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军
散文:作为笔法兼或文体
□张永军
前段时间,学界曾就“散文的边界到底是什么”话题,展开了一场辩论,使散文的“建章立制”“审美判断”等诸多问题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些专家、学者、作家参与了这场辩论,并纷纷撰文就相关话题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和意见。笔者以为,这些观点各有发见,但亦共存偏执,散文“边界之厘整”“文体之审定”,若不转入其创作本身,并不能从源本上深入散文的研究;换言之,散文创作应首先表现为一种笔法,而兼或归于一种文体,研究“散文的边界到底是什么”,最当由求诸其语言表现的特殊和笔法表达的别异入手。
笔者以为,文体之别,就其本源当归结为一种笔法的择取和使用,而具化为一种在语言表达、辞章表现、行文风格、诠旨习惯以及展现形式等诸方面表现出的差异。换言之,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文体的确立抑或“边界的确定”,最终应归溯到语言表现的差异和写作笔法的倚重。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阅读或创作实践中,我们发现诗句即便不分行排列而合为一体,也绝不会成为散文,而散文即使分句成行,按诗句的形式罗列,也绝不像诗,更不具备诗歌特有的韵律和美感。凡此,就语言训练而言,散文可以是“一切文类写作的基础”(张炜语),但就其选用的笔法和展现的语言,它与其他文体的“边界”仍可特立出来,而“一旦边界存在,散文这种独立文体的存在也就顺理成章了”(赵婷婷《“定体”与“大体”:散文的边界之争》,《博览群书》2015年3月)。那么,“散文的边界到底是什么”,或者说,和其他文体相比,散文创作的“特殊性”表现在哪里呢?笔者以为,可归入以下三点:
南帆和孙绍振先生在梳理了中外古典文学史后,发现了并不存在“散文”文体的历史事实。但是,散文创作却又实实在在地贯穿于写作的实践当中。这一“怪状”,恰恰体现了散文“时文性”的一大特性。详言之,散文创作,最直接地体现出作者所处时期义理诠释、考据规范和辞章表达等方面的要求和习惯,其写作所使用的语言、所运用的笔法,必须能够为当时的阅读者习见并便于其普遍理解和接受。其写作可以“鉴古”,但必属意于“知今”。要想推进散文创作,就不能“固化”,要在“与时俱进”中以更贴近生活、贴近人生、贴近时代的态度和能力,努力发掘、展现“当下”语言的潜能和优美。恰如唐宋八大家虽然宣言向诸子学习,但其所体现的是唐宋时期语言的特点,虽托名“古文”,实属“时文”。而现代的散文创作,虽然受益于五四以来的散文写作颇多,但于语言表现和笔法表达上另具了新质,已有别于周作人言及的“美文”、胡适指谓的“小品文”、王统照说道的“纯散文”等的范式和要求。凡此,散文的“时文性”,首先较于“古文”而言,已表现出在阅读者方面的考量。散文貌似 “一直都是一种纷乱驳杂、宽泛多样的存在”(古耜语),其实,它正是以这样一种“纷乱驳杂”“宽泛多样”的表象,在“染乎世情”“系乎时序”(刘勰《文心雕龙·时序》)中,体现其文体特有的魅力和价值。而“散文的边界”,受时代的约定,受语言环境的影响,较之其他文体更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读者、贴近语言本身。
相比于小说、戏剧等文体,散文创作时刻在作者的观照或介入下进行,几乎所有的散文家都以自我在场的形式,参与或渗透于文本创建,并使其作品始终保持“我”的向度。换言之,散文创作在展示作家语言才华、思想深度、感情厚挚的过程中,更着意于凸显作者“我”的存在,表现为创作进度由“我”掌控、展示角度由“我”把控、思维向度由“我”调控,写作始终由“我”出发,保持“我”的视线,藉此讲述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散文的这种“本我性”特质,使其特立于小说、戏剧等文体,并体现出其“边界”的特殊与鲜明。概而言之,“散文在重构日常生活上有着自己独特的文类属性”(何平语),相比于小说、戏剧的虚构,散文表现为一种真实,它的文笔和语言,更能体现作者自我的“自由性”“独特性”。即令散文创作中有虚构,但这种虚构的功用也主要呈现为表达的技巧,而不是体现在事件(情节)人物的增量和塑造上。在“本我性”上,诗歌与散文有相通之处,但如前所提,这两种文体的语言风格和表现形式,有着鲜明的不同。就此或如孙振绍先生所言:“一切文体的生命就是它与其他文体的区别,散文家的才华恰恰表现在在诗歌无能为力的地方发现散文的艺术价值。”不过,笔者以为,“诗歌无能为力的地方”,显示的是诗歌特殊的语言表现形式和独自的笔法表达风格;文体之间,并无高下之别,存在的只是就表达需要而言,不同文体本身的各有所长。
无论古今中外,散文的写作主体相比于其他文体更为宽泛,其创作呈现为一种纷乱驳杂、宽泛多样的存在,其外延几乎囊括了韵文之外所有的文章。换言之,在写作中,散文表现出了就创作而言因“门槛低”而参与广泛的特点,较之其他文体,“散文应该是一种全民参与的、最大可能包容个人‘私想’的文类”(何平语)。但是,散文并没有因此而舍弃甚或放松自身的审美规范和艺术要求。在其写作中,表现出因创作主体宽泛而导致创作模式丰富、因创作模式丰富导致理论范式推动、因理论范式推动导致审美规范突破和创新、又因审美规范突破和创新导致对创作主体不断检验和推进的特点。散文体现出的这种“发散性”,使其别立于其他文体,而这也正是散文作为一种文体的生命力所在。至于由此会出现的有关散文的“广义”“狭义”之辨,抑或“文学体裁”“文章类型”之争,笔者以为,散文有其自身的文学特征和文体规范,它可以是“大而化之”的,但不是“大可随便”的,即便在“开放”“嫁接”的过程中,它丰富了自身的创作形式,但其语言表现形式和笔法表达方法决定了它的文体。如前所述,即便散文在与小说“嫁接”的过程中,增加了虚构的成分,但这种虚构的功用也主要呈现为表达的技巧,而不是转变散文“本我性”的特质。凡此,散文的“发散性”,就“写作”散文的创作主体、写作模式、理论范式和审美规范而言进行了拓展,但在“写好”散文的文学特征、文体规范,从语言表现形式和笔法表达方法等方面予以了明确和重申。
并上所述,笔者从“时文性”“本我性”“发散性”等方面概述了散文文体的特点,抑或解析了“散文的边界”。上述所得,深得古耜等先生的启发,不胜谢忱。另外,在古耜等先生的文章中,几乎都提到了金人王若虚《文辨》中的“定体则无”“大体须有”。在此,“定体”指谓标准,“大体”意指方向,各家解释大同小异。但对于“定体则无”“大体须有”,诸家均言之不深、不到。窃以为,“大体须有”,指出了各类文体语言表现的差异和特殊性,而“定体则无”,则反映出文学创作运用语言本身的相通和宽泛性。由此套之散文,亦正可说明脱离语言表现和写作笔法而专就散文“建章立制”、剖析“散文的边界到底是什么”,很难将其与其他文体区分出来。或谓 “古之人不予欺也”——苏子石钟山月下之叹,千百祀后,戚戚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