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文化“孤岛”: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困局及其破解路径

2016-06-24 08:10王金霞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重庆市文化发展研究会重庆40000
关键词:社会融入文化生活孤岛

兰 剑,王金霞(1.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重庆市文化发展研究会,重庆40000)



走出文化“孤岛”: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困局及其破解路径

兰 剑1,2,王金霞2
(1.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2;2.重庆市文化发展研究会,重庆400020)

摘要: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不应看作是单纯的“社会迁移”,而应促进他们进行更加深入的“文化融入”。通过对重庆市农民工样本的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发现,农民工既远离原有家乡文化圈,又不能很好地融入当地城市文化,文化生活极度匮乏,文化参与积极性不强,与城市社会多元主体互动不足,形成封闭的文化生活模式,呈现“孤岛化”状态。据此提出,要深入整合利用好各项文化资源,重塑农民工的“文化自信”,充分尊重农民工文化主体地位,着力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农民工自身等多元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农民工“精神家园”良好格局。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融入;文化生活;“孤岛化”

一、引言

精神文化是人的精神食粮,具有价值导向、精神源泉等功能属性,决定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与精神本质,是人的本质属性的体现。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既包括思想、观念范畴的文化;又包括用于消遣、娱乐等方面的非物质生活。本研究所指农民工,主要指户籍仍然在农村,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农村劳动力。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从农村来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规模越来越大,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2月26日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即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16821万人,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农民工来到城市就业、生活,为城市建设贡献了非常突出的力量,成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入开展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农民工群体不仅是人口在空间上的移居,更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化移民”(兰剑等,2013)[2]31。作为“城市边缘人”,建设好他们的“精神文化家园”,是保障他们顺畅融入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是,当前农民工仍然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化”和“隔膜化”状态,精神文化生活极度匮乏,业余生活空洞、封闭,文化交际圈以血缘、地缘为纽带,仅限于有限的农民工同事、同乡、亲戚,融入城市步伐缓慢,未能被城市社会所接纳,形成了空洞、封闭的精神文化生活模式,导致文化生活的“孤岛化”现象。所谓文化生活的“孤岛化”,即指农民工虽然生活在城市,却并未被城市社会所接纳,仍然处于城市社会边缘,独立于城市主流文化之外,单一、封闭的精神文化生活圈,往往处于与城市主流文化的隔膜中,形成一种精神文化生活的真空状态(董碧水,2012;廖建江,2012)[3-4]。文化生活的“孤岛化”,严重阻碍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与文化适应,同时也给城市化建设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预想的系列问题。

近年来,党和国家在政策上越来越重视农民工的文化建设和社会融入问题,明确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入等理念。例如,2011年文化部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了文化对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性,强调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中的作用。2014年3月份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 - 2020年)》更加明确地对农民工公共服务、社会参与、城市融入等作出指示,提出“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城市政府和用工企业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关怀,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学术界关于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研究,主要从内涵、机制、对策等视角展开。例如,由文化部社文司等部门在2007年发布的《当代中国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调查报告》[5],对农民工文化生活的状况做了全景式描述,从政治、经济、社会多维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符合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改善方案。通过对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发现关于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研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学理层面探究二元社会经济结构背景下农民工的文化适应和文化嬗变,即从传统的推拉理论、结构功能主义和主体—实践论出发,对进城前后农民工在心理、价值观念、归属意识、文化观念和角色行为等方面进行理论探讨(陈丰,2007;萧洪恩、马丹,2011)[6-7];二是从建议和对策层面,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来改变农民工文化边缘化困境(何爱云、江玉桥,2010;郜向荣等,2008)[8-9];三是涉及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建设、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等研究初见端倪,通过探讨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来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理论性、指导性研究大量涌现(李昱,2011;杨永恒,2011;等等)[10-11]。

因此,本研究以重庆市渝中区农民工为研究实例和调查对象,根据农民工的群体特征和时代特点,以文化建设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入为切入点,总结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孤岛化”表现形态,探究解决办法,为实现、维护、发展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开创新路径,为相关政府工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

二、农民工“文化孤岛”现象——基于重庆市农民工调查样本的分析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两种方式。调查对象为长期工作和生活在重庆市主城,但户籍仍在农村地区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他们长期从事重体力或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工作。问卷调查按照分层抽样法,调查区域集中在农民工规模大的渝中区,按行政区域划分,将问卷定额分配至12个街道,再由各街道按相同比例分配至各个社区。要求社区按照农民工工作类型(搬运工、建筑工、清洁工、服务业工作人员、其他类型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对象筛选,确保各类工种的农民工保持等比例入选调查样本,以确保样本的代表性。调查累计向农民工发放了问卷2400份,回收后进行初步分析,剔除无效(信息不完整)问卷后,有效问卷共计1974份。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同时,为更加深入地了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分享公共文化服务的状况,以及精神文化需求与文化认同状况等,对有意参与个案访谈的被调查农民工进行深入访谈。

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发现,农民工普遍存在自我身份认同不高、收入水平低、工作时间长等情况,精神文化生活内容单调,文化生活圈子狭小,文化参与积极性不足,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机会较少,文化“孤岛化”现象突出。归纳起来,主要呈现以下一些特点:

1.农民工可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单一,“文化空洞”现象严重。所谓“文化空洞”,即指有物质设施,但无文化内涵。通过调查发现,有40.7%的农民工从居住地或工作地出发,能够在10分钟内到达或找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70%以上的群体能够在15分钟内到达、85%以上的能在30分钟内到达。从具体能够到达的服务设施来看,能够在步行10分钟之内获取最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依次为:健身设施(21.55%),公共图书室、文化馆(13.32%),棋牌室(13.32%),阅报栏(10.05%)。但从以上数据也可以看出,作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街道文化站,其能被农民工在10分钟之内步行到达的比例仅有6.66%,其他便民文化设施能被便捷获取的比例也不高,如社区剧场、文化广场(1.94%),政府免费提供的电子阅览室(1.94%)等。这些表明,农民工能获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便捷性仍然不足,文化内涵也不高,说明政府部门建设的一些基础性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其辐射力度仍然不足,文化内涵仍有待提升。正如多数访谈对象表示:“不太经常使用这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原因在于“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意思,没有吸引力”,“希望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文化服务”。从以上信息可以得知,农民工对现有政府部门配置的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偏低,原因在于这些设施实际上仅提供了一个活动场所,没有实质的文化活动内容,可享用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较为单调,“文化空洞现象”严重,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不强。

2.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单调,总体文化活动内涵不高。从图1的统计数据来看,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是:看电视和听广播(19.56%),上网(15.44%),打牌和打麻将(15.20%),读书看报(13.33%),逛公园(10.47%),广场歌舞、体育健身(8.22%),聊天(7.35%),看文艺演出、艺术展览(5.11%)等。从具体的统计结果来看,虽然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多样化,但看电视和听广播仍是他们满足文化需求的最主要途径,打牌和打麻将、聊天等是他们空闲时消磨时间的主要方式,这些说明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总体上形式单一、内容单调。另外,被访的农民工年龄主要集中在20~40岁左右,大多都有初中以上学历,他们对网络都较熟悉,能够通过手机上网等途径来度过业余文化生活。

表1 农民工步行10分钟之内能获得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统计表

3.农民工收入水平低,文化消费水准普遍不高。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表2),83.6%的农民工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其中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比例高达31.9%;月收入高于2000元的农民工占比16.4%,仅有3.6%月均收入高于3000元。按照重庆主城现有消费水准和平均收入来看,农民工处于较低的收入水平行列。从农民工每年用于文化生活的支出来看,低于1000元的农民工占比高到79.4%,其中文化消费支出低于500元的占比58.4%。因此可以得知,农民工总体收入水平偏低,他们的主要生活消费还停留在物质消费层面,对于需要花钱才能享用的文化服务或设施则无力承担。但也可以看出,收入水平与文化消费水准密切相关,收入越高,文化支出也越高。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群体文化消费支出以1000-2000元为主;月收入在2001-3000元的群体文化消费支出以500-1000元为主;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下的群体文化消费支出以100-500元为主。以上说明,收入水平对文化消费水平的影响显著。就个案访谈情况来看,对于那些在城市务工年限较长、家庭经济条件也比较好、思想观念比较开放、融入城市程度较高的农民工,他们普遍比较关心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可获得的公共文化服务。这反映出影响文化消费支出的两个因素:收入与观念。例如,55岁以上群体在文化消费方面就相对节省。

图1 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与内容

表2 个人平均月收入∗年文化消费支出额交叉制表(单位:元)

4.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与供给无效并存,供需不匹配现象严重。所谓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不匹配,即指供给的内容与形式,与需求的内容和形式出现偏差,导致既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无效,不能满足农民工日趋多元的精神文化需要。从表3农民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供需来看,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在老年活动室、健身设施等方面对农民工供过于求,但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设施、社区剧场、文化广场、电影放映室等方面又供不应求。从表4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需要的对比来看,两者也存在严重不匹配现象。农民工最经常获取的文化活动是群众文艺活动(如跳坝坝舞等)(23.74%),露天广场电影放映(20.77%),讲座、展览等(16.26%),以及就业技能培训(11.23%)。但农民工最希望获得的文化服务活动主要包括:看电影(15.57%),传统节庆活动(15.43%),体育活动(13.00%),群众文艺活动(13.00%),讲座、展览(12.14%),就业技能培训(11.43%),戏剧演出(10.00%),但对以上活动都不感兴趣的农民工群体也占有较大的比例,占比6.86%。从供需数据的对比来看,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不匹配,针对性不强,导致文化资源闲置,不能满足农民工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最近几年以来,新生代农民工规模不断壮大,相比于老一代农民工,出生于1980年之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不甘于仅仅通过睡觉、聊天、喝酒、打牌、看电视等度过业余生活,他们对追求高层次、时尚化、多元化的文化娱乐活动有着强烈的渴望,他们希望像城市市民一样,能够分享城市发展成果,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丰富自身精神文化生活。农民工更高水平,更加多元的公共娱乐文化服务需求与事实上的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单一、低水平等构成了非常严峻的矛盾关系。

表3 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供给与需求对比表

5.农民工自我身份认同低,缺乏“文化自信”和城市归属感。农民工认为自身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地位,对城市缺乏归属感,自我身份认同感低,他们更多关注的是生计、生存问题,很少关心自身的文化生活,这导致他们较少或不会以主体的身份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利用文化基础设施、享受文化权益。农民工对于自身匮乏的文化生活及狭窄的文化生活圈,认为自己来城市的目的是挣钱,工作苦累,业余时间多是在休息(睡觉),自身文化水平不高,不愿意或无足够勇气与城市市民交往,担心被歧视等。对于这一问题,美国早期著名的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的“镜中我”概念可以形象地解释农民工的自我身份认同[12]:一个人的自我观念是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产生的,一个人对自我的认识是关于其他人对自己看法的反映,在想象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之中形成自我的观念。农民工以城市市民这一“想象中的他人”为参照对象时,发现没有城市户籍的他们与当地市民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导致他们自我身份认同低,城市归属感不强,主动融入城市信心不足。

表4 农民工公共文化活动供给与需求对比表

6.多重因素导致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制约农民工使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或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因素中(图2),主要是“时间不合适或没有太多时间”,比重高达25.84%,这与他们首先要解决自身物质生活需求明显相关,平时工作时间长、劳累。其次是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质量不高,占比15.80%。这与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单一,没有趣味性有关;再次是无力承担费用,占比15.20%,这与农民工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密切相关。另外,不感兴趣(13.37%),无法及时获取获得信息(8.21%),没有相关知识、技能和爱好(7.9%),布局不合理、交通不便(7.6%)等也成为导致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重要因素。

三、农民工“文化孤岛”现象的破解路径

导致农民工文化生活“孤岛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政府、社会和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看,主要包括:一是政府给予农民工的文化实惠和文化关注还很欠缺。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统揽全局的作用,这就使得其各级部门在进行公共文化服务决策时,特别注重具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广泛反映群众文化诉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而对经常流动、散居于城市各个角落、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重视不够,没有形成一套长效的投入机制与建设机制;另外,政府较多地关注农民工在工作环境、安全与工资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却忽视了对他们的精神文化关怀。二是社会环境、政策体系对农民工群体的差别化对待。长期以来因为户籍差异形成的“二元”城乡壁垒仍然存在,致使没有城市户籍的农民工不能像城市市民一样均等地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农民工大多从事比较繁重的工作,工作压力大、劳动时间长、薪酬待遇差,这种环境下使得他们很难有机会均等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三是农民工自身缺乏足够的文化自信,融入城市社会底气不足,自身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思想观念等共同导致文化生活的“孤岛化”。农民工多从事脏活、累活,工作时间长,闲暇时间少,收入水平低,家庭负担重;自身文化水平不高,缺乏融入城市的勇气,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这些都限制了他们以主体的身份享受和参与文化服务。因此,要破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孤岛化”,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农民工自身等多元主体的齐心协力,据此提出以下建议:

图2 制约农民工使用公共文化设施或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主要因素

(一)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农民工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市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等领域发挥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理应获得基本性的、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因此,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他们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政府、社会应做之事,是城市市民感恩农民工、接纳农民工的应举之措。作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农民工获得文化需求的路径单一,自身条件和能力导致他们不可能通过花钱购买“文化服务”。由此可见,政府部门是农民工精神文化的主要提供者,政府文化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夯实基础,保障对农民工的有效文化供给,使其普遍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科学规划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管好用活社区文化阵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农民工居住集中的地方配备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如民工剧院、绿色网吧、培训学校、文化阳台、流动文化车等,提供看电视、看电影、看报纸、看演出等免费性质的文化服务,并对此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在农民工劳务市场建设专门的农民工图书馆,提供针对性强、可读性高的各种读物,兼具绿色上网、电子阅览、电影放映等功能。社区应管好、用活公共文化设施,充分发挥其文化阵地作用,建立社区电子阅览室、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小广场;开展电影惠民活动,定期放映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影片;建立文艺小分队,让歌舞小节目进入小区,提升基层文艺演出水准;开展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如歌唱比赛、舞蹈比赛,体育比赛等。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富于吸引力和互动性的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和促进农民工同城市居民的互动、沟通,逐渐消除两者之间的隔阂,促进相互接纳与融合。

(三)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文化服务与内容。因农民工收入普遍不高,居住地点离公共文化服务点较远,或交通不便,因此需要增强免费服务、流动服务,充分保障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实现同城同待遇(图3)。根据农民工工作特点,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机制,向农民工工作与生活聚居区配送戏剧、电影、展览、讲座、培训;持续开展“文化大礼包”工程(一张电影卡、一张读者卡、一份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手册、一张文化地图等)等活动。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需求差异,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活动。例如,通过政府购买或补贴形式,向农民工提供文化艺术、表演等优惠门票,使之更多参与、分享以名人讲座、现代交响乐、话剧等高雅艺术为代表的都市文化生活,以此帮助提升农民工文化品位和个人修养。另外,尝试与当地高校心理学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在农民工密集的企业、社区建立“心灵驿站”等心理咨询室,通过小组、个案、座谈等方式,疏导化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遇到的思想观念障碍、行为方式冲突、群体生态隔阂或其他实际困难。

图3 流动人口认为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内容

(四)打破制度桎梏,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实质上是公民权益不平等的一种表现。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取消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口管制,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城乡户口统一,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因城乡二元户籍确定的权利、地位、机会差异仍然存在。因此,应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因户口性质差异而导致的待遇和权利差异,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地位和待遇。积极探索和建立以“缴费低、覆盖广、能转移、可接续”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包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在内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体系,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用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8小时工作制,确实需要加班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标准。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惩罚力度,杜绝拖薪、欠薪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应该坚持以公立学校吸收为主,合理安排他们就近入学,取消名目繁多的择校费、赞助费、借读费等。同时倡导和鼓励社会资源捐资办学,加强对招收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力度。多项措施并举以此来保障农民工下一代能和城市居民子女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提高农民工下一代文化教育水平。

(五)充分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发挥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对农民工文化的供给。关注和保障农民工文化生活,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分工协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力量,城市社区和用工企业、社会力量为有益补充”的文化服务体系格局。用工企业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不但要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尽力实现他们与城市市民的“同工同酬”,而且需要更加注重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担当起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社会责任。例如,无偿提供农民工所需的图书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他们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同时,注重整合、发挥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例如,文联、作协、工会、妇联、共青团、消费者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都应将为农民工提供公益性服务和援助列入其工作范围,为农民工多渠道提供文化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文化权益,在他们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之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等,形成全社会共同保障和建设农民工“精神家园”的良好格局。

(六)培育人文精神土壤,促进农民工平等而有尊严融入城市。加快建设农民工“精神家园”,保障他们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权益,是促进农民工摆脱文化“孤岛”、融入城市社会的必然途径。农民工隔膜化、封闭化的文化生活圈,与城市社会存在深层次的文化冲突,应该以文化的方式重塑公共交流和参与平台,以文化的方式消弭社会隔阂,通过政府倡导、媒体宣传等方式,营造主流意识和社会氛围,形成和强化社会共识,让农民工平等而有尊严地融入城市文化,实现真正的城市融入。全社会在观念上要走出认识误区,摒弃把农民工当简单、临时劳动力的错误思想,在思想观念上真正认识到农民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不可替代性,真正把农民工视为城市发展的建设者和主人翁,以平等、尊重、感恩的态度关注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积极引导农民工主动融入城市文化生活,以参与促进融入,以融入带动更加深层次的参与,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实现农民工与所在城市的充分融合。例如,通过举办草根文娱活动、增加农民工代表名额、鼓励农民工进行文化创作等途径,构建与城市居民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以此消除新老市民之间的文化隔膜、观念误差,提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情感接纳度,增强农民工的自我认同感,形成双向互动、双向融入的良好局面。

(七)文化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着力提升农民工综合文化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农民工的综合素质是其主动、平等、有尊严的融入城市的保证,而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是实现农民工自身综合素质提升的必由之路。农民工往往因自身文化水平不高,不得不从事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的劳动密集型工作,进而导致他们经济收入低,社会地位难以提高,最终又导致城市居民形成对他们素质低、生活散漫的刻板印象,使他们融入城市步履维艰。政府与社会应该共同为农民工提供继续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培训、就业与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使其掌握熟练劳动技能,提高综合素养,为他们增强劳动本领、提高劳动待遇奠定基础。而当他们收入水平有了提高,生活状况有了改善,城市居民对他们的刻板印象就会发生改观,从而也将提升他们的城市融入期待与生活幸福感。

四、结论

在当前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成为长期现象,农民工来到城市务工,不能简单地看作人口地域之间的迁移,而应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实现文化上、心理上的融入,让他们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自身全面发展。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孤岛化”,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和主流文化的边缘化状态,精神文化极度匮乏,文化交际圈封闭,与城市社会多元主体互动不足,形成隔离的文化生活模式,融入城市步伐缓慢等。伴随着农民工文化意识的觉醒,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对精神文化追求的迫切性,以及融入城市社会的渴望性,要破解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孤岛化”,就要重新塑造农民工的文化自信,促进文化认同与融入,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市民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要求,“让他们在城市生活的更加美好”。

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由外来人口转变为城市市民,其根本标志是他们的“文化融入”,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协力配合。首先,政府作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导者,应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对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软件文化服务等落到实处,整合利用好文化、体育、教育、非政府部门等组织的文化资源,加大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相关服务和活动形成常态,强化政策制度保障。其次,全社会都要认识到农民工给整个城市做出的杰出贡献,要从心理上接受农民工、感恩农民工,保证农民工享有公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鼓励和促进农民工同城市居民的互动、沟通,促进农民工和城市市民的相互接纳与融合,积极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给他们塑造温暖的生活环境和包容的社会环境,调动他们主动融入城市新天地、奋力建设城市新家园的积极性。再次,以文化发展促进农民工素养提升,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教育培训、就业与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工综合文化教育素养,使其掌握熟练劳动技能,增强适应城市生活所需的工作能力。另外,要运用市场化和社会化理论,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等广泛参与,构建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多元供给机制。充分尊重农民工的文化主体地位,唤起全社会保障与建设农民工精神文化的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增强农民工自身文化自觉意识和社会文化参与能力,进而激发他们的“文化自信”,帮助他们在城市安居乐业,加快其社会融入,积极推动他们由农民成为市民,进而实现城市化进程中社会角色的转化。因此,在当前及未来的很长一段时期里,破解农民工文化生活“孤岛化”,以文化建设促社会融入,让农民工共享城市建设与发展成果,定将成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必然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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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 晓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1(2016)01-0023-07

收稿日期:2015-10-27

基金项目:重庆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科研规划项目“社会融入视角下重庆市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3DH01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社会救助‘依赖陷阱’及其就业激励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411701020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JZD020)。

作者简介:兰剑(1987-),男,畲族,江西吉安人,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王金霞(1987-),女,江西九江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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