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2016-05-06 08:56:09马广林王军婵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创新人才保障机制创新创业教育

马广林,王军婵,谭 程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马广林,王军婵,谭程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266100)

摘要: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创新创业训练方向不明确”“创新创业训练效果评价不科学”和“创新创业训练动力不足”等问题,以行为管理理论为依托,构建出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导向机制”“创新创业教育过程校正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和“创新创业教育行为动力机制”四种子机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其内在机理对高校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创新人才;质量特征;保障机制

教育部2010年召开全国“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并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创新型人才培养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首要目标。相应地,许多高校自2011级新生开始,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纳入总学分体系,作为“必修”考核环节。时至今日,2011级本科生已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奔赴工作岗位。回顾这一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过程及结果,客观地讲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较大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及教育初衷的实现。鉴于此,本文将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在探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定位和创新人才质量特征的基础上,以行为管理理论为依托,以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为导向,探索、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对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培养对象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有所助益。

一、创新创业教育目标与创新人才质量特征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

知识经济时代人的创造力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根本推动力。相应地,社会实践部门需要的也不再是“会操作”“业务熟”的一般人才,而是需要面对复杂情况和问题能够不拘成规,善于用创意性思维解决问题的专业人才,这正是如今高等教育实践中强调创新创业教育重要性的根本原因所在。简言之,大学教育的根本使命在于为社会输出富有创造力的创新型专业人才。因此,笔者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与重心在于“创新”能力的提升,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目的不在于马上培养出成型的“小老板”[1],而是通过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发现机遇、创意策划、系统规划与资源整合的能力[2],从而为步入社会后自主创业或在组织中承担具有挑战性的高端、复杂工作奠定创新能力基础[3]。这是实现创新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

(二)创新型人才质量特征

强调创新力培养并不是苛求每位大学毕业生都能一鸣惊人,做出惊天动地的创举。“创新”是不受传统、经验、成规、旧俗、书本等的限制,能用创意性思维变通性、针对性、个性化地解决面临的现实问题[4]。创新性成果应兼具科学性①、可行性和适用性。因此,“创新型人才”是指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技能,专业视野开阔、特长鲜明、擅于钻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预测、系统规划设计和资源整合能力,善于用创新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专家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应具备如下特征[5]:

1.视野开阔

在知识的广度上,不仅拥有丰富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储备,而且有较为开阔的视野,对与所修专业相邻的学科知识涉猎较多。开阔的视野、广博的知识为其创新能力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专业精通

不仅熟悉所修专业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而且在所修专业领域内的某个或几个子领域有较为鲜明的专业特长,是“专家型”的专业人才。

3.个性化强

在专业视野、专业特长、创新能力等方面有较高的区分度,由此在创新基础、创新能力、创新方向和领域、可能的创新成果等方面有较强的个性化特征,是“个性化”的异质性创新人才②。

4.擅于探究

面对技术、经济和管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钻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独立或合作探究和创造性地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是“研究型”专业人才,而不是一般的“操作型”专业人才。

5.勇破常规

面对现实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不受成规、传统、经验等限制,善于变通,善于尝试从新的视角全面审视、综合分析、系统规划,并创造性地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相应地,以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自然要以帮助大学生塑就上述人才特质为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然而,目前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是否做到了这一点呢?

二、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

综观目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还存在较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首先,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认识不到位,目标不清晰,创新训练行为缺乏明确、科学的导向。一方面,创新创业训练环节设置后,许多学生没有正确认识创新训练在自己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意义,觉得增加了额外负担,在创新训练过程中多以“完成任务、获取学分”为目标,应付了事,创新训练效果不佳。另一方面,在学校和院系层面存在宣传引导不充分、学分认定范围设定不科学进而导致为学生指引的创新能力提升路径不科学③等问题,导致学生创新训练积极性不高、创新训练方式选择不恰当,影响创新能力提升效果,不利于学生成长为异质性、创新型专业人才。

其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过程缺乏专业的指导和校正。在创新训练项目开展过程中,学生或者孤军奋战,或者虽有指导教师但导师对此投放的精力不足,致使本就缺乏探究、创新能力的学生处于盲目摸索、频繁试错状态,极大地降低了学生探究能力的提升效率,影响创新训练质量,不利于学生探究能力形成和提升。

再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不够科学。一方面,在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考核方面过分注重学生提交的最终成果④,而忽视创新训练过程对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评价过程中忽视创新过程、成果与专业创新能力提升的相关性⑤。缺乏专业相关性的创新训练不利于学生成长为“专业性”“专家型”人才,对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贡献不大。

最后,学生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的动力不足。如前所述,许多学生对创新训练的现实意义认识不足,由此导致这些学生在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创新学分标准后就不再涉足任何创新训练活动。创新训练缺乏持续性必然影响专业人才创新能力的持续、系统提升和所输出专业人才的最终质量。

综上可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是系统性的,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从根本上影响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欲从根本上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进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首先必须帮助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对其创新训练行为进行科学干预、考评和激励,这样才能确保学生在科学理念的基础上,有充足的动力沿着正确的方向,采取科学的方式积极、深度参与创新训练活动,持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最终成长为创新型专业人才。为此,需要以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制度建设为手段,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行为管理机制,并通过制度予以外化[6]。通过制度化管理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而制度建设的核心则在于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营造。

图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原理图

三、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具体构建

在上述思路指导下,笔者以行为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出如图1所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一)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导向机制

该子机制的功能在于以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为导向,帮助培养对象正确认识创新创业教育意义,在此基础上引导其正确选择创新创业训练方向和途径,从而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动机和方向的正确性。为此,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落实对以下两方面工作的规范:

首先,自学生入学伊始就通过专题讲座或短学时基础课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创新能力培养于自身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并使其理解创新人才应具备的质量特征,了解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一般过程与基本方法,熟悉创新性思维的基本特征与常见的创意性思考问题的方法,从而帮助学生奠定创新思考和实践的理念及方法基础。同时,在专业课学习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启发、引导学生思考专业问题[7];引导学生有目的地扩展和涉猎专业相关的旁侧学科知识;通过课堂讨论、课外调研、案例研究等方式引导学生创造性地学以致用,逐渐养成创新思维的习惯。

其次,在创新学分认定范围问题上,一方面应强调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专业相关性,从而有利于学生在专业领域内持续提升创新能力,成长为专家型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强调创新创业活动的“探究性”“设计性”,而非“认知性”“验证性”“实践性”。通过“探究性”“设计性”的创新训练活动切实提升学生创造力,从而有利于其成长为创新型人才。另外,在创新学分认定范围上不宜规定得过死,应以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为主,具体由指导教师负责把关,从而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地开展创新训练活动,这样更有利于学生成长为异质性的创新人才。总之,通过科学的学分认定范围界定,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创新创业训练方向和途径,提高创新能力提升效率。

(二)创新创业教育过程校正机制

该子机制的功能在于通过相应的过程管理和调控措施,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进行过程支持和偏差校正,从而降低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过程中的效率损失,确保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为实现这一目的,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建立如下两种机制:

其一,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实行本科生导师制⑥。大学生缺乏创新创业的实践经历和经验,在创新能力训练过程中容易走弯路,影响创新能力提升效果。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导师不仅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课学习,也要负责对学生各种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在指导教师的方向引领、全程指导下,学生的创新能力训练工作将更具科学性和效率性,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学生的探究能力;同时,在指导教师的过程监控下,一方面可以及时纠正创新训练活动中的方向和方法偏差,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学生因动力不足或动力消减而被动参与创新训练、应付了事现象的出现,从而将创新能力训练切实贯彻到人才培养实践之中,获得预期成效。

其二,建立统一立项类创新训练项目“阶段汇报”和“中期检查”制度。通过强制性的“阶段汇报”⑦和“中期检查”,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重视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过程,而不是临近结题时突击撰写报告应付检查。同时,这种过程检查制度也有助于学校和院系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发现师生在创新能力训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调整、校正措施,从而确保创新能力训练项目立项初衷的实现。

(三)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机制

该子机制的作用在于通过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成果的考核评价,一方面在了解学生创新能力提升情况的同时为改进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信息,另一方面为创新教育学分赋予、创新训练行为激励提供依据。为此,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考察创新创业训练方向选择的合理性。具体而言,考察创新训练内容的专业相关性和是否具有探究性、创造性。对于不具备专业相关性和探究性、创造性的创新活动及成果不予认可。以此来保证学生真正在专业领域内持续提升其创造力,从而实现异质性、专家型、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二,关注创新能力训练过程评价,而非单纯的结果评价。大学生专业视野、理论与方法基础薄弱,不容易取得显著、科学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甚至有的研究结论有失偏颇,但是只要研究训练过程规划合理、方法使用得当、时间和精力投入充足,哪怕是试错性的研究训练,创新能力也同样能够得到提升。因此,在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进行评价时不能单纯关注结果的创新性、科学性,更要关注学生通过其训练活动是否实现了成长和提高——这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所在。这种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原则和指导思想客观上有助于督促学生更加注重创新能力训练的过程,积极参与、认真思考、勇于探索、大胆创造,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

(四)创新创业教育行为动力机制

该子机制与前述“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机制”相对接,通过与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相挂钩的激励措施的设置和实施调动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营造其持续开展创新能力训练的动力,从而使得创新创业教育过程形成持续强化的良性循环,从而更好地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为此,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需嵌入如下激励措施:

其一,负激励措施。即规定创新创业教育环节的最低学分标准,学生如果不能足额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则意味着其创新能力未达到培养规格所要求的基本标准,不予毕业——这是最为基本的负激励措施,也是目前各高校普遍的做法——以此强制性地督促学生开展创新能力训练活动。

其二,正向复合激励措施。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上不封顶,并且可以考虑将累计学分与年度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甚至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等工作相关联。通过这种多层次、复合性的激励措施鼓励学生持续性、多元化地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活动,这对于持续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探究能力和专业特长优势具有重要意义,最终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

此外,为激励指导教师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指导工作的投入,可以考虑将所指导学生人均创新创业学分与指导教师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关联,从而使导师制对大学生创新能力提高的助推作用落到实处。

小结

本文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解读和创新性人才质量特征解析为起点,以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诊断为切入点,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以行为管理理论为依托,以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为导向,探索、构建出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导向机制”“创新创业教育过程校正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和“创新创业教育行为动力机制”四种子机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这四种子机制相互耦合,能够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实施行为引导、偏差校正、效果评价和行为激励,从而实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全过程管理,有利于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从而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的有效实现。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从一般原理和思路角度提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其内在机理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对高校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制度具有借鉴价值。希望本文的研究结论能对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培养对象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有所助益。

注释:

①符合自然和社会运行的内在规律。

②从本质上讲,“创新”是个性化的创造过程,创新成果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因此,从社会整体角度看欲提升国家整体创新力、取得更多的创新成果,就必须涌现出更多个性化、异质性专业人才;从公民个体角度讲,欲提升创新力、获得区别于他人的竞争优势,也必须把自己培养成个性突出的创新型专业人才。

③譬如有的学校将考取从业资格证书、到养老院开展公益服务等作为创新学分认定范围,这些经历与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关系不大,如此设定明显不具科学性。

④例如根据学生是否在规定级别的期刊上发表了文章、是否在规定级别的竞赛中获得名次等为依据赋予学分,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就无法获得学分。其实,即便没有最终发表、没有获得名次,但如果学生用心、科学地参与了训练过程,哪怕最终研究工作失败了也同样能提升创新能力。

⑤例如存在允许非体育专业的学生以体育竞赛获奖名次获取创新训练学分的做法。

⑥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为每位学生再配备一位来自实践部门的校外指导教师,这既有助于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创新训练的实践性、科学性和创新成果的适用性。

⑦在操作上可以借助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要求学生定期上传、汇报训练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由院系或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过程考评。

参考文献:

[1] 殷朝晖.研究型大学创业教育研究[J].教育与现代化,2009,(12).

[2] 高晓杰,曹胜利.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新时代事业的开拓者[J].中国高教研究,2007,(7).

[3] 李家华,卢旭东.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10,(12).

[4] 吴泽俊.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及其启示[J].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07,(10).

[5] 孙平,刘娟,马广林.浅谈创新型会计人才及其能力培养[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5,(5).

[6] 马广林,尹崇梅,吴凡. 基于行为引导机制构建的财务制度设计研究[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3,(6).

[7] 陈文娟,姚冠新,任泽中.将创新创业教育全面融入高校课堂教学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12,(2).

(责任编辑:高曼)

Research of Quality Assurance Mechanisms on College Student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MA Guang-lin,WANG Jun-chan,TANCheng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Shandong266100)

Abstract:Aiming at the problems of college student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that the training orientation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is not clear, the effect evaluation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is unscientific, the power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is short, etc. and basing on behavior management theory, four sub-mechanisms for quality assurance mechanisms of college student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are constructed, including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goal-oriented mechanism”,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process correction mechanism”,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effect evaluation mechanism” and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behavior motivation mechanism”. The internal mechanism has reference significance f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formulate college student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quality characteristics of innovative talents; quality assurance mechanisms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2080(2016)01-0005-05

作者简介:马广林(1975-),男,黑龙江七台河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学博士;王军婵(1991-),女,河南驻马店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硕士研究生;谭程(1995-),女,辽宁鞍山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

基金项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经管类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和“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01501)”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6-01-05

doi:10.3969/j.issn.1009-2080.2016.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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