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院为破解家事审判难题,革故鼎新,不断创新审判方式,优化工作机制,革命性地创造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后,紧密结合当地闽南传统文化,深挖解纷助力元素,以家事纠纷“家里解”为理念,推行以“和合包容”闽南文化为契合点的家事审判改革,构建了“闽南大家庭共解纷”的家事审判“泉州样本”。
文化是社会历史的积淀。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设置都离不开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烙印。泉州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闽南文化具有“和合包容”的特点,“家和万事兴”的传统理念在闽南世代传承。这些文化特点和传统理念对泉州家事审判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闽南文化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留着敦厚仁爱、敬老慈幼、重德尚礼的内在品质,恪守着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
其次,闽南文化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以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为标志的发展轨迹,带来了民族、宗教等文化的大融合,形成了“和合包容”的闽南文化内核。
第三,“和合包容”的闽南文化传递这样一种理念,即家庭是个小社会,身为家庭命运共同体的一员,不仅享受着爱与关怀,而且意味着适当的克制、奉献和责任。在家事审判改革进程中,通过对闽南传统文化的宣扬,起到道德教化的作用,进而帮助家庭成员化解彼此的矛盾纠纷。
第四,闽南文化对传统道德的延续,来源于当地民众的主动认同和自觉接受,不视其为制约发展的束缚,反而成为深入骨髓的一种精神。
第五,宗亲文化在闽南地区较为发达,这与其作为台湾地区人口主要祖籍地的地缘因素和情感因素息息相关。宗亲,以姓氏为区分的同宗亲属。宗亲会承担着调解纠纷、解决争端、保护和支持同族成员,保持彼此间的融洽相处、精诚团结的职能。
家事领域具有身份属性、情感寄托、安全保护等精神特质,家事纠纷具有极其鲜明的身份性、伦理性、复杂性、私密性、地方性和一定程度的“非理性”。这就决定了家事法及相关制度的创设应当遵循关爱家庭成员、守护家庭幸福、维护社会和谐的逻辑起点,家事审判应当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给予司法人文关怀,通过司法的介入发挥解开心结、修复创伤、弘扬家风、引导良善的深层次功能。如此而言,“和合包容”的闽南文化与集感性和理性为一体的家事审判有了深度交融的契合点。因此,植根于闽南文化的深厚土壤,结合闽南风土人情、乡规民约、公序良俗,深度挖掘助力解纷元素,势必成为泉州家事审判改革的最佳路径。
发轫于2015年初的泉州家事审判改革,回归“和合包容”的闽南文化找灵感寻思路,深度挖掘助力解纷的各种元素,通过拓宽解纷场域,规范解纷制度,灵活解纷方法,构建了闽南大家庭共解纷的新范式,取得了积极的解纷效果。
以“和合”为理念,以“大家庭”为视角,以“自力和借力”相联手。闽南大家庭的解纷主体以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为主导核心,以特邀家事调解员为固定的协助力量,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专家为固定的配合力量,宗亲、乡贤、媒人等社会力量为机动的协助力量,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化解。
在家事审判团队的打造方面,以审判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为依托,配备专业的审判人才。2015年3月5日,泉州中院家事审判庭正式成立。2015年5月,全市11个基层法院全部完成家事审判庭的创设,其中鲤城区法院家事审判庭拥有独立编制。泉州设有专门的家事法官55人,其中资深审判员占50%以上,女性法官占60%以上。
在家事调解员的遴选方面,聘请具备解决家事纠纷专门知识或经验并熟悉本地风俗习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妇联代表等担任特邀家事调解员,建立特邀调解员库,协助法院调解家事纠纷。
在家事调查员的选取方面,为减少对抗式诉讼模式对弱势当事人诉讼能力制约的不利因素,泉州法院家事审判庭强化依职权主动调查职责,借鉴台湾地区家事调查官的做法,专门聘请具有社工、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担任家事调查员,由其根据法院的委托和指派对需要调查的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详尽调查,通过走访亲属、邻居、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等生活事实,探寻案件的全貌,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纠纷解决建议,为法院处理家事纠纷提供重要参考。
在心理咨询专家的引入方面,泉州部分法院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达成合作协议,由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或聘请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协助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泉州法院家事审判庭共聘任心理咨询(辅导)专家12名。
在宗亲、乡贤、媒人等社会力量的邀请方面,主要从传统文化和本土特色的角度出发,注重对其道德品质的考量,灵活针对案件情况和实效邀请参与化解。
为保证家事审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泉州法院出台了《家事案件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家事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关于设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的实施意见》《家事纠纷诉讼指南》等文件,并与妇联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2017年初,在全面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泉州中院出台统一规范的《关于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定上述工作规范,明确家事审判合议庭的工作职责、立案范围、审理流程,规定家事审判的原则及法院进行家事审判时与妇联等机构的协调衔接,为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提供统一的裁判方法和标准,为独具特色的家事纠纷处理机制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为家事审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夯实基础。
契合闽南传统文化,尊重公序良俗,注重道德感化是闽南大家庭解纷方法独辟的蹊径。
第一,营造家庭式解纷氛围。泉州法院以“和”为主旋律,以“闽南红砖厝”为主基调,以“家”的氛围营造为着力点,将法律、道德、典故等元素融为一体,形成独特的司法建筑设计理念,改造传统审判区域,建设“家庭化”的审判场所,让当事人走进家事法庭,能感受家的温馨、重拾温暖回忆。创新家事法庭的布置,用会议桌(圆桌)代替传统的审判台,进行会客厅调解,彰显家事纠纷主体的亲情特质,疏解对立情绪。设立环境优雅、格调清新的家事调解室、亲子陪护室、心理疏导与咨询评估室等功能区域,搭建集案件审理、多元调解、心理调试等功能为一体的审判综合服务平台。
第二,形成系列特色调解法。泉州法院植根地方文化土壤,结合闽南风俗习惯,总结提炼出富有闽南特色的“茶桌调解法”“谚语调解法”“宗族调解法”“金牌媒人调停法”等调解方法,以泡“司法功夫茶”“拉家常”式的调解方式,促进当事人感情修复和情绪疏导,最终消除对立、实现和解。泉州法院灵活运用系列特色调解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援引特殊裁判理据,尊重本地民众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乡规民约等规范,针对个别情况作出恰当处理,体现家事审判对公序良俗的关照。
第三,创新家事文化宣导机制。泉州法院在家事审判过程中注重传导正确的价值观,精心选取中华传统家庭美德、闽南俚语、衍派宗谱及民俗典故,建设家事文化长廊,编写《家事审判道德文化导本》,传播优秀家规祖训的思想内核。通过宣扬敬老慈幼、谦恭礼让、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启迪家事案件当事人对家庭、婚姻、亲情等价值的正向认知,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遵规矩、守道德的生活,传播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第四,建立家事法律援助制度。针对家事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实际地位和诉讼能力极不平等的特点,对于经济困难、文化程度较低、身患残疾、遭受家庭暴力等困难的当事人,依其申请或经征询其意愿,及时协调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人员参加诉讼。泉州中院与妇联合作成立妇女援助中心,整合法院、公安、检察、司法、妇联、社工、志愿者等各类资源,让家事纠纷中处于弱势一方甚至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获得诉讼指导、心理疏导、人身保护等帮助。目前,该中心建设已被列入2017年泉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财政拨出专款扶持所有县市区的妇女援助中心建设。
泉州家事审判改革秉承“温情注入审判,司法关护家园”的审判理念,以闽南文化“和合包容”的内核为契合点,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纠纷化解的柔性、中华传统美德与地方特色文化有机结合,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社会性、伦理性的家事纠纷审判方式,圆满化解了数以万计的家事纠纷。在家事纠纷日趋复杂,审理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结案数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与此同时,泉州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主动作为,积极与妇联、公安、司法、民政等职能部门协调,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为主、各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综合解纷机制,实现了对家事案件的综合治理,丰富了社会治理模式,不仅让人民群众受益,也得到党委政府的认同,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创新思路和泉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