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特征分析及防控对策研究

2016-09-21 03:03路肖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意志个体

路肖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特征分析及防控对策研究

路肖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特征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好的把握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轨迹、深化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认识。较之以往,未成年人犯罪方式呈现新的特点,如犯罪群体年龄呈现降低趋势、犯罪主体呈现集群化倾向、行为方式呈现出狂妄残暴等特点。针对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其所呈现出的新趋势,既要分析影响其发展变化的客观因素,又要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层面进行探究,以寻求更加科学的防控对策。

犯罪心理理论;心理特征;防控对策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我们将其年龄阶段限定为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然而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心理具有连续性和发展性,因而我们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研究并不能局限于14-18岁这个年龄段,对于其产生我们要前溯,对于其发展我们要后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研究,在借鉴以往研究结论的同时结合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现状,通过未成年人的一系列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进行探究。

一、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相关理论研究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特征的分析要借助与之相关的理论研究,综合考量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各种因素,以求得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更切实际应对措施。

(一)社会控制理论

社会控制理论由特拉维斯·赫胥(Trav1s Hircshi)提出,犯罪人毕竟占总人口的少数,因此人为什么会犯罪不应是犯罪社会学研究的重点,应把注意力转移到大多数人为什么不犯罪现象上来。大量的研究发现,社会环境对人的抑制作用是大多数人不犯罪的原因所在,而这些社会环境控制因素又是广泛存在、普遍有效的,如家庭、工作单位、人际交往圈子等所进行的社会控制对人们犯罪的控制。其中的关键问题是个人与社会建立联系的 “社会纽带(Social Bond)”。赫胥的“社会纽带(Social Bond)”主要有四个方面组成,分别是依恋(Attachment)、奉献(Commitment)、参与(Involvement)和信仰(Belief)。同时,社会控制理论也探讨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在动力,如外在的不良示范和引诱、社交压力等等。[1]

(二)精神分析理论

“精神分析理论(Psychoanalysis)”由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提出,并经其继任者不断充实完善。该理论对潜意识领域的关注、对犯罪人人格、犯罪心理动力、变态心理等问题的研究,为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支撑。[2]

1.本我(id),表现为追求本能欲望的满足,最基本的驱动力。它是无意识的、本能的、非理性的,不考虑现实条件约束下的可行性,遵循快乐原则。

2.自我(ego),主要扮演本我与超我协调者的角色。当本我与超我的冲突时,自我便以依据现实条件开始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约束进行平衡,并做出既能满足本我的冲动又不违反超我的约束的选择,使三者达到一种相对均衡和谐的关系。

3.超我(superego)主要是通过后天习得。主要受价值观念、社会道德要求、理想化的个人要求约束,遵循道德原则。

(三)文化冲突理论

文化冲突理论(Cultural Conflict Theory)由索尔斯坦·塞林(ThorstenSellin)提出,该理论着重关注了文化适应与犯罪之间的关系。塞林认为不同行为规范根植于不同的文化之中,文化的差异导致冲突行为与犯罪心理的产生。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接触的文化逐渐多元,文化冲突变得直接、剧烈,对未成年心理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未成年人在文化冲突的猛烈冲击下,心理逐渐失衡、行为失当程度逐渐加深,严重了就会导致违法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特征

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有很多,其中外部因素扮演了重要角色,如法律对社会的控制作用的发挥的不理想、道德对社会成员约束的失调、社会亚文化的感染与家庭学校教育的缺位等等。然而,在面对同样的不利客观因素时,为何有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些不犯罪,为此我们还应把研究重点放在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这一问题上来。

(一)认知特征

著名心理学家让·皮亚杰认为心理发展是一个渐变的、相互作用的,主体选择、调节的自我构建过程。虽然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受到外界影响较大,但其心理的还是未成年人自身自我选择、调节的过程。认知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的这些特征也决定认知也具备这些特征。

认知是一个复杂信息处理和转化的进程,这一进程包括感觉的输入、储存、演绎、阐述、恢复等部分,对犯罪心理形成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未成年人在不成熟的认知情况下,不断作出失当的选择、调节进而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发展。

1.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认知缺陷

“认知是人的感官对外部环境进行的信息加工与处理,是心理的过程和属性。”[3]个体为了增加生存机遇,有目的的将把握、知觉的信息服务于具体的时间、空间,并在对现实性的最佳解释和决策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意志行为。群体社会与生存环境要求个体产生与之相恰的认知,而犯罪心理则是对这种要求的违背。失范扭曲的观念和行为对未成年人还未成熟的社会和自我意识不断冲击,久而久之就会让未成年人对社会产生病态认知。在这种缺陷的社会认知指引下,迎合不断膨胀的本我,失范行为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错误的社会认知导致生成失当的社会行为,当错误的社会认知一旦形成,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走上违法犯罪是必然。

2.对其他社会人的认知失当

未成年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往往从个人出发,缺少换位思考和理性判断的能力,个人感性认识往往占据主导,片面的个人认识和判断极易对他人的认知发生偏差。有些未成年人由于所处群体和不良影视作品书籍报刊等的影响,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些未成年人崇尚拉帮结伙、乐于参与不良团体,崇尚江湖哥们儿义气;有些未成年人则不愿参与社会活动,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多余的,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甚至是毒品不能自拔。

3.错误的个人认知

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自我独立性不断增强,在探索周边世界的同时开始对自身投入越来越多的关注。进入青春期后伴随着性意识的觉醒和性机能的不断成熟,从外貌形体到内在思想都产生较大变化,对自身存在较高的期望。由于期望的高涨,在现实生活中极易遭遇挫折,然而其自身又不能对心态进行良好的调节,往往导致极端心态的出现。未成年人的极端心态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不顾现实条件的狂妄自大,认为自身一切完美无缺,自我认同感过分强化,自尊心极强,当遇到挫折时,自我调节能力有限,在心态失衡的情况下,就可能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另一种是妄自菲薄,将自我在与别人的不当对比中产生病态的自卑,加之不良的家庭和学校教育环境,缺少科学合理的干预,在某些状况出现时,导致违法犯罪。

(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情绪体验特征

“情绪是由生理激活、外显表情以及内在体验三种成分复合而成的”[4],是人自身与外部世界在相互作用影响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感受及其外在表现。

1.情绪体验的原始本能性

未成年阶段本我的控制力比于自我和超我呈现出失衡的强大,本我追求本能欲望的满足,自我需求的满足有较大的支配力。未成年人的观念意识虽具有成年人的雏形但相对脆弱,可塑性极强,容易受到直接的影响发生改变。由于这种现状,超我进行自我约束的道德观念还未成熟,对本我的欲求不能有效节制。同时,人生阅历和经验的有限性决定了自我在调节本我和超我的矛盾时所显现出的无力感。

2.情绪的过分自我化及社会化的初级性

未成年人在各个方面都处于人生的初级阶段,对个人、社会、世界还没有一个理性的认识,还不能很好的分配个人经历去观察周围、适应周围,他们往往将过多的经历投入到自身,关注完自身再去观察世界。这种由己及外的迁移,往往导致社会活动参与的过分个人化,简单点说就是过分的以自我为中心。未成年人的在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时,其情绪的发往往只受个人观念、家庭文化、个人行为规范的影响。当未成年人的部分个人观念、所受文化教育和行为规范与所处环境的普遍观念、行为规范、道德要求出现冲突时,未成年人仍会以个人为出发点进行情绪的表达。当情绪表达受到阻碍、目标机制反馈不良时,失当行为得到诱发,导致未成年人的越轨行为的发生。

3.情绪的偶发性

情绪的发生与生理构造紧密相关,处于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大脑皮层极易兴奋并常常难以抑制、进行理性思考和控制的额叶还未成熟,导致未成年人情绪波动较大。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认知失当、情绪波动较大,偶发事件就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严重失范行为的产生。基于这一特性,激情犯罪占据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大比重。在激情犯罪行为发生发展过程中,个体大脑皮层异常兴奋、以额叶为代表的理性控制部分急遽弱化,偶发性不良情绪占据主导。当外在不良诱因存在,未成年人个体又未能进行适当控制时,偶发性情绪将直接转化为失当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

4.情绪的不稳定性

未成年人的情绪较之成年人,更多的呈现在短时间内出现相互矛盾的极端情绪。这种情绪可能在别人的一句褒奖之下急剧高涨,又可能因他人的只言片语的打击迅速低沉。这种易变的、不稳定的情绪体往往导致个体失当与矛盾行为的发生。当情绪高涨时,由于未成年人个体不成熟自我意识,容易出现越轨行为;当未成年人被痛苦、自卑、悲伤、忧郁等负面情绪压抑时,其释放负面情绪的合理性又会变成犯罪诱因。

(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意志特征

意志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状态,“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并根据目的自觉的去调节和支配行动,并克服困难以达到既定目的的心理过程。”[5]意志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现象,它是人类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体现。意志是个体自由的决定,人类可以自我作出某些意志行为;同时它又是不自由的,会因客观因素导致意志的执行失败、半途而废。就意志这一心理状态而言,呈现出明显的性别、年龄的差异性。对于研究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要在考量这种差异性的基础上,找出未成年人意志共性和特点进行分析探究。

1.目的的非法性

意志的发端是目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需要往往具有庸俗性和低级性,因此在这种需要之上产生的目的也会呈现出同样的特点。而这种目的又是与社会主流加之管不符的,社会就用法律进行约束规范,因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意志具有非法性。未成年人在家庭给予的财物不能满足其自身需求又无法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财物来源时,开始产生非法侵财的犯意,此时如果自我无法进行有效调节约束、外界又无有效制约未成年人极易走向犯罪道路。

2.意志的易变性与易受暗示性

意志是主体对自我进行支配、调节,并不断对自身进行修正的控制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对自我的支配和调节是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环节。未成年人在这方面表现尤为明显,对在执行意志中遇到的困难挫折易产生畏难心理,而对于新刺激则很容易表现出兴奋与冲动,改变自己原有的决定。从外在就呈现出未成年人的思想轻率,做事缺乏考虑,这种表现也被称作冲动过剩。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冲动表现尤为突出,有些是接受外界刺激,短时间内迅速发动,但行为有时机械刻板;有些冲动是由于未成年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逐渐积累的心理压力,碰到合适的条件就迅猛爆发;有些是由于思想的不成熟,对外界情绪性不满,又受个人观念驱使产生爆发等,这些就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起源。

3.犯罪意志的顽固性

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在认知意志上往往呈现偏执化的特点,这种偏执化经过自身价值观念的错误强化,造成未成年人一系列的错位行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由于自身观念的缺陷,加之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不愿受他人过多干涉等的特点,对自我观点的坚持往往具有非理性的特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拗。父母、家庭、社会在未成人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进行了干预,但这些劝解和教育往往收效甚微。由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意志的顽固性、自我纠正的能力的缺失,如果此时缺乏有效干预,违法犯罪的发生是必然。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层面防控对策

(一)规避或纠正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动力因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又有未成年人自身原因的推动。

1.减少外部不良诱发情境

未成年人对世界的认知还停留在片面、不成熟的阶段,极易受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图1所示,环境对犯罪心理的诱发有重要影响作用。未成年人相比于其他年龄阶段的人群更易受到环境的因素的影响,情境诱导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为显著。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进行防控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减少外部情境的不良诱发因素,从客观方面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这些外部环境,既包括家庭成长环境、学校教育环境,也包括未成年人所能接触的社会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动力的纠正与规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将社会负面诱惑情境的影响降到最低。[6]

图1 情境诱惑与犯罪心理倾向

2.克服或降低内在犯罪心理倾向

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需要未成年人对不良环境诱发因素做出正确的主观能动的反应,自觉克服潜在的犯罪心理倾向、做出正确的回应行为。如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良环境因素诱发,自身又未能及时有效的克服性犯罪的心理倾向。为此我们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疏导,而不是一味的对性教育进行掩饰和回避。通过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让未成年人自身获得正确处理和面对淫秽色情诱惑的能力。

在面对不良环境诱发因素时,未成年人个体要利用自我监督机制对自我进行调控,消除不良心理驱动力。这一过程主要是未成年人个体自我进行支配和调节,必要时也需要外界的干预、引导。当未成年人父母、老师等发现未成年人个体出现犯罪心理倾向而个体自身又不能有效克服时,就需要对其心理进行干预疏导。既让未成年人个体心理状态回归正常,又获得自我调节的能力,防止犯罪行为的产生。

(二)调节未成年人个体不合理需要结构

未成年人由于其个体差异与成长环境的不同,个人需要结构也不尽相同[7]。同时未成年人又不具备完善的自我需要调节能力,往往由错误的需要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对不合理其需要的调整是一个重要方面。

1.抑制个体不合理的个人需要

未成年人个体由于对自身条件、家庭生活环境、经济状况缺乏正确的认知,为满足其不合理的个人需要往往诉诸于犯罪手段。对于未成年人正确需要的产生,既需要未成年人自我的调节,也需要未成年人所处家庭、学校等的正确教育和引导。比如未成年人受所处群体影响,在生活方式、消费水平等方面与他人盲目攀比而自身家庭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其不合理需要时,未成年人极易采用非法手段对个人需要进行满足。

2.正确疏导、转移未成年人的生理性需要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生理性需求列为最初级需要(如图2所示),这一需要具有原始本能性往往在未成年人需要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主要表现为对感官刺激、低级兴趣和生理需要简单满足的追求。在未成年人不能将生理性需求正确安置的前提下,就会导致物欲型犯罪和性欲型犯罪的多发。面对这一现状,家庭、学校要注重培养未成年人高尚的精神需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生理性需要犯罪。

图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三)矫正失当认知,防止偶发性情绪犯罪

由于未成年人其对社会、他人认知的片面性加之异常的自尊性水平、情绪不稳定性与初级性,不能对自我情绪进行合理调整,这种状态下极易产生犯罪行为。为了防止犯罪行为的差生,需要从未成年人认知和情绪两方面去寻求对策。

1.矫正未成年人错误认知,树立正确观念

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不断接受主流文化和各种亚文化的影响和改变,但总有些不良文化、不良观念是其不能正确面对和抵御的。未成年人对不同文化没有甄别能力且对新出现事物有较强的新鲜感和探索欲,当亚文化甚至是不良文化影响时,极易导致原有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控制瓦解,或削弱未成年人所在的社会群体的约束,使未成年人受到感染熏陶,导致迷失。社会中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为此将这种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才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防控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未成年人认知的发展、观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需要未成年人个体的努力,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个环节的共同教育、影响。未成年人应主动规避不良的社会环境和不良文化的影响,通过自身努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不断调整不恰当的认知观念;家庭和学校应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帮助其产生对自身、他人、社会正确的认知;另外还需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成长的土壤。

2.避免不良情绪体验,防止情绪性犯罪

未成年人个体情绪体验相对其他年龄阶段人群更显直接和简单,主要表演为易激惹、易煽动和冲动盲目性。正是由于未成年人情绪体验的不成熟,加上特定的情境,情绪性犯罪就会产生。为此应提高未成年人调整个人情绪的能力,努力减少未成年人陷入偶发性情绪犯罪情境的可能。同时应在家庭与学校教育中,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情绪管理能力,教育其树立正确的自尊心、提升其应对失败挫折、恰当消除不良情绪的能力,努力减少甚至消除未成年人在应激状态下情绪失控状况的发生。

结语:未成年人较之其他年龄阶段人群具备明显的、突出生理心理的特点,这些特点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既有其它年龄阶段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独特性。未成年人犯罪不简单是其个体行为,更有深层次的社会学、犯罪学和心理学原因。当下中国处于特殊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样,深深影响着每一个社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探究与防控,既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论经验、又要放在现实的时空条件下去分析;既要考虑家庭、学校、社会各种外在因素,又要考虑未成年人群体心理已有特征及随着社会发展嬗变的新趋势。综合探究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认知、意志、情绪情感及人格特点等各方面因素,作出相应的教育防控对策,努力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

[1]巴特尔,等.犯罪心理学[M].杨波,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226.

[2]伯格,等.人格心理学[M]陈会昌,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2:25.

[3][4]孟昭兰.普通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121,386.

[5]叶奕乾.普通心理学[M].上海: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25.

[6][美]David,R·Shaffer.发展心理学[M].邹泓,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3:509-515.

[7]罗大华.犯罪心理学[M].北京:出版社,207,393.

【Abstract】The study of th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s good for us to grasp the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track and deepen the understanding of juvenile delinquency.Compared with the past,the way of juvenile crime has shown new features,such as the age of the crime groups showing a trend of decrease,the main trend of the crime show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rrogance and cruelty.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the new trend,it is necessary to analyze the impact of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of the objective factors and to probe from crime psychology in order to seek more scientif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words】criminal psychological theory;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Analysis of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Researches 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Lu Xiaoxiao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 100038)

C913.5,D917.2

A

1671-5101(2016)04-0023-05

2016-06-07

路肖肖(1990-),男,山东济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级公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警务心理学。

(责任编辑:陶政)

猜你喜欢
犯罪心理意志个体
时代新人与意志砥砺
关注个体防护装备
犯罪心理痕迹应用现状与反思
犯罪心理痕迹应用现状与反思
犯罪心理画像初探
《西厢记》中的理性意志与自由意志
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个体反思机制的缺失与救赎
How Cats See the World
自由意志的神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