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国务院办公厅9月30日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意见》确定了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二是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三是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四是提升装配施工水平。五是推进建筑全装修。六是推广绿色建材。七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八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这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