过了头,绝望的人们就会撕毁旧秩序,即使他们没有建立新秩序的希望。”[8](P130)由此可以看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出场,意味着对资本逻辑全球化的辩证反思,更意味着对全球发展正义的呼唤和追求。
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元文明共生共存的时代。每个文明都在按照各自的轨迹、规律、目标去发展。但在全球化的驱动下,每种文明不可能关起门来“孤芳自赏”,而是必然要突破疆域、界限、固有模式走向世界,通过相互交流、相互碰撞、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在人类多元文明场域中获得价值认同,并努力将自身优质资源转化为人类共享资源。但在文明的相互交流和分享过程中,由于“哲学假定、基本价值、社会关系、习俗以及全面的生活观在各文明之间有重大的差异”[11](P7),随着各个文明价值系统的藤条逐渐延伸到全球时,价值冲突也就变得普遍化了。美国学者亨廷顿看到随着非西方社会权力信心的增长,他们越来越注意伸张自己的“文化价值”,拒绝那些由西方强加给他们的文化元素,并指出“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部落战争和种族冲突将发生在文明之内”[11](P6)。不可否认,亨廷顿看到了文明差异引发的价值冲突,但他过分夸大了冲突程度,甚至诱使一些西方国家一厢情愿地认为由于文明冲突引发的战争是“理所当然”。文明差异引发的冲突不仅包括公开的军事对抗和战争,还包括价值分歧、竞争、紧张、矛盾、敌意、同化、霸权等。如西方某些国家将自己的自由、民主制度奉为“普世价值”,要求其他国家以这种价值为目标,从而淡化、同化和抹杀其他民族文明的民族性和特殊性;一些大国在“中心—边缘”模式思维的影响下,凭借多年积蓄的文化优势挤压、冲击处在边缘的弱势文化体系,使得文化价值出现越来越严重的等级差别和畸形发展,而此时弱势文化体系也不甘心长期被打压,于是去挑战中心国家的文化优势地位,在这个“打压”与“反弹”的过程中,价值冲突更加突出;一些国家借助科技、媒介和商业贸易潜在和隐形地传播、移植价值观,企图在与其他文化的兼容过程中慢慢引起内讧,最终夺取价值话语权。这些都是当今文明多元化时代面临的价值冲突。如果任由这些冲突愈演愈烈,人类生存的物质和精神家园都会遭遇难以想象的摧毁。
面对这些全球范围内的文明冲突,我们不可能寄希望于彻底消灭文明差异,使所有文明全部回到同一个轨道,形成“清一色的同一状态”,而是要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站在人类共生共在、命运与共的高度寻求各个文明的“共同价值”,使每种文明能求同存异,从独拉“小提琴”变成琴瑟和谐的“交响乐”。伽达默尔用“视域融合”的观点表达了共同价值遵守的可能性。他指出,每个人都应该有视域,一个根本没有视域的人是不可能充分登高望远的人。“理解其实总是这样一些被误认为是独自存在的视域的融合过程。”[12](P433)通过各种视域的融合,形成“更富有生气的有效的东西”,并在“历史视域的统一体中与自己本身再度相统一”,既有理解者的视域,也有被理解者的视域。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也启示我们,每一种价值视域碰撞在一起,也能产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且有着共通价值追求的新价值视域。在文明多元化尤其是面临文明冲突的现实背景下,以哈贝马斯倡导的“商谈或辩谈”的方式,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建立能普遍接受的共同价值理念是可能和必要的,诚如西美尔所言:“在每一个重要的文化时代,人们都可以发现一种精神由之发生并与之相适应的核心观念。每一种核心观念都会无休无止地被修改、被搅乱和受到反对。然而它却始终代表着这个时代的‘神秘的存在’。在每一个时代,凡是在实在的最完美的存在、最绝对最超验的状态,与最高价值以及对我们和世界所提出的最绝对的要求相联系之外,都有核心观念。”[13](P26)
正是基于多元文明内隐和外显的价值冲突,以及文明差异背景下人类对美好愿景的共同期待,“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的出场才获得了道义支撑,变得如此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基本要求是经济利益的共连共享,政治制度上的相互包容与合理借鉴,而最关键的要求是“共同价值”的守护。在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冷战思维依然存留的国际化背景下,没有共同价值,各国很难在价值追求上形成“海上明月生,天涯共此时”的高度统一状态,更不可能对人类持续发展产生真正的责任心,即使表现出“共享盛世”的繁华景象,那也只是基于眼前利益攫取而表现出的“虚伪做作”。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有赖于人类在生存发展问题上形成强烈的价值共识和精神共同体。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曾提及,精神共同体可以被理解为“真正的人的和最高形式的共同体”。共同体内成员的“默认一致性”越牢固,精神属性上的相似性越高,共同体就越可靠。一旦维系共同体的“共同精神”和“价值共识”断裂,共同体必然解体,其后果如鲍曼所言:“它就不能像凤凰涅槃一样被再次放在一起并被整合为一体……如果它确实获得新生,它也不会以保存在记忆中的那种形式出现。”[14](P12)由此可以看出,共同价值构成共同体的核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出场,必然内含和呼唤着关系全人类福祉和利益的“共同价值”的出场。习近平在2015年联大会议上首次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这一论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奠定了精神基石。在文明多样化且存在价值冲突的现实背景下,中国积极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实质就是期望以符合全人类利益的“共同价值”抵制文化霸权、文化独尊、文化帝国主义,化解文化冲突,实现文明的多元绽放且花团锦簇与和谐共荣,打造和睦、宽容、包容的文明新秩序。但这里我们需要阐明,“共同价值”不是西方国家宣扬的“普世价值”。“普世价值”以资产阶级抽象人性论为基础,具有虚伪性、绝对性、迷惑性等主要特征。它忽视文明多样性规律,企图抹杀其他民族文明的特殊性,实质是一种文化霸权,而“共同价值”承认和尊重文明多样性,是基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一种价值诉求,体现了全球文明发展的公平正义。只有真正以“共同价值”为标杆,人心才能“思齐”,文明差异引发的价值冲突才能终结,世界才能“天下大同”。
良好的国际秩序是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保障。近代以来,国际秩序曾经历了“均势”和“霸权”两个特殊阶段。1618—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欧洲诸多国家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了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自此之后,“均势”这种新的国家秩序开始形成。虽然“威斯特伐利亚概念往往被人斥责为一个无视道德准则、玩弄权术的体系。然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建立的架构是人类首次尝试把一个建立在普遍接受的规则和约束之上的国际秩序体制化,并且该架构以众多国家为基础,而不是以一个势压各国的单一国家为基础。”[15](P25)然而随着法国大革命爆发和拿破仑的对外征服和扩张,威斯特伐利亚的“均势”格局受到冲击和破坏,不过后来的维也纳会议要求恢复拿破仑战争时期被推翻的欧洲秩序,并继续威斯特伐利亚原则的应用。此次会议达成的若干共识又组成了“相互制衡的同盟”,并“把挑战者束缚在这一均势中”,从而再次构建了“均势”秩序。在此后的一个多世纪中,“均势”原则成为维系国际局势的重要内在规定。但不可否认,“均势”原则也有着明显弊端。小约瑟夫·奈曾这样指出,均势政策的捍卫者认为均势会导致稳定,但和平与稳定不是一回事,“国家追求均势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独立,而不是维持和平。均势有助于维护由独立国家所组成的无政府体系,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国家都生存下来”[16](P96)。两次世界大战后,均势格局被以“美苏争霸”为代表的霸权格局代替。在这种国际格局下,大规模军事冲突虽然得以避免,但美苏在局部地区都推行过大国沙文主义和霸权主义。更为明显的则是意识形态分歧和斗争更加突出。如美国对中东地区的价值观输出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坚决回击,以及西方国家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就是一种体现。20世纪90年代,随着苏联的解体,世界进入了多极化态势,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实现了“一超多强”。在这种格局下,世界总体上是和平的,但强权、霸权依然存在,而且随着东方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快速崛起,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多次爆发和世界经济发展重心向亚洲转移,美国主导的西方阵营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并出现了内在紧张。2015年英国不顾美国反对加入亚投行,紧接着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也加入,让美国“甚为不爽”就是典型体现。亨廷顿曾指出:“非西方社会远不只是西方创造的历史的客体,而是日益成为它们自己的历史和西方的历史的推动者和塑造者。”[11](P32)综观当今世界,美国努力维持“一超多强”格局,甚至不惜干涉别国内政和在局部地区推行霸权主义,而一些非西方国家已经成长为新的经济体,拥有着广阔的市场和资源优势,一些西方国家也欢迎和拉拢他们加入全球治理体系,而且在国际社会中非西方国家越来越注重谋求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话语权,这必然对美国主导的西方阵营形成冲击,“一超多强”的格局也面临着“裂变”的风险。这种状况如果愈演愈烈,东西方的经济冲突必然会增加,甚至有可能加剧部分地区的政治霸权,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因此可以看出,“一超多强”格局并不是构建和谐世界的理想国际秩序。基辛格曾指出21世纪的世界秩序存在着“国家遭到蓄意攻击和拆解、世界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不同步、大国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合作与磋商机制”,为此他指出“一种肯定个人尊严和参与式治理、遵照一致同意的规则开展国际合作的世界秩序不失为一条出路”[15](P487)。虽然基辛格提出的一些观点无法令人彻底信服,且大肆强调美国的领导作用不可或缺,表现出刻意维护美国地位的心理,但他指出了构建未来理想国际社会秩序的关键:加强合作、肯定尊严、接受价值差异、约束战祸、实现平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习近平总书记自十八大以来反复强调的“推动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符合当今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和各国同舟共济的需要,不仅勾画了未来新型国际秩序的理想蓝图,还实现了对“传统均势、霸权、一超多强”国际秩序的新超越。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无疑符合这个新型国际秩序构建的内在需要。
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中,中国在全世界传递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表达了促进人类和谐共生与共存的美好愿望,而且还展现了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秩序中中国的责任和道义担当。当今世界,冷战思维依然流窜,霸权主义、南北和南南问题仍然存在,国际关系中重利轻义倾向日益突出,这种境遇迫切需要以高度的正义、责任伦理意识和正确的义利观去指引和规范国际关系和秩序。如果每个国家都肆无忌惮地追求眼前利益与享受,沉醉于韦伯描述的工具理性替代价值理性的世俗化“祛魅”时代,没有发展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意识,最终必然会威胁和破坏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使人类生存家园蒙受灾难。习近平总书记之所以反复强调命运共同体意识,是基于国际秩序的历史和现实进行的深度反思。这也正体现了中国站在人类和谐共生共在和共同利益实现的角度,以高度的责任伦理意识,积极促进各国加强真诚对话与合作,杜绝单边主义、霸权政治和零和博弈,实现利益和发展成果共享,从而推动和谐世界的构建和持久繁荣、共同繁荣的世界梦的实现。
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国与国之间的“和为贵”。儒家思想倡导“四海之内皆兄弟”,认为天下秩序中每个部分应该各司其职,和谐相处,达到“协和万邦”,因此在处理国与国关系的问题上,儒家一方面主张靠礼仪、教化与外界交往,“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另一方面主张“以义为本、以义为上,见利思义,以义为利”。当今世界,在打造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国际新秩序的过程中,中国传承着“交邻国之道”、“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协和万邦”、“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等精神,以“合作共享、命运与共”的理念,将积极参与国际发展议程制定,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领域对落后地区给予人道主义支持,缩小南北差距,促进全球的协调和共享发展,使中国的“发展经验和红利”恩泽和惠
及全世界,并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从而展现中国是真正负责任和有担当的大国。诚如习近平所言:“让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有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能安居乐业,是我们的共同愿望。”[10](P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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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旭明,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论贡献和实践要求”(15ZDA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