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法学研究 服务法治实践
——《法治社会》创刊寄语

2016-04-17 08:47陈冀平
法治社会 2016年1期
关键词:理论界法治社会法学会

陈冀平

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
——《法治社会》创刊寄语

陈冀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和精心筹划,《法治社会》期刊终于创刊了,这是广东省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广东法学理论界乃至全国法学理论界一件值得庆贺之事。喜之!

广东是近代民主革命的策源地和先行地,有追求真理、不畏变革的传统;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有敢于探索、善于创新的精神;广东是地方法治实践者,有务实创新、崇尚法治的氛围;广东省法学会是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团结和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近年来工作硕果累累。《法治社会》诞生于此,得 “求真”之传统,得 “务实”之风尚,得 “进取”之力量。幸之!

《法治社会》要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办成全国一流的法学期刊。当坚持 “有所认识”以谋“实”。要清楚地认识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决定着刊物的生命,要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宗旨,坚持服务于法治实践,紧紧围绕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当坚持 “有所研究”以求 “专”。要坚持学术性,强调理论高度和学术品位;坚持基础性,鼓励扎实厚重的基础理论研究;坚持前瞻性,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前沿问题组织研究,指导法治实践,促进法治进程。当坚持 “有所思考”以求 “新”。法治中国建设对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治文化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站在国家战略发展高度,有的放矢地提出新问题、形成新观点、产生新理论。勉之!

祝 《法治社会》越办越好!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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