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凌云/史登峰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 100083)
简政放权深入推进 助推矿业供给侧改革
——2016年度矿产资源管理形势分析
■ 曾凌云1,2/史登峰1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 100083)
近一年来,全国矿业权存量持续减少,矿业权市场逐步回归理性。矿政管理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矿产开发宏观管理不断加强,矿业投资环境持续向好,矿政管理助力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实效,各项矿政改革全面有序推进,为矿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积蓄着新的动能。
矿产资源;矿政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势分析;2016年
近一年来,矿政管理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涉矿审批事项清理、下放、简化等取得新进展,重要矿种宏观调控不断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有序推进,矿业权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矿业投资环境持续向好,矿产资源管理助力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实效。同时,矿产资源管理各项改革全面有序推进,为矿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积蓄着新的动能。
根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及矿业权市场网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共有非油气探矿权2.76万个,比2015年同期减少9.0%;共有非油气采矿权6.83万个,比2015年同期减少11.6%。矿业权存量持续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矿业持续低迷的影响,探矿权、采矿权注销和关闭退出数量较大。从矿业权市场看,2016年前3季度共出让探矿权876个,同比增长24.3%,主要为金、地热、铜、铁和铅等。但以招拍挂方式市场竞争出让的探矿权数量比2015年同期减少,增加的主要是财政出资项目,约占探矿权出让数量的60%。2016年前3季度共出让采矿权1287个,同比下降27.9%,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数量约占80%。市场竞争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数量均有回落,可见矿业权市场正逐步回归理性。从区域分布看,依然是矿产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勘查开采相对活跃。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国土资源部继续深入推进职能转变相关工作并取得新进展,矿政管理效能显著提升,矿业投资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又一批涉矿事项得到清理规范。2016年2月,国务院发文对国土资源部5项涉矿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取消部实施的“地质资料保护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部实施的“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2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及登记保护”和“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2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矿业权出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入推进。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2016年8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4号),明确了矿业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式、信息公示、交易规则、技术标准等要求,并督促地方加快推进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此举将进一步提升矿业权出让交易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三是部分煤炭、煤层气矿业权审批权限下放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3月,国土资源部发文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资源储量规模大于1亿吨(焦煤大于5000万吨)的煤炭采矿权审批权一律下放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4月,国土资源部发布65号令,将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给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实施:一是煤层气勘查审批登记以及已设煤层气探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保留和注销审批登记;二是储量规模中型以下煤层气开采审批登记以及已设储量规模中型以下煤层气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和注销审批登记;三是煤层气试采审批。上述审批权限的下放有助于煤炭去产能和统筹协调煤炭、煤层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四是采矿权审批要件不断简化,审批效率显著提高。2015年12月以来,福建、山西、湖北3省先后将申请采矿许可证需提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合并,实行方案统一编制、统一评审、统一实施。2016年7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不再作为颁发采矿许可证前置要件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9号)和第18号公告,取消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意见等资料作为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前置要件。相关审批要件的取消或简化合并,减少了采矿权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程序,降低了企业成本,显著提高了采矿权审批效率。
五是国土资源部发证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费改由财政支付。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相关要求,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6月印发通知,明确从2016年起,部发证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费用将由财政资金支出,按照单个项目定额、一项目一委托的方式结算。对通知印发前已由相对人支出的相关费用,也将按实际支出返还相对人,切实减轻相对人负担,释放经济活力。
六是矿业权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近几年来,国土资源部逐步实现了矿业权办理一站式服务,申请人提交申请报件和领取结果均只通过政务大厅窗口。先后从减少申请材料内容和份数、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网上审批、限时办结、调整省厅意见报送方式、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矿业权到期提醒、启用政务服务专用章、开通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召开申请人评议会等方面不断优化矿业权审批相关服务,矿业权管理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七是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有序推进。2015年8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相关管理内容。包括国家财政支持复垦、吸引社会投资、鼓励权利人自行复垦、废弃地复垦作为占补平衡指标或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等政策和激励措施。目前,已在全国24个省份200多个县开展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已实施复垦面积42.2万亩,投入资金约80亿元。
一是从严把控煤炭矿业权审批,助力煤炭“去产能”。为细化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2016年3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3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不予受理未经项目核准(产能核增)的煤炭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国发〔2016〕7号文件之前经项目核准(核增)机关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需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告后,方可办理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受理审批手续。相关措施从煤炭资源配置的源头上为“去产能”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稀土、钨等矿产宏观调控,促进优势战略矿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5年11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9号),在继续暂停稀土探矿权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六大稀土集团为主导的行业发展格局,实行差别化政策,允许国家财政全额投资开展前期勘查,允许大型稀土集团为采储平衡需要申请勘查登记,符合开采总量控制、产能平衡要求的申请开采登记。取消暂停钨矿勘查登记,继续暂停受理新的钨矿开采登记。将共伴生稀土矿、钨矿的开采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并将离子型稀土调整为第二类矿产。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稀土产业向国有大型稀土企业集团集聚,优化稀土产业结构,促进稀土资源的更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等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正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矿业权出让制度等3项重大制度改革方案研究,有序推进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矿业权审批权限调整下放,同步推进矿业权管理“2+1”制度框架建设,从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强化资源市场配置、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细化勘查开采审批等方面多管齐下,多层次、多维度全面推进矿政管理改革,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助推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积蓄着新的动能。
同时,为更好地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各项改革,需在“放、管、服”上进一步深下功夫。一是从“放”的方面,需更加注重与相关改革的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深入分析地方需求和承接条件,提高放权的“含金量”。注重放权与简政同步,指导各地进一步简化审批要件、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审批成本,达到提升管理效能的根本目的。二是从“管”的方面,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助推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手段措施,从矿产资源规划、调查评价,矿业权新立、延续、注销等各个环节对煤炭、钢铁“去产能”和稀土、钨等优势战略矿种产业升级等进行合理调控,并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三是从“服”的方面,需进一步提升矿业权出让、审批、监管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开化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尤其是服务全面脱贫攻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服务基层和矿业企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EB/OL].(2016-02-28)[2016-11-08].http://www.gov.cn/zhengce/ content/2016-02/28/content_5045427.htm.
[2]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EB/OL].(2015-08-14)[2016-11-08].http://www.chinapolicy.net/bencandy.php?fid-141-id-47282-page-1.htm.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EB/OL].(2016-03-30)[2016-11-08].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604/ t20160414_1402210.htm.
[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EB/OL]. (2016-04-06)[2016-11-08].http://www.gov. 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092464.htm.
[5]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不再作为颁发采矿许可证前置要件的通知[EB/OL].(2016-07-28)[2016-11-08].http://www.mlr.gov.cn/zwgk/ zytz/201608/t20160810_1414152.htm.
[6]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2016-04-26)[2016-11-08].http://www.jxgtt.gov.cn/News. shtml?p5=51407929.
[7]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EB/OL].(2015-11-17)[2016-11-08].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22016/ wa1512149195.shtml.
Streamlining of Administration and the Scaling Back of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Promoting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in Mining Industry—Analysis of the Manage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of 2016
ZENG Lingyun1,2, SHI Dengfeng1
(1.Chinese Academy of Land and Resource Economics, Beijing 101149; 2.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100083)
As the stock of mining rights continues to fall, the mining rights market presents stepwise regression rationality. In such a situation, major measures with a view to promoting mining development are adopted. For example, streamlining administration, delegating more powers to lower-level governments and to society in general while improving regulation, and optimizing service have been deepened in the work of mining management on a constant basis. At the same time, we have constantly enhanced our efforts with regard to macro management of mineral development. These efforts have led to notable results: mining investment environment has continued to do well;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of mining has obtained the obvious actual effect; and the reform for the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of geolo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has been pushed forward orderly. All of these have been accumulating new momentum for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ining.
mineral resources; the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of geolo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situation analysis; the year of 2016
F407.1;F062.1
A
1672-6995(2016)11-0024-03
2016-11-08;
2016-11-14
国土资源部部门预算项目(121102000000150007);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评价专项“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与管理技术支撑项目”(121102000000150017)
曾凌云(1983-),男,湖南省株洲市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理学硕士,主要从事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经济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