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制度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发布,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突破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具有引领性的科技创新体系。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意见》提出,要发挥战略规划引领作用,组织指导科技研发工作,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等等。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保障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加强基础前沿研究等。其中,在保障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方面,《意见》明确,要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制度,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中对科技人员的奖励不低于50%,对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奖励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意见》旨在以科技创新引领交通运输全面创新,将有利于加快推动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