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与探索

2016-01-01 03:56
对外经贸 2016年3期
关键词:经营型保险学教学法

蒋 勇 杨 巧

(1.湖北商贸学院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430079)



新形势下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与探索

蒋勇1杨巧2

(1.湖北商贸学院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430079)

摘要:保险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针对当前我国保险学理论与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PBL与LBL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以及“仿真型”实践、“经营型”实践与“校企合作型”实践相结合的三维实践教学模式,以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保险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关键词:PBL;LBL;“仿真型”实践;“经营型”实践;“校企合作型”实践

一、保险学教学改革的背景

现代经济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对保险业的发展来说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激增,供给缺口巨大,已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尽快培养出符合现代保险业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保险学是国内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然而,根据对国内高校保险学教学的了解,以及专门针对武汉市三本院校保险学课程教学的调研,我们发现,长期以来,国内众多高校在保险学教学中普遍重理论、轻实践,不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课堂教学基本还是“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

2014年2月26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201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深入反思当前保险学理论与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从而实现保险教学与保险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

二、PBL与LBL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LBL教学法(Lecture-based Learning, LBL)是一种以讲义为导向的教学模式,采用这种方法教师能够系统、全面地教授某门课程的专业理论知识,顺利实现既定课程的教学目标。

LBL教学法的优点在于:第一,能够较大程度地节约教学资源。当前,我国不少高校仍存在教育经费紧张、师资力量不足的困境,LBL教学法通常采取一名教师同时教授几十名乃至百多名学生的大班教学方式,因此可以有效节约教学资源。第二,教师传授知识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准确性。LBL教学法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使教师能够根据该课程的专业地位对教授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取舍,一方面避免了学生所学知识的重复讲授,另一方面又能系统、准确地将知识传授给学生。第三,对学生基本素质要求较低。LBL教学法以教师为主导,授课内容的取舍、师生互动的氛围等主要靠教师自己把握。因此,教师可以根据多数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因材施教,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如期完成。

然而,LBL教学法也存在很明显的缺点:第一,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LBL教学法以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教师往往重视知识量的传授,甚至不少教师在学时有限的情形下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可能采取 “灌输式”教授方式,这不仅易使学生产生倦怠心理,难以有效吸收所学知识,而且也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第二,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在LBL教学法中,学生一般处于被动学习地位,教师在多数情况下往往代替学生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留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较小,久而久之,学生在碰到疑难问题时往往感觉无所适从,从而对教师产生依赖性,并且这种依赖性具有自我强化的特点,使得学生应试能力较强,但独立思考和独立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弱。因此,这种教学方法非常不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以及个人的未来发展,也有悖于当前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

尽管教育界对LBL教学法存在诸多质疑,但至今尚未有更好的教学方法来替代它。我们认为,教师应根据所教授对象的专业背景、专业基础、学科知识结构等对教学内容和教学课时分配等灵活安排。因此,对专业基础薄弱、主观能动性和分析理解能力较差的学生,还是应以LBL教学法为主导。而对专业基础较扎实、主观能动性和分析理解能力较强的学生,LBL教学法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学生自我能力的发挥,不利于学生个人潜能以及创造力的发掘和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尝试使用PBL教学法可能更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其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PBL教学法是由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于1969年在加拿大的麦克斯特大学首次提出。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导向(Problem-Based Learning,简称PBL)的教学模式,其目的是将学生从被动学习的地位中解放出来,引导其向主动学习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PBL教学法鼓励和支持学生对引人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高学生独立或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PBL教学法的优点在于:第一,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PBL教学法中,学生由被动学习的角色转变为主动学习的角色,学生通过自主学习以及分组讨论来解决教师提出的相关问题。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角,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分组讨论也有利于学生取长补短,调动学生参与研讨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际联系非常紧密的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在PBL教学模式中,教师要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进行实用性教学设计,授课以保险理论与保险法规为基础,将各章节知识点贯穿于真实案例中,着重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和横向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运用能力。第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PBL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教学手段,如课外的自主学习、课上的小组讨论,既能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或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能有效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不仅有助于学生自学能力的提高,而且有助于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的锤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同时也与当今社会对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相适应。

PBL教学法在国内三本院校中全面实施难度较大。第一,传统的LBL教学模式根深蒂固,学生适应PBL这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尚需时日。第二,PBL教学法要求教师具备很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而三本院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可能很难提出有价值的专业问题,从而很难实现对学生的有效指导。第三,PBL教学法对学生素质的要求较高,只有主动性强、韧性足、学习技能较强的学生才可能从PBL教学法中受益,然而三本院校的学生整体能力相对欠缺,是否能普遍受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第四,国内现有的考试仍主要以笔试为主,在实施PBL教学法过程中确定与之相配套的科学评价体系较难,可能会引起较大争议。因此,我国现阶段在三本院校中暂不宜全面开展PBL教学模式,只能作为传统LBL教学模式的补充而非主导。

三、三维实践教学模式

在当今时代用人单位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改变单一、传统的“校企合作”实践模式,重构保险学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仿真型”实践、“经营型”实践与“校企合作型”实践相结合的三维实践教学模式,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仿真型”实践一般是指在计算机上用仿真软件模拟现实,以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实际上用仿真软件模拟实际经营是一条可行性非常高的路径。不少毕业生进入保险行业工作,最初一般会接受保险经营管理软件的操作培训。如果在保险学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仿真型”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操作实践,就能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也极大地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目前,保险学“仿真型”实践总体上是“计算机+保险业务软件”的模式,通常选择在各高校专业实验室中进行。这种实践教学模式是对理论教学的调节和补充,强调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操作,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索,从而对保险经营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有更加直观和深入的认识。但是这种实践教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实验学时与理论学时如何科学的分配,如果实验学时分配过少,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实验效果,而实验学时分配过多的话,可能会影响到理论教学的顺利进行,而理论教学受到影响反过来又会导致学生在实验中缺乏相关理论的支撑,从而对实验的正常开展形成阻碍。二是实验软件落后。不少高校由于经费有限,或者观念落后,往往不重视对教学实验软件的资金投入,体现在实验软件廉价落后,可操作性不强,软件更新缓慢,常脱离保险业大环境的变化速度,使得学生对实验逐渐失去兴趣。三是实验教学师资力量薄弱。不少高校同时具备保险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较为缺乏,现有的保险学教师大多从事理论教学,没有从事保险相关工作的经历或经验,因此难以胜任保险学的实验教学,教学效果也难以保证。

“经营型”实践指的是在高校内引入“校园保险超市”等经营性实践场所,由各保险公司对取得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的学生进行培训,然后由他们担任“校园保险超市”工作人员,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参与“经营型”实践的学生主要任务是向校内师生及附近居民等

潜在目标客户推介或量身定制保险产品。如果目标客户决定购买保险产品,后续承保业务由“超市”的工作人员联络保险公司完成。“经营型”实践的好处在于:第一,“经营型”实践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营销实践机会,极大地丰富了校内实践教学方式,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了保险理论教学和保险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第二,“经营型”实践教学形式对实践场所面积要求不高,经营成本低,且不存在法律制度障碍,极易获得保险企业和高校的支持,是完成生产性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学生、高校、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四方共赢的良好形式。第三,“经营型”实践为学生创造一种在校园内就能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的良好氛围,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并重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校企合作型”实践是一种注重学生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联合教学模式。虽然校内实践对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作用不容小视,但校内实践教学环境毕竟与真实的工作环境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只有经过市场的洗礼,学生的职业能力才能真正获得提升。在新形势下,“校企合作型”实践要求我们一方面需要积极组织学生进入保险公司去了解操作流程,接受专业的岗位技能专项训练,同时接触和参与实际工作任务,另一方面需要与保险企业洽谈签订形式多样的合作协议,如联合举办保险专业人才“订单班”,又如邀请保险公司的资深员工进入校内为学生举办讲座,促进学生对保险业发展动态的把握,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思想意识。

总之,在当今保险业快速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高校需要深刻反思传统的保险学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教师要根据当前保险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努力探索适合保险市场发展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真正实现保险人才的培养与保险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

[参考文献]

[1]汪连新.《保险学原理》课程实践教学探索[J]. 教育教学论坛,2012(3).

[2]谢彩侠等.LBL和PBL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应用[J].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2(7).

[3]杜翔云等.PBL:大学课程的改革与创新[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9(3).

(责任编辑:郭丽春董博雯)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3-0147-03

[基金项目]湖北商贸学院2015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的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与探索”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蒋勇(1981-),男,汉族,湖北天门人,讲师,研究方向:保险学、公共经济学;杨巧(1981-),女,汉族,湖北枝江人,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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