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过程中破解理性冲突的政府作用研究

2016-03-30 08:09王凯
理论观察 2016年3期
关键词:义务教育

王凯

[摘 要]义务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个体与集体的理性冲突是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出现问题的根源,它不仅了破坏了义务教育的正常秩序,同时也导致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低效率。义务教育是公共品,政府是其责任主体,政府有责任通过制定规则采取措施厘清义务教育过程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关系,规避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维护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

[关键词]义务教育;理性冲突;政府作用

[中图分类号]G5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156 — 02

1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

对理性课题的研究一直都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早在古典经济时期,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提出“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并认为在经济活动当中,“合乎理性的人”都应该力图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而理性经济人的主体,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集体。个体理性主张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集体理性主张追求集体内部利益的最大化。

对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关系,斯密认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中,个体在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过程中,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实现了集体理性。当然,斯密眼中的市场机制是完全的市场机制,但是现实中市场经济是复杂的,资源是稀缺的,个体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很多时候个体的理性行为未必能达到集体的理性状态,有时候集体理性的获得是以个体的非理性行为代价的。

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提出了“囚徒困境”,通过两个“自利”的囚徒博弈,结果却使得双方处境变得更糟的案例,反映出个体的最佳选择并非总是团体的最佳选择。英国教授加勒特·哈丁的“公地悲剧”模型则表明“在一个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每个人都追求他自己的最佳利益,毁灭是人们趋之若鹜的目的地。”〔1〕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以集体行动为分析对象,得出了与传统集团理论相反的观点,他认为集体利益作为公共物品,在技术上很难将某个不付费者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这时搭便车者便会出现,集体行动陷入困境。

囚徒困境、公地悲剧、集体行动的逻辑都证实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在着背离。现实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也随处可见。对于义务教育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

2义务教育过程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的表现

义务教育是一个囊括多元主体的活动过程。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背景下,无论是校长、教师,还是家长,都致力于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放任这些个体理性而不加以规避,那么最终将可能导致集体利益的损害。

2.1家长理性与集体非理性

义务教育是一个囊括教师、家长、教育管理者等多元主体的活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教师的理性,还是家长的理性,更或是教育管理者的个体理性都对整个社会的教育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放任这些个体理性而不加以规避,那么最终将导致集体利益的损害。

2.2.1家长理性导致择校问题

择校是在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水平存在差异化的背景下,家长们出于自利考虑,采取手段争取优质学校的现象。目前我国存在着严重的择校问题,据一家网络媒体在河北石家庄的一项调查显示,有超过50%的家长有择校意愿,这一比率超过往年。〔2〕择校问题是有违教育公平的原则,大规模的择校生不仅导致了优质教学资源的紧张,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且直接影响非重点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同时部分家长的“以权择校”、“以钱择校”行为更是滋生了教育的腐败。

2.2.2家长理性繁荣课外补习市场

虽然国家明令上禁止开设课外补习班,但随着社会竞争和入学竞争的日益激烈,理性的家长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能在日后的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仍然坚持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文化补习班,结果繁荣了课外教育市场,但是却降低的学生的幸福感。繁重的课外补习违背了孩子的成长规律,不仅扼杀了孩子们多彩的童年兴趣,僵化了孩子们的思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长久的看,不规范的课外教育市场也冲击了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秩序。

2.2教师理性与集体非理性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于教师来说,其职责就是作为青少年学生的指引人,引领学生健康发展。但同样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理性教师也会采取一系列理性的行为——尤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较为明显——从而造成集体的非理性。

2.2.1教师理性造成了教师的不合理流动

教师的流动是指,指教师离职后转到其他学校任职,仍在教育行业工作。教师的流动分为两种,一种是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即教师基于组织的安排,在区域内的流动;另一种是教师资源的不合理流动,表现为农村、乡镇教师自发地向城市流动。目前,我国合理的教师流动制度尚未建立,加之城乡教师待遇、发展机会差别,因此现阶段我国教师的流动主要表现为教师资源的不合理流动。农村教师是农村教育发展的关键,但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充满理性的农村教师就会想方设法地调至城市学校。这种流动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加大农村教师缺口,尤其是骨干教师的短缺,严重影响农村学校的正常教学。

2.2.2教师理性导致了教师的流失

教师的流失则是指教师离职后转到其他行业工作,完全离开教育领域。在我国,虽然教师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但是薪资水平却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2014年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指出,“由于农村教师收入低,壮年男性宁愿出去打工,也不愿意在农村当教师。”〔4〕有教师指出,依靠微薄的教师工作很难在城市有尊严的生活。较低的工资待遇致使许多理性的教师流出教育行业。长此以往,教师的流失无疑会对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带来严重的威胁。

2.3校长理性与集体非理性

教育管理者,顾名思义就是对教育目标负有责任之人,既包括教育行政官员也包括学校管理者。对于教育管理者来说,他们通常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与信息。在教育的日常管理中,教育管理者的每一项决策都是从政绩的角度和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在这样的过程中,个体理性也必将与集体理性发生冲突。

2.3.1校长理性忽视学生健康成长

影响校长政绩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校园安全,二是学生升学率。为了保证在任期间不出意外,理性的校长打着“为了学生安全”的口号,取消春游、踏青等一系列课外活动,不仅减少了学生接触大自然的机会,也不利于学生成长;同时理性的校长为了晋升,常常将自己的政绩压力转移到学生身上,明知道不符合素质教育的方向,也要书山题海,通过灌输式的教育方式向学生要成绩、要升学率。这与国家倡导的学生培养目标完全不符合,甚至是冲突的。

2.3.2校长理性滋生校园腐败

校长掌握着一校的用人权、决策权、择校审批权等权力,由于缺乏监督,理性的校长总会在义务教育过程中出现一些腐败行为。我国优质教学资源短缺,在理性家长择校的过程中,理性的校长也会出现一些收受贿赂、好处的现象,从而产生腐败行为。此外,还有一些理性的校长为了增加自身的收入,巧立名目乱收费,如2012年曝光的河北武安第五中学要求缴纳15元或40元的“洗碗费”;宁夏海原县县城小学学前班报名需购买300-500元的“赞助票”……〔5〕这些行为屡禁不止,严重违背了校长的职业道德。

3规避义务教育中理性冲突的政府作用

从理想的状态讲,只有在资源不再稀缺、人们觉悟极大提高的情境下,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然而现实中,资源是稀缺的,人们的理性也是有限的,所以说现阶段理性冲突是无法根除的,只能通过引导的方式,促使个体理性走向集体理性。

义务教育是本质上一种公共物品,政府对其有着无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对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出现的理性冲突,政府要加强对个体理性的引导,从而实现集体理性的最大化。具体的做法可以包括:

3.1制定约束机制规范个体理性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理性冲突,由于个体理性是有限的,如果个体的理性行为不加以限制必然会影响集体的利益。因此政府有必要制度一系列约束机制来规范个体理性行为。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对道德、信念的宣传,树立集体主义的价值观,通过软规则来提高理性的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者的自我觉悟,引导个体的行为方向,使之符合集体利益;另一方面,政府也要积极制定刚性规则,补充道德约束的不足,保证个体的理性行为在一定的限度范围内进行。个体行为要服从集体理性,不得逾越政府规则,不得损害集体利益。

3.2增加优质义务教育的供给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出现的竞争入学、补习等问题来讲,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就是要政府均衡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对优质义务教育的供给。具体来说政府应该继续在财政上加大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资金支持,在政策要适当倾向以便扶持这些学校的发展,改善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促进区域内优秀教学资源与教师资源的合理共享与流动,做好政府宏观调控,缩小教学质量的差距。此外,政府要鼓励义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支持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并存,在减少对优质教育资源竞争的同时也能满足社会公众的多重需求。

3.3建立合理的激励制度

奥尔森认为:“只有一种独立的和‘选择性的激励会驱使潜在集团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团的行动”。〔6〕这里的“选择性激励”可以是积极激励,也可以是消极激励。对于义务教育来说,当前我国中下学教师工资水平普遍较低,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因此义务教育阶段保障个体应得利益最迫切的表现就是政府要大幅提高教师群体的应得报酬,尤其是要提高农村教师群体的福利待遇与补助津贴,缩小城乡差别。然后通过激励制度大胆奖励教育突出贡献者,严惩不作为者,通过这样的“选择性激励”促使个体真正采取有利于集体的行动。

3.4完善监督体系保障集体利益

在资源自然稀缺的背景下,要想让公共资源获得可持续的发展,个体的理性行为就必须限制在框架内。义务教育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资源,要想促进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政府就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当前我国中小学校园腐败的出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校长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政府首先要完善对校长监督的评价指标,尤其要细化关于经费的评价指标;其次政府还要明确监督主体,建议建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最后政府还要完成对监督结果的反馈,及时弥补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样,学校的管理才能真正的公开、民主,义务教育才能越办越好。

〔参 考 文 献〕

〔1〕埃莉诺·奥斯特洛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上海:三联书店,2000:11.

〔2〕王博.“史上最严小升初”堵截“择校热”〔N〕.河北日报,2014-08-21(06).

〔3〕邬志辉,等.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4〕新浪网.河北一学校自带餐具也交洗碗费,教育乱收费何时休〔EB/OL〕.2012-9-28.http://hebei.sina.com.cn/edu/xybb/2012-09-27/36326.html

〔5〕王静娴.浅谈奥尔森的集体行为理论——《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J〕.法制与社会,2010,(15).

〔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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