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伟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 100040)
以科学的眼光看待中西方新闻传播
高 伟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100040)
摘 要:记得在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同台湾的专家教授谈话时,毫不避讳地指出,中国在粉碎了“四人帮”之后,出现了一种名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它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我们的社会主义。这是不行的,我们必须要搞现代化,不能搞自由化,绝对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西方国家的“人权”和我们的“人权”是两码事。邓小平同志的观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划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新闻的原则界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科学;新闻传播;中西方
在西方,报纸刊登的文章可以抨击政府,可以指责总统,甚至可以制造舆论炮轰总统。“水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1972年6月17日,以尼克松为首的作为美国共和党内竞选第二任总统的一伙人,为了打探民主党的竞选策略和活动状况,潜入美国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总部安装窃听器和拍摄文件。事件被公布后引起社会哗然。报纸和广播电视借题发挥,喧嚣一时,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联名弹劾。尼克松被迫于1974年9月8日宣布辞职。尼克松一伙人搞的水门大厦窃听虽然是导火索,但这场斗争实际上却是美国东部财团和西部财团之间的斗争。垄断资产阶级需要找一个能够共同代表维系它们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统治的代言人,至于是否是尼克松是不重要的。常常有人把资本主义新闻自由当成最高模式,试图用资本主义新闻自由来混淆与我们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新闻自由。“水门事件”所反映出来的是美国新闻界与总统、政府间的对抗,新闻界的内部矛盾和抗争是资本主义在无政府状态下和各大集团经济竞争的新闻手段之反映。这种矛盾,是各大势力进行斗争的一种表现。各大垄断集团为了创造巨额的经济效益,在经济上斗个你死我活的同时,在政治上也必将是激烈的明争暗斗。其特点是都从自己的集团利益出发,对政府的决策发表舆论,当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通过自己所掌控的新闻舆论工具批判和抨击政府,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通过“水门事件”这出闹剧,我们可以分析美国新闻自由的本质。一是“水门事件”是通过与本质不一致的表达形式来表现的。有人说,尼克松是被新闻界的舆论赶下台的。但其实这是不对的,美国新闻界的作用被神化了。在垄断资本控制一切的美国,总统和舆论界都是受资本家控制并操纵的,如果不是幕后势力决定改组政府,新闻界想要把尼克松逼下台,是不可能的事情。二是在美国,许多人把“水门事件”评论为西方的“新闻自由”,但笔者认为,是需要看这是对谁而言的。对资产阶级垄断者来说,确实可以做到新闻的真实性;但对于普通的劳动人民来讲,就很难做到真实了。三是关于矛盾与斗争,不管当权者与垄断势力竞争有多激烈,在对付劳动人民这一方面,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新闻界再怎么抨击政府,哪怕把统治者拉下台,新建立的政府也必然是资产阶级的政府。这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手段。而我们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的,是大多数人享有的新闻自由,是与资产阶级新闻自由有本质区别的。
在3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经过西方集团各种利益间的相互博弈,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体系。这个体系是一套潜规则体系,它包括已经确立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人文传统等。新闻自由的理念进入我国也不过百年时间,期间还因各种原因被打断。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虽然想效仿西方的新闻自由,但受到国内的客观情况和历史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个相当长的磨合过程。一是体制障碍。我国正处在一个盲动的阶段,旧的体制还没有完全改变,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很多方面有新旧规则重复之处。我们现在所管理的新闻体制,大多是从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经验中取得的教训,因此具有“走两步、退一步”的特点,但这个特点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缓步于经济发展的速度。新闻领域的改革路径并不是十分明朗,新闻自由的发展更多地受到政策波动的影响,缺少稳定性。二是商业主义对我们的侵蚀。缓解国家和媒体的压力,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是媒介市场化的目的之一。但是,媒体市场化加速是为了以利润超越社会效益为取向,广告的利益也成为广大媒体工作者的第一目标,新闻的内容本身也不“损害”广告投放主的利益。这样,媒体的新闻自由就受限于媒体把关人,把关人如果受利益的影响进行危机处理,就会出现临时撤稿的情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媒体只要在市场的大潮里,就会受到商业主义的影响,尤其是对于一些弱势的中小媒体更是如此。面对这种情况,有一种方法就是依靠非营利性媒体,来保障新闻自由和公众使用新闻媒介的权利。三是法律方面的不完善。法律既是保障新闻自由的重要方式,也是防止新闻导向不正的重要途径。我国虽有宪法坐镇,但并没有相关部门法将这一权利具体化。早在1986年,我国第一部新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试行稿》就已起草完毕。但至今新闻立法的过程仍艰难曲折。主要有两种意见:出台新闻法容易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反而会限制新闻自由的发展;是根据中国国情立法,还是参照西方立法的原则立法。四是人文传统的差异。我国的价值体系是以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为核心,重集体轻个人,个人的意志要屈从于集体的意识。这样的人文传统,导致我们的自由主义本身拥有了双重内涵:个人的自由和集体的自由。在西方,由于传统观念的差别,个人自由思想往往要高于集体自由思想。这样的思想传到我国,直接导致了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在新闻主义思潮复苏时,存在普通民众不能恰当运用新闻自由的现象。人文传统的缺失,本身是历史惯性导致的人文价值的断裂。结合经验,人文传统的差异使对传统精神价值的追求发生了偏向,新闻自由与人文传统的结合就充满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新闻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样才能巩固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主导思想。这是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保障。离开四项基本原则,或者把它当作一个束缚的边框去突破,并且认为世界上别的国家可以公民私人办报,我们也可以,不从中国实际出发,就可能跑偏方向。勇于改革的精神是好的,但再向前跨进一步就会成为谬误。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6-0204-01
作者简介:高伟(1988—),男,山西太原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科员,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