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传统文化的社会诚信建设思路

2016-04-12 12:23
关键词:传统文化建设

李 颖

(绍兴文理学院 法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基于传统文化的社会诚信建设思路

李颖

(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摘要:当前我国诚信建设离不开传统文化的支持。儒家“人性善”文化是诚信建设的良好土壤;通过重倡“君子人格”激活传统文化的诚信基因;借鉴“以情动人”的传统文化教育方法提升诚信教育的实效性;坚持传统文化的示范教育原则传递诚信建设中的正能量;利用中国传统“面子”文化完善诚信的软性监督;辩证利用“因果报应”的民间信仰强化诚信的外在制约。

关键词:社会诚信;传统文化;建设

诚信是社会交往的润滑剂,诚信缺失不仅会增加社会交易和运行成本,而且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人们对民族文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近年来,我国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领域普遍暴露出来的诚信问题不断突破人们的心理承受底线,很多学者认为中国已经出现了“诚信危机”,并将导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非常不利。

目前大多数人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破解诚信难题,然而再严密的法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何况还需高昂的成本。中国传统文化智慧早已揭示:道德的内在自觉高于法律的外在约束。当前诚信建设除了严刑峻法的外在制约外,还需要依托传统文化资源的内在支撑。2011年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的有关调查显示:“在影响人们诚信观念的成长中,排行前三位的因素或渠道分别是:传统文化、家庭成员和社会风气。”[1]300传统文化的影响竟然排在第一位!本文拟挖掘有利于我国现代诚信建设的传统文化条件,以期拓展社会诚信建设的视野。

一、发挥儒家“人性善”文化在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现代经济学认为诚信是人们在反复的博弈过程中建立起来的,那么,如果对他人有良好的“诚信”预期,就能形成诚信建设的良性循环。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似乎深谙“诚信”的博弈之道,它以“人性善”的人性预期建构社会秩序,传统教育在孩子识字之初就教导他们:“人之初,性本善”,宣称“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这与西方建立在“人性恶”基础上的人性观不同。从而,中国传统诚信的践行更多地依靠人的道德自觉,而不是西方那种宗教和法律等外在手段。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把“以诚待人、以诚处事”原则看作是做人的根本要求,否则就被归于禽兽(“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中国传统文化以这种道德自觉形成了一股强大的道德力量。近代学者辜鸿铭称之为“良民的信仰”,其首要原则是:“相信人性本善,相信仁慈的力量,相信美国人爱默生所言爱和正义的法则具有的力量和功效。”[2]8在《中国人的精神》一书中,他非常自豪地指出:“这种良民的信仰是一种不必借助牧师和警察或军人就能使国家的百姓有秩序的信仰。……这是一种无价的文明财富。……请想一想,这将给世界减轻多大的负担啊!”[2]6-7现代教育心理学发现的“罗森塔尔效应”也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国“人性善”文化的有效性提供了理论解释。

依据社会心理学中的“从众心理”,如果人们相信社会的主流是讲诚信的,就会自然而然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因此,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是诚信培育不可忽视的社会心理资源。当下中国社会心态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领域,绝大多数普通人仍旧在践行着传统的诚信价值观,诸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等是家喻户晓的道德箴言,并潜移默化地指导着人们的行为。正如2013年马云在其卸任演讲中所说的:“今天的中国拥有信任,拥有相信,每天2400万笔淘宝的交易,意味着在中国有2400万个信任在流转着”。[3]在非常时刻有无数“最美”中国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路人之德”,耸立起一方“道德高地”。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急功近利、焦虑浮躁、攀比炫富、麻木冷漠等不良社会心态。这种心态长期积聚,并在媒体的作用下产生放大效应,使部分民众不能客观地认识社会,出现价值标准迷失、心理失衡现象。进而造成社会学中的“破窗效应”,使一些人“看样学样”,丧失廉耻之心。孔子早就说过“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论语·颜渊》),在社会心态的引导中,过多负面信息、负能量的传递未必是好事。社会价值建构和引导更需要正面的信息带给社会正面的能量。社会正能量将社会发展的成果、具有积极意义的方面展示给社会,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坚定信心的作用和榜样的作用,鼓励人们将人性中的优点发扬光大。因此,当前诚信建设应充分利用传统“人性善”文化积极的一面,凝聚社会共识,为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加人们对社会的希望,对自我向上的信心,在善的文化土壤上培育人们心中善的种子。

二、重倡“君子人格”激活传统文化的诚信基因

有人说整个儒家学说可以概括为:“君子之法”,“君子”是儒家的理想人格。“君子”最初指地位高的人,后来指具有高尚而美好的德行、人格高尚的人。诸子百家对于君子及其德行的探讨很多,儒家更是以此为目标,一部短短两万多字的《论语》中,“君子”一词出现了一百多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君子德行之一。孔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这“不忧”指的是君子的内心无比仁厚、宽和,可以不患得患失;“不惑”指的是君子的价值判断能力强,可以不被诱惑所迷惑;“不惧”指的是君子敢于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不为名利损失所惧。说的再通俗点儿,君子就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人,一个诚信的人就是一个君子。古代社会经常将“君子”与“小人”并列相对使用,通过正反对比扬善弃恶,如:“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给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也肯定了“君子人格”对社会道德建设的示范效应。“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

纵观世界,美国有创新文化、英国有绅士文化、法国有贵族文化,中国曾经是以伦理为本位君子文化。传统社会,君子诚恳待人,信守道德规范,既获得了灵魂的安宁,又受到了社会的尊敬,实现了德福一致。今天,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物本位取代了伦理本位,成功的标志变成了权钱占有的多少,有炫富的富二代、炫权的官二代,却没有炫德的君子了,社会价值观念迷茫,民族文化堪忧。

美国学者马斯洛曾经提出“需要层次理论”,他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笔者认为,随着我国人民温饱需要的解决转向精神需要的满足,我们可以利用人们的这一心理需要,把重倡传统文化的“君子人格”,鼓励“君子之德”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抓手。首先,“君子人格”以“诚信”为核心,强调个体对道德规范的敬重,对自身行为的自省、自律。宣扬“君子人格”,倡导“君子之德”,可以为社会诚信建设找到形象生动的价值目标。其次,“君子人格”取之于传统文化,高贵儒雅、简明扼要,有广泛的社会心理认同基础,此概念便于民众理解和接受。再次,“君子人格”符合当前社会民众精神需要的发展。从逻辑上看,它符合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原理;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来看,它是我国由解决温饱问题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有利于引领民众从物质需要的满足向精神需要的满足顺利过渡。人不仅有物质需要,还有提高人格价值的精神道德需要,董仲舒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春秋繁露·身之养莫重于义》)对道德价值的强调可以说是传统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最后,“君子人格”的具体要求通俗易懂,便于公众模仿和践行,“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中庸第十二章》)诸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饿死不食嗟来之食”、“舍生取义”、“匹夫不可夺志”等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把它激活。当然,“君子人格”的回归,需要社会普及传统文化、采取各种措施惩恶扬善,提升诚信人格的社会地位,不让“君子”吃亏。

三、借鉴“以情动人”的传统文化教育方法提升诚信教育的实效性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其践行不仅需要外在法律、规范的保障,更需要主体内在的自觉和认同。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即,仅仅用政令、刑法来惩治和禁止非道德行为,百姓仅仅会因害怕而不做,难以达成主观上的道德自觉和自律。道德自觉和认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西方文化的理性生发路径,如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即美德”;康德把“理性”推到极致,提出践行道德的出发点不应该是情感的爱憎或“恻隐之心”,而应该是理性的“绝对律令”。另一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情感生发路径,如孔子讲“汝安则为之”、孟子讲“恻隐之心”等。李泽厚认为,西方文化是“道始于理”,中国文化是“道始于情”。相比较而言,把情感作为道德的发生机制更现实一些。因为人毕竟不是无情的、纯理性地执行命令的机器,“实际牵引、指令这一能力去如此这般行动的(道德行为的实际动力),仍然与人们的信仰、感情、观念有关。”[4]224近代西方非理性主义文化的兴起,也是对“情感、非理性在道德践行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侧正。梁漱溟先生说,“人在情感中,恒只见对方而忘了自己;反之,人在欲望中,却只知为我而顾不到对方。”[5]87“家庭关系和夫妇、亲子、兄弟姊妹的亲爱感情,是人类自己创造的极宝贵的‘人性’财富。这人性是由动物自然性经过理性化的提升而成。孔子和儒学的根本价值就在于提出和强调维护这种人性。……由近及远,由亲及人不断推广扩充到对众生之爱。”[4]291

中国传统文化流传至今,对情感的重视依然未变。随着社会交往的发展,这种融于情感的道德理性已经开始从家庭血亲、熟人向外推及陌生人。例如,微博行善、无偿献血、捐款……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蓬勃发展。2008年的5·12大地震,把中华民族的“大爱无疆”凸现出来(余秋雨语)。2002年以来中央电视台启动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撼,无疑是抓住了中国情感本体的文化特点和教育方法。既然道德理性是由“情”而生的,当前诚信建设就应该把“以情动人”作为诚信教育的着力点,然后再辅之“以理动人”。通过情感的启迪夯实诚信自觉、自律的内在基础,把原本作用于“熟人社会”的特殊性诚信准则,在“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层次上推而广之,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一样,变成现代社会的普遍性道德原则。

四、坚持传统文化的示范教育原则传递诚信建设中的正能量

教者效也,教育就是让人模仿。中国传统思想道德教育在教育原则上非常注重以身示范。“在我国人类文明早期,示范性、感化性的思想影响占主导地位。尧、舜、禹、汤都是通过以身示范向社会传递其思想道德意识指向。”[6]33其后各朝各代总结历史经验,均把政治道德与国家兴衰、民俗优劣联系在一起,得出“正其身才能正天下”、“民无信不立”的治国经验,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上梁不正下梁歪”等,把社会上层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对象。把“身教重于言教”的示范教育作为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的铁律,也符合我国“道德由情感生发”的文化特点,今天“上行下效”依然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

社会诚信可以分为水平诚信和垂直诚信两种,其中个人和企业之间属于水平诚信;政府和个人、企业之间属于垂直诚信。由于政府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其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如果政府不讲诚信,个人诚信、商务诚信就难以做到。官员是政府形象的代表,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其诚信度对社会具有强大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近几年不断被曝光的贪官污吏的不诚信言行,对社会风气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导致国家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念受到怀疑,是非标准混淆。有调查显示:“当前民众关注程度最高的是政务诚信”。[1]301因而,加强官员诚信,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先导工程,以官德引导民德、官风影响民风,官民联动,共同塑造当下转型社会的“现代诚信”。另外要注意的是,我国古代官员都是熟读儒家经典,经过层层选拔(其中个人品德是重要指标),而现在的官员选拔和晋升主要以业务能力为评价指标,道德示范能力与民众的心理预期会有较大差距。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官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以良好的诚信形象满足民众的文化期待心理。

五、利用中国传统“面子”文化完善诚信的软性监督

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7]333我们绝不否认制度约束在诚信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考虑传统文化中的软性监督经验。以人性善为假设建构的中国传统文化不太重视法律法规对个体言行的监督,而主要靠个体自身“修齐”形成的道德人格达成社会的人际和谐。这种道德人格外化出来就是中国人“面子”的一部分。20世纪初,美国传教士亚瑟·史密斯在居住中国20余年后写了《中国人德行》一书,他说:“中国人最大的特点是看重‘面子’,这个名词包含的意义比我们所能描绘或者可能领悟的含义还要多。”[8]1有学者称,“所谓面子是熟人社会或传统社会中,主体对自己能力、地位、尊严、道德等社会身份(或声望)在他人心目中的一种期待。”[9]由此可见,面子其实是基于人的社会属性、社会需要而生成的一种人格,是一个经社会认可的“自我”,它和个体的道德表现密切相关。在社会生活中,诚信的人必然会与品德高尚联系在一起,获得人们的信任而成为一个有“面子”的人,给个体带来相当的心理满足感。中国人好面子,谁都不愿意被人在后面戳脊梁骨,因而在我国“面子”与道德、法律一样,具有特殊的社会规范与控制功能,对个体诚信的践行具有软性的监督作用。

面子之于诚信的功能是双重的:一方面,面子会导致人的虚荣心作祟,催生出“打肿脸充胖子”的弄虚作假行为;另一方面,如古语所说,“人要脸树要皮”,为了避免丢失面子会被迫做个诚信的人。笔者认为,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有办法克服“面子”之于诚信建设的负面效应,发挥其积极效应。这就是依靠信息的广泛快速收集、传递、透明化以及积累起的巨大的数据库,让假面具遭到曝光、批判,使其无地自容;让真君子家喻户晓,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可、敬仰。近年来网民已成功利用数据库资源,揭露了多起科学界、教育界、新闻界的知名人物造假事件。2010年的“明星捐款未兑现事件”又把那些要面子又作假的公众人物推上了风口浪尖。总之,让不诚信者曝光从技术层面讲并不是太难的事,很多公众人物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言行时刻暴露在媒体的监督下,必须谨言慎行、言行一致,否则是很丢面子的事。根据道德示范效应,公众人物作为社会上层人物,他们如果能为了“面子”而诚实守信,显然会对社会大众的诚信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样,在信息时代普通人物也能因为自己的诚信事迹而成为妇孺皆知的道德模范,成为一个有“面子”的人。总之,信息手段的发展,将打破“面子”监督仅适用于熟人社会的局限性,我们应该辩证利用传统的“面子”文化心理,在法律法规硬性监督的基础上,补充诚信的软性监督。

六、辩证利用“因果报应”的民间信仰强化诚信的外在制约

与其他民族不同,中华民族基本上没有宗教信仰,缺乏上帝的道德监督机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没有信仰,事实上实用理性非常发达的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各种鬼神要拜、有各种禁忌要讲究,绝大多数老百姓还是相信佛教的“因果报应”的,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尽管从哲学上讲,“因果报应”属于唯心主义、迷信思想,但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期望普通大众都具有先进的世界观,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唯心主义的迷信思想既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又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正如某学者所指出的:“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政治信仰只能作用于政治家、政党骨干或少数有特殊政治兴趣的人,对多数民众是起不了作用的。伦理道德的信仰更加理性,可惜也只限于少数社会精英,连普及到上层社会和知识分子也不可能,更不用说一般民众。人类历史已证明,对社会绝大多数人来说,最简便易行的还是宗教信仰或准宗教信仰,如中国以往的神道设教、因果报应等。”[10]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灵魂,当前适当地利用普通民众关于“因果报应”的民间信仰,支持一些佛教团体关于“积善行德”“善人福报”等的宣传和教育,让人们对伦理道德有所敬畏,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助于减少那些伤天害理的制假售假的不诚信行为,发挥其在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松.中国社会诚信危机调查[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11.

[2] 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3] 马云.马云卸任CEO演讲[EB/OL].(2013-05-10)[2014-6-15].http://tech.sina.com.cn/i/2013-05-10/21478327784.shtml.

[4] 李泽厚.李泽厚近年答问录[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6] 张世欣.中国古代思想道德教育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7]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8] 亚瑟·史密斯.中国人德行[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5.

[9] 张晶、吴继霞.面子研究综述[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2):88-90.

[10] 葛剑雄.中国人的信仰[EB/OL].(2010-12-12)[2014-6-15]. http://blog.ifeng.com/article/9537674.html.

(责任编辑吕晓英)

On the Construction Path to Build Social Honesty Based on Traditional Culture

Li Ying

(Shaoxing University, the Law School, Zhejiang, Shaoxing 312000)

Abstract: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honesty cannot leave the support of traditional culture. The Confucian motto of the goodness of human nature is the best foundation to the honesty construction. Therefore, we should activate honesty by advocating gentleman personality, draw lessons from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education method of “moving people by feeling” to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honesty, insist on the principle of model demonstration to convey the spirit of positive examples, take advantage of the traditional face culture to perfect the invisible supervision, and strengthen the external constraints of honesty by dialectical use of the folk beliefs on “karma”.

Key words:honesty; traditional culture; construction

作者简介:李颖(1972-),女,浙江绍兴人,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2&ZD008。

收稿日期:2015-11-02

中图分类号:B8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3X(2016)01-0053-05

doi:10.16169/j.issn.1008-293x.s.2016.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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