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明军
(山东大学 人才工作办公室,山东 济南 250100)
高校德育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大学生的培养质量,也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能否得到贯彻落实。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德育理论和德育实践都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高校德育工作还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德育意义的不断升华与德育工作手段弱化之间的矛盾;德育功能的高度效能化与德育工作的低效化之间的矛盾;德育工作体系投入不断加大与学生接受度不高之间的矛盾;调研数据显示的良好教育效果与社会上实际暴露出的学生道德滑坡问题之间的矛盾。上述矛盾与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德育目标的不明确造成的,因此,有必要梳理和分析当前高校的德育工作在目标设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德育”,原是“道德教育”的简称,“道德教育”指的是与学生道德行为以至道德品质形成相关的教育。而我国现行的“德育”已经不是“道德教育”的简称。《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1995)界定“德育即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可见,它是一种超越“道德教育”范畴的“大德育”。[1]4学术界一般将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教育”称为“小德育”;“大德育”则是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等在内的更加宽泛的德育概念。我国教育实践中,往往采用大德育概念。
所谓德育目标, 是对一定的德育活动所要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所做的规定。 其内涵包括:首先, 德育目标是一种预期的要求、设想或规定,是需要通过活动去达到的价值追求;其次,德育目标关注的是个体的总体发展规格,是对个体的人的发展的品德素质要求,同时也以对个体的理解与把握为前提;再次,它具有社会性,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最后,在形式上, 它表现为德育观念或德育思想,并通过观念影响和指引人们的德育实践。[2]
在此基础上,高校德育目标应是指高等院校对其培养的大学生个体在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等方面所应达到的预期标准,而这一预期目标又通过具体的德育内容和德育途径对学生起到教育引导作用。因此,德育目标是高校德育的出发点,也是高校德育的归宿。[3]22同时,这个目标应该能够满足国家、社会、高校和学生的共同发展要求,并在整个高校德育过程中对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起着引领和调控作用。因此,全面分析当前高校德育目标的设定状况,发现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改进高校德育工作的方法途径,是高校德育工作者需要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首要问题。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中对我国高等学校德育目标的表述是:“使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逐步树立科学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地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并从中培养一批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4]该德育目标设定和表述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德育目标存在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层次性和阶段性不清晰的问题,教育内容、教育层次和时间安排没有遵循学生身心成长和认知水平的发展规律,缺乏渐进衔接关系,甚至存在错位现象。本应在基础教育阶段完成的基本目标和教育内容往往大打折扣或被人为忽略,造成大学德育与基础教育阶段德育的脱节或简单重复。同时高等教育的德育目标本身也应区分不同的内容和阶段,大学阶段是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关键时期,其思想和心理的发展变化具有明显的年龄阶段特征,高校德育目标需要遵循大学生身心成长和认识水平的发展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有序开展。
学校德育比较重视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但仅仅靠判断力的培养是难以解决道德教育所有问题的。我国的德育目标在理论体系和课程体系上都呈现出系统化、规范化的特点,但部分大学生的基本道德实践还存在诸多缺失,有的大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考试、社会公德等方面出现道德缺失,甚至触犯刑事法律、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这表明德育教育过程走程式化和指标化,德育目标便难以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让学生逐渐内化为自身的行为修养,学生虽然能够在课堂上对德育情景资料做出判断和分析,但在现实生活中,面对实际情况解决道德难题的实践能力尚显不足。
我国在不同历史阶段和各个时期,经常提出不同的德育目标,有一些刚刚被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接收并付诸实践的提法,一段时间后又有了新的变化。德育目标需要体现一定的时代特征,不能处于频繁调整变化的状态,始终处于变化状态的德育目标表述方式,不利于被广大师生所接受和主动践行。一个国家的德育目标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稳定逐渐发展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被社会广泛认可,才能使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得以保持,乃至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西方国家对于道德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颇多,有一些理论成果对当前西方德育教育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卢梭的“自然论”观点认为道德教育要在承认人性本善的基础上进行,要尊重人的自然发展规律,爱国主义教育应贯穿人的一生;杜威的“道德思维发展论”则比较注重学生人格的形成,强调学校的道德教育应保持与社会所需道德品质的一致性;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理论提出,道德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特征,其发展过程是一个连续的渐进过程,在学生逐步完成社会化的过程中,应根据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5]7-9罗杰斯的人本主义道德教育论认为道德教育的过程应该是学生个体的自我意识逐渐发展的过程,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他强调学校德育的人性化,指出学生应在被尊重、被理解的环境和氛围中接受道德教育。此外,拉思斯的“价值澄清理论”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等也都从尊重受教育个体的主体地位和遵循人的认知规律的角度对德育做了不同层面的理论探讨,[6]53-61对德育目标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意义。
我国德育工作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马克思在研究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中分工变化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的人学理论与上述西方学者的道德教育理论没有本质性的冲突,同样强调了个体发展的全面性,个体发展的自由性,以及让人的各种潜能得到最为充分的发展,主导自己的主观世界,成为自身的主人。马克思的理论并非仅仅把“德智体美”等同于“全面发展”,也并不意味着课堂教学是实现德育目标的唯一有效途径。这一理论要求在高校德育工作中要坚持主体性和实践性原则,要把学生自身当作德育工作的主体,调动其主观能动性,积极从事德育实践活动。
德育教育具有社会制约性,社会制约性使各国德育目标有所不同。美国高校德育并不做十分明确的、显性的、大张旗鼓的宣传,而是将美国核心价值观教育、美国精神教育、美国公民教育等作为重要资源,将德育目标归纳为培养爱国者、责任公民和完美个性者三个方面。英国将学校德育的目标定位为公民教育,其目标包括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四方面:在知识方面,学生应掌握有关社区本质、民主社会的作用与关系、权利与义务的本质与作用等基本知识;在技能方面,学生应学会交流、计算、研究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解决问题及掌握信息技术等;在态度方面,学生应培养责任心、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价值观方面,学生应学会选择合适的道德方式、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以及判断是非的价值标准。法国学校德育目标也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主,包括培养作为法国公民应具备的正确思想态度、良好行为品格、正确的价值观、爱国情操与国际和平思想。日本学校德育目标包括: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尊重人的精神,重视生命,尊重人格、保障人权、对人爱的日本人;成为具有创造精神的、富有个性的、有文化的日本人;成为愿为发展民主社会及国家而奋斗的日本人;成为能够积极地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的日本人。[7]66-69将不同国家的德育目标放在一起比较研究,借鉴具有价值的部分,对促进我国德育目标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相关德育理论与我国德育教育的现实情况,借鉴国外德育目标设定的经验,对于我国德育目标的设定应在坚持主体性、层次性、渐进性的原则基础上,进行整体系统设计。
对于学生人格的培育,本应在基础教育阶段完成,但是由于我国德育体系的设计不够完善,实际上基础教育阶段不能够很好地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因此,有必要在高等教育阶段首先补齐短板,为实施高校德育提供基本前提和保障,将人格培育作为大学生德育工作的起点,即培养大学生的独立个性和健全人格,增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引导其主动适应社会,自觉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家庭、他人、社会的关系。
教育和培养公民,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实现其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基础,是完成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重要途径。高等教育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的公民知识积累和公民思想发展具有独一无二的作用和地位,其所教育和培养的对象正处于身心健康和认知能力发展的最佳阶段,其自身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同时国家和社会又对这一群体充满期待、寄予厚望。因此高校德育工作应将公民教育作为基础性目标,使绝大多数大学生在具有健全人格的前提下,成为有着强烈公民意识的社会群体。
民族精神既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和力量源泉,也是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内在精神追求。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始终是各个国家德育工作的不可或缺、并起主导性作用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德育教育的各个阶段。大学生民族精神的培养应在进行人格培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的基础上,成为高校德育的主导性目标,引导大学生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最终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的民族意识、价值追求和道德风范。
人的最高需求层次是自我实现,一个人在具备了健全人格、公民素养和民族精神等道德品质基础之后,最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将取决于其理想信念的最终确立。在当今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社会现实中,大学生要想实现自己设定的终极目标,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价值信仰支撑,是难以完成其精神升华和个人蜕变的。但是高校培养的大学生并非都能成为有坚定理想信念的人,大学德育的目的是为其中有强烈发展愿望的学生个体提供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教育资源和选择机会,并从中培养一批树立远大共产主义理想的青年人,立志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贡献聪明才智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陈桂生.中国德育问题[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
[2]张忠华.改革开放30年来德育目标的研究与反思[J].教育学术月刊,2011,(1).
[3]赵祖地.高校德育评估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4.
[4]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Z].1995-11-23.
[5]王定功.青少年道德教育国际观察[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6]檀传宝.走向德育专业化[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7]段鸿.现代德育——理论和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