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云娟 李赵东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途径,本文从弥勒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详实地分析,从而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弥勒;农村;土地;流转;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途径,为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调控作用。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高原特色农业建设的不断推进,弥勒市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上,积极探索土地流转途径,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全市土地流转稳步推进。
一、流转现状
弥勒市耕地总面积155.56万亩,承包地面积47.1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9.4%,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户13.5万户。截至2015年4月,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10个乡镇,流转面积92794亩,占承包地面积的19.6%。其中,以转包方式流转土地面积1301亩,以出租方式流转土地面积90812亩,以互换方式流转土地面积428亩,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面积59亩,以入股方式流转土地面积173亩,以其它方式流转土地面积20亩。从流转区域看,主要集中在公路沿线的坝区乡镇,例如新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33620亩,占该镇承包土地面积47200亩的71.23%。从规模经营看,流转规模在50亩以上的达17833亩,流转规模在50-100亩之间的达4384亩,流转规模在100-300亩之间的达8151亩,流转规模在300-500亩的达4704亩,流转规模在500-1000亩之间的达1850亩,流转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达33080亩。从流转方向看,流入种田大户的土地面积41318亩,占流转总量的44.6%;流入专业合作社的土地面积173亩,占流转总量的0.19%;流入企业的土地面积51253亩,占流转总量的55.2%。从流转服务看,农户间自发流转29755亩,占流转总量的32%;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16047亩,占流转总量的17.3%;委托乡村组织流转46963亩,占流转总量的50.6%。
二、主要成效
(一)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以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集中土地发展适度经营规模,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了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目前,弥勒市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内发展特色蔬菜22.01万亩、特色水果15.42万亩、特色中药材3.82万亩、景观苗木基地6个1.24万亩,流转土地面积7.16万亩,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至323户。
(二)农业规模效益显著提升
弥勒市积极探索多样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合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土地规模种植实现集约化、集中化,有效解决农村“人散”、“地散”问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显著提高,“永红模式”“牛背模式”等土地流转模式已成为弥勒土地流转工作的成功典范。例如,弥阳镇永红村通过走“土地出回租”的流转经营管理模式,将农户分散的土地租回村集体,村集体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整理连片后,建成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农户以一定租金进行回租,同时,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整合技术、人才、产品等资源,聘请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引进省内外实力雄厚的企业公司进行收购,以“抱团作战”闯市场的方式有效解决了销售、市场风险等难题。
(三)农业产业化提质增效
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重点,紧抓基地、龙头、市场三要素,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弥勒市玫瑰湾玫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高原葡萄酒有限公司、弥勒市四园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云南骏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都是依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起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目前,全市注册或建设农业生产、加工基地的涉农企业共190余家,其中,统计在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国家级1家、省级4家、州级12家),资产总额64438万元,从业人员5399人。2014年,21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0560万元,上缴税金5367万元,带动农户5.6万户,促农增收63665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山坝土地流转不平衡
全市山坝区土地流转进展不平衡,坝区乡镇土地流转面积占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的87.2%,山区乡镇土地流转面积仅占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2.8%,其中,江边乡、巡检司镇尚未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山区受自然因素影响,水、田、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新型经济主体培育滞后,推动土地流转动力不足,导致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土地流转速度慢。
(二)土地流转程序运作不规范
当前我市一部分土地处于无序流转状态,存在着自发性、随意性、分散性和盲目性,受农民契约意识不强、土地流转期限短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民通常以口头协议、私定协议形式进行约定流转,土地流转后易发生纠纷。目前,弥勒市土地流转中以口头协议形式进行流转的土地面积达27838.2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0%。
(三)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我市虽已成立了市、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但市、乡镇、村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加之相关人员缺乏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服务中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二是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不完善,纠纷调解渠道相对单一、程序复杂,缺乏行之有效的调解途径。三是土地供需双方信息对接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信息渠道不畅,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一是要完善市、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制,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土地流转中提供法律政策宣传、流转信息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管理、关系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二是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统一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登记、备案工作,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保障土地流转双方权益。
(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通过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对流转土地面积四至(或权属)、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用途、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调价原则及方式、流转合同续签约定、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处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管理工作。
(三)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以确权登记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庄园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积极推行“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激活农村土地流转各种要素,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经营水平,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