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的特征和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

2015-10-21 20:01高海余
科技与企业 2015年3期
关键词:规范管理法律问题企业集团

高海余

【摘要】本文从企业集团的性质和特征角度出发,就若干法律问题,阐明连带责任问题,集团成员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集团名称使用、注册资金问题及内部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利企业集团健康发展。

【关键词】企业集团;性质;特征;法律问题;规范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企业集团应运而生,集团成员单位具有两重性。一是所有成员单位都是企业、事业法人、法人的法律地位,不论企业大小,经营水平高低都是平等的。二是根据各成员单位与总公司的资产钮带联系的紧密程度,又分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所以又具有层次性。

一、企业集团的特征

根据乐清大部份集团公司的组成都是以一个或几个大型企业为骨干,由一定数量的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科研等单位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成的谋求统一规划,协调利益和共同发展的经济性联盟组织。具体特征有以下六个方面:

1、经济利益的一致性。每一个参加集团的单位,都是为了能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谋取共同的经济利益,求得自身的业务发展。进入集团的成员风雨同舟,命运相系。

2、成员关系的平等性。各成员单位是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参加集团组织的,在集团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互相尊重、协调行动,决不能以大吃小、以强凌弱。遇有矛盾,要充分协商,互谅互让,公平解决。集团决策时,各成员有平等的表决权。集团成员间经济往来,由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3、领导机构的非营利性。集团是由企业、科研设计单位组成的,其领导机构不直接从事营利活动,主要功能在于规划和协调。集团成员共同出资建立的合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经营业务,是集团的一个成员,不能与集团相混同,也不能与集团领导机构相混同。

4、联合形式的多层次性。由于各成员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经营内容、联合范围上的差异,自然形成了多层次联合。这种多层次联合形式,既适应了不同企业的需要,又能使具有不同内在联系的企业得到合理的组织,有利于实现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

5、集团内涵的有机性。成员单位之间内在的经济技术联系是它们互相服务、互相依存的客观基础,也是集团整体功能得以发挥的前提条件。经济联系可以表现为共同投资、相互渗股、相互借贷,也可表现为联合生产、联合销售;技术联系可以表现为共同开发,相互利用、分工协作等。那种行政干预、硬性拼凑下组建起来的集团是没有生命力的。

6、集团外延的规模性。集团内有大型骨干企业,其资金、技术、产品等均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对于全国或省市范围内的经济繁荣,集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发展的眼光看,集团具有国际的竞争能力。

二、企业集团需处理好若干法律问题

在明确集团特征的基础上,为了促进集团的健康成长,根据上述的两重性和特征,笔者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企业集团需要处理好以下若干法律问题。

1、关于连带责任问题。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几方单位共同出资合办的法人型联营企业。集团成员单位都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无论是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之间,还是与外部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均以该单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集团其他任何成员单位没有法律上的联带关系。

2、成员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变。集团是以资产、技术为主要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联结而成的法人团体,成员单位之间相互联结的纽带是资产技术,并未发生行政隶属关系的改变。因此,所有成员的行政主管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变。

3、集团的名称使用,集团成员单位,在使用集团名称,必须征得集团总公司的同意,任何成员单位不得擅自对外使用,更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签订经济合同。为了扩大宣传,提高知名度,需用集团牌子,可以冠集团字号(如××集团××公司),这仅限于紧密层、半紧密层企业,松散层企业一般不得使用集团字号。

4、成员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得重复注册,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货币表现。因此,注册资金一经核定,不得抽调、转移和重复登记。重复登记,就是转移实际资产,架空注册资金,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就应承担连带责任。

5、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条件分别核定。成员单位虽然都加入了集团,但各个单位的具体条件,如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技术力量都有差距、不能统一,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确定不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6、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

(1)企业集团的领导体制,原则上由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的协商确定。集团公司,有的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也可实行经理负责制等其他领导制度,不论哪种制度,都要建立相应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

(2)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既要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又要充分调动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到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开发主导产品等。集团公司要按照集权、分权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同情况的集团公司,集中、分散管理的范围和程度可以有所区别,一般应注意搞好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确定,主要管理人员任免等方面的集中统一管理。

(3)企业集团要正确处理国家、地方、部门、成员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做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要遵循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不要搞无偿转让,更不许损害国家利益。要在企业集团章程中明确规定成员企业间的利益关系及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4)企业集团要在产业政策指导下,制定集团整体的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进行专业化调整。要逐步建立建全集团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注意克服企業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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