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勤工助学体系的完善与创新研究

2015-12-09 02:30陈旭
科教导刊 2015年33期
关键词: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

陈旭

摘 要 在目前高校“奖、贷、助、补、减、勤、免”七位一体的完善、全面的资助体系中,“勤”即勤工助学,作为针对性最强、发展潜力最大、效果最显著,且具有特殊教育效果的实践社会活动和经济资助方式,日益得到高校、社会的普遍重视,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同时,我们还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如勤工助学岗位资源配置不合理、资金渠道不畅通、岗位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本文从问题着手,努力对高校勤工助学体系的完善做一些创新性的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 高校 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5.11.011

Improvement and Innovation of College Work-study System

CHEN Xu

(Student Working Department,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 210044)

Abstract In the current universities' "award, loan, help, make up, subtract, diligence, and free " seven-in-one comprehensive funding system, the "ground" that work-study, as the most targeted, the greatest potential for development, the effect the most significant, and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effect of the practice of social activities and economic funding formula, increasingly widespread attention and universities, community and achieved initial results. But at the same time, we also see, in practice, there are still such as work-study jobs irration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funding channel is not smooth, job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and many other issues.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 started, efforts to improve the work-study system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do some innovative study and research.

Key words college; work-study; students from poor families

1996年我国的高等教育走向并轨,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费用由原来的国家承担,转为由国家、就读学生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高等教育的内涵又增加了一层经济意义。也是从这一年开始,保证每一位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改革的20年来,这一工作不断完善,教育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和各级政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勤、免”七位一体的完善、全面的资助体系。从制度上基本杜绝了因贫失学的问题。与其他的直接资助形式相比较而言,勤工助学是针对性最强、发展潜力最大、效果最显著的措施之一,它不仅可以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问题,而且还可以帮助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锻炼能力,增强大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和环境适应性。

1 高校勤工助学的内涵和现状研究

1.1 高校勤工助学的内涵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将勤工助学活动定义为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爱你的社会实践活动。该办法将勤工助学定性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高校勤工助学是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为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由高校统一、有序的组织开展的活动。

1.2 高校勤工助学的现状研究

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素质教育的广泛开展,勤工助学这一具有特殊教育效果的实践社会活动和经济资助方式日益得到高校、社会的普遍重视,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高校的勤工助学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此处可以加上存在的问题的简要说明),阻碍了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2.1 勤工助学岗位资源配置不合理

第一,勤工助学岗位偏少。以江苏某重点高校为例,全校在校学生约18000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左右,约3600人。而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每学年不足800个,每学年能够上岗的学生约1300人左右。占比不足40%。基本满足不了学生们对勤工助学岗位的需求。第二,勤工助学岗位的智力性不足。大多数集中在专业性偏弱的、体力为主的岗位。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替代的体力型的助学岗位会强化学生的劳动、打工意识,鲜少增加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归属感、责任感。第三,岗位供需信息失衡。以上述高校为例,该校每个学年集中申报一次勤工助学岗位。所有的岗位集中在开学的时间,即9月一个月中面向学生招聘。时间短、岗位多、任务重。往往有用工单位反映招不到合适的学生助理。同时,大一新生在这一个月里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工作,时间上的重叠,加之对学校的不熟悉,往往从客观上造成了岗位申请的不公平。

1.2.2 勤工助学岗位机制不健全

第一,勤工助学岗位体制机制设置不完善。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第二款中,指出各高校要加强学生自主管理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明确规定原则上按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以便为进一步做好资助困难家庭学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而实际上,绝大部分高校均未达到此要求。负责资助的老师往往身兼数职,不能抽身专门为勤工助学做系统的梳理和创新的改进。另一方面,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情况也相类似,往往没有精力给学生做专向的宣讲和专题的咨询。第二,勤工助学岗位激励机制不健全。《办法》中明确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薪酬不低于8元/小时。在笔者调研的江苏十几所高校中,8年前的这一规定被大多数高校所沿用,鲜有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而增加报酬的学校,而能够配套奖励和考评机制,激励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高校更是少之又少。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严重,部分用工单位反映,当学生敷衍性地完成工作,被老师辞退之后,学生还可以毫无负担地再申请其他的工作岗位,而未受到任何的影响。第三,勤工助学岗位育人机制表现不突出。在岗学生本身缺乏必要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而负责引导和指导学生的相关工作人员又分身乏术,不能做出相应的引导和沟通。体制的不完善、激励机制的不健全,其结果必然会削弱勤工助学岗位育人机制的发挥,使其达不到理性的结果。

1.2.3 勤工助学资金渠道不畅通

第一,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家教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了勤工助学资金的四个来源:(1)在教育事业费中,3~5元/月/人。(2)按学杂费收入的5%提取(这一标准在1999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中,被提高到10%,从1999年9月1日开始执行)。(3)学校预算外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4)基金增值。通知中还明确了该通知从199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至今,通知已经执行了20余年,但是据笔者统计,能够完成第1、2项的高校不足50%。而大部分高校对3、4项甚至都无从谈起。第二,勤工助学酬金增长远远低于社会增长速度。以南京为例,2007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750元/月,6.3月/小时,2015年这一标准已涨至1630元/月,14.5元/小时。不论是月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小时最低标准均翻了一番还多。而勤工助学的酬金状况则远远达不到社会的平均标准,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从实行《办法》中的8元/小时的标准至今,只提高过一次酬金标准,即将8元每小时,提高至9元每小时。这一情况在笔者所调研的高校中普遍存在。甚至超过一半的学校至今仍实施8元每小时的酬金标准。不足十分之一的学校酬金提升至两位数。

2 高校勤工助学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思考

(1)与时俱进规范和完善勤工助学制度,同时建立监管体系,进一步督促和落实各项政策。宏观上来看,高校勤工助学体系的完善,根本上离不开国家层面政策的确立和实施。从上文已经提到的多个国家下发的关于勤工助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来看,一方面,这些政策中不乏十分详实的规则,比如酬金的具体数额规定的就很清楚。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方式反而促成了具体高校在工作中的懒政行为,以此为标准,数年未变动。笔者认为,相关政策可以由原来的具体数字转为与高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前者随后者的增长幅度和增长频率进行适时调整。另一方面,国家的政策不可谓不全面、不具体,但同时,多数高校在具体的执行力上往往大打折扣。能够全面落实相关政策的高校可谓凤毛麟角。所以,笔者认为,同制定政策同样重要的是执行的力度。国家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来督促和落实勤工助学的各项政策,确保高校执行不打折扣,才能切实建立健全高校勤工助学的体系建设,从根本上保证其育人功能的实施。

(2)优化勤工助学资源配置。首先,高校对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意愿进行调研。在资源有限、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按学生的需求安排相对应的助理岗位。尤其减少食堂、后勤等以体力型为主的岗位。增加以专业知识为背景的智力型岗位的比例。其次,在岗位集中申请时期,校资助中心做好用工单位和申请学生之间的衔接工作,保障二者之间信息沟通的有效性。每年的助理招聘季可以举办与校园招聘会相类似的用工单位和申请学生之间的双选会,为二者之间的互选搭建桥梁。再次,建设创造性岗位,为学生毕业创业做准备。在建立以时间为导向的过程性的岗位的同时,更要努力创新以成果为导向的结果性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大学生们建立自己的创业团队,并通过考核,根据其结果给予奖励性的补助。最后,学校可以尝试与特色专业相关的优秀企业合作,出资建立小型的经济实体,鼓励学生自主设置机构、创新产品,进而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形成规模效应,打造学校、企业、学生多赢的局面。

(3)切实解决勤工助学的经济基础问题。第一,提高认识,不打折扣地落实《通知》中勤工助学的相关经费。并按要求建立勤工助学基金及《勤工助学基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构建“造血”机制。第二,与当地企业最低平均工资的增长挂钩,定期调整学生的酬金标准,做好学生在校生活的物质保障。第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定期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核和评比,树立优秀典型的同时,对消极怠工、工作散漫的学生建立惩处机制,避免鲶鱼效应的发生。同时,打破多年来以时间为核算标准的酬金计算方式,建立以工作成绩、实验成果等以结果为导向、以时间为导向、二者相结合等的多种酬金计算方发,进一步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勤工助学的育人功效。

基金项目:2014年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资助专项研究项目(2014NUISTZZC06)

参考文献

[1] 郑燕丽.我校勤工助学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4).

[2]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DB/OL].http://www.chsi.com.cn/gjzxdk/zc/200708/20070808/1044602.html,2007-08-08.

[3] 张艳萍.高校贫困生勤工助学体系建设研究[D].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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