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丰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 430212)
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院校教材建设研究
李丰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212)
摘要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教材建设是高职院校有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顺利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重要保证。本文针对高职院校实施理实一体化课堂教学改革中教材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教材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业能力;理实一体化;教材建设
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是高职院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难点。而适应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优质教材缺乏,成为制约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因素之一。现行的高职高专教材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知识架构上不能满足教学改革的需要,不仅没有很好发挥教材的教学载体作用,甚至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编写满足实际职业能力需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教师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的优质教材,显得十分的紧迫。
1现行高职院校教材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教材内容更新不及时,降低了教学的效果
因教师对企业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了解,教师编写教材的动机在于评职称或完成科研任务以及教师浮躁的心态等原因,导致教师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通常是直接借鉴现有的教材,或者在现有教材的基础上进行闭门造车,从而出现现行的新版教材还是多年以前的内容,案例采用的设备或技术是早已被企业淘汰的。教师若采用此种教材开展教学,传授的是早已被淘汰的知识和技能,无疑是在浪费学生的时间,大大降低了教学的效果。
1.2教材编写不考虑职业标准,忽视职业发展需求
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通过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方法,研究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的内容新体系[1]。国家职业标准应作为教材内容选取的重要参考之一。但目前教师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学科知识体系化的思想,忽略了高职教育的特点,将国家职业标准放到一边,这样编写出来的教材是不符合职业岗位需求和不利于学生职业发展的。
1.3教材知识架构不合理,无法适应教学改革
随着高职院校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的深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成为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与之配套的教材建设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然而,现有的教材很多仍然沿袭普通高校学科式的知识体系架构,追求知识的全面性,存在内容过多、理论过深,但针对职业岗位实践性的内容严重不足的问题;也有很多教材在积极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模式进行编写,但由于需要对原有知识体系进行打散后,以合适的项目为载体,对知识进行重新序化和关联,并要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所以,很多“项目式”教材是“形似神不似”,更有甚者仅仅是将原来教材的“章、节”改成了“项目、任务”而已,实际教材内容与传统内容没有任何区别。
1.4教材开发团队结构不合理,教材开发质量不高
虽然高职院校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但企业在校企合作编写教材方面参与度非常低,教材开发工作基本是由学校教师完成的。目前,高职院校大部分教师是直接从本科院校引进的毕业生,大多没有在企业一线岗位工作的经历,即使少数教师有企业工作经历,但在学校工作几年后,对企业的最新发展不了解。同时,以营利为目标的企业对看不到直接效益的教材编写工作不感兴趣。这种缺乏企业参与的教材开发团队,必然导致教材内容不符合企业岗位实际要求,教材开发质量无法保证。
2高职院校教材建设的几点建议
2.1了解企业新知识和技能,及时更新教材内容
学校应定期派遣专业教师赴企业一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了解企业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管理理念和操作规范。建立教材更新监督机制,成立由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定期对教材更新情况进行评判,决定教材内容是否需要更新,教材更新编写完成后由学术委员会对更新教材进行审核;建立教材改革激励机制,设置教材建设基金和教材内容更新奖励,将教材内容更新纳入绩效奖励,充分激发教师进行教材改革和更新的积极性,促进教材内容的及时更新;建立教材信息反馈制度,教材的质量和水平需要通过使用来检验。制定教材质量调查表,定期对教材的使用者(教师和学生)进行调查,收集使用者的反馈信息,及时对教材进行修订和更新。
2.2充分考虑职业岗位需求,融入国家职业标准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和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既不是去搞科研,也不是只会简单的操作,而是既能直接从事一线生产操作又能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教材的编写应充分考虑学生从事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的性质和定位,基于工作过程合理确定教材的内容。同时,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工作分析方法,描述了胜任各种职业所需的能力,反映了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4]。因此,教材开发应注重融入相关职业岗位的技能标准和素质教育理念,通过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与方法,将职业岗位技能标准转化为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教材要素与模块,以解决教材内容“学科化”和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
2.3服务理实一体教学改革,合理架构知识体系
理实一体化教学旨在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互进行,融为一体。课程教材建设应从服务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出发,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思路进行教材开发,使教材对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项目式”教材需要打散传统的按逻辑顺序架构的“章节式”知识体系,利用合适的项目为载体,并将项目分解为若干独立的工作任务,分别搭载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点,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即可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最终完成整个项目。打散逻辑顺序的知识体系,并不是不要逻辑性,而是将知识点的逻辑性转变为项目与项目之间及任务与任务之间的逻辑性,重新序化和架构以具有逻辑性的项目为集点的知识体系。这就要求对项目的选择更加谨慎,除了尽量选择企业岗位实际案例为项目以外,还要考虑所选的项目是否能够搭载所设计的知识和技能点,并保证项目与项目之间的逻辑性。传统“章节式”教材的知识体系虽然具有强烈的逻辑性,但其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学会某一知识点而学习,缺乏对知识点的运用,而“项目式”教材是为了完成某一工作任务而去学习所需的知识点,使学生每上一次课就能完成一个小的任务,可以大大增加学生学习的成就感和学习兴趣。
2.4组建校企合作开发团队,提高教材开发质量
高职院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故教材建设不应该仅仅是学校教师的工作,更应该鼓励企业参与教材开发,组建校企合作开发团队。学校教师虽然在企业一线的工作经验不足,但对高职教育理念、高职学生特点以及如何编写符合教学规律的教材都非常熟悉;企业人员虽对如何编写教材和教学规律不了解,但对企业具体岗位工作任务、企业采用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都非常熟悉。因此,组建校企合作开发团队,发挥学校教师和企业人员各自的优势、互补不足,将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团队开发出的教材将更加符合企业岗位实际,教材内容将更加新颖。
3结语
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教材建设是高职院校有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顺利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重要保证。教材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教师与企业人员的通力合作,把握准高职教材建设的原则和方向。从目前高职教材的现状看,高职人还需要不断努力研究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朱林. 高职课程标准与《国家职业标准》的比较研究[J]. 咸宁学院学报,2010(11):181-183
2赵红霞. 理实一体化教材编写与实践[J]. 价值工程,2014(10):281-282.
3孙俊岭. 论建立高教教材内容更新机制[J]. 哈尔滨学院学报(教育),2001(04):100-102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谭银元)
To Construct Teaching Materials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based on Professional Ability Training
LI Feng
(Changjiang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 Wuhan 430212, China)
Abstract:To construct teaching materials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based on professional ability training is the guarantee for efficient teaching reform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integrated teaching combing theory study and skills training. This essay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ing materials, and proposes several suggestions.
Key words: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professional ability; integrated teaching combing theory and skills training; teaching material construction
基金项目:2014年度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重点课题“理实一体化课堂教学策略有效性研究”,课题编号:JKY2014Z-05。
收稿日期:2016-01-11
作者简介:李丰,男,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机电一体化技术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8100(2016)02-00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