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会中的合作治理:建构逻辑与核心变量

2016-05-30 10:48熊烨
宁夏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合作治理社会治理

熊烨

摘要:张康之教授在《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一书中认为我们需要建构一种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合作治理模式,并通过合作治理去建构合作的社会。合作的治理模式与合作的社会并非自然演进形成,而是人的自觉建构的产物。以建构为主线,从合作治理模式的建构逻辑与核心变量两个维度对张康之教授的合作治理思想作出梳理与解读。

关键词:合作社会;合作治理;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21(2016)04-0049-04

作者简介:熊 烨(1989-),男,江西南昌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政策的研究。 一、理解合作社会与合作治理的建构视野

《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是一本对合作治理系统规划的著作,是张康之教授近年来对合作治理不懈探索的成果结晶。从文本词频来看,出现最多的与合作有关的词汇有合作的社会、合作治理、合作行为、合作者与合作系统、合作的价值、合作型组织、合作关系等,与合作相对的词汇有竞争的社会、协作者与协作系统、协作型组织、分工—协作关系、竞争关系等。透过这些高频词可以体会到这本著作的批判建构意蕴也可以窥探到其对合作治理规划的系统性、全面性。“建构”无疑是本书主线,无论是时代特征的描述还是对协作社会的批判都是为了建构一个合作社会的合理性的证明。

理解张康之教授的合作思想首先需要具备一个开阔的建构视野,这需要对建构的对象有一个层次把握,可以把建构的对象划分为三个层次:合作社会属于宏观层次;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属于中观层次;而微观层次则包括合作组织、合作制度、合作行为模式、合作关系等。作为中观层次的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无疑是我们研究的重心,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存在于合作社会建构的语境中,从根本上不同于工业社会的协作模式。以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合作社会的形成体现的是双重的建构,一是对合作治理模式的建构,一是对合作社会的建构。而微观层次的合作组织、合作制度、合作行为模式、合作关系等属于合作治理模式的核心结构变量,任何一个结构变量的建构不可能单独完成,必须在合作治理模式的全局中谋划。

二、合作治理的建构逻辑

(一)合作的三种形态:互助、协作、合作

张康之教授从历史的纵向维度审视合作,区分了互助、协作、合作三种基本的共同行动类型。互助是合作的低级形式,属于感性化的合作。协作高于互助,是建立在工具理性的基础上的,是发生在结构化系统之中,可以进行科学化、技术化的建构[1](P76)。张康之教授所说的高于协作的合作的形式,即特定语境中狭义的“合作”是基于实践理性的合作,它是在共同行动中扬弃了工具理性的一种行为模式,具体内容的辨析见表1。

(二)对协作的批判

1.应对竞争的协作悖论

近代以来的工业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人们通过合作增强自己的力量,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个人的利益。张康之教授认为这种合作不是真实的合作,而是一种被归类为广义范畴中的协作,如同互助一样,只是合作的特定形式。竞争与协作看似是相容的,但却存在一个悖论,由于参与协作体系的每个协作者都是从自我利益出发,协作只是应对竞争的手段与工具,处于一个协作系统的协作者之间依然存在着竞争,协作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实质。此外,应对竞争的协作还存在一个根本的局限,协作能够增强竞争者的竞争力,但是,那仅仅是对于一个独立的竞争实体而言的,对于竞争体系来说,协作没有优化竞争的功能,更不能使竞争环境更适于各种各样的社会、政治以及经济活动。[2]

2.控制导向协作过程中的内在紧张

为了应对竞争,必须在协作者之上建立一个主导协作和协调协作的行为体,这个行为体也就是一个为协作和竞争制定规则并予以实施的控制机构。协作系统就是一个由控制机构和规则、协作者构成的系统,实质上就是一个控制系统。从协作系统和协作者两个变量来分析一个理想状态的协作过程。首先,每个协作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实现而开展行动。其次,协作系统优势可以在每一个协作者的利益实现过程中而使系统的整体利益得到实现。然而事实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一个协作过程得以成功实现必须依赖于规则、纪律等控制机制,协作者无时无刻不存在于协作系统加予的外在限制和约束中。以人的自利动机为原点建构的协作系统必然会导向工具理性控制系统,而这也是控制导向协作过程内在紧张的根源。

3.协作体系中的协调困难

第一,从责任机制上看,官僚制建构的是一个客观性的责任机制,对组织成员主观上的责任意识并未给予关注,所以也就没有一个有效协调因组织责任意识所引发矛盾的这样一种机制。[3]第二,分工与专业化程度增长增加了协调难度。分工与专业化从属于协作系统的需要,随着官僚制组织理性程度增长,专业化和分工程度只会不断增长,结构越来越复杂、规模越来越庞大,而协调的难度也不断增加。而官僚组织依靠专门性机构来进行协调,面对协调任务剧增情况显得捉襟见肘。第三,层级结构和部门化妨碍信息的流动,造成协调的障碍。

(三)对后工业社会、全球化时代特征的回应

1.高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呈现出复杂性不确定性不断增长的趋势,“危机事件”“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等词汇的高频率使用是其外在表现。在低度复杂性和不确定的历史阶段,人类一度通过社会控制技术实现了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利用。然而随着人类社会进入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的时代,无论是宏观层面基本制度还是微观意义上的组织都陷入了功能失调的状态中,全球风险社会的出现和危机事件的频发是其体现。因此,我们必须打破利用确定性的手段控制不确定的外在社會的思维方式,正视社会控制技术失灵的存在,探索寻找新的应对社会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出路,基于合作的社会重建无疑是一项大胆的理论尝试。

2.科学技术成就包含的“隐喻”

人类进入21世纪后,科技继续保持加速发展之外还呈现出新的特点,人的创造力得到充分展现。“进化论”“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可以看做是工业社会全部科学技术赖以成长的基础,至少为工业社会的建构提供了思维方式上的基础。张康之教授认为基于这三大基本原理之上的工业社会技术是一种摹仿的技术,即工业社会的全部技术都只能看做是一种在认识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摹仿。[1](P31)而在20世纪后期出现的“克隆技术”“网络技术”“纳米技术”具有典型创造性技术特征,引领着“摹仿型技术”范式向“创造性技术”范式的转型。科学技术范式的变迁既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与风险因素,也为社会治理提供新的技术手段,与之相适应,社会治理方式需要调整乃至根本性变革。

3.虚拟化、多元化和去中心化

虚拟化、多元化和去中心化是人类从未遇到的新的时代特征,深刻影响着社会治理。第一,虚拟化。我们的社会正在逐渐呈现出虚拟化的特征,如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虚拟经济”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虚拟化在改变世界的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思维,也意味着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思维必将产生。第二,多元化。近年来,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新生的社会构成要素迅速成长,成为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化重要力量。如何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建构未来的社会治理模式需要考虑的问题。第三,去中心化。我们生活在有中心—边缘结构的世界,中心—边缘结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建构出来的,不仅是国际社会的结构,也是民族国家内部的社会结构。在中心—边缘结构中,利益向中心集聚而风险却向边缘分散,在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世界,这样的结构将把人类带入极其危险的境地。打破一切封闭的体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合作成为构建社会治理模式的使命。

三、合作治理中的核心变量

(一)建构的原点:从利己主义的个人到人的社会关系

工业社会的社会治理体系就是建立在利己主义个人的原点上,“控制”“工具理性”是其必然归宿,而一切对“工具理性”与“控制”的批判都显得苍白与无力。把人抽象地定义为只知道追求个人利益忽略了人的多样性也扼杀了潜伏在人性深处的利他动机,因此,基于利己主义的人的全部社会建构在原点上是存在问题的,排斥了道德和利他的协作仅仅是合作形式而非合作实质。张康之教授认为“人的多样性决定了我们只有从人们的关系出发去寻求社会建构的原点,然而,在人的所有关系中,人的共生共在的事实则是首先需要得到承认的”[1](P124)。人与人的关系是所有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以之作为社会建构的原点就从人是利己还是利他的抽象讨论中走出来。从某种意义上,人的社会性实际上就是人的共生共在,人的共生共在才是人的本性,人的共生共在也就成为建构合作治理模式的原点。

(二)制度:从法制到德制

人们在启蒙思想上自觉建构出的工业社会的基本制度——法制。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法治的框架。法制以人的平等设定为前提,反过来,又把对人的平等等人权的维护作为其基本功能,然而,在工业社会以及法制的框架下,职业间、人群间,地区间、国家间不平等的状况却事实存在着。张康之教授认为基于人的平等而相互制约、相互批评、相互排斥和开展竞争,实现的只是形式平等,所促进的只是平等竞争[1](P194)。工业社会的法制是在适应竞争和协作模式上建立起来的,而随着协作行为模式在后工业社会的不适应的显现,法制也将为一种新的制度形式替代。张康之教授认为合作社会的制度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规范性要求。第一,合作社会中的制度将不再是外在于人的规范力量;第二,合作社会的制度将增强人的行为的可预测性;第三,它不再是压抑反而是激发行动者的创造性。[1](P175)张康之教授构想出一种新的制度形式——德制,以之作为制度变革的一个基本方向。“德制将是一种全新的制度,是在人的合作关系以及合作行为普遍化的条件下所拥有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存在于合作系统之中,规范着合作行为,它是合作社会的基本制度”[1](P187)。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中,制度都是外在于人,而张康之教授构想的德制则是一种内在于人的制度。它本身就具备道德属性,发挥着诱发、促进道德行为的功能,通过诱发、促进道德行为而对人的行为选择产生规范作用。

(三)组织:从官僚制到合作组织

在整个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社会治理活动以及生产活动都是依托官僚制组织开展。官僚制组织满足了工业化对稳定、严格、精细的管理需要,创造了辉煌的历史成就,但官僚制终究只是适应工业社会生产和社会治理要求的组织形式,当人类进入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后工业社会,官僚制组织开始逐渐显现出不适应性,对它的质疑和批判也纷至沓来。张康之教授认为官僚制组织已经完成了它在工业社会的历史使命,面向后工业社会,人们越来越依赖于合作的方式解决问题,合作制组织将成为官僚制组织替代形式。

从组织结构上看,合作制组织将呈现非线性的网络组织结构,网络结构下的权威不是与特定职位和人联系在一起,而是一种在组织成员间转换的权威,以高度的灵活性适应任务的不确定性。从系统的开放性看,合作制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组织内外部以合作精神进行行为选择,从而使组织始终受到内外部行为选择的刺激而保持活力。从组织的权力结构来看,合作制组织根本上打破官僚制组织的权力中心边缘格局,呈现出多元、多向度的形态。从运作过程来看,合作组织的运作是非控制的导向,“在开展合作行动的时候不谋求对合作规则的操纵,在合作的过程中,以对规则的自觉遵守去开展行动,在规则不利于合作行动的顺利开展时,也同样通过合作协商的途径去修订和完善规则”[4]。合作制组织是个正在探索尚未成型的组织构想,目前只是勾勒出初步的轮廓和发展的方向。

(四)资源:静态视角转向动态

张康之教授认为合作本身就是合作社会建构的资源,当共同行动以合作的形式出现的时候,合作本身就会创造出取之不尽的资源[1](P145)。这意味着看待资源的思维方式的变化,即从静态转为动态。以静态的思维方式看待资源,资源被看做某种意义的定值,资源的利用过程也是一个资源消耗的过程。在这种静态的思维的方式下,资源的利用率无疑成为关注的中心,但无论人们如何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资源的有限和需求的矛盾始终存在着。而以动态的思维方式看待资源,则可以看到,资源是能够无限增长并可以无限开发。虽然一些传统类型的资源会呈现递减的趋势,但是不断有新的资源类型被发现被利用,如信息资源。思维方式的改变可以促进人们在行动中自觉寻找资源增长途径。合作治理的构建体现的是一种动态的资源观,即合作行动的资源将在利用中不断增长,这也将告别竞争社会资源的争夺战。

四、结语

张康之教授提出的合作治理是在建构合作社会语境中的特定概念,不同于工业社会思维框架下的协作治理,是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治理范式。合作治理模式的建构既是适应合作社会到来的需要,也是推动合作社会形成的过程。合作治理模式与合作社会在互动中共同演进,这个过程并非自然、自发形成,而依赖于人的自觉建构。探索后工业社会的社会治理是人类必须面临的历史任务。借用一句建构主义者说的话,一项范式与其说是正确,人们才坚持,不如说正因为人们坚持才正确。张康之教授对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深刻批判无疑有助于我们打破传统思维束缚,而他提出的合作治理理论所体现的正义追求无疑代表着人类文明的走向,仅就此而言,《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也是一本值得有志于研究面向后工业社会的社会治理议题的学者认真研读的著作。

参考文献:

[1] 张康之.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2] 张康之.“协作”与“合作”之辨异[J].江海学刊,2006(02):104.

[3] 张康之.论超越了协作體系的合作体系[J].理论学刊,2009(03):79.

[4] 张康之.论组织的转型:从控制到合作[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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