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红武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美国法律院校双语教学及其借鉴*
银红武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美国政府就对身处该国的“语言少数民族”或“英语能力有限者”的语言权利表现得愈加重视。随着“语言准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美国法学院开始在校园内采取种种策略来推进“语言准入”运动,其中的举措之一就是开展双语教学。美国法学院的双语教学活动能够给中国法律院系的双语教学实践提供诸多宝贵的经验。
美国;法律院校;双语教学;借鉴
美国是一个语言多样化的“大熔炉”,也即语言多样性现象长期存在于美国社会,并且这一现象在将来仍会继续发展。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2007—2009年美国社会调查报告》,在美国,五岁及以上的人口超过五千五百万,其中大约20%的人在各自家中并不说英语。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在全美2.89216亿人中,8.7%的美国人口说英语“说得并不好”,即美国“英语能力有限者”的人数(共25,223,000人)占美国总人数的8.7%。在美国的一些地区,“英语能力有限者”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10%以上(如表1所示)。
表1 “英语能力有限者”居民占该州总人数比例较高的七个州及其数目(2010年)*Chhandasi Pandya. Limited English Proficient Individuals in the United States. http://www.migrationinformation.org/integration/LEPdatabrief.pdf. 2015-07-06.
事实上,这几个作为接收“非美国本土出生”外来人口较多的“门户州 (gateway state)”,如加利福尼亚州、德克萨斯州、弗罗里达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与伊利诺伊州等,其“英语能力有限者”的人口数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保持稳步增长(如表2所示)。
表2 拥有LEP居民人数最多的五个州其LEP人数在过去二十年间的增长(2010年)*US Census Bureau. Language Spoken at Home by Ability to Speak English for the Population 5 Years and over. http://factfinder2.census.gov/faces/nav/jsf/pages/index.xthml. 2015-08-10.
而美国境内的“英语能力有限者”居民人数在1990年至2010年间也出现了80.4%的增长,即从13,983,000增长至25,223,000。
值得注意的是,“非美国本土出生”外来人口移民美国的方式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的二十年间,悄然发生了变化:美国内地各州接收移民的数量激增(如表3所示)。
表3 自1990年至2010年间美国LEP人数增长最快的五个州*US Census Bureau. Language Spoken at Home by Ability to Speak English for the Population 5 Years and over. http://factfinder2.census.gov/faces/nav/jsf/pages/index.xthml. 2015-08-10.
美国社会的该种现象及变化的结果就是,无论是美国的大都市,还是拥有相对较少资源的小镇与农村地区,其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都极有可能面对有关服务“英语能力有限者”的各种挑战,并且该种挑战的难度将日益增大。据报道,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小镇在1990年其西班牙人口仅占人口总数的4%,而这一比例在2010年则变为了35%*Daniel T. Lichter. Immigration and the New Racial Diversity in Rural America. Rural Sociology, 2012 (77): 3, 10.。鉴于此种态势,法律机构不得已将(且有必要)学会如何为“英语能力有限人士”提供“语言准入”机会:究其原因,一方面,“英语能力有限者”由于缺乏足够的英语表达能力,极易成为被歧视的对象,并遭致社会的不平等对待,而这也往往变成人们主张在美国存在反移民情绪的铁证之一;另一方面,对于美国法律职业共同体而言,如果不能解决这部分人在法律场合下的语言沟通困难,势必阻碍美国公正的司法程序,最终将有悖于美国法律工作者们所信奉的公平正义价值。
至此,如何保障“语言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就成为当今美国国会、政府与司法机关的工作任务之一,而这也将最终成为衡量美国各项社会制度建设是否健全与完善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美国各级政府部门,再加之美国司法系统对“英语能力有限者”的“语言准入”或“语言获得”权利的日益重视与强调,美国高校的法学院也已开始关注这一重要问题,并实施了一些积极应对举措。其中,举措之一就是在美国法学院推行双语教学:通过培养能充分适应未来双语法律实践的人才,各法学院可以充当介乎美国政府“语言获得”计划与美国“英语能力有限者”共同体之间的一座桥梁。
试验段粗集料采用临夏城南碎石厂生产的石料,细集料采用石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屑。根据《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对粗集料进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结果如表2,筛分结果如表3。
事实上,在谈及“语言准入”时,人们往往假设:由于律师以及法律机构均完全使用英语,因而“英语能力有限者”的谈话都必须译成英语,否则交流会产生严重障碍。殊不知,尽管英语仍将继续维持其美国社会的主导语言的地位,“语言准入”的另一替代方法可以是:提高美国律师以及法律机构使用非英语语言的能力。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拥有较高外语能力的律师及其他法律职业人士就可成为一架桥梁,横跨于“英语能力有限者”与美国法律机制之间。如法院主持下的调解,甚至是部分庭审均可运用除英语外的另一种外语进行。
总体而言,美国法律院校的双语教学策略可起到几个作用:其一,培养学生在将来的法律工作环境下发现语言差别问题并设法做出积极应对的能力;其二,确保法律院系的学校规章与实践活动能与国家的“语言准入”政策相吻合;其三,增强法学学生重视“语言准入”的意识,大力倡导将“语言准入”上升至一项极其重要的、关乎社会公正的民主权利的层面,等等。
毋庸置疑,在进行双语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必须采用两种语言,那么针对美国法学院的双语教学,除了英语母语外,何种外语能担当此任呢?以2010年的美国人口普查局《美国社区调查》(表B16001)的数据为例,在美国所有的“英语能力有限者”人口中,说西班牙语的人数占据了65.5%的比例。其他两种说得较多的语言为中文与越南语,分别占6.1%与3.3%的比例。(如表4所示)
表4 “英语能力有限者”所说的几种主要语言及其比例*US Census Bureau. Language Spoken at Home by Ability to Speak English for the Population 5 Years and over. http://factfinder2.census.gov/faces/nav/jsf/pages/index.xthml. 2015-08-10.
鉴于西班牙语已日益发展成为美国的“第二语言”,美国法学院的双语课堂教学采取英语与西班牙语相结合的模式。事实证明,越来越多的美国法学院为学生开设了诸如“法律西班牙语(Legal Spanish)”与“西班牙语律师班(Spanish for Lawyers)”之类的课程。这些课程通常旨在教授学生在法律场合下运用西班牙语进行交流时必须掌握的西班牙词汇与会话技巧。还有一部分学校则热衷于开设“西班牙语执业(Lawyering in Spanish)”的课程,如美国丹佛大学的斯特姆法学院为该院学生提供了多门理论课与实践课,均用西班牙语进行授课*University of Denver Sturm College of Law. Lawyering in Spanish Program. http://www.law.du.edu/index.php/lawyering-in-spanish, 2015-02-15.。
在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Jayesh Rathod教授在讲授《移民法》与《职场法》时均抽出一个小时的课程用西班牙语进行讲解,对参与该部分课程的学生均提供一个学分。以《移民法》为例,学生既可选择通常意义的三学分课程,也可将这门课程作为四学分的课程来修。在第四个学时,学生要求掌握与一周以来所阅读的专业材料相关的法律西班牙语,有时还被要求运用西班牙语进行“律师角色扮演”练习。比方说,学生需用西班牙语向一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观众解释特定法律救济方式所需的资格要求。有时候,课堂参与者还需对一些重要案件的审理进行解释——此时应假设旁听观众是一位来自拉美国家的受过良好法学教育的律师。所有的这些练习均在假想的情境下完成,当然,在此过程中学生有时候要求考虑一些棘手的实体法律问题以及道德问题。
除了培养学生运用西班牙语口头表述美国移民法专业知识的能力外,Jayesh Rathod教授的双语课还要求参与者完成一些旨在培养学生阅读与写作技能的书面作业。学生们在一学期的该门双语课中要求完成三个书面作业:一是,用西班牙语起草一份自我介绍信给当事人;二是,用西班牙语写一封要求当事人预付律师费的信函;三是,将当事人的用西班牙语作成的出生证明译成英语。通过这些练习,学生通常能意识到自身在使用西班牙语方面的局限性。当然,在该双语课程的教学中,Jayesh Rathod教授还使用一些西班牙短文与剪辑短片进行辅助。
无独有偶,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Deborah Weissman教授也采取类似的教学方法鼓励学生掌握一定水平的西班牙语。具体而言,在Deborah Weissman教授的“家庭暴力”研讨课中,学生在整个学期都被提供种种机会训练自身的西班牙语语言能力。老师所指定的阅读材料中有部分是被译为西班牙文的。这些读物被作为课堂内的分组讨论素材以及供小组的“问题解决”练习之用。对于那些选择参与该课程的西班牙语环节的学生而言,他们就要求去阅读那些被指定的西班牙文材料,读完后还需参加到规定的那个讨论小组,用西班牙语做读书报告或者为“问题解决”练习献计献策。西班牙语的参与方式完全是自愿的,并对其他不选择参与西班牙语环节的同班同学丝毫不产生影响*Gillian Dutton, Beth Lyon & Deborah M. Weissman. Promoting Language Access in the Legal Academy. 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 in American University, 2013: 30.。
值得注意的是,法学院在为学生提供双语法律教学时,除了应该培养学生将法律概念用另一种语言进行表述所需的外语语言能力(具体说,即专业词汇)外,还应教授学生如何应对跨文化律师执业、法律伦理以及尊重当事人尊严等问题。鉴于身为移民的当事人以及对方律师或同仁可能更熟悉目标国的法律制度,双语教学授课还应确保能向学生传授一些比较法专业知识。除此之外,学生还必须提升外语的读写能力,并且外语的书面表达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同等重要。
确实,对未来法律职业者的培养与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只需教会法学专业学生如何阅读案例,如何对客户进行询问或起草诉状等,还应包括引导他们学会——作为法律职业人士如何在将来有效地参与并设法完善美国司法制度的种种可能方式。法学院的双语教学正好能够给学生创造大量机会,使他们能接触到众多倡导并推动“语言准入”运动的社会组织以及拥有与“英语能力有限者”丰富交往经验的律师群体。无疑,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发展能力,并相应地增强职业技能的储备。
事实上,推行双语教学的美国法学院除了能与双语本科学生一道推进美国的“语言准入”运动以外,还能拓展美国社会的法律职业种类——尽管在目前,很少有大学将他们的双语学生与社区的口笔译需要联系起来。在美国,大部分口译培训致力于职业认证,并且这些培训主要由设在大学内、却保持独立的认证机构承担。如亚利桑那大学国家口译中心,蒙特瑞国际研究学院口笔译中心,以及波士顿大学口译认证机构等。这些认证机构通常设置在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内,而不是专业院系下,因而学生也不是全日制本科生。当然,在大学的专业院系里,也培养翻译专业学生,但是培养的目标是学术型的笔译工作者(如位于艾摩斯特市的马萨诸塞州大学就培养翻译专业的文科硕士)*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 The M.A. in Translation Studies. http://www.umass.edu/complit/programs_ma_trans.shtml. 2015-06-10.。与此同时,全美上下,对口笔译工作的需求却是与日俱增。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美国的部分大学作出了积极应对,其中可圈可点的就是美国维拉诺瓦大学的罗马语语言文学系与该校法学院的一个协同增效项目:社区口译服务者实习项目(Community Interpreter Internship Program )。
该项目是由法学院“农场工人法律援助诊所”主任Beth Lyon与西班牙语教授Mercedes Juliá博士一道通过在西班牙语本科生的课程表中开设一门“实习/语言”综合课得以创建。选修该课程的学生除了要求在一周内上两节关于社区口译技能与道德标准的课之外,还必须每周提供七个小时的翻译服务。参加的学生必须是西班牙语专业的本科生,或是来自西班牙国的外国学生,在接受授课教师的面试时还被要求展现近乎流利的西班牙语与英语。实习生除了为法律诊所以及其他非盈利机构——包括当地机构(如the Comité de Ayuda a Trabajadores Agrícolas, Chester County Cares, Friends of Farmworkers, the Senior Law Center, the Philadelphia Bar Association Volunteers for the Indigent Program, DeMay Living Center in New York)、全国性组织(如Latina/Latino Critical Legal Theory, Inc., National Employment Law Project)甚至是国际组织(如Foro Migraciones, Global Workers Justice Alliance, International Senior Lawyers Project)提供资料的笔译服务外,还为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与证人的出庭作证提供口译,以及为维拉诺瓦大学的所有法律诊所(面向整个宾夕法尼亚州东南地区的当事人)提供全部的法庭口译服务。当然,该项目的影响远远不止局限于宾夕法尼亚州,因为实习生也为新泽西州、北卡罗来纳州与弗罗里达州的社区或机构提供口译支持。
随着该项目的运转,组织者们很快意识到:有必要对实习生进行专门培训。参与的学生除了要求补充有关口译模式与作用、语言技巧与策略、视译以及口译职业等方面的知识外,还要求参加诸如“律师服务”研讨会以及任何法律诊所主持的听证会等活动——后者旨在增长并丰富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
事实上,这一项目的成功也给予了其他美国法学院的双语教学诸多教育意义,毕竟社区口译训练与实践是帮助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提高专业技能、扩大专业词汇的一个重要途径,且能为他们应对在今后从业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的非同一般的挑战做好充分准备。据报道,美国田纳西州大学法学院正在开设一门类似该项目的双语课程,有意将受课学生培养为专业口译者,并进入该州的专业口译法律人才库*Gillian Dutton等通过采访田纳西州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副教授Karla McKanders了解到的信息。Gillian Dutton, Beth Lyon & Deborah M. Weissman. Promoting Language Access in the Legal Academy. 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 in American University, 2013: 36.。
(一)中国法律院系双语教学的现实意义
据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计,2014年,外国人入出境共5266.81万人次,同比增长0.3%。其中入境2636.89万人次。入境外国人中,观光休闲892.99万人次,会议商务426.60万人次,交通运输工具服务员工328.54万人次,访问112.97万人次,就业94.12万人次,探亲访友60.33万人次,定居27.75万人次,学习25.36万人次,其他入境目的668.23万人次。分别占入境外国人总数的33.87%、16.18%、12.46%、4.28%、3.57%、2.29%、1.05%、0.96%和25.34%*中国人民公安部. 2014年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同比稳步增长[EB/OL]. [2015-06-15].http://www.mps.gov.cn/n16/n84147/n84196/4311409.html.。随着外国人员、企业和组织来华快速增长,外商累计来华设立企业超过80万家,2013年在华常住的外国人近60万,在华就业的外国人约19万,入境过夜游客超过5000万人次,“三非”(非法居留、非法入境、非法就业)问题也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在海外的中国公民数量大、增速快、分布广,2013年我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9818万人次,境外注册企业累计超过2.2万家,累计派出劳务人员近700万人次,海外留学生160多万人,涉及的各类利益纠纷、权益保护事件急剧上升。由于相关涉外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对政府和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明确规定,政府提供服务、实施监管、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不足,压力日益增大*汪洋. 加强涉外法律工作[EB/OL].[2015-08-06]. http://www.zzdjw.com/n/2014/1106/c390071-25985535.html.。
不容置疑的是,无论是在对来华外国人实施管理与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还是在积极响应政府“走出去”号召,“走进”外国投资环境的中国投资者艰难维权的历程里,不同语言的沟通与交流是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而对全程参与其中的中国律师而言,双语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其法律服务的质量。如何在中方与外方当事人间架起一座沟通协商的桥梁,中国法律职业者无疑是最有效、最直接的不二人选。那么,作为培育中国法律职业者摇篮的我国法律院系,其双语教学工作的重要性与压力就不言而喻了。
(二)中国法律院系双语教学的实践
事实上,中国法律院系的双语教学活动,上至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下至具体法学教学单位,都已经高度重视,并在积极稳妥推进了。国家教育部自2001年起,先后在几个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文件中指出,鼓励开展双语教学工作,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积极聘请国外学者和专家来华从事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工作,鼓励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能力。值得一提的是,在2004年8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甚至将是否进行学科“双语教学”作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
正是在政府频吹政策暖风的背景下,我国许多高校纷纷出台了鼓励实施双语教学的各项规定与措施,越来越多的高校教师迸发出了极大的参与热情。他们除了进行具体的双语教改试验外,还在理论层面对双语教学规律进行详细总结并积极探索,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校的双语教学进程。
当然,中国高校双语教学的实践少不了法律院系这一支强有力的生力军。现今,国内各法律院系都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开展双语教学活动。就笔者所在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而言,已经开设了国际投资法、国际民商事程序法、国际经济法与环境保护法等多门双语课程,并大力组织学生参加“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庭辩论赛与“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等一些以英语为比赛语言的国际赛事,在双语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三)中国法律院系双语教学的建议
笔者就我国法律院系的双语教学实践活动提出以下建议:第一,采取中英文为主的语言模式。鉴于英语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使用得最为广泛的语种,从实用的角度出发,中国法律院系的双语教学宜采用中英语两种语言授课。当然,有条件的教育机构也可采取中文与其他外语的语言模式,这当然取决于具体的教学条件。第二,中国境内的翻译证书应增加一类专门翻译证书:法律翻译(口笔译)证书。应试者可以为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具备相当法律知识的其他专业学生。考官必须由翻译证书发放机构经过严格考核与认证的高校法律教师或英语教师组成。第三,在中国的外国语学院或法学院应大力倡导开设“英语+法律”或“法律+英语”双学士学位,培养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
The Bilingual Teaching in American Law Schools and Its Enlightenment
YIN Hong-wu
(LawSchoolofHunanNormalUniversity,Changsha,Hunan410081,China)
Since the 1960s,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has paid increasing attention to the rights of “language minorities” or “limited English proficient persons” in America. As “language access” rises in importance, American law schools have begun to develop strategies to promote “language access” within the academy, one of the strategies being practicing bilingual education.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conducted in American law schools provides a lot of valuable experience for bilingual teaching practice in China’s legal institutions.
America; law school; bilingual education; enlightenment
2016-01-07
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国际投资法学双语教学实践研究”(2014247097);2015年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ICSID公约退出问题研究”(15C0842)。
银红武,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国际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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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769X(2016)03-01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