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婷
(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0)
失实报道的网络变形传播
——以“湘潭产妇死在手术台”的报道为例
余文婷
(暨南大学,广东广州510000)
摘 要:2015年8月,名为《产妇死在手术台,医生护士全失踪》的报道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记者的失实报道经由网络变形传播,使一起普通病例在新媒体环境下引起巨大的舆论漩涡,医患关系再次引发社会争议。本文以该事件为例,探讨失实报道在网络上的变形传播模式,并从媒体角度分析变形传播模式出现的原因。
关键词:失实报道;网络传播;变形传播
2015年8月10日,湘潭一名产妇因突发羊水栓塞不幸死亡。其家属得知产妇死亡后因情绪激动与院方产生冲突。华声在线记者对此事发表了名为《产妇惨死手术台医生护士跑路医院称已尽全力》的报道,大量援引死者家属原话,并且没有解释突发性羊水栓塞对产妇的致命影响。该失实报道经过网络传播后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医生的医德再次被舆论质疑。后经湘潭卫生局确认,医院方面已经尽力,此事件并非医疗事故。舆论矛头随后转向媒体,讨伐媒体做出了不实报道。
(一)传统媒体业的剧烈变革
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①而57.6%的用户使用社交媒体是为了获取新闻资讯。[2]传统媒体必须建立自己的线上网站、微博号、微信公众号才能巩固读者,弥补传统媒体相对于网络传播时效性不足的缺点。首个报道湘潭产妇死亡事件的三湘华声全媒体是由《三湘都市报》和华声在线联合打造的全媒业态的传媒集团。
这篇文字报道经由网络率先推出,正是中国的媒体生态发生剧烈变革的表现。传统媒体的谨慎思考成为劣势,遭受着快速、碎片化的新媒体的冲击。另外,有29.1%的微信用户关注了自媒体,25.4%关注了认证媒体。[3]认证媒体的线上传播力量逊于自媒体。在这样的激烈竞争下,传统媒体人为了迎合网络传播的时效性,常常忽略传统媒体长久以来积累的权威性,在没有对信息进行充分考证的情况下就发出了偏向性的失实报道。
(二)网络变形传播链条
8月12日下午上线的《产妇惨死手术台医生护士跑路医院称已尽全力》的报道很快通过自媒体被大量转载。经肢解、提炼后的二次传播开始走样,报道的标题被简化为《产妇死在手术台,医生护士全失踪》。百度搜索显示,截至8月14日以该标题出现的搜索结果达14300条。社交媒体的人际传播更让本来就紧张的医患关系再次陷入舆论危机。
该案例呈现了网络失实新闻传播的典型模式。首先是脱胎于传统媒体的记者捕捉到会引起受众关注的信息,通过采访和编写以最快的速度发出报道,由于过度追求时效性和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以及刻板印象,没有充分展开全面调查,报道为失实报道。而此时,这篇新闻报道的舆论影响力一般;而后经过大量自媒体转载这篇失实报道,并且为迎合网民心理进行二次加工,以达到吸引眼球、耸人听闻的效果,失实报道的变形传播吸引了关注度;接着,借助社交媒体强大的影响力,变形的失实报道被放大,呈现爆炸性传播,掀起舆论狂潮。最后,法律部门的介入和理性的后续报道经过调查后澄清事件事实,但澄清报道的传播效果远不如变形的失实报道,而且损害了媒体公信力。
(一)迎合受众的“刻板印象”
虚假信息之所以被信以为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受众认知的“刻板印象”。即人们对某一类人或事物产生的比较固定、概括而笼统的看法。刻板成见既来自个人经验产生的心理印象,也来自于间接经验,包括社交渠道和符号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媒体报道“湘潭产妇之死”前,收红包现象、“茶水发炎”、“缝肛门”、“八毛门”等报道已经让公众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度严重下跌。因此,“湘潭产妇”报道一出,舆论几乎全都指向医院,帮助死者家属讨伐“失踪”的医护人员。
“刻板印象”来自群体间的隔膜和不信任,是社会矛盾的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大众媒体没有很好地促进跨行业人群之间的沟通有关。根据斯图亚特·霍尔提出的编码/解码理论,受众的信息接收包括主导性解码、协商性解码和对抗性解码。因此,对于传播者而言,迎合受众的心理需求、唤起受众的认同显然更加有利而且方便。而与受众“刻板印象”有出入的报道会受到受众的质疑和挑战、被读者对抗性解码。
(二)网络新闻过分追求时效性,新媒体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
像三湘华声全媒体这样的媒体还有很多,为了阅读量和关注度,新闻从“第一时间采写”向“第一时间发布”转变。而这家全媒体的整合模式只是国内众多媒体正在发生的集体变革的缩影。注重时效性成为传统媒体和网络认证媒体在新媒体时代的救命稻草。另外,由于网络监管的难度较大,网络新闻质量参差不齐、真假难辨已经成为常态,转载或发布不实信息的最坏结果也只是被删帖。因此,自媒体转载或发布失实报道的成本非常低。最后,由于运营资金有限,自媒体并没有按照传统媒体的运营模式来运营。面对突发事件,其难以派出实访记者,新闻网站的新闻消息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宝贵的,也是默认可信的信息。
新媒体追求的是时效性和“接地气”,与传统大众媒体的要求和规范产生了冲突。其次,新媒体的商业性质更为明显,为了提高阅读量,其把传媒素养、传媒道德放到了一边。另外,新媒体从业人员是网络新闻传播中的重要“把关人”,但自媒体运营职位的门槛比传统媒体低很多,许多自媒体运营者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媒体素质培训。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新媒体编辑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难度较大。
记者为了迎合受众的“刻板印象”,追求时效和吸引眼球,往往会造成报道不客观、不中立的现象。而失实报道一经网络发酵,就会被新媒体和网友不断地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变形传播,最后造成舆论风波。记者必须谨慎对待新闻,否则在新媒体时代下,媒体公信力将不可制止地走向滑坡。
注释:①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http://www. cnnic.net.cn.
②数据来源:凯度中国观察,http://www.cn.kantar.com.
③数据来源:中国数谷,http://www.cbdio.com/.
参考文献:
[1]程燕芳.自媒体时代虚假失实报道刍议[J].科技传播,2015 (09):5-6.
[2]刘海明,麻亚玲.失实报道的生态环境与治理[J].现代视听,2009(06):71-73.
[3]农学熙,靖鸣,赵新乐.记协查处失实报道缺乏法律依据不宜提倡——兼论失实报道的复杂成因和苛求新闻真实的负面影响[J].新闻知识,2010(06):38-41.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6-00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