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
摘要:绿色金融对传统产业向低碳转型升级予以金融支持,实现城镇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治理的绿色发展目标,成为京津冀新型城镇化的保障。然而,绿色金融在京津冀地区尚处于萌芽阶段,进一步发展面临以下问题:动力不足、市场机制不健全、产品及服务形式单一,规模有限。提出了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对策:做好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完善市场机制;创新金融工具与产品,注重合作共赢。
关键词:京津冀;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绿色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4-0096-02
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成本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更加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追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
一、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过去的十年中京津冀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进入城镇化发展加速阶段,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亟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随着国家“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政策的落实,京津冀地方政府加快了发展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步伐,在这一过程中金融需求增大,绿色金融在支持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发展动力不足
市场逐利与社会责任的内在矛盾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增速,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追责不严格,导致监管失控。工业污染企业作为地方支柱性产业,为地方提供财政资金和就业岗位,可以最大限度地免于承担环境污染的责罚。而金融机构受地方政府压力以及逐利本性,为获取高收益的项目利益,会继续满足部分污染企业的融资需求,对绿色金融的新型产品与服务积极性不高。
2市场机制不健全
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金融监管等相关环节衔接不顺畅,缺乏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与此同时,缺乏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无法对项目中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收益、成本、风险进行统一的衡量与审核。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投融资决策不透明,造成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在调节市场和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风险管理机制无法及时进行风险预警、风险管控。
3产品及服务形式单一,规模有限
我国绿色金融业务刚刚兴起,处于起步阶段,“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新兴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单一,规模有限。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也陆续开展了绿色金融服务,然而绿色信贷标准的缺失,导致金融机构各自制定信贷政策,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不透明,直接导致了市场的高混乱、管控的高难度。对于绿色保险,京津冀地区也出台了地方性指导文件,逐渐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但并未强制性投保,环境污染损害认定、投保费率的制定和环保评价等相关政策还有待出台。绿色债券在京津冀地区的发行量也较低。
二、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
1为节能环保产业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提供有效融资渠道
绿色金融是连通资本市场和绿色经济之间的桥梁,引领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京津冀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避免产业规模化扩张的高碳路径,采取创新和绿色双向驱动的发展模式向低碳方向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借助绿色金融的筹融资渠道,为低碳环保技术的研究、清洁能源的开发、高效节能设备的采购与维护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从源头上消除城镇化进程中所带来的资源制约和环境污染问题。
2分散投融资项目风险
绿色金融降低京津冀区域经济波动的风险。京津冀地区的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单位能耗大,严重影响了区域的环境。部分支柱性产业的产能淘汰以及大量的环境治理的投入,迁移人口的安置和保障、企业债务等问题,对地方财政产生高压力,可能造成经济发展的短暂减速。面对区域经济下行的压力,处理不慎,甚至可能引起银行大量不良资产,地方政府债务膨胀,导致当地政府爆发财政危机。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尤其是绿色保险、期货等金融产品的开发,可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分散风险,保障各方的经济利益。
绿色金融降低京津冀区域企业的经营风险。京津冀区域的环境治理要求高、难度大,因此绿色环保项目所需资金较大,对于企业的现金流流动性有较高的要求。而且环保投入具有回报时间长但溢出效应高的特点,其当期回报率一般低于投资人预期,项目风险偏高。而在政府政策支持下的绿色金融,提高了中小企业绿色融资的可获得性,保障了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和市场运行成本,分散了经营风险。在项目进行中,金融部门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可对企业绿色项目起到重要的风险监控作用。
3促进京津冀地区要素聚集,实现绿色规模经济
绿色金融通过对资本的聚集,助力产业结构调整,不仅促进了京津冀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增长,也使得地区环境得以有效改善,便于吸引更多的高级人才、高科技、资本聚集于该区域,实现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城镇化。同时,要素的聚集本身也促进了绿色金融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效率提升,为进一步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绿色金融基础,形成了绿色金融与城镇化的相互促进机制。
绿色金融带动要素的聚集,有助于建设以绿色环保产业为主体的“绿色中心”。绿色中心的辐射效应,以点带面,带动上下游产业的绿色转型,逐层推进,最终实现绿色产业的规模经济。
三、京津冀新型城镇化的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对策
1做好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完善市场机制
绿色金融是政策推动性金融,环境资源是公共产品,而且生态环境具有跨区域特征。因此,在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系统、统一地做出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顶层设计与具体部署。一是区域内统一管理。京津冀地区政府应加快落实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善污染损害责任划分和认定,加强环境保护的外部约束力,监督管理金融、环保、企业等多方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形成长效的绿色金融监管机制,确保公平公正,保障多方利益。二是将地方环境治理纳入政绩考核标准,以激励监管政策的执行。完善绿色金融的监督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奖优惩劣。三是制定绿色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标准,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建设绿色金融体系,需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先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分别制定应对不同生态问题的战略部署,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实施扶持性政策。绿色金融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资本市场的延续,市场中有效的价格调节机制是绿色金融体系的核心。创新绿色金融的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内在规律,依据京津冀地区环境资源的特定条件,在总量或比例上严格管理和控制,多方面测度与评估,利用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实现对资源环境的有效定价。在对资源利用成本和环境污染成本有效定价的基础上,运用市场的手段,有效配置资源。
2创新金融工具与产品,注重合作共赢
金融机构应将绿色金融理念融入经营发展战略中,利用金融的筹融资功能,打破环境污染与资金短缺的恶性循环。利用绿色信贷、证券、债券、保险等金融工具的同时,搭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积极探索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结构,引导和鼓励低碳服务业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如重点结合低碳产业、低碳能源等经济特点,研发相关信贷产品和碳金融衍生品,拓展绿色金融融资渠道,从生产方面推动低碳环保行业发展。也可以结合绿色经济消费模式,研发相关的消费金融产品,从消费方面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从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的有机结合,拓展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覆盖领域。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既可以优化京津冀地区的资源、产业、金融的互通,也可以实现跨空间金融服务,提高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效率,缓解土地压力,加快京津冀地区城镇化的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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