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南疆维吾尔族的农业特征与社会关系研究

2016-03-28 07:38刘超建
昌吉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清代社会维吾尔族

刘超建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北京 100875)



清代南疆维吾尔族的农业特征与社会关系研究

刘超建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摘要:乾隆年间,南疆社会较为稳定,传统农业特征得以延续。维吾尔族人口不断增长,但南疆本身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农业发展存在较多不利因素,造成了人、地、水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已成为影响后期社会稳定的主要诱因。清政府通过移民的方式,对维吾尔族人口分布进行了整合,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社会稳定。本文就是通过研究地理环境、饮食习惯、各种农业资源等农业特征,来探讨清代南疆维吾尔族的农业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清代;维吾尔族;农业特征;社会

道光元年至光绪四年(1821至1878年)间,新疆不断发生暴乱,以致于同光年间一度失去了对新疆的控制。关于清代新疆持续50余年的动乱事件,历来学者将其归因于政治腐败所致。三年前,我在梳理清代南疆农业史的过程中,对此观点也进行了认真反思,并与奇曼·乃吉米丁教授就此问题交换了看法。认为乾嘉时期,维吾尔族人口增加和传统农业已难以养民,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诱因之一。一般来说,只要人民能够解决衣食问题,他们就能够安心生活,社会能够得以稳定,并就此针对喀什地区撰文进行了探讨①。但经过近期的思考,认为上文还不足以对此问题能够详细的解释,很有必要对农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②。

一、地理环境、作物与饮食

维吾尔族主要的生活区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南疆地区,农业特征,受地理因素影响较大,其中干旱是其主要特点,地理环境也决定了作物结构单一。清代农业技术不甚发达,尤其南疆地区仍然保留着传统农业,所以在这种自然环境条件下,对各类灾害的应对能力较低。

农作物结构能最为典型地反映农业地理的特点。从乾隆时期该地区作物种类看,耐旱是最主要特征。乾嘉年间成书的《西域图志》、《回疆志》和《西域闻见录》等,对作物种类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回部土地肥瘠不一,五谷之种,大抵稻米为少,名固伦特(维语称稻米),余如黍名塔哩克。”[1][卷7]稻米主要分布在阿克苏地区。《五谷》条内举有小麦、高粱等,曰“百谷皆可种植,而以小麦为细粮。”[2][卷7]且“回人常食面,故多种麦。”[3][卷3]“回人稼穑大率以麦为重,虽有秣稻粟豆,不为常食。”[3][卷3]显然,维吾尔族民众是以小麦为主要的作物。这些记载不仅反映了农作物种类和结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资料里还隐含着风俗、饮食等方面的信息,这也很值得我们注意。

此外,对于作物种类的记载,喀什、阿克苏、和阗各地区乡土志的记载尤详,以资参考。温宿“大米、小麦、包谷、青稞、胡麻、豌豆、芝麻、桃、杏、香梨、苹果、沙枣、西瓜、甜瓜均产,只供地方食用,唯大米较为著名,所产不多耳。”[4][257]喀什“包谷、小麦、稻谷、胡麻、棉花等,其中以小麦为主。”[4][345]通过上面资料引用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乾隆时期成书的方志中没有玉米的记载,但到光绪末年南疆地区撰写的各乡土志中,玉米却是普遍种植的作物。据齐清顺考证,玉米在乾隆年间已经传入新疆,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推广,反而从有关记述中消失了[5]。玉米系耐旱、高产品种,之所以后期能够大规模的种植,也说明了随着人口的增加,人地矛盾已相当激化,广泛种植玉米也是政府解决这种矛盾的主要方法之一。

南疆地区因地势地貌存在明显的不同,河流分布也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造成了农作物的地域分布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农作物多系耐旱品种。仅在阿克苏地区,因水资源丰富有水稻的种植,但面积不大。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其它杂粮为辅,种类较为单一,瓜果品种繁多。“回人最喜种瓜,熟时男女老少恣意饱啖以抵饭食,故回人地广种多收,如稼粟备粮。”[3][卷3]“夏秋之间,有入回子村落者,无不以瓜为敬也,”[2][卷7]并在各地区形成了特产。事实上,这种结构形式,也体现出环境和饮食习惯对农作物选择的制约作用。总之,由于南疆地区的地理环境,对作物种类、饮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造成人地矛盾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人力资源条件

古代农业生产中,劳动力资源尤其是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按照萧正洪的观点,人口规模同劳动力数量之间有一个稳定的比率,如一个五口之家一般有三人左右的劳动力[6]。但在南疆地区,成年男性并非都从事农业生产。大量的宗教事务都是由他们来承担,宗教活动也占用了大量的劳动力。再加上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男劳力不愿意甚至根本不从事农业劳动。劳动力短缺还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他们对生活没有更高的追求,通常安于现状;另一方面是和务农相比,维吾尔族更愿意经商。在农村、穷乡僻壤处,他们经营的小铺子到处皆是[7][55]。这两个方面,通常使他们不愿在农业中投入较多的劳动力,极大制约了农业水平的提高。

总之,南疆农业社会还存在三个重要特点:一是社会经济制度相对落后。二是宗教对农业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三是寺院经济的存在,使社会上的很大一笔财富投入到清真寺和麻扎的建设及维护宗教礼仪活动上,这对农业技术的改进有很大的阻碍作用。

乾隆时期,南疆地区人口稀少且分布不均,但这种情况只是相对而言的。据《西域图志》载,乾隆三十一年(1766),南疆维吾尔族共有241722口。在近100余万平方公里内,其人口相对稀少可以想见。并且,人口大部分集中在西部地区,其中阿克苏24607口,喀什噶尔66413口,叶尔羌65495口,和阗44603口[1][卷33],四地占当时总人口的83.2%。相比之下,东疆地区则要稀少的多,仅占16.8%。而南疆地区能够发展农业的绿洲面积不到10%。由上面可以看出,人口分布极不平衡。显然我们仅用人口密度指标来衡量该地区的人口分布,于方法论上有较大不足。就当时来看,根据绿洲面积来计算,每平方公里概在30人—50人之间。就当时农业发展水平而言,人口似以达到饱和状态。

三、农业经济与耕作技术

乾隆二十四年(1759)前,南疆地区农业长期在低水平中徘徊。勘定新疆后,农业水平虽有提高,但并不明显。乾嘉年间,在南疆地区实行了民族隔离政策,从而使维吾尔族失去了与汉族零距离接触的机会,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并没有得以传授与推广。但由于社会稳定,农业生产力逐步提高,开垦面积有所扩大。其耕地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农民私有土地、为数极少佃耕官地、伯克养廉地及宗教机构的瓦哈甫土地。其中,伯克的养廉地不仅占有良好的水源,而且也最为肥沃。“阿奇木、伊什罕伯克等田既富,所收粮石颇称丰足,”[8][卷77]并且占有的数量很大。“维吾尔族农民私有地约60万亩,而同时期的269名伯克共有土地419,970亩。”[9][149]清朝统一新疆之前,绝大多数的土地被各级伯克和地主所占有,而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和农奴却拥有很少土地。他们为了生存,除耕种自己私有土地的农民外,大多数农奴不得不充当伯克与地主的燕齐或多伦户。

对于耕作技术来说,由于和卓家族和准噶尔统治下的维吾尔族民众,各绿洲之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与内地处于隔绝状态,仍保留着封建农奴制度。加之“豪强兼并,习染成风,伯克土霸,日增其富。小户回子,少有积蓄,辄为所咀嚼。以故人口虽繁,不能殷实,多贫乏之人。”[2][卷2]生活贫困,还要交纳各种捐助及吾守尔(宗教税),阶级关系十分紧张,这些方面是制约农业技术提高的主要因素。

农具有布古尔斯(犁之总也,头以铁为之),库尔扎克(犁耙,其头甚圆),坎土曼(一种头),用来挖土和刨地,开沟引水灌田的农具[1][卷42];柳条编织的粪筐和鄂尔噶克(铁质镰刀)用以收割稻麦[10][243],且这些农具世代相沿,可以说几百年来并没有改进。就连碎土,几千年沿用脚踩,直到民国二十八年(1939)才采用柳条、桑条编的耱子来代替[11]。

由于农具的限制,使农业技术上也有很大的落后性。民国时期,木犁在和田地区还大面积的应用[12][94]。“播种时无耧,惟凭手撒。无锄,不知芟艺,收获时堆于平地用马、牛、驴数匹头践踏而已。”[3][卷3]“播种时以手撒之,疏密无定,不知南插北沟,”“田惟拔草,不知锄治。”[13]对小麦土地不进行必要的垄沟、条播、锄草和深耕等田间管理,不但浪费了大量的生产资源,而且还大大降低了生产力。像这样的耕作方式,《西域闻见录》中也有不少的记载,“荒草湖滩每於春融冰解时,引水入池,微干则耕犁播种。苗生数寸又放水灌溉之。嘉禾与恶草同生,不加芸锄。且云草生茂盛,禾苗得以乘凉,其愚而可笑如此。”[2][卷7]明显地,维吾尔农民对中耕锄草之法不想投入较多的劳动力。这种状况应该是南疆地区普遍存在的耕种方式。总之,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具原始、田间管理粗放、耕作技术相对落后是南疆农业发展的主要特征。

四、水权与水资源的利用

南疆属于灌溉农业,素有“有水则成田园,无水则成戈壁”之谚。占有的水量多寡是衡量人民财富的主要标准。“回人播种五谷,不赖雨泽,惟依大山流下雪水作渠灌溉。”[3][卷1]南疆农业的发展中,对开挖沟渠、筑坝等水利设施,历来受到政府重视,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予以维护。乾隆二十六年(1761),叶尔羌办事大臣新柱奏“是以设有密喇卜伯克,专司其事。查回部旧例,凡怠于灌溉及紊乱成规者,俱有罚项,以充公费,毋庸另给。惟引水时,须派拨丁役,从叶尔羌河源逐步查勘。”[14][卷632]二十七年,喀什噶尔办事尚书永贵奏“查回人地亩,俱藉山水灌溉,凡沟渠深浅,圩堤厚薄,俱需相度地势之高低,测水流之缓急……臣等派喀什噶尔伯克,率所属密喇卜伯克等,遍历村庄,详加查勘,或应浚渠以通其源,或应筑堤以蓄其势。”[15][卷16]对南疆水利的重视程度,从管理水利的伯克人数也可以窥见一斑。据统计,乾隆年间,在南疆设有各级伯克共269人,其中管理水利的密喇卜伯克36人,仅次于明伯克(53人),居第二位[9][145]。尽管如此,政府对水权的控制仍然十分薄弱。自然因素导致了农业灌溉用水的缺乏。但是,随着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人口得到了较迅速增长,更引起了南疆地区水资源的不足。乾隆四十一年(1776),阿克苏、赛里木和拜城三地,查出共增2618户。喀什噶尔也因“生齿日繁”,请求移驻伊犁[14][卷1010]。人口的增加,但农田开垦规模却没有相应扩大,这就使得本已突出的人、水矛盾更加恶化。各地在农田水利发展中,争水矛盾不断激化,有时发展成为武力冲突,以致于死伤人命。

尽管政府对水资源管理相当重视,但争水纠纷还是经常发生的。不仅在县际与河道的上下游之间,即使村际、户际之间也大量发生,还常常因争水引起命案,甚至大规模的械斗,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而且导致这种矛盾加剧的一些社会因素还不易解决。如和阗、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阿克苏等地区,是人口的稠密之区,也处于玉陇哈什河、塔里木河、疏勒河等南疆大河流的中上游。人口稠密,开垦农田面积必然增加,灌溉用水增多,导致了下游用水量的减少。这样很容易引发不同的行政区或同一行政区河流的上下游之间的水利纠纷。

虽然政府设置了较多的水资源的管理人员,但是并不能杜绝水利纠纷的发生,相反,水利纠纷还有愈发频繁之势。其主要原因还在于政府本身。因为对于大多数的水利管理者而言,不但不能够做到公平分水,反而利用自己的特权常常霸水,使得较多农民无水灌溉。“欺压平民,争占水利”[16][卷57]之事时常发生,直到民国乃至于上世纪50年代,这种事情仍然大量存在。水权仍被乡村中的封建地主、阿訇、土豪和水豪所把持。鉴于种种争水情况,政府也曾努力采取一些措施,如轮灌、分灌、照田或照夫(即按照河渠疏浚时出工的数量)分水等,但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水权的控制力太弱。每遇争水事件,政府也必须在当地宗教人士的参与下,才能解决。因此,南疆看似有很多可供开垦的荒地,但由于水源的限制,却无法实施。“岁或不雨,雨亦仅一二次,惟资水灌田。故不患无田,而患无水,水所不至,皆弃地也。”[17][163]可见,水资源已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这就需要政府加大管理力度。“新疆土田全恃渠水,百姓往往上下争水,致酿大故”[16][卷52]。但很大程度上,南疆地区的水权在民而不在官,这就导致南疆各地存在着激烈的争水矛盾,政府对此却束手无策。

关于南疆的河流,《新疆图志·沟渠志》载,清代新疆共有干渠944条,支渠2632条,看似南疆水资源丰富,其实不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一是由于高山环抱的地理环境,再加上青藏高原的影响,致使降水稀少。气候干旱,蒸发量大于降水量。二是河水主要依靠冰雪融水,河水的季节性是南疆地区河流的普遍特点,河水丰沛期与灌溉期的不一致性,就常常使得河水不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反而因此造成洪涝灾害的发生。“四五月需水之时,水多不至。秋月山水消尽,水乃大来。”[17][165]“当葱岭南北两河冲要,春耕需水而河涸,秋涨横流而堤危。”[4][366]三是南疆河流流域多为沙漠或沙碛,造成了上中游流量丰沛,而下游变小以至于断流、干涸。素有“上游淹死马,下游饮乌鸦”之谚。最后在灌溉方式上采用最原始的漫灌法,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总之,由于自然因素的影响,再加上缺乏政府的支持,致使水利技术不能提高,开发能力较低,结果降低了人们对水资源利用的效能。“山中积雪春日已消十分之五。”[18][卷6]大部分径流渗漏地下或流向荒原或沙漠。民国时期,和阗地区的水资源的利用系数约0.2[12][166],而乾隆时期,利用率则应该更低。

五、耕地利用方式

绿洲农业在南疆已经发展几千年,生产力水平也逐步有所提高,但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及民族隔离政策等因素影响,发展速度却相当缓慢。即使在乾隆时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农业技术方面的增长并不突出。而社会稳定,人口却增殖很快。从统一之初的不足二十五万,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维吾尔族人口已达三十二万左右[19]。十五年的时间增长近七万余人,其增长率还是很高的。据苗普生研究,从乾隆四十一年或四十七年至道光元年的四十四年间,维吾尔族的人口一直以1.35—1.36%的比例增长。如此计算,乾隆末年人口应达到45万左右。根据上面数据,其中南疆地区应为37万左右,东疆地区为8万左右。鉴于统一之初南疆的政治和经济情况,清政府为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扩大农田开垦也就成为当务之急。特别是随着人口的增加,新土地的开垦就更加迫切。乾隆二十五年(1760),陕甘总督杨应琚就提出,开垦喀什噶尔河沿岸荒地方案,向喀什噶尔的玛喇巴什、阿克苏的恒额拉克移入无业贫苦维吾尔人和多伦人。回疆大臣海明奏请,将贫乏回人酌分三百余户,前往安插到伯什克勒木,并设伯克管理[15][卷7]。至于乾隆年间难见地区所增加的土地数量,目前限于史料,无法推算。但据《西域图志》和道光十三年(1833)所记载的赋税可以得到佐证,《西域图志》所载的赋税是59,638石,道光十三年的赋税是116,300石,[9][270]翻了近一倍,除去赋税增加和道光年间南疆大开发的因素外,乾隆时期土地增长来说应是比较缓慢的。

南疆地区人地矛盾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由于人口激增,耕地已不敷用,大面积的开垦荒地已成为解决南疆地区人地矛盾的主要手段,但水源也严重制约着耕地的开垦。如嘉庆年间,伊犁将军松筠曾奏行《回疆事宜规条》十则,内称“各城查有闲余田水,分给穷小回子垦种糊口,以免流亡也”。主要因“各城回子生齿日繁,原种田亩收获交差之外,其孳生人口难以养赡。”[18][卷3]回疆办事大臣富色铿额奏请“赏阿克苏贫回地五千三百亩,以资养赡。”[20][卷127]总之,乾隆年间,官方通过借给耕具、牲畜、籽种等措施,以期恢复和发展南疆农业生产。但由于自然环境和水利技术的限制,土地开垦仅限于河道两岸的有限区域,并且由于荒地的开垦,经常会涉及到一部分伯克或地主的利益而遭到他们抵制。尽管开垦的土地增加近一倍,但由于距离水源较远等因素,大多耕地产量较低,甚至根本无法耕种。

对于解决当时人地矛盾的另一方法就是如何提高耕地的复种指数。南疆耕地,土壤较为贫瘠,又没有施肥的习惯,其地力恢复主要依靠轮耕和休耕。“此等田亩,虽不能如内地人工粪治,可以常年耕种。但地颇宽敞,彼此递年互调耕作,自有余力;”“口外并无粪土,若连年翻种,则土脉微薄。必须分半休歇,轮番树艺,俾地力缓息,发生益茂。”[14][卷601]“耕种一年,停歇二三年,耕种始得肥沃丰收。”[18][卷6]新疆统一之初,人地矛盾并不突出的情况下,轮耕、休耕制是一种普遍的耕作方式。但随着人口的增加,轮耕、休耕的耕作制度逐渐被常年耕种方式所代替。而且他们都是在人工施肥欠缺的背景下进行,耕地复种指数的提高,地力不能得到恢复,肥力下降、产量降低,甚至促使耕地沙漠化加速,以致于废弃。

总之,乾嘉时期,清政府对南疆地区基本维持在“抚绥恢复,随宜经营”的现状,保持社会稳定。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对土地资源只是采用了扩大开垦规模、提高复种指数这种外延性的方式。并没有采取像提高农业技术、新作物引进、作物轮作和换茬等集约化的方式。致使乾嘉时期近60余年间,农业技术仍然保留在传统的水平。据齐清顺的研究,叶尔羌粮食亩产量为0.54石,喀什噶尔为0.55石[21]。乾隆四十二年(1777)以前,哈密、吐鲁番、喀喇沙尔、阿克苏、乌什地区兵屯的亩产量分别为0.81石、0.73石、0.68石、3.26石、0.94石;而同时期北疆地区的古城、乌鲁木齐、玛纳斯、塔城、伊犁分别为1.33石、0.77石、0.91石、1.25石、1.69石[21]。从这些数据对比中能够看出,除阿克苏地区种植水稻产量较高外,南疆地区亩产量不仅大大低于北疆,而且与东疆也有相当的差距。这种情况除气候、土壤等自然要素外,主要是由于农业技术原因。

粮食的人均量较低。根据《钦定西域图志》记载计算,乾隆四十二年(1777),叶尔羌、喀什噶尔、和阗三地区人均粮食分别为2.74石、3.19石、2.37石,平均为2.85石。显然,人均所拥有的粮食,不能够满足人民正常温饱生活的需要,当然,这还没有考虑到酿酒等非食用粮食的应用。在不考虑土地兼并和自然灾害的情况,这样的人均占有量很难能够维持在温饱水平,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农民生活问题就变得十分严重。总之,从传统的农业技术与当时的人口来看,该地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致使生产力维持在较低水平。

六、结论

综上所述,乾嘉时期,南疆地区社会稳定,人口增加迅速,但农业仍然保留在传统水平,从而使得社会稳定存在较为严重的隐患。从农业环境和作物种类、人力资源条件、耕作技术、水权和水资源的利用及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改变等因素却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新疆统一以后,清政府在对北疆进行全面开发的同时,对东疆地区的吐鲁番、哈密也通过民屯、兵屯等形式,使其经济水平获得了较大的提高。而对南疆地区,却采取了民族隔离和“抚绥恢复、随宜经营”的政策。根据《新疆识略》统计,乾嘉时期北疆屯垦地亩为1233202亩,吐鲁番、哈密等东疆部地区为37000亩,而南疆地区,仅在阿克苏屯田150亩,其它地区无屯田。由此可见,新疆的经济发展水平已呈现出明显的区域不平衡性。至嘉庆末年,南疆已成为新疆较为贫困的地区。虽然乾隆前期,清政府采取了从南疆移民到伊犁、吐鲁番和哈密屯垦的政策,以此来改善维吾尔族的人口地理分布,来确保社会的稳定,但实际上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今天,我们正在进行西部大开发,能够从清代南疆地区经济发展与区域平衡性等方面的变化,总结出可以汲取的历史经验,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目的之所在。

注释:

①奇曼·乃吉米丁、刘超建:《乾隆时期喀什地区维吾尔族生存空间研究》,《兰台世界》,2014年第33期。

②关于对此问题的探讨,本文利用了刘超建、王恩春:《乾隆时期维吾尔族农业技术民族性初探——以饮食和宗教文化为例》(《昌吉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一文中的部分内容,文中不再作出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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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469(2016)01-0052-06

收稿日期:2015-12-09

基金项目:第57批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晚清民国乌鲁木齐地区社会治理研究”(2015M570957)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超建(1981—),男,山东阳谷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讲师,博士后,研究方向:历史人文地理、边疆民族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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