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注重和消费诉求的提高,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已成为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必须由单纯的“股东至上”理念转变为更加注重投资人、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需求,重新思考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本文以大众“排放门”事件为例,挖掘公司治理中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以促使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排放门;公司治理;社会责任
一、引言
2015年9月18日,德国大众汽车集团被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指控通过安装非法软件,在尾气排放检测中造假,欺骗美国监管机构,误导消费者。“排放门”事件曝光初期,即造成大众公司股价暴跌26%以上,约280亿欧元市值不复存在,随着这一事件的持续发酵,公司品牌形象受创,销售业绩下滑,信用评级调降,并被指数提供机构从富时罗素社会责任指数中除名,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该事件不仅成为德国大众汽车集团成立以来的最大丑闻,更令全球的汽车行业陷入动荡之中,引发了人们对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进一步思考。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实现绿色发展、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是目前经济新常态下企业的必然选择,因此大众“排放门”事件也为中国企业如何更好地实现公司治理敲响了警钟。
二、公司治理新诠释——企业社会责任
1.利益相关者理论
随着股权的分散及市场环境的改变,股东早已不再是企业唯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企业的生存依附于整个社会,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为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求得长远发展,企业就必须兼顾经营者、债权人、员工、客户等多方利益诉求。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作为受到市场及社会各方影响的组织,掌握大部分经济资源,理应针对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要求负有不同的责任,而非单纯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突破了传统“股东至上”的观念,使得企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联系,为把企业社会责任引入公司治理打下了基础。
2.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产生以及治理理论的演进使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不断融合,二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它们产生于现代大公司的出现这一相同背景下,最终目的都是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需以有效的公司治理为前提,公司治理贯穿整个组织的决策、经营与安排,形成各利益主体间的制约与平衡,既要从内部保证企业结构的健全合理,又要从外部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企业只有在自身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基础上,才更能顾及环境、社区建设、公益捐助等,担负更多社会责任。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又有助于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社会责任承担与否直接关系公司的形象和品牌价值,是决定其所产产品能否为消费者接受的关键因素,也是影响股东所获经济利益多寡的隐性要求,因此,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夠帮助企业规范治理环境,促使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
三、从大众“排放门”事件挖掘公司治理中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1.盲目逐利,背离公司价值观与企业文化
大众集团一向奉行包括以人为本,诚信至上,遵守法律等原则在内的企业文化,并提出“蓝·创未来”的理念,大力倡导低碳、环保、节能的行车方式,但“排放门”事件的发生似乎令这一切都变成了一纸空谈。大众集团为增加汽车销量,扩大市场规模,在追逐低成本高利润的道路上丧失了理智,在技术未能达到排放标准的前提下,选择依靠对监管机构、投资人和消费者主观故意造假来掩盖其盲目逐利的实质,背离公司的价值观。相较于罚款和赔偿,信誉受损对企业的影响更加广泛而深远,因此大众集团不仅没能创造神车神话,反而只能自食恶果。
2. 内控体系存在漏洞,监督制约不力
大众的排放造假最早开始于2005年,起因是其为实现在美国大规模推广柴油车的战略目标,但在技术上又无法达到美国的排放要求,导致公司选择在车辆内加装作弊软件以调整排放数值应付检测。如此长时间的造假若说公司相关部门不知情定然是不可信的,排放丑闻曝光后,首席执行官马丁·文德恩(Martin Winterkorn)很快引咎辞职,在2006-2010年期间担任柴油发动机研发负责人的鲁道夫(Falko Rudolph)被停职,多名高管相继被解雇。虽然植入作弊软件的只是几名工程师,但公司整体也难逃干系,企业对非法行为的纵容反映了监督机制的失效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漏洞,最终造成企业丧失基本的诚信与道德,抛弃社会责任。
3.体制僵化,员工意见难以到达高层
排放丑闻发生后,文德恩称自己并不知情,且不说他是否操纵排放数据,单从他声称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来看,至少反映公司存在体制僵化的问题。大众公司自1937年成立至今,历经近80年的发展历史,在长期的发展与变迁中,无论企业的制度建设还是机构设置都较为完善,但随之而来的思维固化,部门间推诿责任的现象也更加严重。在企业文化中人们普遍习惯报喜不报忧,以委婉语描述欺诈和贿赂,且部门与层级设置越是复杂,信息传递就要经历越多障碍,决策人员离开研发和销售一线,从下级汇报中得到的消息往往已经多次修饰,很难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基层人员意见难以到达高层,监督流于形式,造成个别人员丧失道德和底线的不当行为演变成整个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4.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存在信息不对称
越是规模较大的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保密工作做得越好,在很多大公司中都存在明明只隔一个隔板工作,却不知道对方业务细节的情况,但组织目标的实现恰恰又离不开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监督。大众这样专业化分工程度较高的公司,虽有利于人员专注于产品的研发和制造,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长期从事某一种或某一类型的工作,容易造成其缺乏总体眼光,过分注重本部门的任务或目标是否完成,在技术未跟上标准时选择造假以应付监管、欺骗消费者和投资人,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内部信息的传递缺乏应有的透明度,社会责任的履行并未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全员参与。
四、改善公司治理,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
1.领导转变发展观念、重视公司长远利益
大众集团虽在制度建立和理念提出上有其出色之处,但“排放门”事件说明这些制度和理念在执行和实施上仅是虚有其表,未能引起领导者的足够重视。领导者因掌握高于一般员工的权利,能够对企业目标的制定以及文化的建设施加重大影响,因此领导者先要转变发展观念,协调企业目标与社会发展间的关系,适当改变扩张战略,并通过定期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员工真正理解公司提出的与社会责任相关的制度和理念,保证已有的制度和理念都已得到贯彻实施。既想性能好,又想价格低,还想排放不超标是绝对行不通的,只有通过技术的提高实现油耗和排放的减少,进而依靠优质环保的产品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真正从中获利。
2.完善内控与监督机制,
要充分发挥公司三方治理结构的作用,一方面要保证监督的独立性,避免其被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所操纵,通过设立外部监事,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监督,允许银行、部分供应商、消费者、环保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列席公司重要会议,从而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监督;另一方面,不能仅仅认为监督只是监事会的职责,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制定战略决策时势必要将眼光放长远,将社会责任的承担作为一项内在标准。大众建立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被称为“第二董事会”,但就此次事件来看,它并未发挥任何作用。因此,不能让所设部门成为虚有其表的空壳子,而应真正赋予实权,让其能够参与公司经营与业务监督。
3.严格把关,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
除企业自身严格把守质量关,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之外,还要加强必要的外部监督。一方面,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将尾气排放检测、车辆实际路况排放水平等检测交由专业的外部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通过公开检测数据和结果、细化社会责任报告中有关环保和排放的内容等方式,完善相关指标的对外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接受社会公众和环保机构的监督;另一方面,行业监管部门在对车辆进行实际测试时,要对质量、性能、环保等与社会责任和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督,发挥监管部门在敦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4.鼓励公众参与,推动社会调控的形成
大众“排放门”事件只是诸多丧失社会责任的案例之一,大型企业尚无法避免此类问题,足以说明社会责任的缺失是目前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首先,由于人们有追求产品质量和生活品质的共同需求,因此就易形成要求企业提高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舆论压力,最终影响其利益实现,通过社会调控这样一个连续的过程规范企业行为。其次,人们受教育水平和求知欲望的提高使其不再满足于只单纯接受企业制造出的产品,因此,鼓励公众参与到产品设计、售后服务等环节当中,不仅有利于改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更有利于对其产业链条上的多个环节实行监督,促使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公司治理的完善。
五、结论
任何企业,尤其是像大众集团这样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品牌一定是其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而支撑这一切的正是良好的信誉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企业能否保持良好的形象,实现持续、长远发展不仅是员工、客户等关心的重点,也是影响股东经济利益的隐性因素,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绝对不能仅仅只做表面文章,必须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在构造企业文化之外,还应从完善三方治理,完善内控与监督机制,优化信息传递等途径入手,将社会责任的承担融入公司治理,并依靠行业监管、公众参与和社会调控等手段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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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亮琪(1991—),女,管理学学士,河南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