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教育厅 廖清林
明确责任,创新管理开创海南校园食品安全新局面
□ 海南省教育厅 廖清林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方案》,教育厅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逐步提高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期,我刊撷取在2016年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首批获得“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部分学校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希冀对到2020年依法建设100所”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有所借鉴。
海南省教育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屯昌联合召开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这是继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之后又一次专题会议,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仍偶有发生,虽然并未造成严重影响,但也给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二是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偏低,管理的状况令人担忧;三是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积极开展争创”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活动,鼓励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市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方案。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食品安全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讲话。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又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李克强总理也作出了批示,食品安全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充满期待;张高丽副总理也强调,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就严密的“防护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更是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易发高发场所,所以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食药监管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长是部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自对学校食品安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系统、食药监局、学校、食堂)四方管理的“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确保监管部门履职到位,学校食堂管理到位,进一步提高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针对各市县教育部门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力量存在薄弱现象,今年4月初,省教育厅还专门印发了《教育部门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清单(30条)》。今后,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一律根据工作清单,实行责任倒查,对未及时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目前,全省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依然存在,面临食品安全隐患,省教育厅联合省食药监局对全省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情况作了深入调研和认真剖析,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食堂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布局不合理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为此,我们适时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逐步来提高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天授牌的10所学校食堂就是我们2015年创建的首批符合条件的”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它主要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
1.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作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食药监和教育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其他学校进行观摩或参观活动,并现场指导其他学校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也可作为我省食品安全现场教学点,对促进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更具有直观教育和引领带动意义。
2.为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食品检测室,可将每天对食品原材料开展检测的数据、风险来源和结论等信息上传给食药监、教育等部门。食药监等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迅速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某种食品。
3.确保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授牌后,学校食堂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开放,接受社会监督。家长、媒体、社会人士等可在学校餐厅内通过视频监控,观看食堂后厨从业人员的操作全过程,学生也可在用餐时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校可将食品检测室检测结果借助校讯通传送到每位家长手机上,家长能及时掌握孩子在校用餐食品安全信息,让学校确实承担社会责任,真正做到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的效果。
通过这次现场会,同志们也了解和掌握了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基本标准和要求。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全省力争在 2020年创建 100所”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每个市县完成1至2所中小学校食堂或幼儿园食堂。为了早日实现这个目标,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开始至2020年,每年将下拨1000万元作为创建”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专项经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截留,更不得挪用。
各市县不但要积极推动”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尽快制订出本地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创建工作方案,努力开展本市县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创建活动,逐步形成每个乡镇都有“市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每个市县都有”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大好局面。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省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这些成绩跟在座各位的辛勤付出、努力监管是分不开的,希望同志们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力争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省教育厅将牵头省食药监局、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相关单位,共同制定我省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标准,全面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不足的情况,满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硬件需求。各市县局、学校要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申请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要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预算,安排资金逐年解决,省教育厅也将从薄改、初中工程、高中工程等项目中安排资金给予扶持。省教育厅和省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评估标准,出台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落实示范学校食堂建设相关经费,探索餐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有机结合的管理途径,形成创建示范学校食堂长效机制,确保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各类学校食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诚信自律意识,积极推行“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六T法”(即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推进“视频监控”、“阳光厨房”等创新型监管模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行为,推动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是整个社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美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推动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系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廖清林在2016年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