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海
内容提要: 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通过互联网向世界各个角落蔓延。俄罗斯网络上传播的极端主义,宣扬破坏国家领土完整、暴力改变宪法制度、极端仇恨的思想,散播用于制作爆炸装置的方法,并通过网络攫取资金。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大,极易引发个人极端主义暴力行为,对青少年危害尤甚。俄罗斯针对极端主义网络传播采取了完善法律制度,进行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技术预防,加大反极端主义思想宣传工作,发展经济,协调权力机关的行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的应对措施。我国应借鉴俄罗斯的经验,以应对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
关键词: 俄罗斯;极端主义;网络传播;应对措施
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对世界的和平与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境内的部分极端分子,甚至到境外参加所谓的“圣战”,以便积累战斗经验回国从事恐怖、分裂活动。据媒体报道,有300余名中国籍人以马来西亚为跳板,借道第三国,再到伊拉克或叙利亚参加“伊斯兰国”极端组织。 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暴恐事件和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事件也都表明极端主义在我国的泛滥。然而,在我国加大对极端主义的打击力度情况下,极端主义又是如何迅速传播的呢?新疆政法委书记熊选国认为在极端主义的传播方面,“互联网及手机通讯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曹建明检察长也强调要研究应对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传播极端主义的措施问题。 因此,在网络信息时代,极端主义思想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渗透已经成了一大社会公害。对极端主义的网络传播途径进行预防,已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是,我国学界在极端主义网络传播预防方面的研究恰恰非常之少。然而,我们的邻国俄罗斯,自2002年通过俄罗斯联邦《反极端活动法》(以下简称《反极端活动法》)以来,在预防极端主义的网络传播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可以为我国预防极端主义的网络传播工作提供借鉴。
一、俄罗斯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状况、类型与危害
(一)俄罗斯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状况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即时通讯工具技术的发展,信息的获取和交换变得极为便利。但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也开始通过互联网向世界各个角落蔓延。苏联解体后,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势力抬头,最终爆发了两次车臣战争。随之,极端主义势力活动转入地下。由于互联网所具有的传递信息便捷、缺乏监督、传播面广等特性,自然也就被极端分子用作宣传极端主义思想的重要工具。“宗教极端分子将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极端主义的行为称作是‘信息圣战……‘信息圣战被认为是传播阿拉圣战言论的重要途径之一。” 这种“信息圣战”既被俄罗斯极端组织广泛采用,也被国外极端势力用作向世界各地输出极端思想的便捷工具。俄罗斯开发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成了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宣传工具。“‘伊斯兰国组织正是通过Telegram声称制造了导致129人死亡的巴黎恐怖袭击案以及在埃及炸毁班机酿成224人死亡的悲剧。” 通过互联网和大众传媒工具的传播,极端思想几乎无孔不入。新的通讯技术手段使得过去零散的极端主义团伙快速交换信息,扩大其活动的范围,并对不特定人员心理的影响明显增强。在信息化时代,打击极端主义的成果并不仅仅取决于国家机关的打击力度,只要极端主义思想在蔓延,只要存在极端意识形态的扩散渠道,极端主义的威胁就将难以避免。
在日益复杂的反极端主义斗争的情况下,极端组织和极端分子将利用互联网和新的通讯技术传播极端主义思想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1998年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在互联网上仅有12个宣扬恐怖主义网站的话,2005年宣扬恐怖主义的网站已经达到了4800个,2008年则超过了5000个,其中包括150个俄文网站。极端主义宣传的目的在于吸收新的成员,并让社会公众对其违法的要求和号召产生同情。 仅在2006至2007年俄罗斯联邦安全局会同俄罗斯内务部就清除掉了1000多个包含有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其它违法信息的互联网信息资料。 2011年8月,在哈巴罗夫斯克召开的俄罗斯反极端主义部际协调委员会( Межведомственная комиссия по борьбе с экстремизмом)的会议上,时任俄罗斯内务部部长的努尔加里耶夫(Нургалиев Р.Г.)指出,有将近7500个极端主义的网站。 这类宣扬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站上载有大量的有关极端主义的资料和物品的信息。2009年俄罗斯总统批准的《俄罗斯反恐构想》中明确指出,通过互联网和大众传媒传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是造成恐怖主义在俄罗斯产生和扩散的外部因素。 截止2010年2月,在俄罗斯司法部网站上刊载的极端主义资料的联邦名单中的490个被法院认定为极端主义资料的文章、传单和其它材料,有77个是通过网络传播的,占了15.7%。 鉴于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危害性,2011年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主席团发布了《关于司法实践中极端活动犯罪刑事案件问题的决议》,按照该决议的规定,诸如在网页、博客和论坛上以电子数据信息的形式传播的实施极端主义的号召也属于公开号召实施极端活动。据2014俄罗斯国家反恐委员会(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антитеррористический комитет)的资料显示,在网络上有10000个左右的门户网站宣扬极端主义思想。由于互联网的无界性,极端主义思想一旦借助网络传播,其危害要远比传统的纸质媒体大。而且,俄罗斯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在逐年增长。 2002至2007年俄罗斯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占居民人数的25%(同时期欧洲国家这一指标为60%),到2012年时,俄罗斯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占到了欧洲第一位,世界第六位,在2015年1月至3月,有8200万的俄罗斯人或66%的俄罗斯居民成为了互联网用户。 在互联网用户增多的情况下,防止极端组织或极端分子利用互联网传播极端主义思想就显得极其重要。
(二)俄罗斯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类型
在俄罗斯通过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传播的极端主义信息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在网络上传播破坏俄罗斯国家领土完整、暴力改变宪法制度的极端主义思想。部分人员在网站和论坛上号召在俄罗斯联邦的领域上组建独立的哥萨克和西伯利亚国家,这已经对俄罗斯联邦的领土完整构成了威胁。此外,俄罗斯的极端分子也通过网络宣扬“圣战”思想,号召其成员到叙利亚参加伊斯兰国的战争,为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做准备。2014年12月,俄罗斯国家反恐委员会主任普尔热兹多姆斯基指出,当前伊斯兰国恐怖主义组织也主要是通过网络招募到叙利亚参加战争的武装人员的。大约有800 至1500名俄罗斯人参加伊斯兰国的战争,其中一部分人打算带着具体的任务和目的返回俄罗斯。 可以说,这种网络上传播的极端主义思想与政治目的相结合,最终会威胁到俄罗斯的宪法制度和国家的领土完整,进而对俄罗斯宪法宣称的“人与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最高价值”造成严重的威胁。
第二,基于种族、民族、宗教、语言的特性而在网络上传播极端主义的仇恨思想。俄罗斯的极端主义组织打出了“俄罗斯是俄罗斯族的俄罗斯” 极端排外口号,进而对外来移民和非俄罗斯族裔的人发动攻击。在俄罗斯互联网上经常出现纳粹的标志和对纳粹主义崇拜的宣传。“光头党”、“罗斯纳粹党,俄罗斯新纳粹分子”、“白色种族主义”、“纳粹联盟”,等等,都是俄罗斯臭名昭著的纳粹主义组织。这些纳粹组织在网络上传播不同种族、民族、宗教之间的仇恨思想,造成俄罗斯社会的分裂。例如,2006年9月至11月,特列布秀克使用其个人电脑在网络上散布含有激起民族和宗教仇恨内容的文字和视频资料。在这些网络上公开的资料中含有对非斯拉夫外表的人实施暴力攻击的场景,并号召远离那些信奉非东正教的非俄罗斯族人。
第三,在互联网上传播用于制作爆炸装置的方法。使用爆炸的方式发动恐怖袭击,成了极端分子的惯用手段。一旦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爆炸,将会造成大量的平民伤亡。极端主义组织和人员,通过网络传播爆炸装置的制作方法,以便让具有极端主义倾向的人自己制作爆炸装置,并随时随地发动包括自杀式袭击在内的恐怖袭击。在网络上传播爆炸装置的制作方法,不仅会影响极端分子,而且那些不具有极端倾向的人也可能利用网络上的爆炸方法实施犯罪行为。2008年俄罗斯萨马拉州检察院侦破了一起公交车爆炸案。犯罪分子对载有72人的公交实施了爆炸。但后来查明,犯罪分子并不是极端主义组织或恐怖主义组织的成员,他们只是自己在网络上找到了自动爆炸装置的制作方法,并如法炮制便制作了炸弹。
第四,通过网络传播极端主义思想获得资金来源。早在十年前,俄罗斯学者便指出了极端主义团伙利用互联网获取资金支持的这种现象。 在通过网络传播极端主义时,极端主义组织或个人还会附加上汇款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从具有极端主义倾向的人那里获得资金的支持。这也加剧了打击极端主义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三)俄罗斯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危害
与传统传播媒体相比,通过互联网传播极端主义思想的危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大。由于网络的无界性,在一国某处上传极端主义信息,该信息便能够传播到互联网所及的世界每个角落。只要有移动终端和网络,便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接触到极端主义信息。“只要单击鼠标,恐怖组织就能够在世界范围内与其用户进行联络,能够把触角延伸到世界上遥远的角落,能够持续不断地传播他们的仇恨。” 这便突破了传统国界的限制,也促成了极端主义思想在世界各地的泛滥。“在当今条件下,无论是谁都无法抗拒网络信息及大众传媒的影响。” “因特网如此受恐怖主义青睐的一个原因:它不受控于任何国家或其它的知名技术机构,所有人都有权上传数据,只需连上因特网并拥有一台计算机就够了。” 互联网为具有政治目的的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俄罗斯国家安全和领土完完整造成了严重威胁。
第二,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引发个人极端主义暴力行为。互联网将位于世界各个角落的人联系起来,某人在某处发送的极端主义信息,可能会被任何一个互联网用户所接触。进而,极易被极端主义组织利用,“通过网络,寻找潜在的极端思想的拥护者。” 另外,通过网络传播和新的即时通讯工具传播极端主义思想的信息,具有不可控性,访问网络信息的公民也不受限制,极有可能造成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活动的消极后果。这种极端主义思想的潜在用户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这便出现了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情形,极端主义组织通过网络被动地吸纳成员,并且这些被动的被接纳者,可能在接到极端主义组织的指令后,发动意想不到的“独狼式”袭击,令人防不胜防。例如,2011年一名科索沃21岁的男子在德国法兰克福机场袭击了一辆美国军车,致两人死亡,三人受伤。该男子发动袭击的原因就在于其接触到了网络上传播的恐怖主义思想。
第三,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对青少年危害尤甚。青少年充满好奇,是新事物的践行者,更是互联网用户的主力。互联网上传播的极端主义思想,极容易被对新鲜事物好奇的青少年所接触,进而为青少年实施极端主义行动提供了精神支持。青少年对极端思想辨别能力较差,更容易被极端思想所诱惑,当被极端思想毒害的青少年遭遇挫折、困难时,更容易采取极端主义的行为,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俄罗斯学者认为,极端主义在更易于冲动而倾向使用暴力的青年人当中产生的不良影响更大。参加暴力组织活动的青年人,年龄在25岁以下的占了总数的30%,有50%的参加者不超过35岁。 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组织利用社交网络,吸引青少年到叙利亚等地参加所谓的“圣战”。2014年奥地利两名分别为15岁和16岁的女孩萨拉和萨皮娜到叙利亚参加“圣战”,后来查明,这两名女孩便在网络上接受过宗教教育,受到极端主义思想的影响。
因此,极端主义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给打击和预防极端主义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也加剧了极端主义在全球范围的泛滥。
二、俄罗斯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措施
(一)完善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法律制度
俄罗斯针对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新形势,对其国内有关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断的修改与完善。2002年通过的俄罗斯《反极端活动法》规定禁止使用公共互联网实施极端活动,并规定了法人和大众传媒利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媒介从事极端活动可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2014年生效的俄罗斯《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进一步加大了对极端主义信息网络传播的治理力度,规定俄罗斯通讯、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联邦局根据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或其副职的请求可以在法院作出封锁某一网络资源前,禁止浏览该网络上刊载的该信息资料,直到所有人删除有害的信息或法院作出认为并无不适宜的内容的决定。 俄罗斯联邦《警察法》、《行政违法法典》、《刑法典》也对利用网络传播极端主义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俄罗斯预防和打击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在实践中对预防极端主义的网络传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对极端主义网络传播进行技术预防
俄罗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对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预防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种技术的运用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那些漫无目的的上网者通过网络搜索引擎获得有关极端主义的信息,进而避免网络传播的极端主义思想对那些潜在的极端主义分子造成影响,并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网络极端主义的传播造成的不良后果。采用互联网技术手段预防极端主义信息的网络传播,能够及时发现网络极端主义思想,进而为极端主义信息的网路传播预防工作起到了其它方法所不可取代的作用。前述的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利用俄罗斯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的消息传出后,Telegram网站回应已经着手封锁相关频道。
(三)加大反极端主义思想的意识形态宣传工作
极端主义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而存在。当然,为了能够对抗极端主义的意识形态,国家的重要任务便是对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和传播途径进行控制。然而,在信息化时代,“仅仅靠追究实施极端活动者的责任是明显不足的。打击极端主义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人民免受散播在不同的媒介上的有害思想的毒害。”
极端主义思想之所以吸引人,主要原因是极端分子构筑了一套话语体系,并利用这套话语体系对那些潜在的信奉者进行洗脑,进而实现对他人行为的控制。俄罗斯学者认为,高加索分裂主义支持者,利用了族裔和宗教之间的历史联系来操纵民族意识。这些人编造着历史,在其控制的网站上宣称,几个世纪以来高加索民族就没有停止过与俄罗斯的战斗。在分离主义分子的网站上,广泛采用伊斯兰教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化色彩的宗教术语来进行宣传,例如用“圣战”、“战士”等词语指代分裂分子,用“叛变者”、“异教徒”等来指代分裂分子的反对者。 因此,在极端主义分子编造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情况下,要想从根本防止极端主义思想的扩散,就必须有能够与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相抗衡的意识形态体系。
但俄罗斯在废弃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体系后,尚未建立起一套超宗教的话语体系,这也是造成极端主义思想泛滥的原因之一。为预防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需要在网络上展开信息宣传。国家在网络上的正面宣传“要揭示恐怖主义的实质并阐明其危害,进而在公民中形成反对暴力的意识形态并拒绝参加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 这种国家正面宣传的目的是要形成宽容、和谐、和平的文化氛围、进而封死极端主义思想渗透的缝隙。如果不从构建反极端主义思想的意识形态体系入手,一个极端分子被消灭后,还会有其他人补充进来,进而继续实施极端行动来危害社会。因此,反极端主义的思想体系必须能起到预防和转化的作用,进而使人们形成对极端主义的正确认识,对极端主义分子和思想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这套话语体系,还要能够起到将曾经相信过极端主义的人转变为一个拥有正常思想的人的作用。国家构建的反极端主义的思想体系,通过网络媒体、新媒体和大众传媒工具的传播,进而在社会上形成宽容、和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共识,形成对国家、社会的认同。
(四)预防极端主义思想传播的经济措施
极端主义思想在俄罗斯的泛滥,在某种程度上与俄罗斯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一定联系。当然,极端主义灾难的形成并非单一的经济因素所决定的,但经济因素却在极端主义泛滥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俄罗斯极端主义思想恰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戈尔巴乔夫推行的经济改革失败时兴起。“由于苏联改革的失败,居民生活水平下降,民族分离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高涨。” 这种民族分离主义恰恰与民族极端主义密切相关。脱离苏联宣布独立的俄罗斯,在叶利钦的领导下,经济上采用休克疗法,结果造成俄罗斯经济的全面衰退。在这种状况下,民族分离主义势力抬头,并积极推行极端主义思想。受极端思想蛊惑的人,往往也将对自身经济状况的不满转变为对极端主义思想的支持。这也加剧了极端思想的传播。在经济状况不好,失业率高的社会条件下,部分俄罗斯人将其自身经济状况的不满归罪于外来移民,进而主张对外来移民进行人身攻击。这也成了激起民族仇恨的重要推手。因此,没有社会经济的发展,没有充分就业的保障,预防极端主义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五)协调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权力机关的行动
要执行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任务,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和俄罗斯内务部特种技术措施局(БСТМ МВД России)在打击网络极端主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上述两个部门不仅仅负有查处和制止含有极端主义信息的网站的职责,而且还负有查明公开在网络上传播极端主义信息的人的职责。” 此外,根据2011年生效的俄罗斯联邦《警察法》的规定,预防、查明、制止社会团体、宗教组织和其它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的极端主义活动是警察的职责。因此,按照俄罗斯《警察法》的规定,俄罗斯内务部及各联邦主体内务机关也负有打击极端主义活动的职责。俄罗斯各联邦主体内务机关为应对极端主义所给俄罗斯造成的危害,专门成立了反极端主义中心这一专门机构。2011年,时任俄罗斯总统的梅德韦杰夫,为协调内务机关统一部署打击极端主义的工作,专门成立了俄罗斯反极端主义部际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打击极端主义问题方面国家政策的实现,协调参与打击极端主义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各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的行动,并对打击极端主义的行动进行协调领导。该委员会的任务包括编制并向俄罗斯总统提交俄罗斯极端主义的年度报告,研究制定打击极端主义及消除造成极端主义的原因和条件的措施,等等。此外,俄罗斯联邦检察院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在打击极端主义方面也负有重要职责。
(六)开展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国际合作
由于互联网传播信息的无界性特点,网络上传播的极端主义信息,完全可能位于俄罗斯联邦境外的服务器上,这便导致该类信息处于俄罗斯法律管辖的范围之外。因此,要想彻底删除该类信息,最终防止此类信息的传播,还需要开展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国际合作,以便让刊载极端主义信息网站的所在国的执法部门对上述的信息作出处理。当前,俄罗斯在预防网络极端主义传播方面的国际合作在独联体国家成员国和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积极开展。
独联体国家在打击极端主义方面签订的公约有1999年的《独联体国家反恐协议》,2000年的《独联体首脑理事会关于独联体国家反恐中心(АТЦ СНГ)的决定》,2005年《独联体国家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和各种暴力极端主义公约》,等等。当前,在伊斯兰国极端主义势力猖獗的情况下,独联体国家在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方面加强合作,就更为重要。独联体国家反恐中心的数据显示,在叙利亚恐怖主义组织参加战斗的独联体国家公民数量已达15000人。土耳其媒体报道,将近有3500名乌兹别克人在叙利亚参加战斗,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则认为有300名左右的哈萨克斯坦人在伊斯兰国参战,其中多半是妇女,有200名左右的塔吉克斯坦人和100名左右的格鲁吉亚人参加了“圣战”,阿塞拜疆的媒体报道,在叙利亚已经打死了100名左右阿塞拜疆志愿者。 2000年6月21日,成立的独联体国家反恐中心是独联体国家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各种极端主义职能部门的专门常设协调机构,在打击极端主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俄罗斯为打击极端主义,还加强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合作,这也包括了对网络极端主义传播的预防工作。例如,2012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制定了《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预防和阻止利用或威胁利用电脑网络进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的共同措施》,并于2013年组建了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联合专家小组。
三、对中国的启示
借鉴俄罗斯预防网络极端主义传播方面的经验,我国应采取如下措施,以应对预防极端主义在网络上的传播。
第一,完善打击极端主义的法律制度。当前,我国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追究极端主义责任的,主要是刑法。但要以法治的手段打击和预防极端主义,就需要整个法律体系的协调与完善。借鉴俄罗斯在预防网络极端主义方面的经验,应完善与刑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如应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上规定宣扬极端主义思想、组织极端主义组织、强制穿戴宣扬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等在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的行政责任。完善《宗教管理条例》以清晰界分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主义。修改与确保民族和谐有关的立法,对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行为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在相应的有关网络、大众传媒、即时通讯工具的法律规范方面,增加传播极端主义思想的法律责任,进而做到打击极端主义的网络传播有法可依。
第二,强化正面的反极端主义的意识形态宣传。俄罗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瓦解后,俄罗斯社会未能形成一种超宗教的意识形态体系来弥补这一真空地带,这也是造成极端主义思想泛滥的原因之一。我国应充分注意到俄罗斯的这一教训,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宣传手段进行反极端主义、反恐怖主义的宣传,揭露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本质,要联合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反极端主义的共识。按照美国学者安德森的观点,民族不过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 ,为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就必须加大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认同的宣传力度,以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抵御形形色色的极端主义。各教学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要对极端主义现象的产生、传播及预防措施进行研究,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进而让极端主义思想成为“过街老鼠”,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问题,也是彻底铲除极端主义思想赖以存在土壤的治本之策。
第三,加大对网络极端主义传播的监控力度。加大网络极端主义传播的技术预防力度,是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在还不能从根源上彻底铲除极端主义的条件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要进一步开发网络反极端主义传播的各种程序,以做到对网络极端主义传播的时时监控,同样,公安机关网络监督管理机构也要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极端主义传播的监管力度,积极宣传网络极端主义的危害,对那些举报网络极端主义信息的用户进行奖励,以此形成反网络极端主义传播的网络战线。应将群众路线运用到应对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斗争实践中,发挥网民的主动精神,形成人人都是极端主义思想的反对者、预防者的良性局面。
第四,协调打击极端主义的国家权力机关的行动。为更积极有效地预防极端主义的网络传播,还应该协调各国家机关的行动,以便让各打击极端主义的国家机关在国家统一的打击极端主义的部署下开展工作,制定打击和预防极端主义的系统方案,多管齐下,多部门协调配合,以期取得包括打击极端主义网络传播在内的应对极端主义传播的最大的效果。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借鉴俄罗斯的经验,成立跨部门的打击极端主义的协调委员会,以对极端主义在我国国内的现状、特征、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进行研究,并制定打击极端主义的统一方案。
第五,重视经济因素在预防极端主义传播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要从制度层面实施打击极端主义的政策,就必然需要经济基础的支撑。因此,发展经济,让落后地区的经济能够实现与国家整体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就业,也是预防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重要保障。在预防极端主义方面,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是基础。良好的经济环境能够铲除极端主义对极端思想被动接受者的吸引力,能够从物质基础方面保障极端主义思想的蔓延。
第六,加强打击极端主义的国际合作。鉴于极端主义网络传播的跨国性,要预防极端主义的网络传播,就必须广泛地开展打击极端主义国际合作。我国应与国际社会进行沟通,以便就极端主义的概念、内涵等问题达成共识,要在国际社会形成一种极端主义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公敌的一致认识,要与国际社会协调打击极端主义的措施、加强打击极端主义的国际司法合作、共同开展反极端主义的国际联合军事演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