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法视阈下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研究

2016-03-28 06:41张莉惠
传播与版权 2016年2期
关键词:著作权人经济法规制

张莉惠

基于经济法视阈下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研究

张莉惠

盗版图书肆意地充斥着图书市场,给著作权人和出版商都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图书盗版具有危害范围大、速度快、团队专业化等特点。目前,对图书盗版问题的研究,从刑法、知识产权角度等方面的规制研究有其局限性。从经济法角度研究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图书销售市场。经济法视角下的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从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这两个大方面切入。市场监管法角度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两个方面对图书盗版进行规制;宏观调控法从产业法、财收法和价格法等三个方面对图书盗版进行规制。

图书盗版;法律规制;经济法

[作 者]张莉惠,南阳理工学院文法学院讲师。

据《法制日报》报道,李某在淘宝网开店销售盗版图书,两个月卖出近1.2万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年6月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8万元。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普及,电子商务在不断地发展,其营销渠道也逐渐形成,不断完善,并呈现出诸多特点。图书销售的线上销售额实现了高速增长,但问题随之而来。图书线上销售渠道市场监管难,网络成为盗版图书泛滥的重灾区,盗版图书严重扰乱了图书正常市场秩序。目前,对盗版图书问题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刑法和知识产权法,但其有明显的局限性。从经济法角度研究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有利于完善规范图书销售市场和行为。

一、经济法规制图书盗版的可行性

改革开放之始,中国经过市场体制的确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入世界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的经济更加市场化,但市场化不免带来许多市场管理方面的问题。随着电商渠道的发展,盗版图书市场呈现出新的特点,如隐蔽性强、不易监管等。图书出版市场要健康发展必须不遗余力地在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方面下功夫。

(一)图书盗版行为刑法规制的局限性

图书盗版在刑法上的法律规制主要集中在这两个罪名: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

通过分析以上两个法条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刑法规制了图书盗版,有“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两个罪名。这两个罪的共同点都是只有数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形的时候才构成本罪。这正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是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2]

由此看出,刑法对于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是一个高台阶的武器,只有够高度才能适用刑法。但是,在市场经济状态下,图书盗版行为参差不齐,在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图书盗版行为我们也应该打击,这就显现了刑法的局限性,对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图书盗版行为无法规制。

(二)图书盗版行为知识产权法规制的局限性

《著作权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图书盗版侵犯著作权人权利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随意使用他人名称印制盗版图书;(2)侵犯著作权人作品的完整权,随意歪曲、篡改他人作品;(3)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随意翻印他人作品;(4)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销售盗版图书导致著作权人财产受损。

对图书盗版的违法行为的定性,知识产权法是最合适不过了,但是知识产权在真正打击图书盗版的时候依然只能仅仅靠权利人自己到法院诉讼,依然是没有把图书盗版的打击提前到违法的进行时,只能在诉讼判决后才能给予救济。[3]也就是说,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来规制图书盗版问题是被动的,只能在被侵权以后才能经过权利人的主动申权得到救济。

(三)图书盗版行为经济法规制的可行性

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刑法、知识产权法在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上存在的局限性,本文旨在探索从经济法的视角下来规制图书盗版就是因为经济法在规制图书盗版方面的优势。经济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兼备刑法和知识产权法在图书盗版法律规制上的优点。

通过法律来规制图书盗版的问题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我国正在不遗余力地建设法治社会,让公民崇尚法律。但是,我国目前尚没有通行的出版法,图书出版业的规范主要是由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很明显,这些文件的权威性不够、稳定性不足,使得很多图书盗版问题都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4]。如此现象的出现,其实更亟须我国制定专门的产业法,但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还停留在初步阶段,专门产业法的研究时机还尚不成熟。但我们面临的图书盗版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在思考在出版业法制定出之间可以适用并且可以抑制这一盗版之风的措施。经过思考,笔者认为,经济法是目前规制图书盗版的强有力工具。

经济法具有公法的性质,因此存在公共权力的介入问题。图书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单靠权利人自己争取,或者等到情况严重采用刑法规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图书出版业发展过程中有强有力的公权力进行引导和适时的管理。

经济法具有私法的性质,因此,在图书出版正常的经营活动中,经济法发挥其作用,鼓励自由交易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视角下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

(一)市场监管法对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

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图书盗版是在图书出版的市场活动中,在国家有关图书出版的行政机关的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自然是市场监管法调整的对象。

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图书盗版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严重损害了正规出版社、发售商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图书销售市场。图书盗版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擅自使用畅销书的装潢、名称等,误导消费主体;(2)擅自使用其他出版社名称或作者姓名,误导消费主体;(3)通过低价倾销挤占正版图书销售市场。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相比西方国家要晚很多,从这部法运行的实际效果讲,尤其是在规制图书盗版方面还需要我们不断进行完善。

(1)明确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主体。我国目前没有明确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主体,图书盗版的管理主体往往会形成两个极端,案件简单又有利可图的,几个部门都蜂拥而上,案情复杂的却无人问津。这两种极端都不利于打击图书盗版,不利于维护图书出版的健康市场秩序。我们要完善的就是明确图书盗版的执法主体,使每一个图书盗版案件都能有执法机关的管理和打击。

(2)增强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图书盗版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要加强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制定严格的执法标准,严格执法,并加强对图书盗版商的思想教育。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规范市场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图书盗版行为恰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旨相违背。其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和读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

(1)消费者要树立反盗版意识。图书盗版问题仅仅靠执法机关是不行的,消费者也应该树立打击盗版图书的意识,使盗版图书从根本上断了市场需求。盗版图书不尊重原创,不尊重知识,应该加强消费者的思想教育,宣传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增强著作权保护的意识,让消费者了解到盗版图书的危害,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

(2)禁止消费者知假买假。有些时候,消费者并不是被骗了买到盗版图书,而是明知道是盗版图书仍然购买。消费者这时候看到的是盗版图书便宜,殊不知在长远看来,消费者正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正是由于盗版图书有需求,盗版图书才会有市场,才会屡禁不止。笔者建议将消费者知假买假立法,比如设置一定行政处罚的规定,增加一些举报奖励制度等,规制知假买假的行为,使盗版图书的需求消失,从而打断盗版图书的产业链。

(二)宏观调控法对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

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视角下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其中一部分就是运用了国家宏观调控方法,因此,图书盗版也是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1.税收法对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税收是凭借国家手段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也是调节市场行为的一种手段,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图书出版行业在社会中是人们精神食粮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占据比重相当大,在国家税收中的贡献也相当可观。所以,打击盗版图书税收法大有作为。

但是目前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图书出版业税收的专门规定操作性不强,使得图书盗版赋税负担低,收益颇丰。图书盗版行业如此繁荣,探索其原因,图书盗版很多都采取假冒出版单位、冒名顶替作者、盗版印制等手段进行偷逃税款,以低成本、没税负、赢得高利润得以强悍生存发展。鉴于此,必须着手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图书出版行业的税收征管主体、方式、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通过加大税收的监管,增大图书盗版的成本,从而使图书盗版商知难而退。

2.价格法对图书盗版的法律规制。比较正版图书与盗版图书,最直观的就是体现在价格上的差异。正版图书售价过高,这也正是有的消费者选择盗版图书最现实的原因。有的正版图书价格高得离谱,这也给盗版图书有了可乘之机。探索正版图书售价过高的原因:图书定价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出版商自主定价自然是越高越好;正版图书过于追求精装,使得图书外表极其奢华,造成成本高昂;有的正版图书仅仅授权唯一的出版商,使得图书出版造成垄断,失去了竞争,价格自然上升等[5]。如此看来,价格法在控制图书价格至关重要,进而使图书盗版失去:机会。

价格法的主旨是通过价格管控合理配置资源,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价格法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法的一个重要手段。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图书市场也进一步放开,但是,价格不能仅仅靠市场,通过价格法不断正确引导与约束,使正版图书的价格回归到一个合理的水平,进而使盗版图书失去可行的市场。

图书盗版严重扰乱图书出版市场秩序,不尊重原创,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严厉打击。从经济法角度对图书盗版进行法律规制弥补了刑法和知识产权法在打击图书盗版的弊端。从经济法的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两个大角度进行探索,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图书市场行为。

[1]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

[2]张娜.当前中国盗版问题的经济学分析[J].兰州学刊,2008(10).

[3]袁彬.认知冲突与著作权犯罪防控对策的完善[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4).

[4]于建科,李维峰.盗版、技术进步与市场进入[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11).

[5]侯启海,王永杰,孙翔玲.论盗版产生的原因及对策[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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