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新田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北京 100025)
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步思考
■ 邢新田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北京 100025)
文章通过深化认识国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意义,分析判断我国地质工作当前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新机遇。我国固体大宗矿产勘查要走出困境,地质工作要更好发挥先行性、基础性作用,根本路径在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转移固体大宗矿产勘查过剩产能;拓展地质工作服务功能;将部分国有地勘单位“摘事业单位帽子”,改制为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坚持经营理念,作好经营决策,提高地质成果质量;组建矿产勘查开采融为一体的大型矿业有限公司等五项任务。其目的是更好满足国家对地质工作各方面新需求,扩大有效供给。文章从坚持创新驱动、完善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领域;有效供给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速度换挡的重要节点上,矿产品供求机制发生了新变化,矿产品价格下跌、产量下降,致使全国固体大宗矿产勘查投入严重萎缩。根据矿产资源需求规律、市场价格规律和绿色发展理念,再基于对矿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还在持续的分析判断,预计国家矿产勘查特别是固体大宗矿产勘查投入再呈现直线上升、回归历史高位已不可能。因此,为摆脱当前困境,笔者认为根本之策是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以此为题,从三个方面回答了这一问题,即:深化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意义;确立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任务;明确加强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举措。
为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要解决相关认识问题,以提高改革的自觉性与紧迫性,激发改革动力。
1.1 国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
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发展内在关系的两个方面,二者蕴藏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需求侧”重在解决总量性问题,注重短期调控,主要从需求拉动角度入手,强调要素投入,依靠传统意义上的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拉动经济发展,其短期效应比较明显;与之对应的“供给侧”则是从供给角度出发,重在通过制度变革、结构优化、要素升级这“三大发动机”,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与资源配置效率,增加有效供给,进而推动经济增长,因此,更具中长期视野。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已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国家从新的视角出发,明确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首先,应明确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进行的,所以,经济发展新常态,并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需求变了,其需求质量要求提高了,需求领域拓宽了。但是,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供给质量和服务跟不上,有效供应能力不足,导致带来大量“需求外溢”。因此,应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增加有效供给,遏制“需求外溢”。其次,应明确当前供给侧问题是供需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供给侧改革目的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全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减少无效与低端供给,扩大有效与中高端供给,增加供给机构对需求变化的适用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因此,抓住了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实现“双高”发展,即经济中高速增长和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再次,应明确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转化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深入,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际成果引领新常态下经济新发展。
1.2 当前固体大宗矿产勘查严重萎缩恰是其供给侧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新变化的体现
在深化认识国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意义和主要任务的基础上,以此统领深化认识与分析当前国内地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当前,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深化,中央地勘基金于国外和国内投资的矿产勘查项目先后停止,中央财政不再投向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由于矿产品供求格局新变化,自2013年以来,矿产品价格持续下滑,矿业发展下行,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热情显著下降,社会资金投入也大幅度缩减。全国固体矿产勘查投入从2005年始持续直线增长,直至2012年达到501亿元高峰之后明显持续下滑,2015年降低到326亿元,比2012年减少35%。再加上国家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尚未启动,综合上述原因,国内固体大宗矿产勘查项目(主要指煤、铁、铜、铝等勘查项目,下同)大幅度减少,致使国有地勘单位发展步履艰难,甚至有的单位职工工资也难以按时足额发放。有的专家统筹考虑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的两个大局,预测我国乃至世界矿产品价格低位震荡或许成为主旋律,固体矿产勘查开发可能是一个L型走势。因此,矿产品价格再想回归历史峰值(如,2007年国内铁矿石(含税)年均价1610元/吨),获取丰厚的高额利润已不可能重现;作为矿业先行的矿产勘查特别是固体大宗矿产勘查,再想回到投入直线上升历史高位的“黄金年代”也已不现实。
正如陈毓川院士指出的,目前地质工作正进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三次萎缩期。但这只是个表象,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矿产勘查供给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一是根据资源需求呈S曲线规律,我国工业化已到中后期,对矿产资源需求已到或将到S曲线拐点,而且二次资源发挥的作用较大。因此,新常态下矿产品需求增长自然放缓,这必然影响着矿产勘查发展。二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即价格规律,由于我国矿产资源禀赋较差,矿产品勘查开发成本高,在当前国际矿产品价格低位震荡下,国内矿产品市场竞争力低,致使我国矿业发展乏力。这必然直接制约着矿产勘查工作开展。三是我国当前实施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共赢,保护生态环境优先的社会发展战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绿色发展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传统矿产勘查开发方式必受到严重挑战。
1.3 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引领地质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需求重要决策
“正确的决策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既要清醒认识地质工作特别是固体大宗矿产勘查面临的严峻形势,也应看到地质工作正在面临着发展新机遇。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三大特征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的发展理念,都为地质工作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拓展了新的服务空间。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矿”不是不需求了,而是需求质量(如勘查成果)更高了。主要体现在国家经济由高速转为中高速发展,其发展总量仍然可观,仍然需要有充分的矿产资源支撑,但所急需的是能够在现阶段开采利用,其矿产品有市场竞争力,并为矿业企业带来预期收益的矿产资源,即资源性资产(优质矿产资源)。这就要求矿产勘查要立足寻找与查明能够增值为资源性资产的优质矿产资源,而不是所谓的“大矿”。这无疑对矿产勘查成果的需求质量大大提高了。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地质工作的需求领域大大拓宽了。主要体现在国家要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渐成为主体,要实施绿色发展理念。这要求地质工作亟待破除单一资源性地质的思维方式,树立“大地质”理念,使地质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这无疑将大大拓宽地质工作服务空间。与此同时,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地质工作需求的新变化,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因此,这无疑对地质工作队伍技术素质要求将会更高。
现在问题要害是当前地质工作供给侧的成果供给质量、单一的服务功能结构与地质工作队伍技术素质远远不能适应这一新变化与新需求,只有抓住“牛鼻子”,扎扎实实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引领地质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需求,摆脱当前固体大宗矿产勘查困境,提高地质工作供给成果质量与效率,拓展其服务领域,扩大有效供给。
地质工作焕发新活力的路在何方?路就在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上分析,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固体大宗矿产勘查走出困境和地质工作“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正确选择。建议主要抓好如下五个方面工作。
2.1 积极做好固体大宗矿产勘查过剩产能转移工作
2015年末,包括现有“百局千队”国有地勘单位的矿产勘查力量,再加上其他地勘单位,全国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共有2640个,固体大宗矿产勘查产能过剩成为已不争的事实,特别是煤炭与铁矿矿产勘查寻找与查明了相当数量的目前尚不能开采利用的矿产地,其产能过剩更为明显。这主要源于地质工作传统思维方式:一方面从计划经济体制始,地质工作主要力量是从事矿产勘查,特别重视固体大宗矿产勘查;另一方面,前一个时期,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资源强劲需求,地质找矿无疑成为地勘单位压倒一切的工作,形成了百局千队以矿产勘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在新常态下,国家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增长放缓,矿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加之我国矿产资源禀赋条件与资源品质较差,矿业竞争力低,导致矿业产能过剩,致使固体矿产勘查投入严重萎缩。因此,以固体大宗矿产勘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必须调整,过剩产能必须按市场需求果断转移,解放与发展地质生产力。
(1)将过剩的固体大宗矿产勘查部分产能转向境外找矿上来。正如刘益康在《境外矿产勘查的展望与反思》一文中指出的,“中国矿产勘查再次崛起的机遇在境外”。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境外找矿天地很大,将固体大宗矿产勘查部分产能移向境外,必将大有作为。但至少应把握好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必须在国家统一规划、宏观指导与政策支持下,实施地质工作“走出去”战略。在这方面应充分借鉴他国境外找矿成功经验(具体见下面政策部分)。二是“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切实汲取前一时期投资数额较大、效果欠佳,花高价买的深刻教训(例如:2003—2013年我国铁矿勘查、开发项目对外投资406亿美元,占全世界铁矿在建矿山项目累计投资1305亿美元的31.1%,权益矿比重仅占2013年进口铁矿石8.2亿吨的9%。)。因此,要特别重视境外勘查项目综合论证,加强经济可行性评价,注重资源赋存条件与品质及其矿产地基础设施配套措施。三是熟悉勘查项目所在国的矿业法律法规及社会环境,坚持整合和优选矿业权,走与矿山企业联合,充分利用境外矿业资本市场的勘查路径,以竭力避免政治风险、减少地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立足勘查能开采利用并给企业带来预期效益的矿产地。
(2)将固体大宗矿产勘查部分产能转向油气、铀(包括非常规油气及地热)勘查,转向服务于战略新兴产业矿产资源勘查,转向海岸带地质资源与海洋地质调查等需求上来,这些方面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当前能源勘查力量明显不足,海洋地质工作潜力很大,新兴战略性产业所需矿产勘查刚刚起步,在这方面有大量地质工作要做。
2.2 调整地质工作结构,坚持矿产地质与其他地质工作协调发展,拓展服务领域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针对供给侧经济结构性问题,以“结构优化”为目标,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地质工作本来是经济社会发展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各方面。但是,由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地质工作服务功能结构基本上是单一资源型地质功能结构,主要是以实现找矿突破和找大矿为主线,对如何充分发挥环境地质、生态地质、城市地质等其他地质工作服务功能远没有引起充分重视。这种单一型地质工作服务功能结构,显然很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地质工作需求的新变化与新要求。
当前,地质工作应面向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面向国家正在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使第三产业逐渐成为经济发展主体的重大变革;面向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的大战略谋划与实施等,自觉拓展服务空间与领域。这就要求地质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为导向,树立“大地质”理念,实施“结构优化”,破除地质工作单一资源型地质的“一点论”,跳出传统思维方式圈子,坚持矿产地质(资源地质)和其他地质工作协调发展的“两点论”。主要是突出两大主线,即矿产地质(含能源地质)主线、全方位服务主线,使其协调发展,以彰显地质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价值。在这方面已有成功范例,如浙江沿海一带地勘单位,矿产勘查市场份额很少,城市地质与环境地质等市场量却很大,有效发挥着地质工作的独特功能。
突出两大主线,调整与优化地质工作服务功能结构,要注重发挥地质、水文、物探、化探、探矿工程、测试等综合优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加强矿产地质的同时,切实加强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含地下水位和水质安全监测)、环境地质(含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预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含基础施工、地下可利用空间综合评价)、生态地质(含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农业地质、生态恢复—重金属污染防治)、城市地质(含地理信息测绘)、旅游地质(含矿山闭坑开发)等多个方面地质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各方面不可取代和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
还应该指出的是,在坚持矿产地质和其他地质的“两点论”的同时,还必须坚持“重点论”,防止“均稳衡论”倾向,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这是实现矿产地质工作与其他地质工作协调发展的本质要求。从宏观上来看,矿产地质仍然是地质工作重头戏,这一点要切实坚持。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矿产地质仍有所作为,关键是要寻找与探明有经济可采意义的矿产地,增强有效供给。当然,从微观来看,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可突出某项功能或两至三项功能地质工作。
2.3 确立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是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
当前,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错位,是地质工作供给侧最主要的短板,是矿产勘查成果低端供给与无效供给的根本原因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本应是理所当然的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但因国有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戴事业单位帽子,走企业化路子”,不能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又由于地方政府因利益驱动投资找矿,经营或变相经营矿业权,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致使真正的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错位。这样运作必然导致矿产勘查成果低端供给与无效供给的后果,其原因是:由于地方政府出资找矿,国有地勘事业单位只有通过地质项目总承包来获取总承包价款,地勘单位名为找矿主力军,实为政府出资找矿的打工者,矿产勘查成果优劣与利益无关;地方政府出资找矿目的在于以拍卖挂牌方式将勘查成果出让给采矿企业,获取高额价款,以权寻租,收取“垄断地租”,实行“矿政财政”。因此,致使找矿成果责任“挂空挡”,其低端供给与无效供给也就不足为奇了。为此,在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必须确立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是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以实现“权责清晰,责任明确”,提高矿产勘查成果供给质量。为确立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是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应根据中央(2011)5号文件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以稳定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矿产勘查市场预期为出发点,在过渡性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将部分国有地勘单位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制为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彻底“摘事业帽子,过企业日子”,成为名符其实的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而地方政府也要切实实行“政企分开”,从矿产勘查成果供给主体中彻底退出。即便政府作为勘查出资者,也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则,通过股权、债权等形式进入,而不能以权寻租,经营和变相经营矿业权。
2.4 地质工作者要像经济工作者一样思考问题,做好经营决策,提高地质工作成果质量,扩大有效供给
做好制度变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有效供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目标。当今,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粗放,重技术、轻管理,特别是决策管理薄弱,是地质工作供给侧的短板之一。主要是由于地质工作现行管理体制是“带事业单位帽子,走企业化路子”,地质工作管理思维方式与管理制度,仍然受着计划经济思维方式与管理制度的影响和束缚,地质工作管理,特别是决策管理,严重缺乏经营理念,对矿产勘查目标与成果评价背离经济可行性评价,导致对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决策和执行中出现新问题,只重视能否寻找大中型矿床和实现找矿突破,忽视矿床可采的经济价值;甚至出现一批呆矿,致使矿产勘查成果低端和无效供给问题突出,远不能满足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需求。截至2014年底,全国查明铁矿矿区数达4556个,保有资源储量843.39亿吨,基础储量206.56亿吨,但是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依然是逐年攀高,2015年已超过80%。即便现在铁矿石需求增长放缓,但仍是“需求外溢”的攀升趋势,有资料显示,2016年上半年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已高达84%。
破解这一问题,只有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地质工作者像经济工作者一样思考问题,进而做好地质工作经营决策,完善管理制度。坚持地质技术与地质经济相统一,强化经营理念,对某项目的是否立项、是否调整、是否继续实施都由项目执行者以依法追求矿产勘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独立做出决策,确保矿产勘查成果能够实现探转采,或能自行依法开采受益,或通过市场流转获利。正如《资本论》深刻指出的,企业产品在市场上要实现“惊险跳跃”,如果跳跃不成功,摔坏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产品所有者。地质工作者为确保其成果,实现“惊险跳跃”,必须牢固树立经营理念,做好经营决策。为此,提出如下两点建议:
一是地质工作者应紧紧结合地质工作实际,像经济工作者一样,学习并运用《经济学十大原理》中的前四项决策原理。即:运用人们面临权衡取舍、机会成本、理性人考虑边际量、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等决策原理,作好矿产勘查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全过程决策管理,以确保矿产勘查成果经济使用价值。二是地质工作者要全面贯彻实施《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8—2002),从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实施始,在普查、详查、勘探不同勘查阶段,都要严格按规范总则要求做相应的可行性评价工作,科学评价勘查矿床有无开采利用经济价值,确保矿产勘查成果质量与效率,使其增值为能供矿山开采利用并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资源性资产,增加有效供给,而不是单纯追求实现找矿突破和找到大矿。诚如大庆油田提出的,“没有效益的储量,一吨也不要”。
加强其他功能地质工作,也必须从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出发,同矿产地质一样,地质工作者要像经济工作者一样思考问题,做好相关项目经营决策,完善其管理制度,提高成果供给质量与效率,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以彰显地质工作价值。
综上所述,地质工作者要像经济工作者一样思考问题,做好经营决策,是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地质工作成果有效供给的一大重要事项。
2.5 组建矿产勘查开采融为一体的大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探矿与采矿分离的管理体制至今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绝大多数国有地勘单位仍然是独立的事业法人,这恰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工作供给侧又一大短板。导致矿产勘查成果不符合矿产开采的要求,不能及时转化为矿产开采生产力。因此,建议切实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契机,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使部分国有地勘单位通过改制,与国有大型矿业企业重组,实行强强联合,组建矿产勘查开采融为一体的大型或特大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这也是国际矿业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实现探采一体化,使矿产勘查直接为本公司在国内外寻找和掌控优质矿产资源,将矿产勘查成果及时转化为矿产开采生产力,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的有效供给。
3.1 坚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是加强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大推动力
经济发展新常态第三大特征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而且创新是新发展理念的首要内涵,这无疑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质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因此,实施地质工作创新驱动,尤其是科技创新驱动,是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强大推动力。
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地质工作成果供给质量与效率,扩大有效供给,力戒低端与无效供给。一方面由于地质工作本身作为知识与技术密集型的高风险产业,特别是当前矿产勘查主要是寻找隐伏矿和深部矿,要找能开采利用、有市场需求的矿,难度很大;而且根据市场需求,部分固体大宗矿产勘查力量要转向油气能源勘查、海洋地质调查,找矿矿种也在拓宽。为提高找矿成果供给质量与效率,这既需要地质工作者更新固体大宗矿产勘查找矿理论和关键勘查技术方法,又需要地质工作者认真学习与研究相关矿种找矿理论、成矿模式、成矿预测及其相关矿产勘查的主要技术方法,提高找矿成果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当前地质工作为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必须树立“大地质”理念,显然,为提高其他功能地质工作成果的供给质量与效率,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也有一个学习与掌握相关地质专业(如环境地质、生态地质等)知识与理论的问题。由此可见,只有把地质工作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地质工作科技创新驱动,才能把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前进。
为实施地质工作科技创新驱动,首先,应坚持以创新成矿理论与成矿预测为指导,以攻克关键技术与工艺问题为导向,跟踪全球地质工作发展方向,紧密结合本单位经济发展与改革实际,制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和实施进度表。然后,以此为目标,优选列出年度具体科技创新驱动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实施措施及考核与成果奖励办法。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地质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树立强烈的创新自信心,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敢为人先,切实用科技创新驱动项目落地。坚持总结经验,立足提高地质工作科技创新驱动水平,在实践中使创新规划与年度计划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为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活力。
3.2 全面提升地质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是加强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障。
地质工作人员是地质工作的主要生产要素。全面提升地质工作人员技术素质,促进“要素升级”,既是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性举措。建议把握好以下几点:
(1)提高队伍技术素质与地勘队伍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结合。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促进固体大宗矿产勘查过剩产能转移和地质工作服务功能拓展,必然引起地勘队伍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应以局为单元,以基层地勘单位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比较优势为切入点,以各局扶持为保障,将各基层地勘单位改制为矿产勘查公司、地质工程公司、地理信息测绘院、地质环境勘查院、水文地质监测研究院等。因此,全面提升地质工作人员技术素质,必须与地勘队伍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结合,做到有的放矢。素质提升的目的在于应用,学以致用,才能提高地质工作成果供给质量与效率。
(2)树立品牌形象,切实稳定地质工作队伍,为广泛集聚人才创造条件。主要是注重加强单位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单位软实力,树立市场竞争中的品牌形象,以利于留住人才和多方集聚有用人才。还要注重大胆使用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制定与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利益分配制度,维护地质工作人员切身利益。要创造条件,广泛集聚与引进人才,包括高学历的地质专业技术人才、熟悉金融市场和矿产勘查资本运营人才,以及有境外矿产勘查开发经验的相关人才等。
(3)瞄准当今国际先进地质找矿与成矿预测理论、关键勘查技术方法与探矿工艺,制定本单位职工培训规划,把职工日常培训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使其制度化、常态化。在人才培训方面,要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受训人员将所学到的理论与技术应用于野外地质工作和室内研究工作实际,直接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地质工作成果供给质量与效率。
3.3 注重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为加强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宽松的外部条件
实施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坚持以国有地勘单位为主体,同时,政府间接政策与法律法规保障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核心特点所决定的。
(1)做好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以中央(2011)5号文件及国办发(1999)37号、(2001)2号文件为指导,按照“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地质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要求出发,制定《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深化改革实施意见》,规范、协调、指导国有地勘单位深化改革。使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地质单位经济结构与布局更加合理、优化,以稳定地质市场预期,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对地质工作各个方面需求的有效供给。对定位于生产经营类的地质单位,要按中央5号文件要求,“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并按文件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确保转企改制平稳推进。
(2)政府应从宏观上保持对地质工作新需求稳定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有效发挥对矿产勘查的引导作用,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是为探矿权人公开、公正、公平、准确、及时参阅基础地质资料创造条件;精确筛选优质地质项目,引导项目立项,规避地质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其成果供给质量与效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健全与完善相关政策。①按中央5号文件要求,对转制为生产经营类的地勘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可探讨将优质矿业权折资为资本金)。②按中央5号文及国办发37号与2号文件要求,完善转企地勘单位过渡政策(包括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国有地勘单位积极稳妥转企的前置条件,这一条如果落实不了,地勘单位转制是难以稳定实施的。③制定鼓励转企地勘单位与相关矿业企业并购与重组政策,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参与其并购和重组,引导矿产勘查开发优质生产要素集聚,提高矿产勘查开发集中度,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矿产勘查开发集团公司。④借鉴日本境外找矿经验,对实施“走出去”找矿的地勘单位,制定国家财政统一、有力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和财政政策支持下,加强境外矿产勘查开发,这既是我国部分“走出去”项目失败的教训,也是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启发。⑤制定国有地勘单位转移固体大宗矿产勘查过剩产能的国家财政相关扶持政策。⑥国家尽快启动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支持并协助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上市,通过股市融通勘查资金,为推进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融资支持。在未建立起国家风险勘查资本市场之前,国家应建立风险勘查基金,或给予国家优惠的信贷支持,通过完善符合市场运作的管理办法,以有力解决资源性矿产勘查公司找矿资金短缺问题。
(4)修改与完善国家矿业法律法规。目前与地质勘查相关的有:①根据探矿生产属于知识生产,调整“出资人为探矿权人”的法规规定,确立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出资人作为探矿权人,当勘查者与出资者不统一时,双方按“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契约形式约定出资者与勘查者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方勘查能动性。②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规范探矿权出让方式,对初始探矿权,坚持以申请在先方式出让,严格慎用拍卖、挂牌出让方式。③确立探矿权属于探矿权人的财产权,探明有经济可采意义的矿产地,实现“探转采”,将探矿权增值为采矿权,探矿权人自然依法获得采矿权,或自行依法开采,或将其采矿权折资入股与矿山企业合资合作开采,或将其采矿权依法转让给采矿权人。其财产权益不可侵犯,一旦发生侵犯,及时依法予以追究,并给予相应补偿,为其“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提供法制保障等。
[1]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彭齐鸣.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地质勘查产业发展前景[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6(1):7-11.
[3]王希凯.努力提高地质找矿成果供给的质量和效益[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6(4):4-7.
[4]曼昆.经济学原理(第三版)[M].梁小民,译.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5]杨宗喜,周平,唐金荣.2016年上半年全球矿业形势分析[G].地质调查动态,2016(12).
Promoting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in Geological Work
XING Xintian
(China Metallurgical Geology Bureau, Beijing 100250)
Through analysis of the new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eological work,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promoting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is the fundamental path that we must chose if we are to address the issues how the solid bulk mineral exploration can break through the dilemma; and how we can make the geological work better play a leading and fundamental role in our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main methods include: transferring excess capacity of solid bulk mineral exploration, extending the range of service function of geological work to more areas, restructuring part of state-owned public institutions into mineral resource exploration company, remaining committed to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business, doing a sound job of making operating decisions, raising quality of the results of geological survey, and building big mining companies who engage in mineral 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These measures are aimed at better meeting the new need of the State for geological work, expanding the scope of effective supply. In addition, this paper also provides the guarantee measures pertaining to maintaining an approach of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and improving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geological work;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service areas; effective supply
F407.1;F062.1
A
1672-6995(2016)11-0004-07
2016-08-31;
2016-09-12
邢新田(1941-),男,河北省冀州市人,教授级高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原局长,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原会长,现任中国矿业联合会高级资政委员,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