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吉华 蔡洁
摘要:“马克思人本观与‘以人为本”论题的独特之处在于马克思人本观对于“以人为本”核心思想的解蔽。“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人本观思想在立场、观点和方法上整体中国化的体现,是马克思人本观思想与中国具体国情结合的合理展开。马克思人本观是由为全人类谋利益的立场、利益理论、唯物史观及共产主义价值归宿这四个部分构成的逻辑整体,而“以人为本”正是从“以谁为本”、“何为根本”、“如何为本”、“价值归宿”这四重规定性上进行了马克思人本观维度上的系统解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性与价值性。而这对于完善“以人为本”的理论构成、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人本观;以人为本;四重规定
对于“以人为本”的研究,应当遵循其理论母体即马克思人本观本身的理论逻辑。马克思的思想一直都是在立场、观点和方法上的整体架构,而在“以人为本”这个论题上,我们更应该着眼于整体,对“以人为本”进行马克思人本观维度上的系统化的解读。
“以人为本”思想提出十多年来,国内对马克思人本观的研究经历了从一开始的谈“人”色变、与旧人本主义的混淆,到广泛在学理层面讨论“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以人为本的思想来源”等。一些学者侧重于从厘清马克思人本观的思想来源、哲学前提和存在论基础出发,来阐明马克思人本观中“人之根本”的核心理念及其当代价值,比如崔秋锁等著的《马克思人本思想研究》、韩东屏著的《人是元价值——人本价值哲学》。还有一些学者侧重于论述马克思人本观对“以人为本”思想的理论基础作用及“以人为本”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推动作用和其巨大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比如薛德政著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20论》、愚心明与葛慧珠合著的《人本和谐观》、周育国著的《马克思主义人本理念的当代视域》。还有一些学者,从哲学本体论角度分析“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阐述作为当今我党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的理论定位和实践路径,如韩庆祥的《关于以人为本的若干重要问题》、刘普生的《对“以人为本”的几点理解》、张奎良的《“以人为本”的哲学意义》等。这些著作或论文丰富了马克思的人学理论,从现代性反思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立场,赋予了马克思人本观及“以人为本”新的时代内涵。可见,随着“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进一步深入贯彻,对“以人为本”思想进行马克思人本观理论逻辑角度上的富有时代性、系统性的解读无疑是十分关键的,而这种理论解读在目前来看无疑是少之甚少的。本文尝试从马克思人本观的理论视角出发,系统分析“以人为本”的主体要求、根本目的、动力所在和价值诉求,而这“四位一体”的逻辑结构、理论层次和基本内容共同回答了“以谁为本”、“何为根本”、“如何为本”、“价值归宿”的问题,这是“以人为本”在马克思人本观理论体系框架下的合理展开。
一、“以谁为本":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及首创精神是“以人为本”的主体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确定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这个“人”既是对党的第一代领导人的群众路线的继承,又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本观的“人”的理性回归。这里的人不仅是指人民,指群众,更是指以自然的、现实的人为基础的,从事着感性对象性活动的独立的个体。我们以马克思人本观为基础全面地把握“以人为本”中“人”的现实基础、主体性存在以及对历史的推动作用,是科学理解和实施“以人为本”的前提。
1.“以人为本”的“人”是“有血有肉”、“从事实际活动”的个人
“以人为本”的首要关键词是“人”,这里的“人”既不是黑格尔抽象的绝对意识,也不是费尔巴哈复归到具有“理智、意志和心”的类,亦不是施蒂纳脱离了现实生活抽象的“唯一者”。马克思的“人”首先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即是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但他强烈地反对把人挤塞到肉体的桎梏中,反对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考察人,他认为人同时也是社会存在物,人也必须在自己的认知和对周遭环境的反馈中来确定自己的存在,成为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否则“非对象性的存在物”就成为“非存在物”。同时,马克思将现实的人规定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人,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
此外,在马克思那里,人的概念有抽象公民和现实个人的区别,这个区分来源于黑格尔对市民和公民的区分以及由此基础上产生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分裂。在黑格尔看来,以追求个人的私人利益所集结起来的就是市民社会,而以社会的普遍要求为基础并参与政治意志的形成而集结起来的就是公民社会,即国家。所以,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深刻地指出:政治国家中的人过着两种生活,第一种是“市民社会中的生活”,这里的人把自己和他人都看作是利己的工具;第二种是“政治共同体中的生活”,这里的人把自己看作社会存在物。但如何克服这种分裂呢?马克思颠覆了黑格尔将公民社会与市民社会对立的观点,他将市民社会中的个体看作是国家的基础,强调“抽象”的个人的基础是现实的“非政治”个人,国家职能仅仅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罢了。因此,“以人为本”必须强调人民群众中个人的存在。
2.“以人为本”的“人”具有“对象性本质力量”的主体性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科学地说明人的本质是基于类本质基础上通过感性对象性活动而形成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时,马克思认为人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和承载者。脱离了这一点来看人的本质,社会关系又将成为一种新的抽象物,陷入“环境造人”的悖论中。因此,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在人的本质中得到确证,人民群众应该承认自己就是主体,出于对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力量,通过有计划地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来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不断地推动生产力发展,把自己的“对象性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外化为异己的存在,创造一切社会关系,并置身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发展和再生产。
而要注意的是,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特别强调个人主体性及群众主体性的合力。一方面,我们必须充分尊重个人的主体性地位。首先,要承认个人具有自我意识是现实合理的。个人虽然受到社会条件的种种制约,但首要受其自身生存条件的限制,每个人都是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其次,要把个人发展视为其他一切人发展的基础。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的人之间是一种对立状态,一部分人的发展是以牺牲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的。而在马克思所设想的理想社会中,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最后,个人主体性强调要把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自觉地当作个人的职责、使命和任务。个人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使得主体不仅在实践中认识到客体对象的状态和规律性,而且为了能够主动地把握客体的发展规律,为了使自己和他人、社会与自然之间呈现一种积极的良性关系,也要主动地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中个体的主体性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历史的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都是从许多个体意志的相互对立冲突中产生的。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主体性关系是互不相容的,整个社会的主体性就表现为具有话语权的主体的意志。而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实践活动、享受及财富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和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性表现于既体现在个体的主体性也体现在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上的合力,这两者的方向是统一的。
3.“以人为本”的“人”具有“创造自己的历史”的首创作用
马克思的“劳动创生论”认为实践是解开人类历史之谜的一把钥匙,历史是人通过自身实践的自我产生、自我创造的过程。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属人的世界,在这里,主体与客体呈现感性对象性的关系,人的主体性体现在对客体的创造和改革中,人的实践力量的大小,决定了人化世界的范围。因此,不管是物质世界还是精神世界都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人的发展首先表现为物质的生产和再生产即生产力的发展,并产生了对应的社会交往形式,推动了整个物质世界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人的意识一开始并不是纯粹的精神的,它起初是社会的产物,是为自身感知环境、慑服于自然界以及社会交往而存在的。而当分工发生,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意识现实地想象某物时,纯粹的精神世界,即“理论、宗教、哲学”等开始构建,但意识一直都是人类本质的体现和实践的产物,产生于人们的精神劳作。
同样的,人民群众的产生也是人类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产物。正像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创生历史一样,人也有自己形成发展的历史。人类一开始为了生存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去改造世界、创生客体,同时不断地改造自身,向着成为完整的个人不断努力。这种完整的个人,应该是以“全面的方式”,“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而隶属于一定阶级下的个人的人格受到具体阶级关系的影响,从而表现为带有偶然性和片面性的“阶级人格”,这种人格必然要被具有完整人格的个人扬弃,被历史扬弃,“你们所理解的个性,不外是资产者、资产阶级私有者。这样的个性确实应当被消灭”。因而,人民群众必定是在创生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发展自己,在努力成为完整个人的过程中,逐渐扬弃自身的阶级人格,最终形成完整的、能够全面自由发展的人。
二、“何为根本”: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以人为本"的根本目的
“‘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马克思人本观将追逐利益看作是人生存发展的“天然必然性”。“以人为本”要求将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看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我们在尽量满足个体利益的前提下调和利益关系,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发展。
1.每一既定社会关系首先表现为对利益的追求
马克思人本观否定了一切旧哲学认为的抽象的类与虚幻的精神活动是世界发展根本动因的观点,认为正是人类追逐利益的本性,从根本上推动了历史的不断发展。一方面,对物质利益的渴望是人类进行实践活动并创造人类璀璨文明的起点。“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这个目的就是包括物质生活资料和生产关系为内容的物质利益。其中,物质生活资料就是人民通过劳动实践创造的人们吃穿住行所需要的物质利益的客观内容;而生产关系就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以物质利益关系为前提,揭示了隐藏在劳动实践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
另一方面,制约和决定着阶级和国家产生与发展的也是利益。“经济事实,至少在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这些经济事实形成了产生现代阶级对立的基础;这些阶级对立……又是政党形成的基础,党派斗争的基础,因而也是全部政治史的基础”,这也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物质利益直接体现为阶级利益,阶级斗争首要目的是争得物质利益,而权利的攫取不过是物质利益实现的手段罢了。同时,随着分工的发展,在社会交往中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分裂,为了调和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冲突,“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国家应运而生。而根据马克思人本观的设想,一旦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人们不用面临固定的社会分工,社会成为个人本质力量的联合体,个人的意志和行为驾驭着社会的利益取向,统治阶级利益的优先满足被完全消除。国家,这种调和利益矛盾的组织也将随之消失。
2.协调利益关系,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我国,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消除了剥削、压迫和尖锐的阶级对立,但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滞后和经济体制的不完善,还存在着一些剥削现象,个人的意志和利益呈现个性化和多元化,个体利益产生出的合力方向仍会与社会的共同利益及人们群众根本利益之间存在偏差。具体来说,由于社会阶级分化严重,社会分工更加精细化,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而户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制度的支持,使得人们在职业流动上更加便利,不同职业群体,不同行业组织之间的利益交叉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维护群体利益和保证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团体出现,群体利益意识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出现的,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根据2016年初国家统计局发部的2015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指数为0.462来看,虽然该数据在我国完成了连续7年的降低,但还是超出国际公认的0.4的收入差距警戒线。利益群体多元和收入差距的加大带来的是利益冲突的加剧,尤其是群体性的利益冲突现象凸显,例如由于拆迁而引发的暴力抗拆迁事件,由于化工、有毒项目而引发的地方集体游行示威事件,由于企业改制人员下岗而引发的职工集体上访、冲击政府事件等等。
可以看出,如何正确、合理地协调利益关系,已经成为我们贯彻执行“以人为本”的关键。而马克思人本观本着立足于人本身、立足于基层群众的视角也要求我们更多地关注广大群众尤其是占社会总人口大多数而收入又处于中低层次的基层群众的利益需求。特别是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倾斜后,更应该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的攻坚阶段,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尽量满足个体及单个家庭和落后区域的合理利益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三、“如何为本”:重视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以人为本”的动力所在
马克思人本观既不同于黑格尔把劳动或实践单纯地定义为抽象的精神活动,又不同于费尔巴哈人本学把实践狭隘地理解为是犹太人卑污的经商活动。马克思人本观把实践与人的本质结合起来,将实践回归到现实的人的具体活动,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以人为本”要求要将劳动实践看作是改善人民群众经济状况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统一,将人民群众看作是劳动实践的实施者和目的所在,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实现主体客体的有机统一。
1.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
“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生活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因而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着社会发展的状况。马克思认为人从其诞生到发展再到全面实现和占有自己本质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人类的史前阶段,即前资本主义阶段,在这个阶段,人处于对集体的依赖和依附阶段,个人的自我意识还很匮乏;第二个阶段是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物质生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人类生活物资丰富,但体现为对物的依赖和受物的统治;第三个阶段就是全面实现共产主义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个人实现了全面的自由发展,并成为其他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可以看出,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是由人们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决定的,而归根到底是由人们的实践活动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生产力发展迅速,个人的实际物质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进一步看,个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差异非常大,有些地区的人民群众还挣扎在温饱线上,受到物质力量紧紧的禁锢。所以,“以人为本”,不能忽视实践的力量,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力行,投入到实践生产中,在提高生产力及科教、文化、卫生等发展水平的同时,推动人民群众主体性力量的发展,将个人的生产力凝结成社会生产力的合力,为个人能力的进一步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和前提。
2.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是手段的同时又是目的”
马克思人本观抨击了异化的资本主义将人看成手段的存在,认为人是目的的并且是利用其主体性改造世界的手段的双重存在。首先,人本来就是目的。马克思认为人的自我创造是一个过程,现实的人是自己实践的结果。人在不断创造人化世界的同时也不断地改变着人本身,也就是说,人对于自我或者类的发展来说都是目的的存在。同时,马克思人本观还把推翻异化的资本主义社会、消灭私有制、改变旧的分工模式、进行社会革命与改造看成是为人的目的而服务的,一切社会存在和社会变革都是在发展人的主体性这个目的下进行的。所以,不管是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还是社会制度改革变迁亦或是历史的发展,都是实现人的目的的工具,只有人才是最终的目的所在。其次,人同样也是手段。从人诞生之日起,人就是自身目的实现的手段和工具,所有人类在目的的指导下所进行的实践活动都是通过人来完成的。人的主体性——不论是个体还是群体,都体现着一种“为我性”,当前人类社会中分工和社会交往的普遍客观存在,使得一部分人的目的实现总是在把另一部分人当成手段的基础上完成的,每个人都相对其他人或社会具有一种手段价值。“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并不是‘历史把人当作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⑩因此,把人民群众当作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是人民群众不断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和历史不断发展的必然选择。
3.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
“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首先,人类的自然生命的生产就是一种感性对象性活动。人是一种被动的存在,人的所有真实的欲望或自然需求都是作为对象存在于自身之外的,也就是说这种现实的感性对象物是人的生命及主体本质的表征,人依赖这些对象来映射自己的存在,而缺少感性对象性关系的就是“非存在物”。由此,我们在满足自己生存的实践和满足自己新的需要的再实践中,要看到人化自然中人的本质力量,要看到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的过程。其次,人作为社会存在的实践也是感性对象性活动。作为独特的个体,人是被思考和被感知的主体存在,个人与他人及社会之间,不断地通过社会交往和实践证实个人的思维与存在,这种思维与存在也是对象性的,个人通过与别人的交往和互动表现自己的独特性和社会性。因此,人、社会、自然界是马克思人本观中的三位一体的概念,联系三者的核心就是实践。通过实践,人创造了第二自然,人与人发生分工,人成为既是为别人的存在也是别人为他的存在。可见,重视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一方面,必须在“以人为本”下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创建良好的生态循环系统,达到真正的自然主义。而经过大工业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的实践探索空前深入,对自然资源的攫取也逐日增加,伴随而来的,是全球化的传染疾病、极端气候、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等现象的加剧。在这种人类整体的现实处境下,马克思人本观要求“以人为本”不仅要从本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人手,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美好的发展局面,同时要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存与发展角度出发,关注世界生态利益,加强国际间的生态合作,共同携手消除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匮乏等危机。另一方面,也必须在看到人的本质物化与人际关系物化现象的基础上,不断地扬弃这种对物质的严重依赖状态,正视和探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感性对象性关系,不断协调利益差异,缩小贫富差距,创造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社会交往状态,积极推动社会有机体正常运行,达到彻底的人道主义。只有当“人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相统一,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四、“价值归宿":不断促进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
可以看到,马克思人本观视角上的“以人为本”在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个历史范畴,只有当人类社会进化到最高形态即“自由人的联合体”的“人本”共产主义社会时,“以人为本”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最终价值归宿。而要想人民群众成为真正的主体性存在,就必须“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进一步讲,人作为个体和类的现实存在,他的本质首先蕴含在自由自觉的实践生产中;同时,作为完整的人,他是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三重因素统一体,他的本质就体现在现实的人的个体性上;而作为社会存在物,他的本质在现实性上就是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要实现人民群众的不断占有自己全面本质即全面发展的价值诉求,就必须不断在这三个方面努力:
1.在劳动实践基础上的人民群众的需要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人本观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在根本上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全面发展,“实践活动与人之间的自觉的互动成为整个人类历史进程的动力。当这种互动发展到一定阶段,即一方面,实践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制度和文化条件,另一方面,人的主体意识达到相当程度时,便有了人的发展的自觉要求和理论……人的发展要求及其理论的合理性只有在人的活动史中才能得到确证”。人类的劳动不断发展,人的主体意识也在不断实现,伴随而来的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社会交往活动和精神世界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的丰富、完整和多样。
因此,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人民群众要想获得全面的、持续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地在旧需要的满足与新需要的产生与实现的过程中提供全部劳动实践的动力和根据,并通过人民群众能力的全面提升,不断加强劳动实践的能力,在不同的分工领域中适应具体的劳动实践的要求,并能根据职能要求和劳动环境的变化,自由、多维度地发展自身先天和后天的各种能力,这样才能以全面的方式,完整、全部地占有自己的所有本质。
2.在个体主体性基础上的人民群众的个性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人本观特别重视个人的主体性和个性的实现对社会和历史的推动。“我和大家共有的、我和大家在同样程度上具备的属性,既不构成我的性格,又不构成我的特长,也不构成我的特殊本质”。因此,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应该是从“偶然的个人”向“有个性的个人”转变。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具有个性与独立性的只是资本,人们虽然在某些方面或领域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这种发展不是根据自身条件或天赋而自愿选择的,是“偶然的个人”的发展,这种发展使人感到压抑和痛苦,不能调动人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在这种条件下,“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这样人们就能在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立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下,自由、自觉、自愿地施展自己的全部创造才能,逐渐摆脱对物质的依赖关系,自由安排自己劳动的内容,按照自己对自身个性的充分发展和对自己能力的有意识提高,成为全面发展的“有个性的个人”。
而要注意的是,个性的全面发展建立在对自由时间和一般生产力的不断占有上。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劳动的异化状态慢慢改变,劳动越来越成为人类自由自觉的对象化活动,个人主体性得到极大的张扬,人们占有越来越多的一般生产力和自由劳动时间,使得人们逐渐从压迫人的强制劳动中解放出来,拥有充足的自由闲暇时间,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根据社会的进步和自身的发展,拓展自己主体性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到最低时,给所有人充足的时间进行艺术和科学上的创作和发展,个性才得到全面自由发展。
3.在社会交往基础上的人民群众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
人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生存和发展,并由于分工的扩大,摆脱了人与人之间牢固的亲缘和地域依赖关系,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物质交换,从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紧密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关系愈加密切和深刻,人的发展也愈加全面。可以看出,首先,人民群众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是交往活动的基础,也是个人发展的基础。马克思在分析法国小农阶级的局限性时认为,“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而“如果这些个人的现实关系的有意识的表现是虚幻的,如果他们在自己的观念中把自己的现实颠倒过来,那么这又是由他们狭隘的物质活动方式以及由此而来的他们狭隘的社会关系造成的”。因此,人民群众要获得全面的发展,必须推翻过去那些压迫人、剥削人、藐视人的陈旧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改变旧社会的生产关系的限制,形成自由、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
同时,人民群众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还必须建立在广泛的社会交往基础上。人的社会交往是劳动成果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过程,是人类最为独特的生活方式,也是社会关系发展的基础条件。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在生产关系的固化状态下只是出于生存的必然要求才发生交往,这种社会交往是局限的、受到压抑的。当逐渐消除分工的单一和资本主义分工的强制性,人们才能最终在自由王国里成为自由人联合体,按照自己发展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劳动实践,并不受社会阶级分工或自发分工的压迫,人们就在这种自愿型的分工下发生着广泛的社会交往,摆脱了过去相互之间实际分离的状态,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物质交往与精神交流得以全面的建立和广泛的发展。而由于广泛的社会交往,人民群众之间的社会联系呈现出多维性的特点,这种多维性使得“人们摆脱了以往个体、分工、地域和民族的狭隘局限性,形成了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社会联系;人们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关系、宗教关系、文化关系等全面生成……”。可见,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必须重视社会交往与社会关系这对力量,充分扩充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交往的对象、内容与手段,促成整个世界形成基础物质资料生产和上层精神劳作生产的全面交换状态,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由单一、简单和狭隘逐步发展到多元、复杂和广泛。
总之,“四位一体”的结构内容体现了马克思人本观对“以人为本”四层规定的理论解读,这完整地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性与价值性、事实性与规范性的双重价值。在全面肯定了人尤其是作为个体存在人的主体性的基础上,认为人的主体性完整地体现在以社会生产实践为前提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中,而不管是人类主体性的实现还是社会实践的发展,都离不开对主体根本利益的不断满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逐步满足,必然会最终实现人民的全面自由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人本观的理论归宿,也是“以人为本”的最终价值诉求,它最终体现为马克思人本观中个人获得全面自由的发展的自由王国的实现。
(责任编校:文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