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强化公司管理并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同的股权结构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公司治理方式,因此在现有的公司治理机制中,股权结构的调整成为公司治理行为中更为重要的方面,影响着公司治理水平。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1;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9-000-02
引言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利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简单说就是公司股东的构成。包括股东类型、各类股东持股所占比重、高层管理者的持股比例、股东的稳定性、股票的集中和分散程度等[1]。
公司治理是由资产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组成的一种组织机构。三者相互牵制,互为监督,成为约束和控制公司经理人行为的有效制衡机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其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降低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的目标,拒绝所有者干预公司日常经营,保证职业经理人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公司治理由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构成。前者是约束和管理经营者行为的制度,包括经理、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常设机构。后者则是以外部市场和管理体制来增加公司运营的紧迫感和竞争意识,从而实现对企业管理行为的约束。
公司的治理结构把握着企业的生存命脉,也会影响一个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长存。同时,产权制度、董事会制度、融资结构等等也影响着公司治理,尤其是股权结构,决定着股东能否切实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从而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影响企业的经营运转。能否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能否增加企业的竞争力、能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最终目标是评价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优劣的标准。股东的持股比例及其构成等因素都会促使股东行使权力的效果和方式的改变,这也是形成不同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性质的原因。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探索,在公司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公司治理的理念与研究依旧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着公司的绩效。无论是国美集团陈晓、黄光裕的股权大战,还是今天的万科之争,都是股权结构失衡导致公司治理出现问题,不仅滞缓公司的发展脚步,也对我国整个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重视和加强针对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影响的探索和研究,以及对其不足引发的新思考不单单可以优化公司治理,更对促进整体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一)股权结构决定公司内部治理的构成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所有者构成的反映,所以公司股东大会的组成由股权结构决定。同样,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关系者,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的构成也由股权结构决定,而内部治理是否完善主要是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理顺。
(二)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外部治理影响
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为内部治理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增加了“防火墙”,但即使外部治理机构再完善,如果股权结构畸形,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也会形同虚设。股权结构的过度分散或集中,就容易造成公司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得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无法发挥作用。
(三)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治理的重点
若公司是高度分散为股权结构,那么其治理的重点则是规范经理人的行为;若公司是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的重点则是限制大股的权力,防止中小股东权益遭到损害。
(四)股权结构决定公司的治理模式
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高低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所能行使的权利的大小。仅从经济角度考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由社会意识、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文化以及法律制度共同作用的产物,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各方利益相关者和政府之间进行博弈,达到均衡状态的一种结构[2]。股权结构标志着各投资者享有上市公司的权利的情况,这种权利的分布导致了多种股东委托代理关系及其相应的代理成本,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对投资风险组合的选择也会千变万化,并带来上市公司在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的权利义务制度安排,进而造成了上市公司多样化的公司治理特点,也就是说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由股权结构决定[3]。
二、股权结构影响下优化公司治理的思考
(一)优化股权结构
所谓优化股权结构,就是对公司目前尚有欠缺的股权结构不断调整,改变结构内部股权的比重分配关系,从而进行股权结构优化,达到一种相对理想化效果。
1.削弱国有股份所占股权比重
积极吸引民营资本和外资的流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国有股份等措施来降低国有股的比例,建立适度分散的股权结构。
2.培育有效的持股主体结构
以长远目光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主体,国有股股东因为自身性质存在许多难以弥补弊端、证券投资基金和券商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股息或买卖差价为持股的主要目的,过分追求利益、而个人投资者又缺乏成为积极股东的实力和条件,基于此,上述主体难以担任改进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责。根据相关统计分析,国家股比重与公司效益成负相关;而法人股比重则与公司效益成正相关。所以,企业法人应当作为持股主体重点培育。政府部门应对各类基金组织的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培育机构持股者的力量,并且应该对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关注和鼓励,在“债转股”基础上探索一条银行持股的新路,使银行能够主动关心贷款公司的长期绩效。最后,我们还应该放宽非国有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制,使其与传统的国有五大行相互支撑,互为补充。
3.增加其他大股东持股比
上市公司应该保持相对理想化的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为最大程度保证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还必须对现有的集中型股权结构做出合理适当的调整,尽量避免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
(二)健全外部治理机制
1.积极发展公司债券市场
在发达国家,债券市场是公司极其重要的融资渠道,发展债券市场对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治理绩效意义重大。但是现阶段发展中我国资本市场结构相对单一,债券市场的规模小、限制多,债务资金成本支付的约束过于刚性,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对银行依赖性强,企业债券融资比重较低。因此应该加快建立健全债券发行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信用评级机制,规范各类中介机构的运作,提高市场透明度。同时,重点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使债券市场品种多元化,构建全国安全稳健、联通高效的债券市场。
2.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建立严格、系统化的信息披露机制并且做到点对点的落实和执行,降低市场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及时将信息进行公示,加深证券市场的透明化并提升公信力。第一要建立科学的财务标准和会计制度,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力度,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第二,做到技术和披露程序、标准的同步,对于披露内容有明确的书面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第三,加大对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力度,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准入门槛,加强从业人员素质以及后续教育,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在确保中介机构的独立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加强信用中介机构的自律和政府部门的监督。
(三)完善激励机制
根据职业经理人或高管层的报酬水平与经营绩效的统计分析,上市公司职业经理人的薪资情况与其凭借个人努力所做出的经营业绩之间呈现弱相关关系,即薪资制对经理人的激励十分有限。针对之一问题,可以采用股权激励手段,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增加公司高管层的持股比例,实现企业财富的再分配,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留住核心人才,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四)创新公司治理制度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增强独立性。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独立董事大多数是大股东或经营者直接任命,由公司发放津贴,并且由公司提供责任保险,其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难免会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致使独立性遭到质疑。所以,为了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独立董事外派机构,选择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随机派遣,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并统一从国家领取津贴,完全割断与公司的利益联系。保证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同时也加强其专业性,促进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责。
参考文献:
[1]邵阳,操立.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探索,2010,(5):15-16.
[2]郭凯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中国证券期货,2012:44-45.
[3]吴凯芳.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治理问题.科技向导.2012,(35):98.
作者简介:刘馨悦(1992-),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方向。
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