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传刚
万科向来以公司治理规范的楷模自居,也是资本市场中的标杆公司。在这样的公司,出现独董辞不掉职务,实属罕见。尽管万科深陷控制权之争的漩涡,事多心乱,举步维艰。若以这为理由进行搪塞,那就恰恰说明了,万科的公司治理规范的说辞只是表面的,一旦有点风吹草动,就会现了原形。
在万科控制权之争这出大戏里,以姚振华为首的宝能系、以傅育宁为头的华润集团、以王石为帅的万科管理团队是主角。大戏之所以精彩不断,因为配角也很出色,像万科总裁郁亮、自然人股东刘元生都多少有点配角的戏份,但最出色的配角当属以华生为代表的四人独董群。
四位独董像八仙过海一般各显神通:华生选择了发声,以洋洋洒洒的“万言书”,诉说着对主角的种种不解和不满;罗君美选择了沉默,貌似三国里的徐庶进了曹营,一言不发,以不变应万变承受着舆论的讨伐和撕扯;张利平选择了回避,以存在潜在关联和利益冲突为由,在万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上不行使表决权,不想得罪任何一位主角;海闻在预感大事不妙之时,匆匆递交了辞呈,意欲摆脱主角和配角的纠缠,独善其身。对于四位配角,观众多数把目光放在了华生和张利平上,关注海闻的甚少。宝能系提出的罢免董事名单,唯独没有海闻。其实,海闻的角色最值得琢磨。同为万科独董,海闻与其他三名独董的差别,为什么就那么大呢?
没有辞掉的独董还是独董
这与海闻的辞职有关。2015年12月23日,就在万科控制权之争由1.0升级为2.0的紧要档口,海闻决定不干了。万科公告海闻提交辞呈。12月29日发布补充公告,海闻辞职的具体原因是,根据2015 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作为前北京大学副校长,尊重学校的统一安排,因此决定辞去独董。
也许人们以为,海闻提出辞呈后,就不再是公司独董了。宝能系也可能是这么认为的。其实这是误解,海闻仍是万科独董,因为虽然提出辞呈,却未成功。就是说,独董职务没有辞掉,就像夫妻到民政局闹离婚,闹了半天婚没离成,仍是夫妻关系。所以,海闻现在是万科的独董,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他可能还是。辞职有那么难?世上还有辞不掉的“职”?
独董想把职务辞掉是挺难的。因为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就是说,独董辞职前,应当先物色好“替身”,否则的话职务辞不掉。海闻辞职前就没有找到替身。
万科公告称,在下任独董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前,海闻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董职责。即,海闻辞去独董的申请没有生效。因为万科《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董4名,海闻辞职将导致独董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不符合证监会的规定。
那么,海闻的辞职申请何时才能生效?只有万科选出新的独董后才能生效。海闻到底需要熬多长时间?至少在目前,还看不出万科控制权之争有谢幕的迹象,恐怕只有等到这出戏演完,万科才有可能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独董。没有辞掉的独董还是独董,那就只好继续干下去。
制度、监管、治理谁之过
选择辞职是海闻的权利,至于是否能辞掉,真的不是他说了算,所以不能全怪他。那么这事得怪谁?
首先得怪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一般来说,独董辞职都是迫不得已。然而,独董的辞职,可能触及“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红线,这条红线是证监会2001年出台的《指导意见》划定的,15年不变。15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指导意见》仍然是以固有的姿态示人,岂非有点过时?这个陈年旧规,是否也应该发扬一下与时俱进的精神,做适当的修改?!
其次得怪监管不到位。保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绝对不仅是口号喊喊而已,必须得实实在在地抓落实。独董是中小股东的“保护神”,保护神要辞职了,这时证券监管机构应该立即出手,要求上市公司尽快把新的请过来,把旧的送走。然而,监管机构无动于衷,任由这种辞不掉职务的现象发生和蔓延。人们常说,监管工作不越位、不缺位,请问:监管工作缺位了怎么办?
再次,得怪公司治理不规范。董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组织,是公司的执行机关。董事的变化,必然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所以,一旦发生董事异动的情形,公司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消除异动带来的影响,保持董事会构成的完整性、运作的有效性、治理的规范性。因此,一个运作规范的董事会应该这样:有董事辞职的,董事会应立即物色新的人选,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选举;董事失去任职资格的,董事会应立即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及时把“病虫害”铲除掉;董事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董事会应立即建议其辞职或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及时把“劣币”驱逐掉。
然而,真实情况是:失联数月的独董仍是独董,公司没罢免甚至没披露;因任职满6年而辞职的独董,公司没有选举新的独董代替,独董继续超期服役;因不能兼职而辞职的独董,公司没有选举新独董继任,老独董仍然违纪违法地兼着。
试想,一个失联的独董,怎么能够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一个已提出辞呈、“人在曹营心在汉”的独董,怎么能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一个失去任职资格的独董,公司怎么可能放心地把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继续赋予他行使?
就万科而言,从海闻提出辞职至2016年7月,时间已超半年,然万科董事会竟从未提出新的独董人选。就这样,独董海闻一直被“绑”在万科这架战车上,继续参加战斗。万科向来以公司治理规范的楷模自居,也是资本市场中的标杆公司。在这样的公司,出现独董辞不掉职务,实属罕见。尽管万科深陷控制权之争的漩涡,事多心乱,举步维艰。若以这为理由进行搪塞,那就恰恰说明了,万科的公司治理规范的说辞只是表面的,一旦有点风吹草动,就会现了原形。就像那些号称是“海绵城市”的城市,一场大雨过后,就成了“海水城市”了。真金才不怕火炼,如果是一块生铁,非得烧化不可。
至少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辞不掉独董,海闻自己也多少有点责任。
海闻有许多工作可以做:他有权督促董事会尽快物色合适的独董人选;他有权联合其他独董提议召开董事会,研究和讨论独董人选;他有权联合其他独董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独董;即使其他独董不响应,海闻还有权向公司提出要求,把自己的诉求予以公开披露;他还有权向监管机构报告,请求监管部门督促公司尽快完成新独董的选举工作。遗憾的是,海闻好像没有采取任何动作,被万科控制权之争牵着鼻子走。
既然独董辞而不掉,那就意味着责任尚未卸掉。所以,建议海闻,放低身段,沉下心来,站好最后一班岗,当好中小股东的“守护神”。在万科控制权之争的重大事项面前,独立行使权利,不为控股股东、管理层等左右。
古话说得好:请神容易送神难。既然人们把独董比作上市公司为中小股东请来的“神”,独董必须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至少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