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十八届五中全会背景下辽宁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模式

2016-02-26 15:15张龙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盘锦124000
新丝路(下旬) 2016年7期
关键词:集团化辽宁省办学

张龙(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盘锦 124000 )

浅析十八届五中全会背景下辽宁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模式

张龙(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盘锦 124000 )

本文从辽宁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分析,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对于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指导,领悟到高等职业教育必须有利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能力和素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的需要和促进就业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应该紧抓机遇,引导企业和社会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义,并提出加强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建议。

高职教育集团化;提升技工水平;适应时代

【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6.07.062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通过逐步分类推进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吸引和鼓励更多中学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有利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能力和素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的需要和促进就业的要求,这是我国教育全面转型的根本要求。

职业教育集团是指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组成,以契约、资产等形式为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以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技术技能积累、社会服务活动等为主要任务,以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和协同创新为目的的合作办学组织。

一、辽宁省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

1.职业教育劳动力供给总量不足

由2013年和2014年《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可知,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上年减少1.0万人,下降6.6%。在校生数比上年减少1.9万人,下降4.4%。普通高中与中职的招生比近两年都维持在61:39。在高等教育结构中,高职专科招生比由2013年的32.2%下降到31.4%,在校生比例由2013年的27.5%下降到26.9%。因此可以看到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生源逐年下降,生源不足产生的结果就是职业教育劳动力供给总量的不足。

2.职业教育劳动力供给结构不合理

十八大以来,随着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的发展需要的是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更高的职业技术人才,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高级技术工人远远落后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通过《2014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辽宁统计年鉴2015》分析得出2014年辽宁省第一产业的产业结构偏离度为-0.7,说明农业中仍有富余劳动力可以转出,而第二产业的偏离度>0,为0.81,说明该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较高,存在劳动力转入的可能。因此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应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培养专业人才。

3.职业教育人才的层次较低

从《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中显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中资格证书持有率为77.8%,北京、上海、广东这三个发达地区的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分别为80.2%、83.8%、58.5%,而辽宁省为65.4%,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映出辽宁省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层次不高、专业性不强。

二、十八届五中全会对于辽宁职教集团化发展的机遇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加速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调整和结构升级发挥着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作用。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辽宁作为传统的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对区域经济转型中的人力资源需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职业技术教育与区域经济必须协调一致,才能加速区域经济的转型与发展。

辽宁省作为传统的老工业基地,随着资源的逐渐枯竭及国内国际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辽宁职业教育面临着诸多的机遇和挑战。在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及改造过程中,辽宁省的产业结构呈现出了集群化的发展趋势,需要越来越多的掌握现代技术的工人,这对于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来说,更是前所未有的机遇。辽宁省紧抓机遇,陆续创办了一些职业教育集团。如:2012年6月,以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为牵头单位,由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交通厅为名誉理事长单位,辽宁省20家汽车企业、18家行业组织和15所高、中职院校组建了辽宁省汽车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该集团即为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这是辽宁职教集团化发展的雏形。

十八届五中全会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在此前后,《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的颁布实施,就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意见,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明了方向,也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义

集团化办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是我国经济转型期职业教育领域里新兴的一种教育战略选择,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让企业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从根本上满足企业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调动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业和职业院校之间的长期、良性互动。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了规范、完善的治理体系、形成了产教融合的办学机制、促进了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的人才适销对路,可以满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自身的用人要求,可以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的共赢。

其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整合和重组教育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和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职业教育集团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的运行方式,可以实现教育资源的融通和共享,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的参与主体,秉承契约精神,遵循集团章程,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开展合作,职业教育资源(例如师资、实验实训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可以在校校之间、校企之间共享,用于开展教学、科研、社会培训和服务,从而实现资源共建、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第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优化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职业院校的教师到企业锻炼形成常态化,随时可以了解行业、企业的最新技术,与此同时,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有利于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

第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促进中、高职的衔接和融通。一直以来,中职和高职在衔接方面不是特别顺畅,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密切中等职业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打破隔阂,实现中、高职在人才培养上的实质性融通。

四、加强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建议

1.构建共享共赢的激励机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要加强职教集团的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利的运行保障,出台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将校企合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中,鼓励教师到企业从事实践锻炼和技术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制定落实科研管理制度,明确横向课题(项目)管理程序,与企业进行项目研发、课题研究,通过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的转让权,提供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实现成果推广与先进技术共享。同时,要建立校企合作培训制度,为合作企业开展企业管理等系列培训项目和成人学历教育。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多元化办学进程。

2.深化“招生即招工”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与企业共建校企合作单独招生制度。探索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与企业签订招生就业协议。由校企考核人员共同组成考评机构,进行心理及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考试改革新模式。按照企业用人标准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实现招生与招工互通、上课与上岗融合、毕业与就业衔接。最终形成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招生考试制度体系,实现合作招生和过程共管,形成校企合作单独招生选拔录取新运行机制。

3.要充分发挥高等职教集团作用。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及时提供区域内毕业生需求信息,积极吸引毕业生面向企业和基层就业,鼓励企业积极接收高职毕业生。积极沟通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和推进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减轻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成本支出,促进企业校企合作共育人才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鼓励行业为学校提供职业岗位从业标准,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供交流平台,开展课题立项及研发,利用行业资源,在校企之间牵线搭桥。

4.要发挥校企双方各自优势。以校企共建、工学结合为抓手,共同推进“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校企双向挂职等形式,使教师与企业技工之间的角色互换,提升教师技术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学校要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全程参与专业建设,按企业要求规划专业发展、开发课程、编写教材、参与教学、承担教研课题等任务,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兼职教师聘用,有效解决兼职教师聘任问题。

5.要以“校中厂”、“厂中校”等校企合作基地为载体。实现规范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引入企业标准与企业文化,注重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相关管理制度,为下厂实习师生提供人身安全制度保障。在学生进入企业工作岗位前,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进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编制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顶岗实习的形式与途径、任务与措施、内容与评价等,建立企业兼职班主任制度,提高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与指导率,协调好实习与就业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顶岗实习中的重要作用。

总之,辽宁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适应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仍未完全建立,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教育管理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高职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王永红.集团化办学: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职教论坛.2012.7

[3]刘加养.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探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5.4

张龙(1980—)男,满族。辽宁盘锦人,毕业于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副主任,讲师,从事国家方针政策研究。

本课题为辽西北职业教育联盟2016年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研究课题重点课题。课题编号:LM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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