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日根,章广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科举制度的重建对清王朝稳定的意义
王日根,章广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科举制度这个中国古代重要的选官制度,自隋朝建立后,一直延续发展,并不因王朝的变更而中断,亦已被士民普遍认可与接受。清王朝政权的确立几乎与日益全面地推行科举制度密切相关,满洲在入关之前即认知了科举,随后积极且越加快速地实施科举制度,其间经历了从皇太极时的不完善,顺治时汉人的逐步呼应,到康熙时全面接受、完善科举制度,建立除常科外,加以制科、荐举等辅助手段在内的文化交融政策体系。科举制度的实行对收拢民心,培养社会各阶层对政权的认同,选拔治国人才,确立与巩固王朝统治均产生了重要影响。
科举制度;人才选拔;政权确立
大业元年(605),隋炀帝杨广始建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度的建立[1]。至清王朝建立时,科举制度已经实行了逾千年之久,被中国士民普遍认可和接受,对中国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以致科举产生之后的社会被称为“科举社会”。因此,不管怎样改朝换代,新掌权的统治者都会及时宣布举行科举考试,以确立王朝的合法性与正统性[2]169。清王朝虽然是“异族”建立的政权,但在自身对科举的认知及满汉大臣的建议与推动下,也积极实行科举制度。考察清前期由皇太极、顺治到康熙三朝,可见科举制度的推行对清初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促进了包括满、汉各族在内的文化的交融,奠定了清政权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满洲在入关前就开始学习中原文化,建州女真靠近辽东地区,与汉民族接触较多,汉文化程度较高。努尔哈赤自幼喜欢《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成年后经常到辽东都司的抚顺关进行贸易,深受汉文化影响。他还将俘获的汉人龚正陆作为自己儿子的老师。但是,作为一个新兴的马背民族,努尔哈赤实行的主要还是武力征服政策,对内征服各个部落,统一女真各部,对外不断侵略明朝边境,大肆掠夺人口、资源。在对明朝的侵略战争中,对汉族士人往往进行残酷的杀戮。天命十年(1625),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在辽东地区进行血腥杀戮,“凡以彼方所遣奸细之言,煽惑本地乡民者,皆非我保举之官,或系原为明官今已废之人、书生、大臣等人。此等之人皆另行甄别正法(原注:正法即杀之。)”[3]237;十月,“令察出明绅衿,尽行处死。谓种种可恶,皆在此辈,遂悉诛之”[4]73。一些人隐匿身份才得以幸免,但沦为八旗贵族的家奴。
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即位,满洲基本统一,他开始注意加强和巩固自身的统治权力,加强内部的制度建设,逐步实行文治策略。皇太极开始设置文官机构,提高文官的地位,重视文官的作用。天聪三年(1629)四月,设立文馆,“亦曰书房。置官署矣,而尚未有专官,诸儒臣皆授参将、游击,号榜式。未授官者曰秀才,亦曰相公”[5]9369。虽然这时文官尚无专门官爵名称,只能借用武职名称,但毕竟设立了文官的专门官署,提高了文官的地位。与此同时,皇太极开始重视文化建设与人才选拔,重视对文人的笼络与培养。同年,皇太极命达海领笔帖式刚林、苏开、顾尔马浑、托布戚等人翻译汉文书籍。翻译的书籍包括《刑部会典》、《素书》、《三略》和《万宝全书》等,甚至还有部分佛经。更为重要的是,皇太极改变了努尔哈赤对士人、儒生的杀戮政策,转而重视对士人的培养。他设立文馆后,发布上谕说:“自古国家,文武并用,以武功勘祸乱,以文教佐太平。朕今欲振兴文治,于生员中考取其文艺明通者优奖之,以昭作人之典。诸贝勒府以下及满汉蒙古家所有生员,俱令考试。于九月初一日,命诸臣公同考校,各家主毋得阻挠。有考中者,仍以别丁偿之。”[4]73皇太极执政注意文武并用,开始选拔人才,实行文治,让八旗贵族奴役下的汉族生员进行考试,以备选用。九月进行考试,从汉人生员中选拔出二百名,“一等者赏缎二,二等、三等者赏布二,俱免二丁差摇”[4]73。其中就包括号称大清文臣第一的范文程,他对清王朝认可科举制度及日后科举制度的实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天聪五年(1631)闰十一月,皇太极发上谕要求八旗贵族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子弟读书,“使之习于学问,讲明义理,忠君亲上”[4]146。他希望通过读书学习,教授贵族子弟明白义理、忠于君主、效忠朝廷的伦理观念,巩固其统治权力。天聪八年(1634)三月,进行生员考核,一等十六人,二等三十一人,三等一百八十一人。四月,进行了清朝第一次科举考试,“命礼部考取通满洲、蒙古、汉书文义者为举人,取中满洲习满书者刚林、敦多惠,满洲习汉书者查布海、恩格德,汉人习满书者宜成格,汉人习汉书者齐国儒、朱灿然、罗绣锦、梁正大、雷兴、马国柱、金柱、王来用,蒙古习蒙古书者俄博特、石岱、苏鲁木,共十六人,俱赐为举人。各赐衣一袭,免四丁,宴于礼部”[4]239。首次科举取中了通晓满、汉、蒙古文字的十六名举人,并在礼部举行宴飨。此次考取的举人日后大部分成为清朝发展的政治人才。天聪九年(1635)二月,皇太极上谕要求大臣荐举人才,但应诏举荐的却不多。汉军正红旗牛录章京许世昌上奏说:“今温纶久降,应诏乏人,岂一国竟无才能?抑亦诸臣知而不举耳?盖媢嫉者恒多,而吐握者常少,在廷忠彦且不能容,安望其别引才能乎?臣愚以为宜责诸臣,务必各举所知贤良方正之士,汇送铨司,设科考试,务求实行,以备选用。庶国家获真实之才,而田野无遗珠之叹矣。”[4]297许世昌认为大臣嫉妒人才,相互倾轧,荐举不能真正发挥选贤任能的作用,因此他建议设科考试,通过考试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在他看来,设科考试无疑是比荐举更有效的人才选拔方式。
崇德元年(1636),已是心腹大臣的范文程在改元之际向皇太极建议“设科举取士,储任使”,皇太极坦然接受,“遂命(范文程)知贡举,得人甚盛,先后多奋庸者”[6]21。崇德三年(1638)八月,皇太极再开科举考试,赐中式举人罗硕、常鼐、胡球、阿际格毕礼克图、王文奎、苏弘祖、杨方兴、曹京、张大任、于变龙等十名朝衣各一领,授半个牛录章京品级,各免人丁四名[4]567。罗硕、胡球、王文奎等在考试前已经是学士职衔,但却仍参加科举考试。崇德六年(1641)六月,范文程与满洲内国史院承政希福、内国史院大学士刚林等奏请在满、汉、蒙古内考取生员、举人,皇太极“从容”谕曰:“《忠经》有云‘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听不可以不聪,视不可以不明’、‘清则无欲,平则无曲,明能正俗’、‘聪则审于事,明则辨于理’。尔等当善体此言,从公考校。”[4]751皇太极的“从容”态度正表明他对科举制度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已经认可和接受了科举制度,并希望范文程等按照《忠经》的标准公平选拔人才。七月考试后,取中满洲鄂漠克图、赫德,蒙古杜当,汉人崔光前、卞三元、章于天、卞为凤七人为举人,取中满洲科尔科代、汉人卢震阳、蒙古锁诺木等四十五人为生员。
顺治元年(1644)四月,满洲入关激起汉族士民的激烈抵抗。为缓和斗争与矛盾,投降的明朝官员以及满洲大员极力建议推行科举制度,通过科举制度收拢民心,争取士民的归附。范文程在满洲入关后就首请开科取士以收人才,顺治二年(1645)十月,江南平定,他上疏说:“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宜广其途蒐以之。请于丙戌会试后,八月再行分试,丁亥二月再行会试。”[7]259顺治同意了他的请求。明朝降将、时任浙江总督的张存仁也提出推进开科取士的方案,他在顺治二年(1645)七月上疏说:“近有借口薙发,反顺为逆者,若使反形既露,必处处劳大兵剿捕。窃思不劳兵之法,莫如速遣提学开科取士,则读书者有出仕之望,而从逆之念自息;行蠲免、薄税敛,则力农者少钱粮之苦,而随逆之心自消。”顺治即下旨:“开科以取士,薄敛以劝农,诚安民急务,归顺各省准照恩诏事例,一体遵行。”[8]168他们希望科举能在“大兵剿捕”之外,成为笼络士民的最好策略。顺治三年(1646)四月,首科会试完成后,刚林、范文程等即疏请顺治帝“于本年八月再行科举,来年二月再会试,以收人才。其未归地方生员、举人来投诚者,亦许一体应试”[8]215。清军尚未占领地区的士子也可以参加考试,这对于争取希望科举入仕的士民的归附是十分有力的举措。
满洲入关前举行了数次生员考试与举人考试,但会试考试却没有官方史料的明确记载。根据阿桂《盛京通志》、李调元《淡墨录》等书的记载来看,满洲入关前会试大抵开始于崇德三年(1638)或崇德六年(1641)之后。《淡墨录》记载:“本朝太祖肇造丕基,太宗用范文程议,特选于盛京,沈文奎登第一名,为进士开科之始。文奎字清远,本浙江会稽人。世居曹娥村,少习举子业,小试不遇,客游遵化,值大兵破城,挟之行。遇太宗,登第一,充秘书院纂修官。”[9]3《淡墨录》的记载根据《盛京通志》而来,《盛京通志》卷四十八《选举二》记载:“谨按旧志首载沈文奎为国初进士之始,考沈文奎系浙江会稽人,见浙江省志,旧志误入奉天,今拟从删。”[10]808沈文奎即崇德三年举人王文奎,“少寄育外家王氏,因其姓”[5]9507,后官至漕运总督、兵部尚书等职。从范文程在崇德元年建议开科取士并被任命为知贡举的情况来看,范文程的建议应该是比较全面和具体的,据此推测,会试的具体事宜可能在此时即已经提出,但真正实行则是在崇德三年乡试之后。沈文奎在崇德三年中举人,在此之后,皇太极时期还在崇德六年举行了一次科举考试,因此,沈文奎可能是在这两次乡试之后的会试之中“登第一,充秘书院纂修官”,成为大清第一位状元。
满洲入关前科举考试的实施过程,即是满洲统治者认知和认可科举的过程。皇太极超越满洲以武为主的传统,拔取人才,实行文治,是科举得以实行的政治前提。这一时期的科举虽然还不完善也没有制度化,但考试选拔的人才是皇太极时期文治的主要力量。一些八旗贵族也参加或参与到科举考试之中,并成为清朝政治中的重要人物。刚林与范文程奏请皇太极进行开科取士,皇太极也“从容”接受他们的请求。富有政治远见又深知科举制度的明朝降将、官僚等的推动,是科举制度在清朝得以实行的重要动力。范文程是皇太极时期的主要谋臣,他是科举世家出身,对科举的认识十分深刻,因此在皇太极时屡次奏请开科取士,入关之后,也极力建议实行科举考试,以得民心。张存仁在皇太极时也曾建议从八旗贵族汉人家奴中选拔真才。入关后,为应对严峻形势,他再次建议实行科举制度,得到顺治帝的欣然接受。满洲贵族越加认识到,科举是比“大兵剿捕”更有效的统治政策,这也为满汉文化的交融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顺治元年(1644)十月,顺治的即位诏就把科举事宜列入其中,科举成为清王朝的既定国策。即位诏规定:“一、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凡举人不系行止黜革者仍准会试,各处府州县儒学食廪生员仍准给廪,增附生员仍准在学肆业,俱照例优免。一、武举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武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俱照旧例。一、京卫武学官生遇子、午、卯、酉乡试年仍准开科,一体会试。”[8]95~96清朝承认士子在明朝取得的各种功名,科举事宜一切“照旧例”进行,这对减少新政权的敌对力量,争取汉族士民的归附是极为有利的。但八旗“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因此不与科举。十一月,清廷即开始廷试贡生,而且只列上卷和中卷,没有黜落,各生俱以官职授用:上卷以知州用,上次卷以推官、知县用,中卷以通判用,中次卷以州判、县丞、教职用。顺治二年(1645)四月,顺治下旨考试仍按旧例,第一场时文七篇,第二场论一篇、表一篇、判五条,第三场策五道。同月攻占陕西,顺治在恩诏中规定:“一该省地方前朝文武进士、举人仍听该部核用。一该省生员乡试、举人会试俱照直隶及各省事例一体遵行。各学廪增附生员仍旧肄业,俱照例优免。”[8]137承认士民的既有功名,允许科举事宜照旧进行,同时还赦免在农民军中任职的生员、举人,生员入学,举人准参加会试。同时,兵部请开武乡试。六月清军攻占南京,根据礼科都给事中龚鼎孳与江北学政高去奢之请,顺治特命南京于十月举行乡试。其他各地也相继举行乡试。
在占领各地举行乡试后,清朝于顺治三年(1646)二月举行首科会试,礼部奏言:“龙飞首科,正士类弹冠之日。今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其中式名额及内帘房官均宜增广其数,以收人才而襄盛治。”满洲统治者据此下旨:“开科之始,人文宜广,中式额数准广至四百名。”[8]201该科特命大学士范文程、刚林、冯铨、宁完我为会试总裁官。三月壬戌举行殿试,策问题中就渲染满洲统治的合理性,并问举子“如何为政而后能使满汉官民同心合志欤”[8]210。是科取中傅以渐等三百七十三人为进士(三十人未殿试)。同年八月根据范文程、刚林等所请又开乡试,九月举行了全国武举会试,取中郭士衡等二百名武进士。顺治四年(1647)二月会试,三月殿试,取中吕宫等三百名进士。七月平定广东,顺治颁恩诏规定:“文武会试、乡试已有定期,凡举人不系缘事黜革者仍准会试。各儒学廪增附食廪、肄业、优免及每学恩贡一名、正贡一名,俱照平定中原恩诏例行。”[8]273顺治八年(1651),顺治亲政,颁诏规定:“顺治八年乡试中式举人,大省加十五名,中省加十名,小省加五名。九年会试,中进士四百名。”[8]410三月,吏部奏言:“各旗子弟率多英才,可备循良之选,但学校未兴,制科未行耳。先帝在盛京,爱养人才,开科已有成例,今日正当举行。臣等酌议,满洲、蒙古、汉军各旗子弟有通文义者,提学御史考试取入顺天府学。乡试作文一篇,会试作文二篇,优者准其中式,照甲第除授官职,则人知向学,进取有阶矣。”[8]441此奏得到顺治的许可,八旗自此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但是在顺治、康熙时期时举时停,没有确定下来。八月议定,顺天乡试取满洲举人五十名,蒙古举人二十名,用满洲官员阅卷,汉军举人五十名,由汉人考官阅卷。顺治九年(1652)会试时,由礼部奏准,按照明朝南北中卷之例,分卷取中,南卷应取二百三十三名,北卷应取一百五十三名,中卷应取一十四名。殿试时,满洲、蒙古与汉军、汉人士子分开考试,取录时也分满、汉两榜,满榜取中五十人,汉榜取中三百九十七人。顺治十二年(1655)会试仍实行满汉分榜录取,后因顺治十四年(1657)停止八旗考试,满汉分榜随即取消。
顺治时期科举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保持明末以来的高取中额数,“以招徕被他们新征服的汉人为其所用”[11]138。明末内有农民起义,外有满洲入侵,国内动荡不堪,人心惶惶,为收拢人心、振作精神、摆脱困局,万历时即开始增加取中名额,崇祯时继续增加,使科举中额总体维持比较高的数额。
(表1)崇祯十五年(1642)各直省乡试额数[12]181
顺治时基本维持崇祯时期的额数,部分省份还有所增加。顺治二年(1645)题准:“顺天中式一百六十八名,内直隶生员贝字号中一百十五名,北监生皿字号中四十八名,宣化旦字号中三名,辽学、奉天府学夹字号中二名;江南省中式一百六十三名,内南监生皿字号中三十八名;浙江省中式一百七名;江西省中式一百十三名;湖广省中式一百六名;福建省中式一百五名;河南省中式九十四名;山东省中式九十名;广东省中式八十六名;四川省中式八十四名;山西省中式七十九名;陕西省中式七十九名,内宁夏丁字号中二名,甘肃聿字号中二名;广西省中式六十名;云南省中式五十四名;贵州省中式四十名。”[13]62崇祯的政策在顺治时期起到了收拢汉族民心、摆脱困局的重要作用。顺治时进士取中名额是清朝最高的,平均每科383人,远高于清朝每科239.7人的平均数,其中顺治十二年(1655)取中449人(满榜50人,汉榜399人),是清朝取中额数最高的一科[14]54~55。
但是清王朝在消灭永历政权,基本控制全国之后,即大幅度地缩减科举取中名额。顺治十七年(1670)题准,除云南外,乡试中式照旧额减半取中[13]62。进士取中名额也大幅减少。顺治十八年(1671)尚取中383人,但整个康熙时代进士取中名额都很低,平均每科才194.7人,是清朝历代平均值最低的一代[14]54~55。顺治和康熙前期,官僚储备并不充裕,如顺治十六年(1659)二月给礼部的上谕:“云贵新经内附,地方绥辑需人,见在候选各员不足用,应预为甄取,以备任使。着于今秋再行会试,尔部即通传谕遵行。”[8]954云贵平定后,官员不足敷用而加科考试,即使在康熙中期,云贵、广西、四川的官阙也没有足够的官员补任。但清政权仍在消灭永历政权后遽然大幅缩减科举取中名额,而士民也接受这一举措,社会并未见多大的反动,这很大程度上说明清朝实行科举制度是有效的,它使大部分士民承认了清王朝的统治,巩固了清王朝政权。
康熙即位后,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除常科外,还实行荐举、制科,而且少数民族(八旗之外的民族)也可以参与科举考试。康熙二年(1663)八月,取消八股文考试。康熙的上谕曰:“八股文章,实于政事无涉,自今之后,将浮饰八股文章永行停止,惟于国计民生之策论中出题考试。”[15]13礼部议复后决定从康熙三年(1644)甲辰科开始实行。但此举遭到大部分大臣与士子的反对,康熙四年(1665),礼部侍郎黄机便上疏要求恢复旧制。在仅实行两科之后,康熙七年(1668)七月,康熙下旨恢复八股文取士。康熙十二年(1673),康熙荐举山林隐逸。三藩之乱时,康熙仍然鼓励三藩占据地区的士子参加科举考试。康熙十六年(1677)六月,礼部题请:“前经九卿议准,御史程文彝疏请本年添行乡试。今查直隶、江南、浙江三省贡监数多,河南、山西、山东、陕西贡监数少,应会在河南省,遣官一同考试。湖广、江西归并江南省,福建归并浙江省考试,以入场应试人数计算,于十五名中取中举人一名,不必另立副榜,于本年九月内考试。”[16]862将叛乱地区的士子合并到邻近省份考试,并且提高录取率,这无疑是为了争取被三藩占据地区士民的归附,巩固清王朝的统治。
康熙十七年(1678),康熙下诏求取博学鸿儒。次年以诸臣举荐的一百四十三人在体仁阁考试,试《璇玑玉衡赋》一篇、《省耕诗》五言排律二十韵一首,并赐宴,命大学士李霨、冯溥,掌院学士叶方霭为阅卷官。最后钦定一等彭孙遹等二十人,二等李来泰等三十人,引见之后俱授予官职,入明史馆纂修明史。此次考试收揽了大批社会精英,其中不乏与清王朝不合作的著名士人,对清初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康熙二十二年(1683)十一月,云贵总督蔡毓荣上疏请求将土司子弟中通晓经义、志图上进者一体考试,经礼部议准,云贵两省各录取土生二十五名,其土司隶贵州者附贵阳等府学,隶云南者附云南等府学,但不准科举,亦不准补廪出贡[16]162。土司子弟可以考取生员,但还不能参加乡会试。康熙四十三年(1704)十二月,湖广学政潘宗洛上疏奏请湖广各府州县熟苗中有通文义者与汉民一体考试,得到康熙的准许。康熙四十四年(1705),湖广总督喻成龙上疏将湖广南北各土司子弟中有读书能文者注入民籍一同考试,同年,云南巡抚佟毓秀奏请云南土司子弟有愿考试的准以民籍应试,都获得康熙的同意。少数民族获得了参与科举考试的同等权利,由此康熙已经通过科举考试将满汉文化交融扩大到满汉及其他各少数民族文化交融的新境界。
康熙五十一年(1712),更定会试取中方法,由南北分卷取中改为分省取中。同年四月,礼部等衙门题:“嗣后,会试不必预定额数,亦不必编南北字号,并分官字号名色,请按省编号,印于卷面,以便分别取中。其满洲、蒙古、汉军卷面,亦如各省例,另编字号。俱令知贡举合算进场举人实数,临期具题。恭请皇上酌量省分大小,人数多寡,定额取中。”[16]474会试取中人数按实际入场考试人数分省取中,这种方法的改进比南北分卷取中更体现科举考试的“至公”精神。同年,在各省举人、生员的进呈题请下,康熙开六十万寿恩科,“照顺治丙戌科特行乡试,己亥科特行会试例,于二月内举行乡试,八月内举行会试,以惬舆情,以彰盛典”[16]475。康熙五十二年(1713)万寿恩科是清王朝第一次恩科考试,此后的恩科考试安排与进程多照此例进行。
科举制度是“帝制时代中国最为重要的一项政治及社会制度”[17]14,它“最大的优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的社会面开放”[18]230。科举制度打破了世家大族对取士权力的垄断,国家将取士大权收归政府掌握,而殿试等制度的确立使天子“掌握了遴选士子的最高的、最终极的权力”[19]185;同时,取士不问家世、门第,“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为普通士民开启了一道较为公正、平等的仕进之门。这道门的门槛并不高,据何炳棣先生统计,宋代有53%、明代有46.7%的进士出身于寒微家庭,即使在满洲贵族统治下,顺治时期有43%、康熙时期有34.3%的进士出身于没有功名或最高功名为生员的家庭[11]141。“科第之设,草泽望之起家,簪绂望之继世。孤寒失之,其族馁矣;世禄失之,其族绝矣”[20]135,在科举制度的激荡下,不仅平民奔竞科场,富贵之家也参与到科场的竞逐之中。因此,科举建立后,很快被士民普遍认可和接受,以科举考试“业绩获取向社会上层流动的愿望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价值取向”[21]。随着科举制度的渐次推广,传统中国社会的社会流动便有了有序的运行机制,王朝变更、帝王嬗替都不能动摇这个机制的运行,反而有更多的人去护佑它,维持它的权威地位和神圣性[22]185。满洲以异族在中国建立统治,在尖锐的民族矛盾与战争带来的动荡相交织的状况下,在自身对科举的认知及满汉大臣的建议与推动下,毅然实行科举制度,对清前期政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一,科举制度是清王朝收拢民心、争取士民归附的重要举措,奠定了清政权确立和巩固的社会基础。清朝以异族入主中国,特别需要利用圣人之言的经典,利用统制思想与仕途的科举制,利用热衷科举与利禄的知识分子,而达到其统治的目的[23]109。满洲入关后,范文程就明确指出:“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宜广其途蒐以之。”[7]259争取士民归附、收拢民心是统治的基础,因此范文程奏请在顺治三年(1647)会试之后再加科举行科举考试,最大程度地将汉族士民纳入清政权之中。明朝降将、招抚江南各省总督洪承畴向清政权传授的“收拾人心之法”即是科举制度,“大清入中国,经略洪承畴教以收拾人心之法。以为中国之所以俯首归诚,贪图富贵也,社稷虽亡,而若辈作八股义者,苟得富贵,旧君固所不恤。于是前朝科第之人悉令为官”[24]102。
清政权越来越觉得科举推进与民心归附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起初,满洲入关即颁诏承认士民在明朝取得的功名,可以继续参加科举考试,还赦免在农民军中担任职务的士子,允许他们一同考试。在科举取中名额上,也注意不同地区的分配。如清朝江南第一科乡试取中145人,但第一科会试取中403人(30人未殿试),江南仅取中两人,最后仅一人参加殿试。然而第二科会试取中298人,江南录取138人(其中江苏110人,安徽28人),几乎占全部名额的一半之多[25]21~36。一甲三名进士都是江南人,状元吕宫是常州府武进县人,榜眼程芳朝是安庆府桐城县人,探花蒋超是镇江府金坛县人。江南是反清斗争最激烈的地区,遭到清军的残酷屠戮,在血雨腥风之后,一些汉族士人也采取不合作态度,拒绝出仕清朝。但是,正如张存仁所言“窃思不劳兵之法,莫如速遣提学开科取士,则读书者有出仕之望,而从逆之念自息”[8]168,科举是比军事镇压、血腥屠戮更有效的“软刀子”,使士民自觉、不自觉地走入科场,接受清王朝的甄选与管理。江南是科举大省,在会试之中仅取中两名是史无前例的,这可以从反面观照血腥平定后的江南士民对清王朝会试的抵制。但在第二科会试,从取中人数可以看出参加会试的江南士人是较为可观的,清王朝则有意收拢江南民心,取中包括一甲三名在内的138名江南人,同一省份在同一科中取中人数之多在历史上是少见的。
康熙时期的博学鸿儒科更体现出对高级知识分子的极度包容。一些考试不合式甚至犯讳的仍然取中,如施闰章《省耕诗》的结句用了“清夷”二字,虽然“清夷”二字是“清平”的意思,但是字面意思对满洲统治者来说是无法容忍的,而最后仍取为二等;明末尚书严一鹏之孙严绳孙以眼疾为由仅作《省耕诗》一首,希望被黜落,但康熙认为“史局不可无此人”,仍取为二等。称病未出的溥山、杜越,年老的王方榖、邱钟仁等,都赐予内阁中书职衔。梁启超认为康熙荐举山林隐逸和诏举博学鸿儒都是怀柔政策,但都失败了,“被收买的都是二三等人物,稍微好点的也不过是新进后辈。那些负重望的大师,一位也网罗不着,倒惹起许多恶感”[26]16。虽然如梁启超所说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万斯同这样的大师没有网罗到,但是仍有许多著名学者和社会名流位列其中,如在清初学坛有重要影响的经学家朱彝尊、毛奇龄、汤斌,史学家严绳孙、吴任臣等。而且像朱彝尊、潘耒、严绳孙“皆以布衣入选,海内荣之”[5]3177,社会对他们入仕大清觉得是很荣幸的,无形中使普通士民已经转变了对清政权的认识。虽然部分人是不愿意出仕清朝,但是有些人也希望借此机会出来做官。据王应奎《柳南续笔》记载:“鼎革初,诸生有抗节不就试者,后文宗(非嘉庆帝)按临,出示山林隐逸有志进取,一体收录。诸生乃相率而至。人为诗以嘲之曰:‘一队夷齐下首阳,几年观望好凄凉。早知薇蕨终难饱,悔杀无端谏武王。’”[27]165康熙诏举山林隐逸和博学鸿儒正好给一些观望中的士人以考试入仕的机会,虽然受到不与清朝合作的士人的嘲讽,但是总体上而言,此次制科释放出文化兼容的诚意,自然能达到了选拔人才和缓解矛盾的双重效果[28]390。
科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有时亦具有极大的政治威慑作用,被清王朝作为惩处和镇压不顺服地区与士子的手段。如称为清朝科场第一案的顺治丁酉(1657)乡试案,波及顺天、河南、陕西、江南等地,部分地区士民遭到残酷惩处。顺天乡试案,考官李振邺、张我朴、陆贻吉、蔡元禧等舞弊属实,判处斩首,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尚阳堡,家产入官。江南乡试案初经刑部审讯,拟定方犹处斩,钱开宗处绞,涉案举人革职等。但顺治帝对此处理结果极为不满,于顺治十五年(1658)十一月二十八日下旨斥责道:“方犹、钱开宗差出典试,经朕面谕,务令简拔真才,严防弊窦,辄敢违朕面谕,大为可恶。如此背旨之人,若不重加惩治,何以儆戒将来!”遂重新定罪,主考官方犹、钱开宗“俱着即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同考官叶楚槐、周霖、张晋、刘延桂等十七人“俱着即处绞。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已死卢铸鼎,妻子家产亦籍没入官”;行贿举子方章钺、张明荐、伍成礼等八人“俱着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并流徙宁古塔”,在逃的程渊则总督郎廷佐严行缉拿[8]942。丁酉科场案,虽然直接目的是惩处科场舞弊弊窦,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平等,但是其打击不与清王朝合作的汉族士人的意图也十分明显。
第二,科举制度向士民灌输行之既久的儒家统治思想,培养士民对清王朝的认同。满洲入关打着“为尔等复君父仇”[29]267、“救民灭贼”[30]7的“义军”旗号,竭力论证清政权具有延续明王朝统治的合理性。清初即实行“崇儒重道”的政策,在康熙时程朱理学上升为官方哲学思想[31]48,成为清朝的统治意志,通过程朱理学培养清政权的顺民。科举制度体现的就是天子的统治意志,天子通过科举向士民灌输儒家治国学说,培养社会各阶层对政权的认同,并通过掌握士民的科第功名与仕进道路,笼络和争取士民的归附。
科举在推行统治意志中的巨大作用在于,自科举建立起,作为培育、选拔人才的基本制度,儒家思想无不渗透在科举之中,元代之后更将理学完全融入科举制度之中,呈现出明显的理学化特征。顺治九年(1652)时题准:“说书以宋儒传注为宗,行文以典实纯正为尚。今后督学,将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蒙引存疑》、《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等书,责成提调、教官,课令生儒诵习讲解,务俾淹贯三场,通晓古今,适于世用。”[32]26顺治十年(1653)四月谕礼部:“国家崇儒重道,各地方设立学宫,令士子读书,各治一经,选为生员,岁试、科试入学肆业,朝廷复其身,有司接以礼,培养教化,贡明经,举孝廉,成进士,何其重也。”[8]585程朱理学是科举教育的根本,也是科举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及标准答案,“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传,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胡安国传,礼记主陈澔集说。其后春秋不用胡传,以《左传》本事为文,参用公羊、榖梁”[5]3148。胡安国《春秋传》充满夷夏之防观念,因此在清初之后去而不用。康熙二年(1663)一度废除八股文,考试只考策论两场,但此举遭到朝野极力反对。礼部右侍郎黄机上疏说:“制科取士,稽诸往例,皆系三场。先用经书使士子阐发圣贤之微旨,以观其心术;次用策论,使士子通达古今之事变,以察其才猷。今甲辰科止用策论,减去一场,似太简易,恐将来士子剿袭浮辞,反开捷径。且不用经书为文,则人将置圣贤之学于不讲,恐非朝廷设科取士之深意。臣请嗣后复行三场旧制,则士子知务实学,而主考鉴别亦得真儒,以应国家之选。”[16]221八股文考察士子对儒家经典的理解与记诵,与清王朝推行的思想文化和笼络士民的政策是相符的,也是通过理学灌输清王朝统治意志,培养士民对清政权认同的主要的、最好的方式。因此,康熙七年(1668),康熙下令恢复八股文考试。
“圣祖在位六十一年间,虽外讨内绥,兵威甚盛,然亦知汉族之不可以武治也。乃用儒术以束缚之计。其政策有六:一崇祀孔子,亲往释奠,并饬国子监讲求程朱性理之学,以风示汉民。一举博学鸿词科,以网罗明季遗民及奇才杰士。一开馆编《会典》、《字典》、《明史》、《佩文韵府》、《渊鉴类函》等书,俾士人奉为准则。一巡游江南,召试名士,藉以观察民心。一开千岁宴,诏天下不论满汉官民,凡年过六十五者,皆得与宴赋诗,以示满汉一体。一采鄂尔泰奏议,取士复用八股,以牢笼志士,驱策英才(按此处有误,鄂尔泰是乾隆时重臣,当时主要用黄机等建议)。自是以后,汉族始安,帝业始固。说者谓满清之命脉,全在于康熙一朝能以儒术笼络天下之人心者,非虚语也。”[33]226六项政策中,诏举博学鸿儒、诏试江南名士、恢复八股文考试三项都是与科举有关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笼络士民、争取士民对政权的认同是十分有力的,由此可见科举在确立清王朝统治中的重要性。因此,如果说儒术确立了清政权的政治命脉,那么科举就如血液维系着命脉的运转。
第三,科举制度“牢笼英才,驱策志士”,在清前期选拔了一大批治国人才,为社会的发展与社会秩序的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明后期的政治腐败,以及明末清初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战争与动乱,给整个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人心惶惶。因此,希望社会稳定与发展已经不只是满洲统治者的追求,也是社会民众的普遍渴望。科举制度是清王朝率先恢复的重要制度之一,它选拔人才治理社会,有利于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人才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科举“牢笼英才,驱策志士,其术莫善于此”[34]17,取代其他方式成为主要的人才培养和选拔制度。科举选才虽然有种种弊端,但其选拔的英才在社会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清初各帝都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皇太极时期的科举考试“取士之额虽少,而名臣多出其中”[9]2,他们是皇太极武功谋略与文治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实行者。顺治时丙戌会试首科“得人最盛”,“大拜四人:傅聊城以渐,李文勤蔚,魏栖乡裔介,丙戌会试、丁亥殿试冯文毅。尚书八人:沙宗伯澄,高司寇景,傅司空维鳞,冀司空如锡,朱司空之弼,艾司寇元微,魏敏果象枢,刘端敏楗。督抚尚书三人:袁清献懋功,朱河督之锡,林漕督起龙。左督御史一人:刘迁安鸿儒”[9]5~6。还有侍郎十五人、左副都御史一人、巡抚右副都御史一人、政使二人、大理卿一人、内院学士一人。傅以渐、李蔚、魏裔介、魏象枢等在清初政治上卓有建树,傅以渐以病乞归,顺治不允,下旨挽留说:“卿辅弼重臣,醇诚朴慎,勤劳密勿,倚任方殷,岂可引例求退?着益抒猷念,佐成化理。”[7]317魏裔介是两朝元老,“整肃纪纲,众不敢犯”,晚年以疾乞归,康熙下旨称:“卿才品优长,简任机务,正负赞理。览奏患病,情词恳切,准解任回籍调理,病痊起用。”[7]324这些人都富有政治才能,久掌机要,为清初的社会发展与政权稳定发挥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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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文红]
G40-09
A
1001-4799(2016)06-0039-08
2015-06-14
教育部人文社会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大资助项目:13JJD880010
王日根(1964-),男,江苏兴化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海洋史研究;章广(1988-),男,江西萍乡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